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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机制缺失与苏共衰败探析

2014-02-03尹业香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斯大林苏联

□尹业香

(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荆州 434023)

尽管理论界、学术界对苏共衰败原因进行了多种探索,众说纷纭,但是,追根溯源,最具本体论意义还是关于苏联模式(亦称斯大林模式)的探讨,这一模式的产生和形成具有历史的合理性,但在长期运行后形成了严重弊端,然而,斯大林及其后的苏共领导人却没有针对这种模式的弊端构建和完善相应的纠错机制,避免严重后果的发生。因此,探索纠错机制缺失和苏共衰败的逻辑联系,对于中国共产党从中汲取教训是有着重要现实意义的。

一、历史地看待斯大林模式的利与弊

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是由其国体决定的。苏联建立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通过共产党)、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这反映了社会主义在政治方面的基本原则和本质特征。这是社会主义的共性,抛弃了这样的国体也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了。国体是通过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实现的。此外,还有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这属于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并不具有社会属性。所谓“斯大林模式”就是这些具体制度构成的运行机制。对此模式目前并无权威性的表述,但其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在经济上,以国家为核心的高度集中的行政命令、计划管理体制,限制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否定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片面发展重工业,过多剥夺农民实行高积累。在政治上,权力高度集中于党中央的最高领导机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权力基本不受群众的监督,领导职务终身制并实行个人崇拜。这一模式的形成以1936年“斯大林宪法”的颁布为标志,时间延续大约半个多世纪。

(一)斯大林模式的选择是不能脱离特定的社会环境和发展水平的

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了的条件下创造。”[1]P585就社会环境而言,苏联是在人类历史上建立的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维埃政权刚刚建立,就受到十四个帝国主义国家的武装干涉和当时被推翻的资产阶级组织的军队武装叛乱。国内战争结束之后,帝国主义各国对它长期包围,加上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爆发,德、意、日法西斯势力相继上台,极大的威胁着苏维埃政权。斯大林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不能知道帝国主义者究竟会在哪一天进攻苏联,打断我国的建设。他们随时都可以利用我国技术上、经济上的弱点来进攻我们,这一点都是不容置疑的。所以,党不得不鞭策国家前进,以免错过时机,而能尽量利用喘息时机,赶快在苏联建立工业化的基础,即苏联富强的基础。党不可能等待和应付,它应当实行高速度的决策”。[2]P168斯大林模式是为实施一种优先发展重工业、迅速实现国家工业化的赶超战略服务的制度,它把社会主义运动与落后民族的工业化有机地结合起来,推动落后国家工业化。就社会发展水平而言,当时俄国是一个生产力水平低下,小农经济占优势的国家。小农经济的特点:一是生产水平低下,二是分散。1913年俄国的工业总产值只占世界工业总产值的5.3%,而同时期的美国是35.8%,英国是14%,德国是15.7%,法国是6.4%。[3]P31苏联要尽快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在此过程中优先发展重工业,尤其是军事工业。然而它所面对的是生产力水平如此低下、经济如此落后,应选择一条怎样发展工业化的道路呢?在世界资本主义道路中,英国、美国、德国的重工业或者是靠掠夺其他国家,或者是靠巨额借款,或者这两种手段兼而用之。这种发展模式和苏联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格格不入,因而行不通。社会主义工业化只能靠自己的力量。现代大工业体系也不可能建立在传统农业的基础上,为了从农业获得工业积累的资金,工农业产品的循环,农村集体所有制就是一项必然地选择。这在很大程度上以牺牲农业和农民的利益为代价。对此列宁也曾指出:“应该公开和自觉地忍受这种牺牲。”[4]P485因此,我们看待斯大林模式的建立以及它在一定历史阶段的合理性,要遵循列宁曾指出的“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5]P375。

