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环节和中介性事业单位
2014-02-03武汉市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14年10期
武汉市坚持“边清理边规范、边整改边规范”,对行政审批事项中介环节和中介性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规范。一是集中清理。对承担市场中介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清理,且市属事业单位全覆盖,初步认定7家市属事业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市场中介职能;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中介环节列为编制市级权力事项“程序清单”的重要内容,初步认定在240个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中,有73个审批事项设有前置中介环节,共设有中介环节113个。二是沟通协商。对清理工作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反复进行沟通协商,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研究提出剥离事业单位中介职能、调整取消审批中介环节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依法设定的中介环节,逐一商定具体的工作程序、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在沟通协商过程中,坚持统一口径、严把关口。三是审查认定。严格审核认定中介职能事业单位,实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市编办审定、市编委终审的“三审制”;严格审核认定行政审批事项中介环节,以2011年对标、学标、定标结果为标准,逐项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必要性审查。对涉及中介环节较多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组织进行集中会审。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行政审批事项,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专审。
全面清理、掌握实情后,坚持分类推进的原则进行调整规范。对于依法设定的101个审批中介环节,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收费,并严格审查中介机构资质,提高中介机构市场竞争度,坚决杜绝“指定有偿服务”;二是对于法定依据不足或武汉市自行设定的审批中介环节,予以取消,共取消审批中介环节12个;三是对于具有中介职能的7家市属事业单位,按照剥离市场中介职能后整合保留、整体转企脱钩两种方式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