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理查德·赖特《土生子》的自然主义特征
2014-01-29周敬新南昌大学中文系南昌330031
⊙周敬新[南昌大学中文系,南昌330031]
试析理查德·赖特《土生子》的自然主义特征
⊙周敬新[南昌大学中文系,南昌330031]
美国黑人作家理查德·赖特成功地采用自然主义手法塑造了“别格”这一典型的新黑人形象,将美国黑人文学推向了新阶段。本文着重分析《土生子》的自然主义特征,从自然性、反英雄主义特征出发,将美国自然主义与法国自然主义进行对比,从而对“赖特式”的自然主义手法进行全面的阐释。
自然主义自然性反英雄主义
19世纪60年代,随着工业革命的深入发展,法国步入科技时代,生物学、生理医学等领域都取得了重大成果。法国自然主义文学在进化论、实证主义、遗传学和决定论的共同影响下应运而生。随着以左拉为代表的“梅塘集团”的形成,自然主义文学在法国趋于定型并逐渐将影响扩大到其他国家。80年代末,美国作家弗兰克·诺里斯将自然主义文学引入美国,为美国文学注入新鲜血液,使美国文坛焕然一新。
“美国黑人文学之父”理查德·赖特于1940年发表的《土生子》以其强烈的反抗精神将黑人所面临的不公境遇呈现在美国民众面前。在《土生子》一书中,赖特采用自然主义手法塑造了托马斯·别格这一形象,赋予主人公极其浓烈的反叛情绪以及难以掌控的暴力倾向,颠覆了以汤姆叔叔为代表的传统顺从的黑人形象。作为美国黑人文学的扛鼎之作,《土生子》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光耀了美国文学史。
自然主义发展至美国,展现出了与法国自然主义相异的特点。在理查德·赖特的笔下,《土生子》中迥异的自然性以及反英雄主义特征无时无刻不引人注目。笔者期待通过解读这两个特征,对赖特式的自然主义手法有更深层次的理解。
一、自然性:人性中混杂动物性法国自然主义文学中的自然性主要是指从遗传学、生物学角度出发,研究人类病态的心理现象。法国自然主义作品人物性格并不突出,人物所表现出来的果敢或犹疑、端庄或淫荡都是遗传等生理因素决定的。潜藏在表层意识下自身无法控制的本能,驱使着人们走向毁灭。
立足于本土文学特性,美国文学对自然主义有了创新性的理解。在表现自然性这一特点时,淡化了遗传性的影响。赖特在塑造托马斯·别格这一形象时,并未从主人公的黑人身份出发,着重描写黑人传统习性给别格造成的影响,而是将别格置身于美国社会中,指控白人社会将他逼入了生活的墙角,造就了别格人性中的动物性。
在第一部分《恐惧》中,全家追打一只老鼠的情景将黑人人性中的动物性表露无遗。托马斯·别格一家四口居住在只能容纳两张铁床的狭小空间里,平时起居颇为不便。老鼠的出现搅扰了这和以往一样无味的清晨。妹妹和母亲张皇失措,弟弟布迪战战兢兢,别格费劲力气制服老鼠后却拎起老鼠的尸体走向妹妹维拉,拿她的恐惧寻开心。在追打老鼠的过程中,别格内心同样害怕,然而他却希望在妹妹的恐惧中截获一丝英雄气概。这种扭曲心理,正是黑人不堪境遇的反映。现实生活中,黑人的遭遇像极了这只人人喊打的老鼠。美国城市的种族主义者像圈养牲畜一样将黑人的生活区域限定在城市中最为破落的地带,黑人不能到黑人地带以外的地方租房住,必须住在“分界线”的一边,黑人若想与白人住同样的单元必须付出比白人高一倍的房租。就连“分界线”以内地区的面包都比白人地区的贵一分钱。别格深深懂得这条“分界线”的意味,正是这条分界线剥夺了他的梦想,搅乱了他的生活。被这无形的屏障阻断,黑人失去了与多彩的白人世界接触的可能。他只能幻想自己可以和白人男孩一样驾驶飞机,只能通过电影了解白人的生活。他不满这牢狱似的生活,但又无法改变,于是麻醉自己,“他知道,一旦让自己充分意识到他所过的是什么样生活,他就会要么自杀,要么杀人。因此他尽量克制自己,装的很强横”①。
然而忽略问题并不代表没有问题,根植于别格内心的反叛情绪与恐惧心理指引了他的两次凶杀行为。明知道尔顿太太是盲人,不可能看见自己在玛丽房中,但源自内心的恐惧指引他失手杀死玛丽。白人对于别格来说已经不是人种的区别,而是一种不可侵犯的符号式存在。白人制定的法则如幽灵般在别格的生活里出没。尽管道尔顿一家对别格友善有加,但一句温暖的问候、一顿愉快的晚餐并不能消弭他对白人的戒备。杀害玛丽让别格找到了一时的成就感,然而这种扭曲的心理不久便被恐惧侵袭。
如果说杀死玛丽是别格害怕白人的表现,那么杀死他的女友蓓西则将这种恐惧发挥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在黑人的眼中,白人的地位高于黑人,黑人男性的地位又高于黑人女性。在靠酒精麻痹度日的蓓西身上,别格找到了存在感。通过利用蓓西的恐惧,别格将她完全掌控在自己手中。蓓西的懦弱与惶恐在逃跑过程中激怒了也处于恐惧状态中的别格,于是别格选择痛下杀手以保存秘密。
“自然主义学者认为,人是处于动物和更完美的存在形式之间的一种状态中。人人身上都有一种动物性,所有人都要适应自然(或社会)的‘适者生存’法则。同时人人也都会因生存的本能而不停地挣扎,尽管这种挣扎是徒劳的,但它代表着人本身中存在一种自发的向更高阶段发展的需求。”②别格正处于这种状态中,他不愿服从白人制定的法则,但又无法发出自己的声音,此时暴力乘虚而入,将他推向深渊。
