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承制单位资格量化评价方法研究
2013-12-31张丽叶王德新李丹俊
董 波, 张丽叶, 王德新, 李丹俊
(1.总装备部西安军事代表局,陕西 西安710032; 2.装备学院 装备采办系,北京101416)
目前,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依据主要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简称GJB5713)、《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实施指南》等,有关审查项目涵盖了承制单位应具备的基本要素[1]。事实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承制单位的管理水平往往存在一些差异,有的差异甚至很大。但基于目前的审查方法,审查结论只解决了注册与不注册的问题,无法区分企业之间的优劣差距[2]。致使军代表机构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监督,导致有的承制单位虽然通过了资格审查,但可能疏于日常管理,不能有效组织装备研制、生产,增加了装备采购风险。通过细化、量化审查项目,构建量化评价模型,对通过审查的承制单位进行定量评价、分级,对不同层级的承制单位提出相应的监管要求,有助于提高军代表机构日常监督工作效果,促进承制单位持续改进管理水平[3]。目前,国内关于承制单位资格量化评价的研究还不多见,深入开展有关研究,对科学评价承制单位资格和能力,有效规避装备采购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1 资格评价指标量化处理
根据GJB5713,承制单位资格评价指标体系可由2级指标构成:一级指标为GJB5713规定的7项审查内容;二级指标为GJB5713规定的37项审查项目。详细情况见表1(限于篇幅,仅列出“法人资格”的所有评价指标及权重,其他审查内容仅列出一级指标及权重)。明确了评价指标体系后,要对评价指标进行量化处理,为建立量化评价模型奠定基础。
表1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评价指标体系
1.1 评价指标的权重
1.1.1 一级指标的权重
GJB5713将37项审查项目分为关键项、重要项、一般项3个等次,同一等次的审查项目在审查结论判定时的重要程度完全相同。因此,同一等次不同审查项目的权重是相同的。GJB5713第7.3.2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判定为“不具备资 格,不推荐注册”——关 键项目有1项(含1项)以上不合格;重要项目有3项(含3项)以上不合格;重要项目加一般项目之和有10项(含10项)以上不合格[4]。以上3种情况的临界标准分别为:关键项目有1项不合格;重要项目有3项不合格;一般项目有10项不合格。所以关键项目的权重应是重要项目的3倍,是一般项目的10倍。设总权重为100,关键项目、重要项目、一般项目的权重分别为x、y、z,则有
式(1)的 解 为x=1 000/139,y=1 000/417,z=100/139。以该解的近似值为二级指标权重,总和不等于总权重100,实际审查中若所有审查项目得分均为1,就会出现总得分不等于100的问题。因此,为便于操作,在不影响评价指标相对重要性和审查结果的前提下,将权重调整为:x=6.75,y=2.25,z=1.00。
1.1.2 二级指标权重的归一化
对式(1)计算所得二级指标的初始权重进行归一化处理,即:W′jk=Wjk/Wj,其中,W′jk为一级指标j的第k项二级指标的归一化权重。各评价指标的权重见表1。
1.2 二级指标评价标准
二级指标是资格评价的底层指标,需对其判定标准进行细化和量化,明确判定标准。
每项审查项目的满分均为1.0,得分Sscore分别为1.0,0.9,0.8,…,0.1,0。单项审查项目评价结论判定的标准为:0.8≤Sscore为合格;0.6≤Sscore为基本合格;Sscore<0.6为不合格。如二级指标I32(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判定标准为“合格——经过认证,体系运行有效;基本合格——经过认证,体系运行基本正常;不合格——未经过认证”。可以按以下标准进行量化:通过认证,体系运行有效得1.0分;年度审核未发现严重不符合项,一般不符合项1项得0.9分;一般不符合项2项得0.8分;一般不符合项3~4项得0.7分;一般不符合项5~6项得0.6分;一般不符合项每增加1项,得分减0.1;超过11项或有严重不符合项或未通过认证得0分。其他指标的量化及得分标准类似。
2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评价模型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评价属于多目标综合评价。目前关于多目标综合评价的方法主要有综合指数法、关联矩阵法、TOPSIS方法等。其中,TOPSIS方法是有限方案多目标决策分析的常用方法,具有对数据类型、样本含量无特殊要求,评价结果直观,应用范围广等特点,适合对承制单位资格进行量化评价建模。
2.1 一级指标的评价指数
使用TOPSIS法进行综合评价,首先要计算一级指标的评价指数。鉴于关联矩阵法是对多目标系统方案从多个因素出发综合评定优劣程度的方法,它采用矩阵形式表示各方案有关评价指标的评价值,然后计算各方案评价值的加权和,再通过分析比较,确定评价值加权和最大的方案即为最优方案[5]。因此,本文先运用关联矩阵法计算出单个承制单位的各一级指标的评价指数。
用Ij(j=1,2,…,7)分别表示法人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一级指标的评价指数,则有
式中:k=1,2,…,n(n为每项审查内容的二级指标数量);Ijk为二级评价指标的评价值,按照评价标准直接赋值;W′jk表示Ijk对应二级评价指标的归一化权重。