(二)斯大林模式选择的正确性是经受了历史检验的

1929—1937年,苏联工业以平均每年20%的速度向前发展,1937年的工业总产值比1913年增长了7倍,而同期资本主义国家只增长了0.3% 。[6]P8通过第一、二两个五年计划,苏联工业总产值从欧洲的第四位,一跃成为欧洲第一位、世界第二位,在短时期内奇迹般地成为社会主义工业强国。1941年6月22日,法西斯德国悍然向苏联发动了进攻,但苏联人民在苏共和斯大林的坚强领导下,依靠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迅速转入战时体,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取得了反法西斯卫国战争的最后胜利。战后苏联共产党立即领导苏联人民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1946年苏联开始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四个五年计划。1949年,苏联成功地爆炸了第一颗原子弹。到1950年苏联工业已恢复和超过了战前的水平,这一年苏联的工农业总产值比战前增长73%。在这一时期,苏联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增长的速度,大大超过当时的资本主义国家。1953年与1913年相比,苏联的国民收入增加了12.67倍,而同期美国只增加了2.03倍,英国增加了0.71倍,法国增加了0.54倍。[6]P11斯大林时期的苏联就是这样向全世界宣示了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新生事物的无比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的。英国首相丘吉尔以敬畏的口吻对斯大林评价道:“当他接过俄国时,俄国只是手扶木犁的国家;而当他撒手人寰时,俄国已经拥有了核武器。亲身经历过斯大林时期的苏联人民,充分肯定着斯大林伟大的历史功勋。”[7]P792

(三)斯大林模式所出现的弊端关键是纠错机制的缺失

如前所述,一个国家发展道路的选择是脱离不了一定的具体条件的。如果我们从苏共衰败这个“果”,追根溯源到斯大林模式这个“因”,从而对这一模式全盘否定,既有失历史的公允,也无助经验教训的总结。从1936年这一模式的形成到1953年斯大林逝世,其间有17年的构建和完善纠错机制的时间;从1953年到1991年苏联巨变的发生,历经5任领导人长达38年的时间。马克思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也充分肯定杰出人物对历史发展的巨大影响。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正是国家、政府以及政治领袖的积极作为,在推进人类政治经济生活的改善诸多方面起了非常积极的作用。然而,在其纷繁复杂的政治舞台上,他们种种失误,自然会给人类的经济政治生活带来直接、间接的消极影响。一定的政治经济模式创建和其优势的发挥在人,一定的政治经济模式存在的弊端对其加以修正也在人。因此,我们要把苏联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具体管理体制机制加以区分;把它在特定时期发挥巨大作用与它长期运行中出现的种种弊端加以区分;把它自身存在优势与被其优势掩盖下的弊端加以区分。这样才能探寻问题之所在,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进行正确有效地改革。

二、纠错机制的缺失使苏共走向衰败

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第一个伟大尝试是1871的巴黎公社,它存在的时间虽然只有72天,马克思恩格斯却给予极大的关注,并对其经验加以了总结。列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运用于俄国实际,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由于经验不足,可以说是开路先锋的试验、试错进程。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就需要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加以改革。然而斯大林时期开创、形成的苏共模式,在运行中的错误长期得不到纠正,一错再错,以致20世纪80年代末,苏联终于爆发了经济、政治和社会三大危机而沉疴难起。这是和斯大林晚年及其后来领导人没有能及时构建和完善对这一模式的纠错机制有密切关系的。

(一)没有发挥“普选制”的纠错功能,既导致个人集权和崇拜,又销蚀干部队伍的执政能力

按照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无产阶级国家应该是巴黎公社式的国家。巴黎公社在政权组织形式上是立法与行政合一的政权。这种“议行合一”体制是建立在普选制基础之上的,这是巴黎公社一条重要原则。对此马克思赞扬道:“公社是由巴黎各区通过普选选出的市政委员组成的,这些委员是负责任的,随时可以罢免。”[8]P55对于普选制的运行机制的纠错功能,他在《法兰西内战》一文中明确指出:“普遍选举权不是为了每三年或六年决定一次由统治阶级中什么人在议会里当人民的假代表,而是为了服务于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正如个人选择权服务于任何一个为自己企业招雇工人和管理人员一样。大家都很清楚,企业也像个人一样,在实际业务活动中,一般都懂得在适当的位置上使用适当的人,万一有错立即纠正。另一方面,用等级授职制去代替普选制,那是最违背公社的精神不过的。”[8]P57普选制作为民主内容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其纠错功能主要有:1.定期选举掌权者,这可以严格过滤政治精英进入领导岗位,从而减少错误发生的概率;2.任期结束实行掌权者更替,这样权力拥有者即使出现错误造成的危害也是有限的,为继任者纠正其错误留下了时机。

