APP下载

苏共权力结构模式演变的历史考察

2014-02-03

中共党史研究 2014年10期
关键词:斯大林合一监察

董 瑛

权力结构,是党和国家的顶层领导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权力结构优劣,关系国家治理“好”“坏”,事关国家政权兴衰。正如邓小平所言,集中体现权力结构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①《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33页。。苏共作为人类社会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其权力结构模式从“议行合一”到“议行监分开”再到“议行监合一”的历史演变过程,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苏共兴亡的历史演变过程,其中的经验教训令人深思。

一、列宁时期苏共权力结构从“议行合一”到“议行监分开”(1917—1924年)

列宁不仅是科学社会主义实体形态的开创者,而且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权力结构形态的开创者。执政之初,列宁领导布尔什维克效法巴黎公社的“议行合一”权力结构,初创了与军事共产主义相对应的“议行合一”战时权力结构。但是,列宁晚年意识到“议行合一”战时权力结构不符合执政兴国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因而致力于顶层设计并努力构建“议行监分开”的等腰三角形权力结构,力求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党政不分、监督缺失、官僚主义复活等国家治理问题。

(一)清醒地认识到“议行合一”权力结构的制度弊端

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领导的俄共(布)基于国内反动势力反扑、帝国主义武装干涉、生产生活资源匮乏等情势,实行军事共产主义政策。与此相对应,不论是俄共 (布)党内权力结构还是国家治理体系构建,都缺乏成熟的权力结构理论指导和国家治理实践,无产阶级创建的第一个政权组织——巴黎公社“议行合一”权力结构则是参照的最好样本,于是“以‘同时兼管立法和行政的工作机关’去代替议会式的机构”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巴黎公社》,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481页。,初创了俄共 (布)“议行合一”战时权力结构,实行高度集中的战时政权体制和国家治理体系。“巴黎公社在这条道路上走上了具有全世界历史意义的第一步,苏维埃政权走了第二步。”②《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巴黎公社》,第530页。可见,执政初期的列宁,对国家治理体系和党内权力结构尚处于探索和认识过程,未能进行党内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规范配置和分工,未能进行党权、国权、行政权、司法权、民权的厘清和划分。

可贵的是,列宁从短期的国家治理和执政实践中,自省到“议行合一”战时权力结构的制度弊端和执政危险。尤其是从各地农民起义、喀琅施塔得水兵暴动、彼得格勒工人罢工等一系列危机事件中,他敏锐地发现“议行合一”权力结构存在着权力过分集中、以党代政、监督不力、剥夺人的权利等制度弊端,难以适应执政时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难以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和平、土地、面包和自由”需求。特别是病重期间,他利用苏共中央和医生强制他休息的机会,进一步反思党内权力结构和国家治理存在的问题,清醒地预见到“议行合一”权力结构将导致官僚主义在政权内部复活,以及因此而脱离人民群众、特权现象泛滥、“政治期票到期”的严重危险。因此,他把俄共 (布)创建的苏维埃国家称为“带有官僚主义弊病的工人国家”③《列宁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04页。,并郑重警告全党,“共产党员成了官僚主义者。如果说有什么东西会把我们毁掉的话,那就是这个”④《列宁全集》第52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300页。。他明确提出:“我们要向1871年的伟大战士学习的不是‘公社’这个字眼,不应当盲目重复他们的毎一个口号,而应当明确地提出符合俄国情况的纲领性的和实际的口号。”⑤《列宁全集》第11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25页。由此,他着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党内权力结构的顶层设计和改革实践,力求构建与新经济政策、和平执政相适应的等腰三角形权力结构,推动“议行合一”战时权力结构向“议行监分开”执政权力结构转换,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二)努力构建无产阶级执政党第一个“议行监分开”的等腰三角形权力结构

列宁晚年领导俄共 (布)首创了与新经济政策相适应、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相顺应的新型权力结构——等腰三角形权力结构,即党内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基本分开,党代会(最高决策权、立法权机关)选举产生两个相平行的党内机关——执行机关 (执委会)和监督机关 (监委会),监委会对执委会进行异体监督。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为无产阶级执政党及其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创制的第一个“议行监分开”权力结构。

1.主张保障党代会的党内“最高领导机关”地位。列宁初创党内权力结构过程中,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不断思考和探索如何发挥党代会的功能和作用。俄共 (布)第八次代表会议党章规定,党内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员大会、代表会议或代表大会,定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代表会议或代表大会选举党委员会,党委员会是它们的执行机关①《苏联共产党章程汇编》,求实出版社,1982年,第18—19页。。列宁担任俄共 (布)最高领导人七年间,始终坚持党代会年会制,共召开了六次代表大会、五次全国代表会议,注重发挥党代会在党内的最高决策权能和集体领导作用。即使在遭受帝国主义武装干涉和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仍然如此。

同时,列宁晚年意识到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导致权力过分集中、官僚主义复活等问题。因而,他特别强调,“加强党的领导”要慎用,不能扩大化,“必须十分明确地划分党 (及其中央)和苏维埃政权的职责;提高苏维埃工作人员和苏维埃机关的责任心和独立负责精神,党的任务则是对所有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总的领导,不是像目前那样进行过分频繁的、不正常的、往往是琐碎的干预”②《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64页。。他亲笔起草的《罢免权法草案》规定:“任何由选举产生的机关或代表会议,只有承认和实行选举人对代表的罢免权,才能被认为是真正民主的和确实代表人民意志的机关”③《列宁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02页。。进而,他主张实施党内权力分解和监督制衡,推进党政分开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强化党代会的最高决策地位和授权过程;而且他用实际行动表示对党内最高权力机关——党代会的尊重和依靠,将党的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的分歧或其联合会议解决不了的问题提交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解决,将其生命弥留之际所写的文章、信件和札记都提交党代会,通过党代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权力结构现代化的思想主张建议转变为全党的共识和行动。

