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
2013-12-29陈先礼
她已经记不清第一次见到他时自己是什么样子了,但是他的样子她却永远也忘不了。
那时她才六岁,想来是该留着两个羊角辫的。她没有上过幼稚园,自幼孤独地生活在山区的小村子里。说是村子,实际上,这里的人家也是很稀疏的,长长的山峡里,仅仅四五点炊烟。若在夏秋季节,人家都深深地隐在丛林苍翠的深处,几乎不见。只有在春冬之时,树木都褪去了衣装,才可以远远见得树下的青瓦,瓦下的黄墙。陪在她身边的只有已经活过了一轮花甲的外公和外婆,他们的头上都飘着白,苍黑的脸上早已满是岁月和风雨劈就的波痕。二老为家事辛苦,早去晚归,看家的自然是她。她记不起自己是否为孤独而哭泣过,只记得有多少次醒来时,自己都躺在粪筛里,枕下的黄草湿润了一大片,外公和外婆还不回来,她就骑在门槛上喊,一声又一声,但,不到黄昏时,老人是不会回来的。家中没有年轻的人,所以一家门户少有人走动,即便是有个大娘从门口的草路上走过,也不会向这边打一声招呼。
她第一次去见他是骑在外公的肩膀上去的。路上偶尔有人拍拍她的屁股说:“阿灿也读书去么?”“对,读书去。”外公回答说。就这样,她进了学堂,见到了他。
他就是这所乡村小学里唯一的老师,二十出头,个子高而显得瘦削,穿一条草绿色的军裤,一件的确凉料子的白衬衣,胸口上的衣袋里别着一支钢笔。他的眼睛很黑很亮,鼻梁高,嘴巴阔,脸色油黄,头发和胡须都比较长,且参差不一。他是她认真看过的第一个生人,竟奇迹般地记得那么牢固和深刻。她甚至还记得那天的天气:风吹得很紧,似一波一波的浪,反复冲击着,校门口的荒草被齐刷刷地按倒在地,又颤抖着站立起来;雷声是隆隆的,似是几十个牛皮大鼓在天上滚过,鼓滚到哪里,隆隆的闷响便追到哪里。
他们的相见,并没有多说什么。
“你叫什么名字?”他一手按着报名册,一手握着钢笔,一双黑亮的眼睛正看着她。
“阿灿么?多大啦?”他一边写字,一边再问道。
“我六岁,属兔的。”
“七岁了,属虎的。”外公怕年龄不够,报不了名。
“哦。”他笑了笑,没说什么。
“嚓喇喇——”屋顶的一个惊雷使三人同时吓了一跳。他急忙把办公室门闭上,因为窜进的一股风已经将桌子上的书本和纸片拂了一地。外公却背着她出门去,说要赶回去收坝子里晒着的玉米。他劝不住,便送给他们一顶竹笠和一件棕衣。
她没有去那所小学念书,她回家时适逢父亲从重庆回来,要接她去城市。
翌日清晨,她便随父亲去了。至于火车的汽笛是否响亮,父亲又给自己说了些什么,别离时,外公外婆是高兴还是痛苦,她都全不记得了,也许这根本就不值得去记。
她不是孤儿,而且是有钱人家的闺女。可不幸的是,有钱没有给她温饱——她自己吃不饱穿不暖;有家却没有给她温馨。他像是一叶扁舟,只好任凭风浪去左右自己的方向和命运。在父亲和母亲之间,她只是一个皮球,被母亲踢了出来,父亲用脚顿一顿,便再将她踢了出去。
父亲是广西北海人,随父亲出来,她便随祖父祖母生活在海边。但是,北海的天空是否高远,辽阔的海是否蔚蓝,海边是否有五彩的贝壳,海上又是否有明晃晃的商船和军舰,她也是全记不得的。她只晓得北海湾的鹰飞得特别自在,滑翔时如水中飘浮的一叶,捕食时又如同一支劲箭。
三年后,父亲和母亲离异了,按父母协议,她随母亲。母亲远嫁北方,她也便随母亲去了北方。
再过三年,母亲和继父的关系恶化,她又被父亲接去,而此时的父亲在新疆做生意,她又辗转去了新疆。
她再次见到他时,自己正值豆蔻年华。此时的她,唇若涂脂,肌肤若雪,眉眼弯弯的,细细的,长长的脖子似一段脆生生的莲藕。这些年来,有形形色色的人、数以十计的人关心过她、冷漠过她、嘲笑过她。可是,对她来说,一切关心、冷遇和嘲笑都和这些人一样不足介怀,甚至不足以在她的心里占据小小的一个角落,包括他的父亲和母亲。她的心依然是寂寞的,然而,寂寞的心扉却牢牢地锁住了他。