苏共的党内民主与国家民主是密不可分的。列宁把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运用于俄国党的组织建设中,并把它贯彻到底,最后形成民主集中制这个科学概念,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一个重要发展。俄国党创建之初,党的组织涣散,派别林立。据此列宁强调建立一个统一的集中制的党。他在《我们的当前任务》一文中提出:“社会民主党地方性活动必须完全自由,同时又必须成立一个统一的因而也是集中制的党。”[9]P167在强调集中制的同时,列宁也重视民主原则,要求“真正在组织中实行民主制”,“按照全体党员的民主选举代表制”[10]P241。集中制和民主制这两个概念,经过几年实践之后,逐步形成为一个概念。1906年3月,列宁在《提交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的策略纲领》中明确指出:“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是现在一致公认的原则。”[11]P2141906年4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统一)代表大会,第一次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载入党章。遗憾的是作为列宁接班人的斯大林,在实际运行中严重破坏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他把战争和革命条件下形成的集中制绝对化,将马克思恩格斯普选制精神抛弃一边。用等级授职制代替选举制,终身制取代任期制。或者民主流于形式,没有民主参与,更没有竞选。斯大林为了控制自上而下的各级干部的任命大权,特意设置了一套《职务名册》制度。“职务名册制度原则的核心就是任命制。由于在干部任用时完全采取行政手段进行暗箱操作,任用的标准主要又是对领袖的忠诚与否,因此这种制度造就了苏联政坛上阿谀迎奉之风。”[12]P1311这种等级授职制,一方面形成层层的人身依附关系,下级逐次对上级权力、最终替“一把手”权力负责的机制,处于塔顶的当然是“掌握了无限权力”的总书记——斯大林,从体制上形成党内的个人崇拜;另一方面干部队伍逐渐趋向平庸、层层矮化的窘境。这种不断恶化的用人之风和执政环境,不断销蚀干部队伍的执政能力和思想理念,从而不断积累苏共的执政风险。

(二)没有限制公职人员高薪的机制,这一缺失既滋生党内特权阶层,又助长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不正之风

恩格斯说:“巴黎公社它对所有公务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这样,即使公社没有另外给代表机构的代表签发限权委托书,也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了。”[8]P13十月革命后,列宁在防范官僚主义的滋生方面作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对于干部管理制度,列宁主张实行任职回避制,不允许亲属在同一机关任职;实施低薪制。针对苏维埃政权对资产阶级专家实行的高薪收买政策,列宁在《苏维埃政权当前的任务》一文中明确指出:“高额薪金的腐化作用既要影响到苏维埃政权……,也要影响到工人群众,这是无可争辩的。”[13]]P484为捍卫巴黎公社原则,他“要求薪金降到中等工人工资的水平,要求在事实上而不是在口头上同名利思想作斗争”。[13]P483在列宁执政期间,苏维埃政权坚持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限制和降低党政人员的工资收入,缩小与工农的差距,防止他们享受特权和官僚化;同时又大力提倡共产主义劳动态度。列宁逝世后,斯大林建立起了一整套保证领导干部层特权的制度。这种制度下产生的官僚特权阶层,成为斯大林模式的支持者,在斯大林时代,根据“职务名册”任命的各级干部依据职务高低享有在黄金地段高级住宅权;各级党政机关均有特设的内部商店,按照官职大小、享受特殊形形色色商品的供应权;高级官员的子女,从幼儿园到大学均有培养他们的专门机构或保送入学的制度的特教权;官员特别是高级官员可以免费为自己的子女留下豪华住房和别墅,供他们终身享用的特继权等等。斯大林时期高级领导干部除正式工资外,还会与工资同时收到一个装很多钱的大信封,这就是臭名昭著的“钱袋制度”。[12]P1307

