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专利法颁布30周年座谈会上的致词
2014-02-03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田力普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 田力普
尊敬的陈竺副委员长、各位来宾:
首先,我谨代表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对出席座谈会的领导和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中国专利法颁布30周年座谈会”,旨在回顾中国专利法律制度的30年历程,总结中国专利法律制度的历史经验,思考和谋划中国专利法律制度的未来,使专利法律制度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民族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进程中发挥更有力的作用。
2014年对于中国专利界来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年份。30年前新中国第一部专利法在我们今天开会的人民大会堂正式颁布,揭开了我国新的历史时期专利保护的新篇章。30年来,专利法不断修改、完善,与时俱进,一直紧密结合中国国情,符合国际大势,把握时代脉搏。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基本健全,专利法律制度也日益完善并深入人心。目前,全球经济格局深度调整,国际竞争更趋激烈。我国支撑发展的要素条件也在发生深刻变化,深层次矛盾凸显,正处于结构调整阵痛期、增长速度换挡期。在这个特殊历史时期,我国专利事业既面对机遇,又面临挑战。应该看到,由于社会不断进步,专利法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还存在许多不足,需要紧追时代步伐。我们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和现实国情及历史基础,及时对现有专利法律体系做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使专利法律体系更加和谐、更加有生命力,切实发挥专利法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同时也要以法律文化为重点,培养人们的人文价值观。当然,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我们几代人的不懈努力。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定着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要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面向未来的一项重大战略实施好。”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创新是国家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原动力。要把创新放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实践中,要实施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法律保障,尤其是专利法律制度的保障。如何在经济发展和制度安排方面做出一个相匹配的规划,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前30年,我们是借鉴、学习,摸着石头过河。面向未来,已是而立之年的中国专利法律制度,要切实服务好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和创新驱动发展国家战略。因此,如何创新我们的专利法律制度,使我们的专利法律制度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复兴中华民族起到支撑作用,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保障作用,将是我们面临的新挑战。我国以往的专利实践所处的具体国情和国际形势与现在及未来的具体国情和国际形势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我们需要对此作深入分析、研判,扎实推进专利法基础理论研究,为未来的专利法律制度设计提出一些好的建议。
历史总能给人以深刻启示。专利法30年的实践经验表明,专利法的生命在于实施,专利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专利法不仅开启了国人的创新意识,提高了中华民族的创新能力,促进了国家的经济发展,更重要的是,专利法本身也是一种生产力。本次座谈会以专利法颁布30周年为主题展开研讨,我认为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各位要在总结专利法30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刻剖析现行专利法运行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对专利法的未来走向献计献策。希望大家能找到专利法自身的新的增长点,进一步发挥好专利法——这一基于上层建筑,同时也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法律制度的作用,同心协力为实现“制度激励创新,创新驱动发展,发展繁荣国家”的目标贡献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