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怎样减少和预防护患纠纷的发生
2014-01-24王玉华
王玉华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医医院,467000)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知识水平的不断提高,患者的法制观念、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对医疗保健的要求超前,病人投诉呈上升趋势。当病人发生病痛时,在就医和治疗过程中,对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技术水平、服务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产生疑问而不能得到及时满意的解答和沟通,常会导致纠纷。近年来,随着患者投诉案件的不断增加,也表明护患关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既影响了医院工作的正常秩序,又加重了护士的心理负担,严重挫伤了护士工作积极性。同时也直接威胁到患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作者认为探讨护患纠纷的原因从而寻找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尤为重要。
医疗纠纷的形成过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开始表现为病人或家属对医务人员没有好感,不理解,对他们的做法半信半疑;其次发展为对医务人员反感,觉得他们肯定做错了什么,开始找医院的毛病;最后就是发生医疗纠纷的直接冲突和患者投诉事件。
避免和减少医疗纠纷的根本对策在于预防,而预防的关键又在刚开始接触患者时的护理意识上,贯穿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护理工作,提高护理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医护质量,采取具体有效的预防措施,多加强与病人的沟通,及时排解病人的困难,减轻病人精神上的压力,就能尽量避免护患矛盾的发生。
诱发护患纠纷的原因
1.服务意识淡薄: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患者对医院的就医环境、医疗护理技术水平、服务态度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护理队伍中某部分人难于转变观念,缺乏“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能换位思考,工作中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服务态度生硬;对病人关心不够,对病人或家属提出的问题缺乏耐心细致的解释;说话不注意技巧,从而造成病人及家属的不理解,导致患者投诉。
2.护理队伍年轻化,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由于年轻护士资历浅,社会及临床经验不足,专业知识不扎实,技术水平不高,操作不规范,应变能力差,加上服务态度不到位,对患者及家属提出的问题解释不合理,使患者及家属对护理人员失去信任感和安全感而产生不满。工作主动性差:青年护士中独生子女比例高,自我意识强、责任心不强、带着个人情绪上岗、以我为中心者大有人在。没有彻底转换从学生到护士的角色,工作缺乏主动,导致患者投诉。
3.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欠缺,或者不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随着病人就医期望值增高,抢救病人时操作失误,仪器使用不熟练都会导致差错事故发生,影响抢救成功率,对病人的安全构成威胁,直接引发护患纠纷。在临床救护治疗操作中,医院有着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需要护理人员逐项遵守执行,如果规章制度等落实不到位,或工作中违反相关操作规程,都会给病人造成不良后果,形成安全隐患,造成医患纠纷。
4.观察病情不仔细,缺乏责任心:主要表现为不按规定巡视病房,患者病情变化未及时发现;交接班流于形式,未仔细观察患者神志、皮肤等;低估病情,对患者的主诉不重视,而延误了抢救时间;工作缺乏责任心,抱着见多了、无所谓的心态,病情变化时不及时通知医生;有时急着下班,该交代的问题既没有给患者交代也未给接班的护士交代。这类差错极易引起医疗纠纷。
5.护理人员的配置不足:护理人员严重缺编,超负荷工作。紧张的工作性质,频繁的倒班,复杂的人际关系,工作的高风险性等又导致护土产生高强度的工作压力,表现为情绪不稳定,易激怒,对服务对象不关心,无个人成就感,致使工作不专注,易被干扰,执行医嘱和配药时极易发生差错,而且对患者的询问不耐烦,缺乏同情心,无责任感,该做的不做,该解释的不解释,导致患者不满意。
6.护士的法律知识贫乏,法律知识淡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患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在逐渐增强。所以在应用新药物和新技术时应征得病人及家属的同意。而部分护士由于法律意识欠缺,忽视患者知情权、隐私权和受尊重的权力,未告知病人,随意谈论、评价、处置病人,从而引发护理纠纷。
7.医疗收费不规范:一方面随着新技术、新设备的不断引进,新药不断应用于临床,使医疗费用增长同病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之间产生矛盾;另一方面,由于过去城镇职工是公费医疗,现在因医疗体制的改革,患者自身需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尤其是重病、慢性病个人付费更多,所以病人对医疗费用问题非常敏感。如果护士对患者医疗费用未提供一日清单、多收费、对所收费用不能圆满解释、或催交住院费用时的语气或方式不妥,都会造成患者的误解,导致护患纠纷。
8.社会因素:社会舆论对医院的负面影响;媒体的炒作和不正确的引导,导致患方对医院的不信任。另外,社会上普遍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活动,使病人牢固树立了“顾客是上帝”的观念。病人及家属认为自己花了钱,就该得到满意的服务和疗效,对医疗活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理解,就要“讨个说法”,甚至经济赔偿。由于护士是医疗活动的“前哨兵”,与病人及家属接触时间最长,往往容易诱发病人的不满情绪。