2.分解党内权力,平行配置党内执行权与监督权。1920年9月,俄共 (布)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召开前,列宁向全党发出公开信,建议改革“议行合一”的党内权力结构,分解党内权力,设立“一个同中央委员会平行、由党的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监察委员会”。据此,俄共 (布)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决定:“有必要成立一个同中央委员会平行的监察委员会”,“党的代表大会选出的监察委员会应当有权接受和协同中央委员会审理一切控诉,必要时可以同中央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或把问题提交党的代表大会。”④《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2分册,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43—44页。经过半年时间的谋划,1921年3月,俄共 (布)第十次党代会通过了《关于监察委员会的决定》,规定:中央、区域和省的监察委员会分别由全国代表大会、区域代表会议和省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各级“监察委员会和党的委员会平行地行使职权,并向本级代表会议和代表大会报告工作”⑤《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71页。。由此,俄共 (布)首次由党代会选举产生了相平行的党内两大机关——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中央监察委员会对中央委员会进行异体监督制衡。1922年3月至4月召开的俄共 (布)第十一次党代会通过了《关于监察委员会的任务和目的》,制定了《中央监察委员会条例》,重申监察委员会与党的委员会平行地行使职权,向本级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构建具有“最大限度的独立性”⑥《列宁全集》第43卷,第433页。的异体监督机关,特别强调赋予中央监察委员会对中央政治局、总书记的监督制衡权力。在列宁的设计和推动下,俄共 (布)最高权力机关相继做出制度安排,赋予和保障监察机关足够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俄共 (布)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规定:监察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向违反党纪、滥用职权现象以及官僚主义和腐败行为作斗争。俄共 (布)第十次党代会明确监察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同侵入党内的官僚主义和升官发财思想,同党员滥用自己在党内和苏维埃中的职权的行为,同破坏党内的同志关系、散布毫无根据的侮辱党或个别的谣言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破坏党的统一和威信的流言蜚语的现象作斗争”①《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70页。;同时规定,监察委员会委员不得兼任党的委员会委员,也不得兼任负责的行政职务;监察委员会委员有权出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苏维埃委员会的一切会议以及同级党组织的其他各种会议,并有发言权;对于监察委员会委员的决议,同级党的委员会必须执行,不得加以撤销。俄共 (布)第十一次党代会赋予了中央监察委员会对中央机关、中央书记处、组织局、各书记、部长的监督权、检查权、质询权,但未赋予对中央政治局的监督检查权。

列宁病重期间,还以《给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信》《我们怎样改组工农检查院》《宁肯少些,但要好些》等口授记录、书信形式,对党内权力结构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问题继续进行新的思考和设计,特别强调应赋予中央监察委员会对中央政治局、总书记的监督制衡权力。他建议:中央监察委员“也应享有中央委员的一切权利”,并应给以较高报酬;“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必须在自己主席团的领导下,经常检查政治局的一切文件”;“凡与政治局会议有关的文件,一律应在会议前24小时送交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各委员,刻不容缓的事情除外,这类事情要通过特别程序通知中央委员会委员和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并加以解决”;“有一定的人数必须出席政治局每次会议的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委员们,应该形成一个紧密的集体,这个集体应该‘不顾情面’,应该注意不让任何人的威信,不管是总书记,还是某个其他中央委员的威信,来妨碍他们提出质询,检查文件,以至做到绝对了解情况并使各项事务严格按规定办事”②《列宁全集》第43卷,第374、384—385、376、377页。。

4.突出监察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质量化建设。列宁主政时期,俄共 (布)要求:“监察委员会应当由党内最有修养、最有经验、最大公无私并能严格执行党的监督的同志组成”③《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44页。。列宁在口授记录中,表露出对“议行合一”权力结构的相当不满,建议改组工农检查院,采取“特殊的形式把党的监察机关同苏维埃的监察机关合并起来”,扩大中央监察委员人数及其工农委员的比例,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监察队伍,提高执政党的国家治理能力。他指出:“再没有比工农检查院这个机关办得更糟糕的机关了”,其演变为“最典型的旧式国家机关”,“只是成了这些中央委员的‘附属品’,或者在一定条件下成了他们的助手”,无法履行对于中央委员会及其领导机关和成员的监督职能。④《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92、787、779、747页。

列宁还特别强调监察队伍的质量建设。他认为,“宁可数量少些,但要质量高些”⑤《列宁选集》第4卷,第786页。。俄共 (布)第十一次党代会要求,监察委员必须是久经考验、政治可靠的党员,特别是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至少要有10年党龄,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至少是二月革命前入党的。列宁还建议改进监察委员的选任条件和方式,把中央监察委员会打造成为“多种素质和不同优点结合起来”的整体。⑥《列宁选集》第4卷,第790、788页。

(三)特别提出对斯大林的政治考量及其在党内权力结构中的重新定位问题

列宁病重期间,意识到党内权力结构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弊端难以弥合中央领导成员之间的性格差异和缺陷,存在着党内分裂的危险。1922年12月底,列宁口授了《给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信》,对托洛茨基、布哈林、斯大林等中央主要成员的个性特征分别作了点评,建议党代会高度关注并由集体做出选择。列宁预见到,党内不稳定的因素“基本在于像斯大林和托洛茨基这样的中央委员。分裂的危险,一大半是由他们之间的关系构成的”。党如果“不稳定,它的垮台就不可避免”。①《列宁选集》第4卷,第744页。

于是,列宁把斯大林“喜欢采取行政措施”及“急躁” “愤恨”的性格缺陷,置于“权力过分集中”的权力结构缺陷进行多次严肃的政治考量,意识到斯大林不适宜担任中央最高领导成员,建议党代会和中央重新考虑斯大林在党内权力格局中的定位问题。列宁认为,斯大林的“愤恨通常在政治上总是起极坏的作用”。“这一点看来可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我想,从防止分裂来看,从我前面所说的斯大林和托洛茨基的相互关系来看,这不是小事,或者说,这是一种可能具有决定意义的小事。”②《列宁选集》第4卷,第756、746页。1922年12月24日,列宁在口授信中提出:“斯大林同志当了总书记,掌握了无限的权力,他能不能永远十分谨慎地使用这一权力,我没有把握”③《列宁全集》第43卷,第339页。。1923年1月4日,列宁在《对1922年12月24日一信的补充》中指出:“我建议同志们仔细想个办法把斯大林从这个职位上调开,任命另一个人担任这个职位”④《列宁全集》第43卷,第340页。。1923年3月5日,列宁直接致信斯大林,表示要同他“断绝关系”。

