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理论研究
2013-12-27贾杏
摘要:文章描述了境外高职集团化办学的类型,对国内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不足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的相关对策,包括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运行机制市场化以及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关键词:职教集团;校企合作;运行机制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3)10-027-03
一、引言
职业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中具有重要的位置。推动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是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运行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职业教育扩大规模、提高质量的重要举措。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指职业教育集团或具有集团特征的多法人联合体的办学行为。它是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市场需求、服务劳动就业的现代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职业教育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办学形式的提升,是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的重要标志,是一种新的办学模式。它有利于打破传统办学的封闭性,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行业优势互补,最终提升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已建职教集团约700个,覆盖100多个行业部门、近2万家企业、700多个科研机构和50%以上的中职校、90%以上的高职校。作为新生事物,职教集团化办学总体上还处于探索阶段,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成员间合作关系不紧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健全,支持与保障措施不完善等。本文仅对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进行相关理论研究。
二、境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类型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职教集团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以联结方式来分,有资产联结型、契约联结型、资产一契约混合型;以成员性质来分,有校企合作型、校校合作型、多元合作型;以主导实体来分,有政府主导型、行业企业主导型、院校主导型。以下根据主导实体,对不同的类型进行介绍。
(一)政府主导型
这种类型韵教育集团数量最多,其基本特点在于政府发挥其在公共事务中的作用,针对地区和社会中所存在的教育问题和社会问题,利用其掌握的资源和行政权利来提出并主导组建的。它又可分为三种形式:校际联盟、校企联盟和区域联盟。校际联盟主要是校与校之间的结合,这些学校可以是不同的类型,如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可以是不同的层次,如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校企联盟是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主要是学校培养企业需要的人才,校企合作往往以专业为线索,合作的深度和范围直接影响到人才培养的质量,如美国的高级技术教育(ATE)计划等。区域联盟是着眼于一个区域内整个资源的优化与共享,如学校的教育资源和企业的科研、生产资源等,通过集团化的方式来促进区域平衡发展,提升区域的综合实力。
政府主导型集团化办学的动力主要来自于政府。基于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政府通过多种措施促成各实体间的联盟。显而易见,政府的支持力度和支持时间直接决定了职教集团的生命力和成功度。
(二)院校主导型
这类模式以院校为主导,一般而言,该模式中的主导院校都具有一定的实力或影响力,其选择的对象一般包括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院校以及企业和行业。这种职教集团可分为三种形式:一是打造学制上的高低融通与衔接,如日本的技术教育一体化,是通过高等学校与职高、专修、技工学校进行密切合作,甚至与技术教育的硕士、博士教育进行衔接,形成了自成一体的职业教育体系;二是从学校分化出的进行科研转化为生产力的研发机构,例如,20世纪80年代在德国比较典型的高校技术转移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就是这种类型,它通常依托于某个学校,将学校的科研进行转化,是典型的“产、学、研”一体的联盟,这种联盟企业化运作,依托于学校,主要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服务;三是以培养符合市场需要的人才为目的的补充式联盟,类似于国内的“校中厂”,学生在课堂上学习理论知识,在这种“校中厂”中进行实践技能训练,共同为培养符合市场需要的人才服务,典型的是印度中等职业学校开办的校办企业,这种联盟其实就是企业为学校的人才培养服务。
(三)企业行业主导型
这种职教集团是培养企业或行业所需的相关职业人才或技术人才,主要为企业服务,典型的是德国的“双元制”。例如,1972年巴登符腾堡州的三家大型企业奔驰、博施、洛伦茨标准电气设备股份公司与斯图加特行政与经济学院共同合作创建的一种校企联合办学的新型高等学校,这种类型的学校通过在学校进行有目的的学习,培养能直接符合目标企业需求的技术人才。再如,印度的NITT,即一种培训机构的联盟,主要根据企业的需要,聘请有实践开发经验的工程师、企业家进行授课。
三、我国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的不足
(一)缺乏明晰、有效的法律规范