如何看待领导的特权要区别两种情况:一种是公务性特权,包括居住、办公和交通条件,还有对重要领导人的安全警卫措施等,这种情况在一定条件下对于领导人履行职责是合理的。另一种非公务性特权,这种特权和领导人履行职责无关,而是由职务带来的大量私生活方面的优待,包括家属因此获得的特殊地位和待遇。这是应该限制的,特别是对那些与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公仆身份和形象不相称的特权。当领导的特殊待遇慢慢蜕变为特权,并向社会其它阶层保密,而且这个阶层的各种需要都在一个完全独立于外界的消费服务系统内解决,这就意味着党和国家管理机关开始把自己和人民隔离开来。这样必然强化升官发财的官本位意识,使一些干部依附于提拔自己进入特权阶层的人,而很难对群众负责。巴黎公社原则强调公务员不能高薪制是一种很好地防御错误机制,防范一些人追求位高权重而享受权力乐趣的错误思想。前苏联部长会议主席雷日科夫对此说道:“苏共之所以能走到酿成悲剧的一步,是因为几十年来它把权力视为自己的专利,它已经丧失了现实的日常政治斗争的能力。结果当一个统一的机体丧失了自己最优良的品质——战斗性,自我牺牲精神,无私奉献精神……的时候,它衰退了。”[14]P9

(三)依法治权的纠错机制缺失,一方面少数人的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另一方面造成对广大人民权利的极大伤害

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究竟依靠什么来治理国家?马克思恩恩格斯经典作家并没有回答这一问题。俄国十月革命后,列宁对社会主义法治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在法律的重要作用认识上,他指出:“工人阶级夺取政权之后,像任何阶级一样,要通过改变所有制和实行新宪法来掌握和保持政权,巩固政权”[15]P299-300。在党政关系问题上,他强调:“必须十分明确地划分党(及其中央)和苏维埃政权的职责;提高苏维埃工作人员和苏维埃机关的责任心和独立负责精神,党的任务则是对所有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总的领导,不是像目前那样进行过分频繁的、不正常的、往往是琐碎的干预”[16]P64。他明确指出:“在党的代表大会上是不能制定法律的。”[17]P64在党法关系上,他强调执政党的党员“必须遵守极严格的革命秩序,必须恪守苏维埃政权的法律和命令,并监督所有的人来执行”[18]P509。列宁不仅要求所有人员遵守法律,他自己也是模范地遵守法律。1919年2月,他在给达尼洛夫纺织厂的代表回信中说道:“由于这个问题是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决定的,而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高于人民委员会,所以无论我这个人民委员会主席,还是人民委员会都无权改变此项决定”[19]P512。为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他亲自起草了《土地法令》、《和平法令》等。作为列宁之后的苏共主要领导人的斯大林,本应该将列宁的有关法律思想,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转化为法律制度,以此调节社会秩序并在执行中加以完善,防止权力滥用给党和国家带来的严重后果。

然而,斯大林从1924年到1929年短短6年之中,用非法手段先后清除了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加米列夫等“新反对派”和布哈林、李可夫所谓的“反党集团”。在1936年前后的大清洗中进一步破坏法治,用逼供、诱供等手段诬陷一大批党、政、军领导人是“帝国主义间谍、特务、杀人犯”并将其处决。据苏联内务部1954年起草的由总检察长、内务部长、司法部长共同签名的统计报告,从1921年至1954年,被判处反革命罪的罪犯共有3770380人,其中死刑642984人,25年以下劳改与监禁2369220人,流放和驱逐出境 765180人。[20]P300正如邓小平指出:“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21]P333其原因确实发人深思。诚然,权力与法律都是现代社会带有强制性的支配力量,是保证社会秩序有效运转的必要手段。比之法律,权力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支配力量更多地具有特殊性和带有人格化,常常因利益、情感和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容易导致对其滥用。法律是具有普遍性的和非人格化的支配力量,是经过社会各方利益代表人物,经过反复讨论和达成利益妥协后制定的。尽管立法及其实施未必都正确,但它是建立在民主和科学的程序运行机制之上的,失误的可能性较小。斯大林把法律看成是国家为达到某种政治、经济或道德目的的一种工具,而不是人民权利的保护神。这样当他“掌握了无限权力”,就成了“真理 ”和“正义”的化身,可以不顾任何法律规范或程序的束缚而犯下肃反扩大化的严重错误。这给苏联党心民心造成的巨大伤害是难以愈合的,1991年苏共危机时刻,苏共的反对派正是利用这一历史事件蛊惑人心的。