列宁晚年致力于顶层设计并努力构建的党内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分开且协调制衡的等腰三角形权力结构,开创了无产阶级执政党权力结构建设的新篇章,是社会主义执政党建设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极其宝贵的政治财富和制度成果,也是无产阶级执政党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权力结构改革转型的重要指导。可悲的是,人亡政息,列宁关于国家治理和权力结构改革的光辉思想、制度原则和改革实践,被斯大林及其后的苏共党人曲解和异化。

二、斯大林时期苏共“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的生成与固化(1924—1953年)

斯大林主政期间,开发利用苏联丰富的自然资源,在20年代后期至30年代迅速建立起国家工业化、现代化基础体系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为取得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胜利奠定了经济基础。同时,在政治体制上中断了列宁晚年启动的新经济政策和等腰三角形权力结构改革,曲解了巴黎公社“议行合一”权力结构的形成条件,将保障“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一国取得胜利”的“议行合一”战时权力结构用于“首先在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和执政实践⑤《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22页。,建立并固化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高度重合的“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

(一)苏共“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的生成

1.虚化和替代党代会的决策权。在国家治理过程中,斯大林通过不断修改党章,改变党代会年会制,转移党代会最高权力。联共 (布)十五大将党代会年会制改为每隔两年召开一次,联共 (布)十七大又改为每隔三年召开一次,联共 (布)十九大再改为每隔四年召开一次,党代会间隔时间最长的达13年,一度把中央全会当作“最高机关”,实行“全会决定一切”⑥《斯大林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328页。。后来,他又将国家治理的最高权力中心由中央全会转向中央日常工作机构,政治局、书记处成为兼行决策和执行职能的“议行合一”机关。同样通过修改党章,他将每月应召开两次中央全会先后改为每两个月、每四个月、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即使这样,全国党代会、中央全会、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联席的召开次数会越来越少。1923年至1929年年均三次以上,1930年至1936年年均约两次,1937年至1952年年均不到一次,而且这些会议“走的完全是一种仪式性质的程序”⑦〔俄〕尼·伊·雷日科夫著,徐昌翰等译,徐昌翰审校:《大国悲剧——苏联解体的前因后果 (修订版)》,新华出版社,2010年,第306页。。

虽然斯大林公开宣称,“政治局是拥有全权的机关”“是高于一切中央机关的”①《斯大林全集》第7卷,第328页。,但在国家治理中,不论是政治局还是主席团都很少开会,基本上是斯大林隔三差五地召集赫鲁晓夫、马林科夫、贝利亚、卡冈诺维奇等几个心腹,在他的别墅共进晚餐,斯大林边吃饭边向他们口授党和国家的重大事项,然后交由他们分头去执行。因而,“无论是中央委员会、政治局还是主席团的常务委员会都没有有规则地工作过”②〔苏〕赫鲁晓夫著、张岱云等译: 《赫鲁晓夫回忆录》,东方出版社,1988年,第429页。。由此,最高权力中心由党代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 (主席团)、书记处——总书记,处于塔顶的总书记斯大林超越一切、垄断一切。

2.弱化和异化监察机关的监督权。斯大林主政后,改变了监察委员会与执行委员会职责分工、职务分开和权能平行的原则,不断矮化、异化党内监督机关权能。1925年12月,俄共(布)第十四次党代会,在斯大林的授意下,改变了九大、十大和十一大及列宁关于中央监察委员可以参加中央委员会“一切会议”并“享有中央委员的一切权利”,监察委员不得兼任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和负责的行政职务等制度规定。大会通过的新党章规定:只有中央监察委员会的主席团委员及其候补委员才可以出席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且仅有发言权而无表决权;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团派代表三人 (主席团委员)和副代表三人出席中央政治局会议,派代表五人 (主席团委员)和副代表五人出席中央组织局和中央书记处会议;经过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团、中央监察委员会特许批准,中央、共和国、区 (边区)、省和专区的监察委员会委员可以兼任党的委员会委员,兼任行政和经济部门的职务。

1926年11月,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联席会议任命奥尔忠尼启泽为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同时兼任政治局候补委员,改变了党内监督机关与执行机关同由党代会选举产生,且二者平行制衡的制度规定。1934年1月,联共 (布)第十七次党代会决定把中央监察委员会改组为联共 (布)党的监察委员会,并委派一名联共 (布)中央委员会书记兼任党的监察委员会主席。同时,党章删掉了关于中央监察委员会的章节,取消中央监察委员会监督中央委员会制定有关政策和决议的规定;规定中央监察委员会对中央委员会的任何决定均无权参与和监督,而只能对这些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中央监察委员会不再拥有对中央委员会特别是最高领导人监督制衡的权力。

1939年3月,联共 (布)第十八次党代会,决定把党的监察委员会改为隶属于中央委员会的监察委员会;党章规定党的监察委员会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并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党的监察委员会的职能异化为重点监督和保障党的执行机关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1952年10月,苏共第十九次党代会对党章中关于监察委员会条款再次进行修改,进一步缩小监察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取消了监察委员会监督党和中央委员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权力,仅保留检查党员遵守党纪的情况并对违反党纪和党的道德的行为追究责任的权力。

经过斯大林的不断改造和演变,原来与党内执行机关相平行的党内监察机关逐渐异化为党的委员会领导的隶属机构,监督制衡党内执行权的党内监督权逐渐被执行权所统制和覆盖,异体监督改组为同体监督,执行权与监督权合一,苏共党内“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得以确立和形成,给国家治理和权力运行留下了重大的制度缺陷。

3.形成“议行监合一”的体制。斯大林执政期间不仅实现了党内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三权合一”,而且将党政军三权高度重合。1941年5月,他由联共 (布)中央总书记兼任人民委员会主席,党政合一长达12年(1941年至1953年);同年6月,卫国战争爆发后又兼任新设立的国防委员会主席 (1934年苏联废除共和国军委),战后撤销国防委员会后他继续兼任苏联武装部队总司令。这样,斯大林成为全党全国全军的“总法人”,形成“一言堂”决策、“一支笔”执行、“一个人”选人的“一把手体制”。