2.2 基于TOPSIS法的资格评价模型[6]
以一级指标的评价指数Ii(i=1,2,…,7)为评价指标,运用TOPSIS法计算各承制单位的评价指标向量(I1I2… I7)相对评价矩阵的理想解的贴近度C*i,可对多个承制单位的综合管理水平进行比较评价。
承制单位C*i相对评价矩阵理想解的贴近度定义为
式中:S+i、S-i分别表示承制单位i的评价指标向量到评价矩阵的理想解、负理想解的欧氏距离。模型式(3)可通过以下5个步骤实现,具体计算可编写Matlab程序通过计算机实现[7-8]。
1)构建评价矩阵I=(I1I2… Im)T,其中,m表示评价对象承制单位的数量;Ii=(Ii1Ii2… Ii7)(i=1,2,…,m)为第i个承制单位的评价指标向量;Iij为第i个承制单位的第j个一级指标的评价指数。
3)确定理想解和负理想解。理想解是指由各承制单位中最好的各项评价指标构成的评价向量,负理想解是指由各承制单位中最差的各项评价指标构成的评价向量。理想解X+={max(Xij)}=(X+1X+2… X+7);负理想解X-={min(Xij)}=(X-1X-2… X-7);X+j,X-j(j=1,2,…,7)分别表示各承制单位的第j个一级指标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5)计算评价对象对理想解的贴近度。承制单位i的评价向量对理想解的贴近度为C*i=S-i/(S-i+S+i)。比较不同承制单位C*i值的大小,可以确定其管理水平的高低。例如C*3<C*5,说明承制单位5比承制单位3的管理水平高。
2.3 运用评价结果对承制单位进行分级管理
从贴近度C*i的定义可看出,0≤C*i≤1。且承制单位i的评价向量如果为理想解,则C*i=1;如果为负理想解,则C*i=0;C*i越接近于1,则相应承制单位的管理水平越高。将贴近度的取值区间[0,1.0]分为3个子区间,每个子区间对应不同等级的承制单位,结合实际评价结果,可对承制单位进行分级管理。具体情况见表2。
表2 承制单位等级划分与评价指数区间值、贴近度区间值对照表
在分级管理基础上,引入末位淘汰制,每年定期向注册编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的承制单位,发布《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等级分类报告》,要求贴近度较低的承制单位提前续审,否则从《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剔除,实现对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承制单位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激发承制单位加强自身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8]。
3 评价方法应用示例
实际应用中,首先采用1.1节计算的二级指标归一化权重,以及1.2节确定的二级指标判定标准,运用式(2),计算各承制单位的一级指标的评价指数。再运用式(3)对各承制单位的综合管理水平进行评价、分级,形成相应的评价意见。表3列出了某地区通过资格审查的10家承制单位的一级指标的评价指数及相应的权重,以及运用TOPSIS法进行综合评价得出的贴近度、管理水平的相对排序和等级分类情况。结合表2,可对不同等级的承制单位形成相应的评价意见,用于指导军方对承制单位资格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也可作为承制单位持续改进管理水平的依据。
表3 某区部分通过资格审查的装备承制单位的量化评价对比
从表3可以看出,若只进行定性评价,则就军方在资格有效期的监督管理而言,对这10个通过审查的承制单位都应一视同仁。但通过运用TOPSIS法进行量化评价,可看出通过审查的不同承制单位的管理水平存在很大差异。事实上,承制单位2、6、9都是集科研、生产于一体的大型军工企业,经营管理科学、规范。承制单位1、10是老牌军工企业,“十一五”以来生产任务饱满,持续改进经营管理,保持了较高的综合管理水平。承制单位3、4、5、7、8,有的处于军工企业系统重组合并初期,组织机构尚未完全落编,日常管理较为混乱,某些细节管理不到位;有的由于新品开发投入不够,近些年产值持续下降,人才流失较严重;有的属于事业单位,现代企业制度还没有有效建立。评价结果与承制单位实际情况基本相符。
4 结 束 语
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实现承制单位资格的量化评价,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承制单位进行分级管理,明确不同等级承制单位的监管要求,有助于提高军方对承制单位资格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本文在现有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对细化审查内容、量化审查标准、深化审查结论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在评价内容的全面性、评价标准的合理性等方面还有一定改进空间,还需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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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周品,赵新芬.Matlab数理统计分析[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9:1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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