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外部压力的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
2014-01-18钱红光黄东明
钱红光,黄东明
(湖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430068)
伴随着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企业面临的环境压力不断增加,公司环境信息的公开也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投资人、政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已有研究表明,公众压力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有较大的影响[1]。国内学者发现,外部环境压力能够显著影响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而现有的外部压力研究主要涉及制度压力、行业差异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2]。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外部压力能够有效降低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高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环境质量的改善。因此,本文基于外部压力的角度,主要探讨合法性压力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作用,以及投资者关注度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进一步研究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外部动机。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1.1 合法性压力与环境信息披露
早期的合法性压力研究主要运用于非营利组织。随着研究的深入,合法性压力研究逐渐扩展到营利组织,其在很大程度上被认为是社会公众对企业行为的一种可取的、适当的以及可被接受的评价和看法。
合法性压力是指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认同程度,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是否符合利益相关者的期望程度[3]。Patten(2002)指出,企业自愿披露环境信息的目的是为了通过证明其行为符合社会规范而获得社会公众的支持,维护企业良好的形象,并保持其合法性[4]。当社会公众对企业的信任度越高,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期望就越高;重污染行业引发环境问题的可能性越大,其承担的社会责任相对更大,面临的合法性压力也越大。依据外部压力理论,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以及提升公司的价值,会自愿披露环境信息。因此,本文以企业是否属于重污染行业作为合法性压力的替代变量。我们提出
H1:合法性压力与环境信息披露呈正相关。
1.2 投资者关注度与环境信息披露
我国资本市场迅速发展,理性的机构投资者会较多地注重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行为;而中小投资者由于自身因素的限制,往往会根据以往的投资经验或“羊群效应”,从而更可能选择投资已经披露了环境信息的公司[5]。上市公司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充分实现其公司价值,会主动选择环境信息的公开。本文以股票年交易总量作为投资者关注度的一个替代变量。由此,我们提出
H2: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注度与环境信息披露呈正相关。
2 研究设计
2.1 模型设计
本文采用多元回归模型检验变量之间的关系,设计模型如下。
模型1:Disclosure=a0+a1Pressure+a2LnSize+a3Liability+a4Growth+a5ROA+a6Largest+a7State+ε
模型1以企业是否属于重污染行业作为合法压力的替代变量,反映了合法压力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依据假设1,解释变量合法性压力的系数a1应显著为正。
模型2:Disclosure=a0+a1*IA+a2LnSize+a3Liability+a4Growth+a5ROA+a6Largest+a7State+ε
模型2用股票年交易总量表示投资者关注度,反映了投资者关注度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依据假设2,解释变量投资者关注度的系数a1*应显著为正。
2.2 变量设计
变量设计如表1所示。
2.3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选取2012年沪市A股制造业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根据以下标准对样本进行了筛选:1)剔除ST、*ST公司样本;2)剔除了数据缺失和存在异常数值的公司样本。最终得到426个有效公司样本。
有关环境信息披露的数据,根据社会责任报告中是否披露了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项目来判断,主要涉及企业污染物的排放、节能减排及环保措施的投入等。本研究中重污染行业主要是依据2010年环保部公布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的16类重污染行业,其中涉及到制造业的主要有: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及压延加工业等。其他数据来自国泰安数据库和巨潮资讯网,数据的统计与检验主要采用的是Excel和SPSS22.0软件。
表1 变量描述表
3 统计分析
3.1 描述性统计分析
从表2可以看出,在统计到的426个样本中,重污染企业145家,占总样本的34.0%;共有147家企业披露了环境信息,占34.5%,说明我国制造业环境信息披露比例不高;披露了环境信息的国有企业占总样本比例较高。
3.2 相关性分析
相关性分析用来揭示变量之间统计上的关系,是进一步检验和研究的前提和依据。本文采用spearman相关系数分析。从表3可以发现,各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基本上都在0.5以下,不存在多重共线性的问题。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表3 相关系数表
3.3 回归分析
本文选用logistic回归方法分析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表4、表5分别是模型1和模型2的回归统计结果。从整体上看,模型1和模型2都通过了Hosmer和Lemeshow检验,方程是有效的;且两者的Cox &Snell R2和 Nagelkerke R2值都在0~1之间,通过了检验。以上结果都反应了本文研究数据具有统计上的意义。从表4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合法性压力与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行为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呈现正相关关系。这与我们的预测相一致,故假设1得到了验证。这说明上市公司面临的合法性压力越大,越有可能进行环境信息披露以获取其合法性的地位。
表4 模型1:logistic回归分析表
从表5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投资者关注度与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行为呈现微弱正相关,但统计不显著,故假设2未通过检验。依据信息不对称理论,这可能是因为投资者关注度较高的企业,企业管理层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为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反而不会进行环境信息的披露;同时投资者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反应也存在时间滞后性的情况,综上因素都可能造成投资者关注度对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行为影响不显著。因此,投资者关注度只是微弱地影响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行为,但是在短期内很难得到显著体现。
表5 模型2 logistic回归分析表
4 建议
对上市公司的建议。面对日益凸显的环境问题,上市公司需要不断强化自身的社会责任,及时、准确地进行环境信息披露,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加大企业环保投入的力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建议。政府部门进一步完善环境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范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行为;监管部门也应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加大惩罚力度,完善执法环节。
对社会公众的建议。通过大众媒体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监督,通过相关环境问题的报道来提高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度,共同促使上市公司提高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
5 结束语
本文研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假设2未得到验证,这可能反映出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不规范、披露质量不高的现状,也可能与本文样本的选择或样本量的大小有关。
[1] Patten D M.Exposure,Legitimacy and Social Disclosure [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1991,10:297-308.
[2] 王建明.环境信息披露、行业差异和外部制度压力相关性研究——来自我国沪市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08(06):54-62,95.
[3] 刘 敏.外部压力、公司绩效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D].辽宁大学,2012.
[4] Patten D M.Madia exposure,public policy pressure,and environmental disclosure:An examination of the impact of tri data availability[J].Accounting Forum ,2002,26(02):152-171.
[5] 唐国平,李龙会.环境信息披露、投资者信心与公司价值——来自湖北省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1(06):7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