(二)固化“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

1.以等级授职制固化“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的“管理层”。斯大林深知“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抛弃苏联宪法原则,以等级授职制和职务终身制取代任期制,先后制定了《关于选拔、任命工作人员的程序》《关于同意任命和调动地方机关领导工作人员的方式的细则》《职务名册》等法规制度,上至中央委员会、书记处、政治局、组织局,下到各市、区、县、镇、厂,层层任命、等级授职、逐级上控。斯大林本人主要控制《职务名册》的第一、二号名单,还常常插手和操纵第三号名单,选拔“绝对听话”和“积极地为个人迷信服务”的干部①〔俄〕格·阿·阿尔巴托夫著,徐葵等译:《苏联政治内幕:知情者的见证》,新华出版社,1998年,第312页。,安插亲信进入各级领导机关,培养在册权贵,“无论是常任私人秘书,还是私人警卫队长,在斯大林活着的时候都是些拥有无限权力之人”②〔俄〕亚·舍维亚金著,李锦霞等译:《苏联灭亡之谜》,东方出版社,2011年,第14页。,从而形成以斯大林为核心的“管理层”控制模式。

2.以官僚特权制固化“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的“守夜人”。卫国战争胜利后,斯大林以等级化、稳定化、优厚化的特权制,集聚现有体制的“守夜人”和崇拜者,收编和固化官僚特权阶层,形成“苏维埃国家内部的一种圣剑骑士团”。他们既按官职大小享受制度化的特殊住房、特殊医疗、特殊供应、特殊安保、特殊车辆、特殊开支、特殊钱袋等种种特权,同时为自己及其子女和身边人员不断谋取非制度化的待遇和特权。官僚阶层的最高工资待遇与熟练工人工资的差别由20年代的几倍扩展到30年代的30多倍,50年代的50多倍。③参见高放:《斯大林是如何破坏党内民主的?》,陆南泉等: 《苏联真相——对101个重要问题的思考》(上),第421页。

3.以“红色恐怖”固化“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的“统一性”。斯大林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是不受任何法律限制和约束的政权④参见《斯大林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19页。。为了保卫自己无限的权力和其构建的国家治理体系,他滥用“红色恐怖”手段,大搞政治清洗,消除对“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的不同看法和声音。直至其逝世前,专制主义的镇压活动一直未停止,遭到清洗和迫害的人数达千万计。其中1937年至1938年的大清洗,有1108名十七大党代表被捕 (十七大党代表总共1961名),有98名十七大中央委员、候补委员被杀害 (十七大中央委员139名、候补委员98名);30年代的767名元帅、高级将领有512人被镇压等。

4.以造神运动固化“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的“盟主”。为打造全党全国的精神图腾,斯大林大搞意识形态垄断,对各阶层人士和广大民众进行思想控制和理论灌输,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教条主义、实用主义的解释和运用,甚至修改、编造、杜撰历史,把其审定的《联共 (布)党史简明教程》 《斯大林文集》当成全党全国的教科书,形成唯上唯权和万马齐喑的氛围;同时,大搞造神运动,打造个人绝对权威,利用其50岁、60岁、70岁生日,将个人崇拜不断推向高潮,全国各地和东欧国家到处建造斯大林广场,竖立斯大林纪念塑像,悬挂斯大林图像,佩戴斯大林像章,传唱斯大林颂歌。“苏联各族人民把斯大林看作自己的朋友、父亲和领袖”⑤转引自〔苏〕德·沃尔科戈诺夫著,苏群译:《胜利与悲剧——斯大林政治肖像》,新华出版社,1989年,第390页。。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和平执政时期,特别是面对世界新科技革命的大潮,苏共构建了“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并以此作为国家治理的顶层领导制度,斯大林成为“掌握了无限的权力”且“不能永远十分谨慎地使用这一权力”的“一把手”,从而固化和加剧了“权力过分集中”的“总病根”,走上了以牺牲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权利为代价的国家治理道路,给苏共亡党留下了制度隐患。

三、后斯大林时期苏共“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的改良、固化与解体(1953—1991年)

斯大林之后的一代代苏联共产党人,从赫鲁晓夫的局部性反思和枝节性改良,到勃列日涅夫的维稳抑变、固化极化,经过安德罗波夫和契尔年科的老年治国、病夫过渡,再到戈尔巴乔夫的改革而分裂、拆建而解体,苏共坐失执政党转型、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权力结构改革的最佳时机,最终亡党亡国。

(一)赫鲁晓夫时代:“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的改良与反弹 (1953—1964年)

赫鲁晓夫执政11年间,在国家治理上开展民生建设,开放克里姆林宫,建立国家退休金制度和工人最低工资标准,降低、取消有关赋税,提出“三和两全”等“一系列新的论点”①〔苏〕鲍·尼·波诺马辽夫主编: 《苏联共产党历史》,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677页。。同时,对“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有所反思,实施了一些“非斯大林化”的修补和改良。但由于“本人肯定没有把扫除他前任所建立的那种政治体制当成自己的任务,相反,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以及实施某些政治和经济上的改革,他还充分利用了这种体制的独裁主义结构”②〔美〕罗·亚·麦德维杰夫著,肖庆平等译:《赫鲁晓夫传》,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8年,第2页。。结果,在旧国家治理体系的窠臼中同义反复,人没亡政却息了。

1.反思与改良

(1)适时推动思想“解冻”。斯大林逝世不久,爱伦堡等文学领域的知名人士发起文学“解冻”运动,对斯大林时期的颂圣文学、文化垄断提出质疑和批判,呼吁重视“人性本位”,重新确立“人”的主体地位。赫鲁晓夫因势而变,支持文学“解冻”活动,逐渐放松对思想文化领域的控制,进而带动历史学、经济学、语言学等“解冻”,一些具有改革思想和批评斯大林集权体制的作品得以发表,形成了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和改革流。

(2)开展审查平反活动。赫鲁晓夫作为斯大林时期的得力助手,亲历甚至参与了斯大林的大清洗活动,常常担心自己落入这个死亡陷阱。上台伊始,他就废除了国家安全机关的审判特权,并为斯大林时期的一些受害者平反昭雪。到1954年5月的一年多时间,其先后为莫洛托夫的妻子、加里宁的妻子、卡冈诺维奇的弟弟等1000多人恢复名誉,为“列宁格勒案件”等相关人员平反昭雪,赢得了党内外的好评,也为揭批斯大林个人崇拜奠定了基础。