应对措施
1.转变服务观念:护理人员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是减少护患纠纷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加强为病人服务的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对护理人员要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个人良好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要具有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时刻树立起“病人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服务理念。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治疗过程中提倡“微笑服务”,多与患者进行交流与沟通,使其在住院期间能够理解护理工作的特殊性,增进他们的信任感,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急病人所急,在就诊、检查、抢救等环节上,前后衔接,主动积极,减少因服务意识欠缺而引发的护理纠纷。
2.强化细节服务:强化细节服务理念,牢固树立安全服务意识。我院在狠抓护理质量的同时,注重培养对护士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护士的安全服务的警惕性,让护士认识到自身的工作关乎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工作细节的一时疏忽就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提高护士的认识水平,使护士自觉把细节服务贯穿于护理工作中,从而杜绝和减少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提高患者的满意度。从被动受检到主动参与,强化了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了做好护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形成人人抓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环境,有力地保证了护理工作的质量。制定了质量检查标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殊用药和检查患者知情同意制度、安全输液及输血制度等,要求严格按标准实施。要求每个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尽责的工作局面,从而使得护理质量大大提升。
3.合理调配人力资源:首先,护士长排班时注意新老护士合理搭配,以便遇到特殊情况互相配合。其次,根据不同护龄,安排不同的班次和工作任务,如有危重患者或患者较多时,可适当增加护理人员,实行弹性排班,以科学合理地利用人力资源。
4.熟练掌握护患沟通技能:落实事先告知患者制度,要在护理过程中尊重病人的权利,善于和不同层次、不同性格的病人进行沟通,通过语言交流,取得病人的信任和配合。特别是病情变化快的病人,要使用病人和家属易懂的语言。严格落实事先告知制度,尽可能向病人和家属说明护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注意事项及处理方法,使病人有一定的思想准备,主动承担风险义务。这样才能减少护患矛盾。
5.注重人性化管理,提高其心理素质:青年护士上岗后,护士长要以关心、提醒、疏导、帮助、鼓励、理解为主导。主动找青年护士谈心,了解其心理状态和需求。根据不同的特点给予帮助和指导,缓解其心理压力,根据每个新护士不同特点为其配备适合的带教指导老师,使其能合理安排工作,处理好人际关系,顺利度过工作适应期。通过学习优秀护士的先进事例和相关的心理学知识,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训练自我调节能力,正确面对压力与竞争,成功与挫折,使其保持健康良好的心态。
6.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护士的法律意识:法律不仅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保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护士必须懂法、守法,才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才能自觉地为患者提供最佳的护理服务,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加强护理人员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认真学法、守法、用法,规范自己的护理行为,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护患双方合法权利,降低护患纠纷。
7.规范收费、提供一日清单:为增加医疗服务透明度,对常用药物及一般项目的收费标准进行公示,严格标准收费,实行微机联网和一日清单制,及时向患者提供当日用药及各种费用的信息。如病人有疑问,护士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一旦发现多收费,一定要如实退还,并向病人或家属道歉,真正做到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减少因账目不清而引起的护患纠纷。
总之,护患纠纷的发生,给医院和当事人造成了消极的影响。护理过失可直接导致病人的痛苦和生命安危。一旦出现事故,造成的损失将是无法挽回和弥补的。护理管理者要正确对待病人的投诉,认清护理投诉的根源所在,采取针对的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应找准问题的实质,一方面,使当事人能正确认识自己的失误,从中吸取教训;另一方面,要努力防止护患纠纷的扩大化、复杂化,化解矛盾,妥善解决,从而使消极影响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