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影响土地效用发生改变的因素

2014-01-12魏春苹

商品与质量·消费研究 2014年9期

魏春苹

【摘 要】土地对农民的主要效应包括经济收益效用、生活保障效用、就业机会保障效用和潜在的升值效用。而如今影响土地效用的因素已经发生改变,本文从社会保障对土地保障的替代效用、土地保障抵抗风险的能力弱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对土地效用的影响这三个方面对影响土地效用发生改变的因素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土地效用;土地保障;土地功能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9-0045-01

一、土地效用的多重性

土地的价值的二重性在宏观上表现为对农民效用的多重性。可以说,这种多重效用是土地价值属性的宏观表现。具体说土地对农民的主要效应包括经济收益效用、生活保障效用、就业机会保障效用和潜在的升值效用。

(一)土地的经济效用和生活保障效用

土地的经济效用就是通过农民对土地的经营而获取收益所带来的效用。当前的实现途径呈现出多样性,一方面农民可以自己经营土地获得收益,另一方面可以把土地租给别人,收取一定的租金。此外,农民还可以通过入股分红等形式获取收益。因此无论是自己经营还是转让土地使用权,这些都可以使土地的经济收益得到实现。土地对农民的生活保障效用可以从这样两个层次来理解。一是農民的生活所需要的一切都来自土地,土地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需要;二是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二元体制,农民所享有的各项保障只能通过土地来实现,实际上土地承担了社会保障的部分甚至全部功能。

(二)土地的就业保障效用和潜在升职效用

土地为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具有大幅升值的潜能,这些也对农民产生一定效用。不同土地效用的重要性在不同时期是不同的。这其中受到了外界因素的影响。譬如在不同的经济形态下,土地的产权性质不同,其对农民的效用就不同。在传统的自然经济形态下,缺少商品流通,人们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这种情况下土地的社会价值更为人们所重视,土地对农民的最大效用就是保障生活。当今,进入商品经济时代,土地的属性不再是单纯的社会价值。土地的经济价值受到人们的更多重视,在一些产权形式下,土地成为了一种商品,能够在市场上进行买卖、流通和交换,而且土地的经济价值带给土地的宏观效用也在不断增大,成为土地对农民的最大效用。

(三)土地功能的变迁对效用的影响

从土地功能的变迁看,土地对农民的效用格局总是会经历从均衡到不均衡再到形成新的均衡的过程。也就是说,在一定的时期内土地的多重效用具有内部均衡性。同时,这种内部均衡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当外部环境出现变化时,原有的均衡被打破,土地的效用格局就会发生变化,最终达成新的效用均衡,形成新的效用格局。经济发展水平对土地经济生产效用的影响也非常直观,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他们的生老病死都依赖着土地,土地更多地承担起了保障功能,社会效用突出。相反,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农民有机会在非农产业上取得收入,对土地的依赖较少。因此,经济环境的变化也会带来土地效用结构的变化。但过于强调或不合时宜地强调某一种效用的重要性都会影响到土地整体效用的发挥,不利于形成新的效用结构,甚至产生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

二、影响土地效用发生改变的因素

(一)社会保障对土地保障的替代效用

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化解、预防贫困以及社会威胁,维护人格尊严的重要方式,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并加入了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权也已经成为一项基本国策,被多国写入其宪法。因此从国策的思想上来考量社会保障,它就应该具有全民性、普遍性的特征。农民享有社会保障,纳入到正式的社会保障制度中来。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公民权利的体现。这也表明,法律和制度的规定已经形成了社会保障对土地的保障功能的刚性替代效应。

在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保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社会保障对土地的保障功能的替代效应不断增强,而且这种替代作用越强,土地对农民的生活保障效用就越低。在农民所面临风险更多地被社会所承担和化解的时候,土地的所承担生活保障功能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这时土地的经济效用就会变得更加独立,土地的经济生产功能就会更加突出。在土地摆脱所承担的社会保障负担,更多地用来进行经济生产的时候,土地也就具有了创造更大经济价值的条件,从而具备了流转的可能。因此,从大的发展背景来看,土地的经济生产与农民保障正在经历着一个从结合到分化的过程,功能也逐渐从合二为一到各司其职。

(二)土地保障抵抗风险的能力弱化

进人工业社会以后,随着风险走出家庭,演变为社会风险,土地在抵抗风险上的作用已经不如从前,越来越多的风险已经超出了家庭的承担能力。在多种多样的社会风险中,土地所能具有的这些功能在应对各种风险方面已经显得捉襟见肘,甚至无能为力。

(三)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

在农业社会、土地对农民的保障效用是不容置疑的。农民没了土地,就缺少了生存的基础。但在工业社会里,土地的经济价值得到了提升,所带给农民的经济效用也远远超过了其带给农民的保障效用。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农民非农就业的机会增加,非农收占农民纯收人的比例提高,土地对农民的保障效用也在减小。与此同时,土地带给农民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用却不断增加。在城市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大批年轻劳动力离开农村,进入了城市,离土离乡的生活方式也使土地的经济产出下降、保障功能弱化。

社会保障权的普及、认可,土地保障在应对社会风险能力上的不足,以及城市化工业化的持续推进,土地经济价值的提升等都为农村土地的流转创造了条件和机会。尤其是在我国一些经济发达城市的郊区,随着外部资本涌入,土地经济价值的开发,使土地原有的多重效用格局被打破。但就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程度和土地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的程度而言,土地新的多重效用格局尚未形成。在土地出现流转,土地经济效用实现的过程中,土地的经济效用挤占,甚至排斥其他效用,特别是对土地保障效用的空间挤占,使农民原有的保障体系遭到破坏,但新的保障体系又没能及时跟上。因此,农民原有的保障体系的断裂、新保障建设的滞后给农村社会保障建设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影响。

从根本上说,当前农村土地的流动性加强,土地自我保障功能弱化是以市场经济发展和政策环境的变化为诱因,以土地价值在量上的失衡为动力,在宏观上表现为土地对农民效用的多重性,以及效用格局的重新构造。其中,土地的经济效用、保障效用、升值效用等对农民的重要性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对农村原有的保障体系形成了冲击,特别是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即新保障体系未建立,老保障体系出现衰退,制度裂隙扩大,整个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出现了青黄不接的情况。

当然,这些影响并不是完全消极的影响,而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在看到土地出现流转,土地经济效用得到开发对现有农村保障体系的冲击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土地的经济生产功能与保障功能分化在促进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推动制度化社会保障建设上的积极作用。总的来说。在土地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持续影响过程中,土地流转就是一剂“催化剂”,它在加速农村土地效用重构,也在加速农村保障体系的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