(2)揭批斯大林个人崇拜。斯大林逝世的第五天,1953年3月10日,苏联部长会议主席马林科夫就率先提出反对个人崇拜问题。赫鲁晓夫上台后,在米高扬的倡导下,苏共中央主席团进行多次讨论,对反对斯大林个人崇拜问题逐渐达成共识。当时,苏共中央成立了一个以波斯佩洛夫为首的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调查斯大林大清洗期间的迫害案件材料,并形成“秘密报告”文本。1956年2月25日,在苏共二十大的最后一次大会上,赫鲁晓夫花近5个小时作了《关于个人崇拜及其后果》的秘密报告,集中对斯大林个人崇拜及其危害进行了揭露和批判,把苏联自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来出现的种种严重问题归结为对斯大林个人崇拜造成的后果。

(3)推行干部轮换制、任期制,反对特权。赫鲁晓夫还试图纠正斯大林“有害的”治理方式。他首先打破斯大林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实行从中央委员会到地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按一定比例更换制和任期制。1961年苏共二十二大党章规定:在例行换届选举中,苏共中央委员会及其主席团成员至少更换1/4,加盟共和国党中央、边疆区委、州委委员至少更新1/3,市委、区委及各级基层党组织委员至少更新1/2;苏共中央主席团委员以及设有州的加盟共和国党中央领导机关成员,连续当选不得超过3届,毎届任期4年;不设州的加盟共和国党中央、边疆区委、州委以及市委、区委领导机关成员,连续当选不得超过3届,毎届任期2年;基层党组织书记连续当选不得超过2届,毎届任期1年①参见戴隆斌:《苏联特权阶层形成的原因及对苏联剧变的影响》,陆南泉等:《苏联真相——对101个重要问题的思考》 (下),新华出版社,2010年,第1308页。。同时,开展反特权活动,取消中央委员、州委书记相当可观的月薪津贴等特殊待遇,对局级干部不再配备专车,撤销除最高领导机关之外的疗养院和一批内部特供网点,从而“触犯了这个官僚体系的‘机密’,猛烈打击了它的官员的传统地位”②〔美〕罗·亚·麦德维杰夫著,肖庆平等译:《赫鲁晓夫传》,第3页。。

(4)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难能可贵的是,赫鲁晓夫还从国家治理的角度反思过斯大林推行几十年的党内监察权配置问题。1962年11月,在苏共中央全会上,赫鲁晓夫指出:“监察组织的重大缺点,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经济和文化建设的进程。”③北京大学苏联东欧研究所译:《赫鲁晓夫时期苏共中央全会文件汇编 (1953年3月——1964年10月)》,商务印书馆,1976年,第549页。全会决定将党和国家监察机关合并,成立党和国家统一的监督机关——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强化专门监督机关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同时,鼓励群众监督,在企业、建筑队、集体农庄、车间等成立监督小组和监督岗,协助党和国家监察机关工作,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2.反弹与回归

(1)同样搞“议行监合一”。赫鲁晓夫曾“批评斯大林一人身兼两职,一个是政府的职务,一个是党的职务”④〔苏〕赫鲁晓夫著,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译:《最后的遗言》,东方出版社,1988年,第45页。。因此,执政初期,他还是能比较谨慎地使用权力,注重集体领导和党政分工原则,与马林科夫分别执掌苏共中央和苏联政府权力。但是,随着执政地位的巩固,特别是执政后期,其“行为举止越来越霸道,自我批评越来越少,对自己的失败拒不承认”⑤〔美〕罗·亚·麦德维杰夫著,肖庆平等译:《赫鲁晓夫传》,第5页。。在三年多时间里,他先后解除了马林科夫、布尔加宁两任部长会议主席职务。1955年2月,借口“列宁格勒案件”,将马林科夫由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改任为副主席,将相对听话的苏联部长会议副主席布尔加宁提升为主席;1958年3月,因布尔加宁与其很多意见相左,又解除了布尔加宁的部长会议主席职务,自此其由苏共中央第一书记兼任部长会议主席,实行新的党政合一。接着,其又兼任新成立的最高国防委员会主席,回归斯大林的国家治理体系和“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

(2)同样搞等级授职制。随着“议行监合一”权力格局的重新形成,赫鲁晓夫同样以等级授职制代替普选制,“挑选干部越来越不按德才兼备的原则,而按忠实于人,叫干啥就干啥的原则”⑥俄罗斯联邦总统档案馆3号全宗,67号目录,223号案卷。; “他猛烈抨击对其不满的批评者,撤销反对者的职务,然后以不民主甚至不太文明的方式,把他们调到次要的岗位上去”⑦〔俄〕叶梅利亚诺夫著、张俊翔等译:《未经修改的档案:赫鲁晓夫传》,译林出版社,2009年,第5页。。他将自己在乌克兰的大批亲信安插至党政军重要岗位,形成以其为核心的“乌克兰帮”。

(3)同样搞个人崇拜。斯大林执政时期,赫鲁晓夫不仅是斯大林的崇拜者,更是斯大林个人崇拜的推手。在联共 (布)十七大前后,其鼓吹斯大林为“天才的领袖”;在乌克兰苏维埃政权成立30周年纪念日,其带头高呼“敬爱和伟大的斯大林万岁”;在斯大林70寿辰时,其称斯大林为“生身父亲、伟大的领袖和天才的导师”;在苏共二十大上,其揭露和批判斯大林个人崇拜。但是,赫鲁晓夫掌握有无限的权力后,同样极力推行个人崇拜。他自以为自己绝对正确,充当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伟大理论家与实践家;把一切成就不是归功于党,而是归功于他个人;在工作中,只要别人谈谈自己的看法,立即就被打断,经常怒气冲冲地吼叫,极端粗暴,为所欲为,⑧参见陆南泉:《赫鲁晓夫下台的真实原因是什么?》,陆南泉等: 《苏联真相——对101个重要问题的思考》(中),新华出版社,2010年,第814页。最后“形成了一种令人不能容忍的局面,使得中央主席团不能正常地进行工作”①俄罗斯联邦总统档案馆3号全宗,67号目录,223号案卷。。