赖特式自然性的特别之处在于他认为美国社会内部潜藏了危机,而黑人就是这危机本身。黑人是美国社会不愿正视的非理性本能,是社会本质的黑暗面。作者将黑人局限于动物性本能,但并不认为这是黑人与生俱来的特质,而把它看作是白人社会的产物。遗传因素并不具有左右人生的力量,社会环境的制约有时却会令人难以翻身。种族矛盾一日不除,美国社会仍将危机四伏。
二、社会层面的反英雄主义法国自然主义认为世间并不存在英雄,每个人都有不可战胜的生理缺陷以及无法超越的社会阶层,因而逐渐忽略典型人物的塑造。自然主义传入美国之时,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思潮正席卷美国。“其核心概念为:生存竞争所造成的自然界淘汰规律同样适用于人类社会,并且对人类的进化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③和生物进化的过程一样,社会进化的过程同样须遵守“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与法国自然主义不同,社会达尔文主义成为美国自然主义的理论基石。
反英雄主义在《土生子》当中并不是指赖特选取名不见经传的普通黑人别格这一角色,而是表现在美国社会本身并不存在成就英雄的土壤,尤其是不可能造就黑人英雄。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组建了两极分化的美国社会。富人以其殷实的资本得到政府的扶持,穷人却因百无益处而被政府舍弃。当大众狂热追逐“美国梦”之时,有些人早就被剥夺了追梦的资格。如果说,白种穷人起码还具备被舍弃的机会,那么黑人从来未被列入被舍弃的名单内,因为他们从未进入美国政府的考虑范围。
然而,黑人最紧迫的任务不是获得社会的承认,而是得到自己的认可。《土生子》处处都在揭示黑人的自我催眠行为。他们或者不明自身处境,或者明白却又假装糊涂,整天浑浑噩噩,不知所从。
当别格将老鼠拿到妹妹面前时,他的母亲破口大骂,称自己的儿子疯得像个傻子,像个黑鬼,简直不像人。不难看出,身为黑人的母亲本身对黑人怀有成见。试想,当一个种族极度否定自己时,他们的命运将走向何方?生活困顿的托马斯太太将宗教视为精神寄托,她深信上帝能为自己带来幸福,于是将承受苦难看作是理所当然,以求来世安稳。信仰宗教的黑人并未察觉他们神圣的祈盼俨然已成为白人维护现实社会秩序的工具。宗教无法为他们争取权利,更不可能给他们带来公平。宗教所能带给黑人的是自觉地向白人世界妥协,自觉地向这个不公平的社会俯首称臣。
别格和蓓西的恋人关系并不是建立在爱情之上,而是出于生理冲动。两人更像是寒夜中抱团取暖的陌生人。借助酒精和性欲,蓓西可以掩饰她在白人家中工作时所受的屈辱。通过蓓西的肉体,别格能够确认自己还活着,从而减轻对白人世界的恐惧。他们看到了社会的不公与种族间的歧视,然而由于自身的局限性,找不到通向光明未来的出口,于是选择了自甘堕落。
黑人自身不具备改变命运的能力,而有志于改变现状的白人同样面临着困境。作品中以道尔顿一家为代表的白人热衷于慈善事业,他们同情黑人的境遇,并希望通过捐款改善黑人的生活。然而如道尔顿先生这般边榨取黑人血汗边为黑人做慈善的资本家又怎能明白黑人贫困的真正原因所在?古道热肠的道尔顿小姐玛丽主动与别格握手,并要求前往黑人餐馆用餐,却忽视了别格的尊严以致黑人对白人的怨念愈深。共产党简的宽容与律师麦克斯的执着使别格感受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尊重。然而一次次的审判并没有转变别格的命运,别格意识到社会在短期内是不会变化的,黑人的处境不会得到彻底的改变。
社会本身剥夺了黑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赖特所想要表达的反英雄主义的本质内容。赖特反对黑人采取忍耐、逃避的态度,他要写出美国黑人的真实遭遇,让世界听到自己的声音,从而产生震撼人心的作用。此外,隐藏在赖特笔下的愤怒情绪是在向美国宣告,生存在白人世界如动物的黑人并不会如动物般无声存在,相反会带来更多的犯罪与社会动乱。美国正在为自己制造潜在的敌人,这种对抗不利于社会的进化,反而会带来倒退。
理查德·赖特用朴素的语言全面地展示生活的本来面目,用自然主义的手法展现美国黑人的自然性以及美国社会的反英雄主义特征,较之法国自然主义有着明显的区别。作为美国黑人文学的重要作家,赖特的作品在启示黑人认识自我,警醒世界重视黑人感受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赖特对自然主义手法的娴熟运用也为美国文学的发展嬗变提供了新的路径。
①[美]理查·赖特.土生子[M].施咸荣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
②刘黎,张秀见.人性中的“动物性”——评《土生子》中自然主义的表现[J].西安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
③黄波.论美国自然主义文学的嬗变[J].学术界,2012(1).
作者:周敬新,南昌大学中文系2013级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编辑:魏思思E-mail:mzxsws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