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解放区的“公车改革”
2014-01-23郑磊
郑磊
在各地落实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公车改革领域不断出现新气象。公车改革能否达到预期目的,不仅考验着执政者的执行力,而且也考验着执政者的公信力。有不少学者把公车改革的发轫追溯到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发的《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从那时算起,到今年已将近20个年头了。
其实,作为早期的刍议,公车改革的话题于68年前的晋冀鲁豫解放区《人民日报》(《人民日报》的前身)上就已经提到过了。那是1946年5月19日,也就是晋冀鲁豫《人民日报》刚刚创刊的第5天,曾在一版报眼位置上刊出一则《边区政府重要启事》,公布了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对“公马”问题的决定。所谓“公马”,就是军政首长所乘用的役马,也就是今天的“公车”。启事不长,不妨照录如下:
“根据本府政务会议决定,为节省财务开支,本府会部马匹饲养员已编成运输大队,从事生产自力更生,凡规定有专马公马人员因公外出时,均酌发车马费。因饲养员已全部取消,今后各方人员乘马来本府者,须自带饲养员喂养,本府概不负责,特此声明,诸希见谅。”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刚刚进入邯郸这座大城市,就马上意识到“公马改革”的重要性,证明了老一代革命领导人所具有的真知灼见。
这个报纸启事,可能是中国革命史中有关“公车”改革的最早记录,可视为公车改革的发轫与滥觞。让各级行政首长不再拥有各自的专用马匹和马夫,而是以各自领取“车马费”的方式解决这个现实问题,与今天提出“公车货币化”的改革思路相似。原先的“专马”和饲养员则组成了运输大队,从事经营,向商业化单位转化了。这说明,边区政府的中共领导人,一旦进入和平状态,能马上意识到公务配备“专马”可能会带来的弊端,因此立即采取措施来实施改革,加以解决。
可惜的是,由于战火再起,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又很快退入山区,重返战争状态,这项公开刊出的“专马与马夫改革”的议程被炮火打断,以后未能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