(4)同样搞党内权力斗争。斯大林逝世后,苏共形式上的第一号人物是部长会议主席马林科夫,而实际上起主导作用的是掌控克格勃的贝利亚。赫鲁晓夫上台后,先与马林科夫联手,采取斯大林大清洗的做法快速清除掉贝利亚。1957年6月,在朱可夫的支持下,赫鲁晓夫又把马林科夫、卡冈诺维奇、莫洛托夫等革命元老打成“反党集团”。1957年10月,在赫鲁晓夫的操纵下,中央主席团通过决议对威望日渐升高的朱可夫进行强烈谴责,中央全会对他展开一致的批评,并撤销他的国防部长职务。通过不断的权力斗争,强化其一人治的一把手体制。

(5)同样搞霸权主义。赫鲁晓夫执政期间,由大国主义、大党主义走向超级霸权主义,先后建立了华沙条约组织,制造了举世震惊的“波匈事件”,构筑起德国柏林墙,引发了第二次柏林危机、古巴导弹危机,开展了中美、中苏论战,与美国展开太空竞赛等。

(二)勃列日涅夫时代:“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由红利期转向亏损期 (1964—1982年)

勃列日涅夫主政期间,延续十月革命和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的政治红利,坐享石油暴涨的经济红利,发掘斯大林权力结构模式的体制红利,国力、军力达到苏联历史高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权力结构改革的条件最为成熟。但是,勃列日涅夫作为等级授职制产生的平庸化干部的杰出代表,坚持走封闭僵化的老路,拒绝甚至压制改革,痛失苏共和国家治理转型的最佳时机,使“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更加成熟、更加固化,走向极化,成为“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由红利期到亏损期的转折点,成为苏共由改革机遇期到危机爆发期的分界点。

1.以“三合一”体制回归斯大林权力结构模式。勃列日涅夫上台后,并不甘于充当一个过渡人物,着力构建“三合一” (三权合一、党国合一、党政合一)的国家治理体系,全面恢复斯大林权力结构模式。党内权力没有分工和制衡,将党代会年会制由斯大林时期的三年制、四年制改为五年制,进一步虚化苏共代表大会的最高决策权,弱化监察机关的监督权,规定中央监察委员会由中央全会选举产生并隶属于中央委员会,取消中央监察委员会对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垂直领导体制,党内决策、执行和监督三权高度重合;党和国家权力合一,打破执政之初“三驾马车”的权力格局 (勃列日涅夫任苏共中央第一书记,米高扬、波德戈尔内先后任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柯西金任部长会议主席),解除波德戈尔内的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职务,自己兼任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同时,创制新的党政合一,停止柯西金启动的经济改革,将柯西金的经济管理权和外交权转移到自己手上,并在党委系统设置与政府相同的职能机构,各级党组织领导人大都兼任苏维埃和部长会议部门的重要职务。如苏共中央与苏联部长会议同时设置了国防工业部、农业部、机器制造部等机构。

2.以等级授职制和职务终身制打造平庸化执政团队。平庸化执政团队是勃列日涅夫时代的独特风景线。勃列日涅夫上台后,废止了赫鲁晓夫推行的干部任期制与轮换制,搞层层任命的等级授职制、任职无期的职务终身制,极力排挤“四种类型”干部 (原来跟随赫鲁晓夫的人,对他的地位有威胁的人,对他的领导能力有怀疑的人,对他敢于提批评意见的人),重用执行型、老态型、守成型、吹捧型干部,指定提拔亲属子女及其在第聂伯罗彼特罗夫斯克州、摩尔多瓦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等地工作时的部下和亲信 (如契尔年科等),形成了以老年政治为特征的国家治理体系以及以“第聂伯罗帮”为核心的执政团队。其执政18年间,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成员仅更换12人,如苏共二十六大的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是二十五大的原班人马,政治局委员平均年龄超过70岁,且大多数任期超过15年;书记处成员平均年龄68岁,核心成员平均年龄75岁。①参见陆南泉:《勃列日涅夫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缘何停滞不前?》,陆南泉等:《苏联真相——对101个重要问题的思考》(中),第856页。由此,苏共干部队伍陷入老年化、帮派化、平庸化、腐败化的陷阱,为苏共亡党、苏联解体埋下了伏笔。

3.以文治武卫方式极化“一把手体制”。勃列日涅夫一方面以文治策略塑造其神圣形象。上台伊始,就重新打出斯大林的精神旗帜,蓄意编造历史,夸大自己在二战、战后农业、国防等方面的功绩,加强对全党全民的意识控制和思想灌输;通过寿庆、出书等制造新的个人崇拜,吹捧自己是“我们时代的伟大人物”“真正列宁式的领导人” “党和国家的英明领袖”“英明的理论家”等。如1981年,勃列日涅夫在苏共二十六大作报告时,被“78次掌声、40次长时间的掌声和8次暴风雨般的掌声”所打断②陈之骅:《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的主要问题和历史教训》代序,郭春生:《勃列日涅夫18年》,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6页。;自授和受授国内外各种勋章荣誉达200多枚,比斯大林和赫鲁晓夫两人所得的勋章总和还要多,并在各种公开场合佩戴勋章、接受鲜花和列队迎接,打造其最高领袖的“超人”形象。另一方面,勃列日涅夫继承斯大林“红色恐怖”经验,把军队国防系统和安全机关 (克格勃、内务部)作为稳固其权力的两块基石牢牢控制在手里,鼓励大家告密,严查私人信件,监听领导电话,将持不同政见者送入精神病医院、纪律处分、驱逐出境、剥夺国籍等,制造新的社会恐惧和大一统。