三、苏共纠错机制缺失的原因

政党对于自身错误的认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纠正,一方面,这取决于主要领导者自身的认识和修养,以及对党和人民高度的责任心和敢于面对错误的勇气;另一方面,政党的主要领导人逝世或者辞职后,继任者对前任者的错误加以纠正,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长效的纠错机制。然而,这两方面苏共在执政时期都没有做到,以致所犯错误积重难返。

(一)斯大林犯了严重错误而不自觉其为错误,不可能纠正

斯大林模式是在特定历史下产生的,它在推进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中乃至对被压迫民族和人民的解放事业巨大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在“二战”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之后,本应该对这一模式的弊端构建纠错机制,遗憾的是斯大林本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随着战时反法西斯联盟的瓦解和冷战的开始,使得斯大林没有离开战备的政策,对这一高度集权模式进行改革,相反使之常态化。事实上对苏联来说,当时已并不存在外部的现实的战争危险,完全有可能来调整战时的经济结构,压减军费开支、改善人民生活。但苏联在斯大林逝世之前,一直将国民经济纳入战备轨道。1946年,斯大林在总结二次世界大战胜利的原因时,列举了1940年苏联战前用来进行战争的经济基础,由此证明“苏维埃社会制度比非苏维埃社会制度更有生命力、更稳固,苏维埃社会主义制度是比任何一种非社会主义制度更优越的组织形式”[22]P429。在这里斯大林显然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的运行机制混为一谈了。尽管这两者有一定的联系,但两者并不能等同。苏联在20世纪30-50年代所形成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运行模式即体制,需要依据具体历史条件的变化及时进行改革。但当时无论是斯大林本人还是其他领导人的认识水平都没有认识这一点,在很长一段时间总是把高度集权的模式中的一些要素,当成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加以固守而错失改革的良机。

(二)苏共高层领导正常的更替制度的缺失,使其错误不断积累

斯大林逝世之后,对于其模式的弊端,苏共党和国家的主要继任者,如果能实事求是地分析这一模式的弊端及斯大林所犯错误的原因并加以改正,就不难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遗憾地是苏共高层领导缺失正常的更替制度,其继任者一次又一次地丧失了纠正错误的机会。

作为列宁事业继承者的斯大林在执政之初,通过打击对手、排除异己将党内决策、执行、监督权高度重合,自己独揽大权并实行领导职务的终身制,不愿意也不可能对集权体制与时俱进的改革。赫鲁晓夫在斯大林逝世后,经过6个月宫廷政变式的角逐,于1953年9月成为苏共中央第一书记。在他执政的11年期间,虽然揭露和批评了斯大林的个人崇拜,平反冤假错案,建立干部更新制度等,但在改革的内容上始终没有建立规范有序、执行有效的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并使这些制度法律化。相反他自己又搞个人集权和实行新的个人崇拜。由此根本不可能实现党的最高领导人“能够出色地履行这些崇高的职责,少犯错误,少出差错”[23]P302-303的良好愿望,加上他个人的粗暴、简单、傲慢的个性使得党内矛盾不断积累,于1964年10年被迫辞职下台,其结果人没亡政已息。勃列日涅夫是采用“逼宫”式的手段而上台的。对于苏共最高领导人这种更替机制,“当时许多人都认为勃列日涅夫只是一个政治上的过渡人物,他将被更有才华、更有能力的新领导人代替,或被权力体系更庞大的领导人所代替。”[24]P832可事实刚好相反,他主政的时间长达18年之久,其内在原因就是他“因循守旧、维稳抑变和保守主义成为苏共的主流思想体系”[25]P33。这种体系给苏联特权阶层带来极大好处。在这特定的条件下,勃列日涅夫被人替代的可能性成为了一种不可能性。他晚年体弱多病,先后二次中风,实际上已失去了工作的能力,苏联上层对此都很清楚,但还是只有等他去世才离开苏联最高领导的职位。这正如俄罗斯科学院院士阿尔巴托夫说的:“现行的机制、传统和现实的政治环境实际上排除了‘正常’接班的可能性。”[26]P267-268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伴随每一次高层领导人的更替,苏共内部就会展开一次权力斗争的博弈,甚至闹到你死我活的地步,如此只能实行领导职务终生制直到逝世为止。这表明苏共已丧失了把执政骨干选拨到党和国家重要岗位的“政治录用”的功能。1982年勃列日涅夫去世,安德罗波夫和契尔年科两个老年病夫先后上台执政并在两年内相继病逝。苏共连续三位最高领导人病死在岗位上,他们要么求稳惧变,要么年老多病试图改革却力不从心来。纵观世界政党执政的得失不难发现,一个执政党人才济济事业就兴旺发达,即使犯了错误也能及时纠正,一个政党任人唯亲,风行裙带关系,事业发展就会陷入危机。到戈尔巴乔夫时,斯大林模式运转失灵,犹似病入膏肓之人,加上戈尔巴乔夫既没有找准改革的内容也没有把握好改革的进程,最后在“不改革等死,乱改革找死”混乱中,历史和苏联人民再没有给予苏共一次纠正错误的机会。

