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力清单制度倒逼政府部门职能整合
2014-02-03富阳市编办
● 富阳市编办
富阳市是浙江省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县(市),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扎实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目前,公布了全国首份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将原本2551项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常用权力精简到1509项,并根据权力转移调整等情况,同步推进部门职责梳理,明确界定职责范围,落实责任主体,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倒逼部门职能整合。
一、理顺关系,减少交叉重叠职责
对职责任务相近的部门和科室,进行职责调整和科室整合。在司法局职责梳理工作中,发现其内设的大调解指导科和基层工作管理科两个科室的工作内容相似:大调解指导科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的衔接融合,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基层工作管理科的职责主要是指导、监督、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为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科室结构,将两个科室合并为“基层工作管理科”(挂大调解指导科牌子),进一步加强了基层调解工作指导和管理职能,并相应减少内设机构、中层领导职数。
二、调整职责,优化机构编制配置
对职能弱化、职能取消的机构,进行机构重组、核减编制等。农业局农业资产经营管理和农业机械管理等部分职责弱化,需要调整内设机构,拟撤销局机关办公室原增挂的“经营管理科”,将原单设的农机管理科改挂在科技教育科。同时,整合资源,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职能,撤销富阳市水产技术服务站、富阳市农机技术推广站2个事业单位,将其相关职责归并至富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并对富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内设机构进行整合重组。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优化畜牧兽医员编制配备,在富阳市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增设青云分所、江南分所、场口分所、新登分所4个下设机构,扩大监管覆盖面。调整后,市农业局内设机构由9个调整为8个,所属事业单位由12家整合为10家,事业编制相应减少10名。
三、整合职能,落实责任主体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整合资源配置,强化基层监管,落实责任主体,积极推进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建立起具有富阳特色的“大市场监管”体制。通过对工商、质监、药监职责的梳理,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广告监管、网络商品交易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监管等交叉、重叠或相近职责进行了理顺,同时优化了相应内设机构设置,减少内设机构5个。整合三局执法队伍和执法力量,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和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合署办公,作为市场监管局直属机构,承担执法任务。精简事业单位设置,因市场管办分离而应予撤销的富阳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不符合发展形势的杭州市工商局富阳分局后勤服务中心,对这2个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减少事业编制20多名。在编制总额不突破,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政策背景下,努力盘活存量编制资源,整合基层监管队伍,加强基层监管力量,根据“市场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原则上按乡镇(街道)设所;其他乡镇(街道)可按区域设所”的原则,设置13个市场监管所,保障机构编制向基层一线倾斜,进一步加强同乡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管力量的协调和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