4.以既得利益集团充当封闭僵化老路的“守夜人”。到勃列日涅夫执政后期,在斯大林特权阶层的基础上,苏共形成了以各级“一把手”为核心的党政官僚领导阶层,以编造苏联历史、粉饰现实、鼓吹个人崇拜为己任的知识分子阶层,以控制和镇压不同政见者为使命的军警和安全阶层等,构成了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据俄国学者估计,当时这个集团成员大约有50万至70万人,加上他们的家属,共有300万人之多,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5%③转引陈之骅:《勃列日涅夫时期的苏联》,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15页。。既得利益集团与勃列日涅夫形成一种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关系,保持“稳定”、停止改革、享受特权、谋取利益成为他们的共识和行动。因此,既得利益集团成为“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和等级授职制用人体制的最大受益者和忠诚“守夜人”,进而成为勃列日涅夫的坚定支持力量;勃列日涅夫成为既得利益集团的总代理,最大限度地代表、维护和保障他们的既得利益。1979年4月,勃列日涅夫在政治局会议上,说他非常累了,打算退休。但是,全体政治局委员一致表示坚决反对,一致保证为他创造条件,使其“能继续富有成果地为苏联人民和全体进步人类工作”④郑异凡:《苏联最高权力是怎样交接的?》,陆南泉等: 《苏联真相——对101个重要问题的思考》(下),第1441页。。

(三)戈尔巴乔夫时代:“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的改革与解体 (1985—1991年)

戈氏执政近7年间,面对“濒死状态”的国家治理危机,总是在激进派、传统派、中间派等争斗中犹豫摇摆,总是在斯大林封闭僵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权力结构模式的窠臼中折腾反复,总是在等级授职制的用人体制中选人用人,最后在慌不择路的情况下,超越党情国情干情,搞跨越式、激进式的权力结构改革,自己成为拥有无限权力的超级总统,走上了改旗易帜的邪路,最终亡党亡国。

1.苏联处于“濒死状态”。苏共长期固守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形成了畸形的权力结构和国家治理体系,承诺了几十年的面包、自由、和平等执政目标始终未能实现。这种国家治理体系和权力结构模式惯性运行的结果,形成了体制内的强大“阻碍机制”⑤陆南泉:《如何认识戈尔巴乔夫改革失败的原因与苏联剧变的关系?》,陆南泉等:《苏联真相——对101个重要问题的思考》(中),第1144页。,加剧了苏共权力结构僵化的程度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难度,更消解了广大民众对苏联社会主义的信心和动力。广大群众对苏共“领导人的缺乏鲜明形象、平庸而低微的人品感到如此厌倦”,纷纷呼吁“国家不能再有一个契尔年科,不能容忍一个有他同样思想和同样低下智力和政治水平的人”。戈尔巴乔夫执政之时,苏联已到了“极度萧条衰退时期”和“濒死状态”。①〔俄〕格·阿·阿尔巴托夫著,徐葵等译:《苏联政治内幕:知情者的见证》,新华出版社,1998年,第394、391、319页。

2.企图以“改革新思维”破危局。“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的最大弊端是权力的封闭性和垄断性。戈尔巴乔夫上任不久,就抛出公开性、民主性和多元化的“改革新思维”,企图以改革破解苏联危局。他指出:“公开性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②〔苏〕米·谢·戈尔巴乔夫著,岑鼎山等译:《改革与新思维》,世界知识出版社,1988年,第43页。。为此,更换了《消息报》《真理报》等主流媒体的领导人,陆续释放以前被关押的持不同政见者,结束书报检查制度,开放报禁和言论自由等。

接着,他雄心勃勃地开展以加速战略为标志的经济体制改革。1985年3月,戈尔巴乔夫上任的第一次政治局会议就讨论“动员全国力量实现经济集约化和加速经济发展的战略”。同年4月,苏共中央四月全会分析了经济形势及困难发生的原因,提出采用新科技革命成果、最终靠改革解决经济社会问题的新思路。1986年2月,苏共二十七大正式提出“加速战略”,制定了经济体制改革方针和2000年前的战略任务。1987年苏共中央一月、六月全会讨论通过了《根本改革经济管理的基本原则》 《苏联国营企业法》等;同年7月,又出台了计划、价格、财政、金融、物资体制改革等11个决议,至此形成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系统方案。但是,经济体制改革受到了既得利益集团的强大阻挠。

改革转型工作比预想的更艰难。戈尔巴乔夫深有感触地说:政治体制几十年来不是在法律范围内组织社会生活,而主要是执行强制命令和指示;改革所遇到的障碍正是僵化的权力体制,这个体制的行政强制结构。于是,从1988年六七月的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开始,他将国家治理和体制改革的重点转移到以权力结构为核心的政治体制改革上来。但是,政治体制改革同样受到了既得利益集团的强烈阻挠,并由此引发了党内高层的分化。经过对现实困境的考量,戈尔巴乔夫决定打破或绕过“阻碍机制”。他没有经过科学的顶层设计和特区试验,却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权力结构进行激进式的改革。他打着列宁建政之初提出的“一切权力归苏维埃”的旗号,从宪法上取消了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建立新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苏维埃,企图将国家最高权力中心由苏共党内转向最高苏维埃,并通过推行普选制、差额选举制大量调整干部,致使苏共保守派人物纷纷落选或出局,戈尔巴乔夫本人则由苏共总书记兼任最高苏维埃主席。

遗憾的是,长期被当作“橡皮图章”的最高苏维埃,实难以担负国家治理的“领导核心”重任;加之各派反对势力和组织派系的迅速成长,特别是叶利钦组建的“跨地区议员团”发展为最大的反对派组织,对新建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最高苏维埃主席——戈尔巴乔夫不断掣肘和攻击。戈尔巴乔夫转而全盘照搬西方国家治理体系,构建议会制权力结构,成立总统委员会和联邦委员会,将国家最高权力中心由最高苏维埃转移到总统委员会,强调党的权力与国家权力分开,国家不从属于任何一个政党。1990年12月,他又撤销总统委员会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部长会议,将联邦委员会由议事机构提升为最高决策机构,将最高权力中心又转移到联邦委员会,实行总统领导下的内阁制,赋予总统远比最高苏维埃主席更为广泛的16项权力,形成新的高度集权的超级总统制,从而使改革不但同义回复“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的“总病根”③《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29页。,而且使党丧失了“领导核心”地位和法定执政权力。