(三)特权阶层把权力当成乐趣,阻扰纠错机制的建立

斯大林时代建立了干部“职务名册”之后,各级干部按职务的高低享受着种种特权,开始脱离群众,使得党群关系隔离。如果苏共全党上下,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是不难解决的。可是苏共后来的领导人虽然意识到了这一点,但最终因为特权阶层的阻扰,使改革中建立起来的纠错机制半途而废。赫鲁晓夫针对斯大林时期的干部委任制和领导职务终身制,采取轮岗制和任期制,并取消干部的一些特权。然而这种干部更新制度触犯了特权者的既得利益,因而遭到许多人特别是高层人士的强烈反对,在实践中推行极为困难。干部实行轮岗和任期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赫鲁晓夫被迫下台的重要原因。勃列日涅夫上台后,不仅恢复了被赫鲁晓夫废除的全部干部特权,而且享受特权的干部范围还有所扩大,特权日益增多。这一时期苏联的党政干部与人民群众收入的差距达到30-40倍,同时又把科技人员的收入不合理地加以降低,科技人员与工人的工资由1940年的21:1 降到 11:1。[12]P1307他批评赫鲁晓夫的干部轮岗制和任期制是对干部的不公正、不尊重。从苏共二十三大到二十六大,苏共中央委员会实际连任率达到90%。[12]P1308苏联特权阶层阻扰改革,使苏共干部队伍固化和老化,加上委任制的选人的弊端,各级领导选人用人的标准把忠诚放在第一位,名义上是要求对党忠诚,实际上是要求被选者对某个上级领导的忠诚。这种干部政策不可能成为选拨优秀人才的机制,相反却把许多有才能、有创新意识的干部淘汰出局。苏联仅有的几次改革均无果而终,改革后的体制越发陷入僵化,领导干部为保住既得利益,求稳怕变,故步自封,盲目自大,隔绝于快速发展的外部世界,整个社会处于全面的病态之中。苏联的特权阶层标榜“社会平等”、“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实际上却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享受各种特殊的待遇,有的甚至腐化堕落。当各种腐败现象被揭露后,人民所接受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和道德体系趋于崩溃,从而对苏共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使得苏共的执政地位出现了合法性危机。事实证明,戈尔巴乔夫在改革遇到危机时,叶利钦正是利用人民群众对苏共特权和种种腐败的不满,使苏共瓦解并丧失执政地位的。

中国共产党是“以俄为师”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新中国成立后也照搬“苏联模式”,既有社会主义建设的辉煌成就,也犯过严重的错误。在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十八大强调既不走自我封闭的老路,又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是对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智慧的重大考验。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正确地分析苏联模式的得失,使其化为中国共产党人治国理政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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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期间苏联在华军事顾问及其作用
对苏联签订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的不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