果然,他还是以前的样子,还是留着长长的头发和参差不齐的短须,脸色和眼神也全没有变,声音还是那样浑厚,举止还是那样稳健,似乎岁月在他的身上竟失去了作用。
当她站在他的办公桌前时,他们一样没有多说话。他抬头看了看隔着一方桌面的她,微微一笑便在报名册上流水一样地写着字。然而,当他抬头看她的时候,她的心,那一跳的沉重,几乎要将她给震垮。她真担心他也听见了那一声轰响。
她这次回乡都是因为母亲。母亲的婚姻又已经完全破裂,遂决意放弃北方的生意,回乡滋补一下疲惫的身心,临行把女儿从新疆接来。适逢暑假,他正招了一班学生补习英文,她便去报名了。
这些年来,有钱的父亲和母亲送她上过收费最贵的外国语学校,给她请过一个又一个顶好的家庭老师。但是,她都没有心思去学,她的世界和别人总隔着一层薄薄的膜,别人说什么,别人做什么,都不关她的事,她思什么,她想什么又哪里用得上别人来关心?实际上,她何曾有过完整的思想?她的思维力正和她的心一样,是残破不全的,但,残破不全的心中却有一个完整的他。
他果然是她理想中的样子,是一个谦和、开朗而贴心的男人,而且他没有结婚。她多少次命令自己不要去想,可总不能自已,她的小小的心腔里装的全是他。短短的几天,她曾经多少次想过要扑倒在他的怀里,服服帖帖地睡在他的怀里,但她还只是一个孩子。
五天后,她离开了他,随母亲再度去了重庆。他注定只是她的一个梦。
五年过去了,又一个五年过去了。在这十年里,世界发生了太多的改变,城市的楼宇越来越高,柏油马路越改越宽,摇滚乐的喧嚣声越来越大,世界越来越拥挤。可是,无论世界怎么拥挤也挤不进她的世界,虽然她已经结了婚,又离了婚,但是她的周遭依然有一层薄薄的膜。薄膜里装的只有她,她的心里装的只有他。
她决计回乡下去找他。她爱他,她又恨他。因为有他,她的心里总算还有个人,总算还不是完全的一片白,但是,因为有他,她又活得那么滞暗,那么心酸。
世界上十年的轰轰烈烈的改变似乎也没有改变他,他依然在那所乡村小学教书,音容笑貌依然如故。
她本来想,这次见面她会大方地和他握手,亲切地跟他交谈的。她要把心里所有的话都讲给他听。可是,当她见到他时,她的勇气全泄了,在他的面前,她永远只是一个第一次见到老师的孩子。
他从胸口上抽出钢笔,在笔记簿上顿了顿,朝隔着一方桌面的美貌的她看了一眼,微微笑着道:“你叫什么名字?”
“阿灿么?多大啦?”他一边写字又一边问道。
“我——我六岁,属兔的。哦,不,六岁是我第一次来报名的时候,现在我——我想你该记得我的——”她便把那些陈年的琐事一件一件地说出来。不过,她真的说不好,因为那些影响了她半生的事情实在太小太琐碎。她的心里一阵慌。
他似乎想起了那些恍如隔世的往事,但是,片刻的惊奇后又是平静。没有激动,也没有感慨,似乎他听过了太多太多这样的故事。他微笑地看着她,神态和十九年前简直没有一丝区别。她也看着他,声音哽住了,含在眼眶里的泪水再也稳不住,一眨眼就吧嗒吧嗒地掉了下来。
窗外几时下起了雨,伴着隆隆的雷声,一地荒草被风齐刷刷地按倒在地上。她哭着跑了出来。十九年来,世界于她来讲,等于没有,这点风雨又算得什么?她可以忘掉整个世界,真的就他不可以忘了么?
然而,回到家时,她才惊异地发现,自己身上的衣裳竟是干的,只是额头和眼角处有几点潮润;她的头上戴着个竹笠,身上披着一件长长的棕衣——与十九年前他送给她戴回来的一模一样。
摸着湿漉漉的雨具,她傻了,他总是在她决意要忘了他的时候使她忘不了他,她靠不近他,离不远他,十九个春秋都是这样。
那么,再过十九年呢?谁又能猜破这个关于时间的故事?那就让时间去慢慢讲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