3.重归“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戈尔巴乔夫为了推行改革,破除各方阻滞,不是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功夫,不是在权力结构的顶层设计和有序改革上下功夫,而是搞激进式、跨越式的改革,结果脱离不了老的套路,如斯大林一样,同样实行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合一,党政军三权合一,把无限的权力集中在个人手中,形成权力垄断的一人治体制。他既是苏共中央总书记,领导人数众多的执政党,又是苏联总统、国家元首,还主持部长会议,不把部长会议主席放在眼里,实际上使政府及其首脑有名无实;他兼任武装力量总司令和国防委员会主席,独自控制着国家军工、国防、安全、内务、外交等机关;他一方面呼吁司法的独立性,另一方面却对总检察长指手画脚,干涉具体案件审理;他一方面反对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另一方面却对各部委严加控制,由中央给所有经济问题制定对策。①参见〔俄〕瓦列里·博尔金著,甄西等译:《震撼世界的十年——苏联解体与戈尔巴乔夫》,昆仑出版社,1998年,第298—299页。

同时,戈尔巴乔夫在选人用人上仍然搞等级授职制,“撤换掉他认为不太称职的领导人,却又常常任用能力更差、但更听话的人”②P.A.麦德维杰夫:《意识形态衰落是苏联解体的最重要的原因》,李慎明:《历史的风——俄罗斯学者论苏联解体和对苏联历史的评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79页。。他“一方面大谈民主,指责同事搞斯大林主义;另一方面却一人独揽党政大权。他个人主宰别人的命运:决定党中央和政治局的人选,根据个人的好恶指定加盟共和国、州、边疆区委第一书记”③〔俄〕瓦列里·博尔金著,甄西等译:《震撼世界的十年——苏联解体与戈尔巴乔夫》,第298页。。1986年至1989年,他更换了82.2%的区委书记和市委书记、90.8%的州委书记、边区委员会书记和共和国党组织的书记。但是,“在这种制度下,掌握权力的往往不是最聪明能干的人,而是最狡猾、最会阿谀奉承的人,从上到下都是如此”。④〔俄〕瓦·博尔金著,李永全等译:《戈尔巴乔夫沉浮录》,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第213页。

4.迟到的监督权配置使改革无力回天。戈尔巴乔夫在权力中心转移过程中,也试图按照列宁晚年关于监督权异体配置原则重建党内监督体制。1986年2月,苏共二十七大决议强调:“党内不应当存在不受监督和拒绝批评的组织。”1987年1月,戈尔巴乔夫提出监督不应该有禁区的原则。1988年6月,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提出:“建立一个隶属于选举产生的权力机关的、统一的国家—社会监督体系”,成立了苏共中央监察和检查委员会。1989年10月,苏共中央通过《职务名册登记监督》决议,终止执行等级授职制的重要制度。1990年3月,苏共讨论恢复列宁时期的监督体制,制定了《中央监察—检查委员会条例》,规定中央监察委员会与中央委员会地位相平行。1990年7月,苏共二十八大通过了《苏联共产党中央监察委员会条例》,重新确定:党内监督机关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督委员不得兼任中央委员会委员,也不能担任苏共中央机关的工作人员;中央监察和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苏共中央及其机构对民主原则的遵循情况;中央监察和检查委员会成员有权出席中央委员会和各级委员会的会议,中央监察和检查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有权出席政治局及苏共中央其他执行机构的会议。但是,迟到的监督权配置改革,已无法阻挡苏共衰亡的趋势。在一系列分裂、解体事件中,在监督制约包括戈尔巴乔夫在内的领导干部权力上,监督机关已不能发挥纠偏和矫正作用。

5.“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破产。戈尔巴乔夫“不具备驾驭苏维埃国家这个复杂的机器所必备的素质”⑤P.A.麦德维杰夫:《意识形态衰落是苏联解体的最重要的原因》,李慎明:《历史的风——俄罗斯学者论苏联解体和对苏联历史的评价》,第272页。,缺乏破局解困的顶层智慧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能力,加之其推行的改革偏离了“权力过分集中”这个“总病根”,所以他走上了一条改旗易帜的邪路。苏共亡党、苏联亡国已成为不可逆转之势,“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也随之破产。

1991年8月25日,作为一个有着90多年的建党历史、占全国总人口近10%的党员、执掌政权74年的无产阶级执政党,苏共中央书记处根据总书记戈尔巴乔夫的声明宣布全党“自动解散”。而全国1800多万党员、2600多万团员、1.4亿多工会会员,43万多个基层党组织泰然处之,好像发生的一切与己无关,更没有党组织的模范救赎和党团员干部的骨干维护。列宁70多年前的“担忧”变成了现实,苏共“政治期票到期”。

1991年12月25日,恰逢苏共解散四个月,戈尔巴乔夫在总统府发表电视讲话,宣布辞去苏联总统职务。第二天,苏联最高苏维埃共和国举行最后一次会议,正式宣告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停止存在。如苏共解散一样,对苏联解体,世界震惊,而苏联人民异常冷静,莫斯科红场上只见三三两两的行人,没有外人想象中的群众聚会和反对抗议。

历史表明:苏共亡党亡国,关键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议行监合一”权力结构模式及其等级授职制用人体制,犹如苏共国家治理的车之两轮,一方面使“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高度合一,始终没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苏共成为“唯一一个在自己的葬礼上致富的党”;另一方面使执政队伍陷入平庸化、帮派化、腐败化的陷阱,治理能力层层矮化、执政本领代代弱化,最终无人无能替“天下”负责。这种畸形权力结构模式,既违背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权力分工、人民授权、监督制衡等国家治理和权力结构现代化的重要思想和原则,也背离了列宁晚年关于国家治理和等腰三角形权力结构的顶层设计原则和实践轨道;既背离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共产党执政规律和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的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也悖逆了社会治理现代化、权力运行规范化、促进新科技革命和先进生产力发展的人类社会发展规律。

猜你喜欢

斯大林合一监察
人剑合一
由“三线合一”到“两线合一”
水政监察
智慧监察“行稳”方能“致远”
独立设置“环保警察”促环境监察执法
早期对外汉语中的“语”“学”合一
江西:网上监察“阳光灿烂”
关于“三规合一”的几点思考
民意调查:列宁和斯大林及其在历史上的地位
斯大林猝死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