集团化办学在我国发展态势强劲,各省级政府都出台了关于集团化办学的相关规定,但都零散地体现在一些相关文件上,还没有针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政策性文件。对集团化办学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功能地位、法律地位,各行为主体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没有明确,缺乏集团化办学的认定、评价标准,也没有对行业准入标准进行限定。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初始文件的要求和规定不能解决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特别是集团化办学中成员之间的责、权、利问题。
(二)监督约束机制缺乏、利益评价机制不足
职业教育集团采用理事会制度,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对来讲,成员如职业教育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职业培训机构等,都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因此,职教集团对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员单位难于管理。企业行业与学校的合作是建立在一定的利益基础上,建立在一定的资源交换基础上,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希望在这种组织内实现这种目标,因此,对职业集团成员单位应该明确投入什么,能获得哪些收益,收益如何保证等,这些内容在现行的职教集团办学过程中很难得到体现。
(三)企业参与动力不足
在很多集团化办学中,企业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很多情况下是职业院校一厢情愿。对于学校,过多地强调了企业应该在其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实训实习基地的建立、师资队伍建设、学生顶岗实习、就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而忽视了学校应该为企业做些什么,没有吸引企业深入参与的亮点,在学校与企业的联盟中,企业得不到所要的,没有实现双方的共赢。也有一部分学校非常希望校企共赢得到实现,依托学校的科技力量为企业进行职工培训、科技研发、生产改造,现实是某些职业学校的科技研发水平、生产改造能力、设备先进程度还不能超越、甚至低于企业的水平,因此,也就不能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使理想上的共赢落空,这些都是影响企业参与动力不足的原因。
(四)长效机制亟待建立
集团化办学不是暂时的,而是长期的,合作共赢是集团化办学持久生命力所在,外国很多职教集团经过长期的实践已形成了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而我国的职教集团办学尚处于发展阶段,尽管有国家的政策支持,但如何能在政策的引导下探索出长期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许多职教集团组织松散,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标准不能满足企业的人才需求,部分职业院校还不能解决教学设备与企业生产设备、技术、工艺之间的差距问题,找不到校企共赢的结合点,职业院校与企业(行业)分歧太大,没有共同的文化理论,没有共同的价值取向,找不到双方深度融合的“黏合剂”。所取得的成功经验未得到有组织的示范推广,社会各界对集团化办学存在的疑虑未得到有效消除,也制约了全国范围内集团化办学的整体推进。
四、我国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对策
(一)建立健全集团化办学的相关国家政策和制度
一是建立推进集团化办学的国家制度和政策。明确集团化办学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功能定位;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制定实施专项经费、补贴等财政政策,明确参与集团化办学的成员单位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调动行业、企业积极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对参与集团化办学的职业院校在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资金倾斜扶持,对企业的职工培训、技术支持、升级改造优先安排给职教集团承担。在人事制度改革中,为职教集团中各成员单位间的人才流动提供政策支持。二是建立规范集团化办学的合作制度,明确集团化办学的认定、评价标准,对集团化办学的组织体系提出要求,对行业企业限定准入标准,对职教集团的办学绩效进行考核;出台办法,对集团化办学的权限、管理运行机制等予以规定。
(二)创新职教集团办学市场化
广东白云职业教育集团发展历时18年,从小到大,从弱变强,发展成为固有资产5亿元的职教集团,是成功市场化运营的典型。白云职教集团既满足了人们对学历层次的要求,又满足了人们对技能培训的要求,开办了职业技能、技师、高职、本科等多种培训服务。同时职教集团为确保课程内容适应市场技术发展的需要,不断进行调研分析、更新主干课程体系,并且将课程考核与行业取证考核相结合,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教育和培训需要。
职教集团的市场化,指在整个职教集团办学过程中,创新校企之间的互利互惠,正确处理集团成员之间的利益分配,将输出人才培养质量向输出经济利益转变。引入市场的竞争机制,集团内部成员之间首先是合作,然后是合作下的竞争,充分发挥成员各自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竞争优势,最终降低成本提高办学效益,提高质量争取更多的消费者。
(三)建立健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保障机制
1.建立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协调机制,发挥政府的统筹作用,从宏观管理的高度充分把握行业发展的趋势,研究职业教育集团的发展规模、经营方式,对职业教育集团的循序渐进发展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强化行业主体功能,由行业主导制定行业专业人才的分类标准、岗位资格标准等,建立行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到学校兼职的机制,并参与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估;促进企业深度参与职教集团,引导企业充分认可、主动依靠和积极参与职教集团实施的订单培养,职业学校要为企业参与创造条件,为实现校企产、学、研结合开辟通道。
2.建立职教集团化办学的激励机制。要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建立职业教育发展的政府基金,通过基金投入促进职业教育的公平;建立职业教育成本行业分担制度,行业职教集团的发展基金大部分投入集团办学,优先用于集团内企业人才的培养;拓展职业教育市场化融资渠道,保障多元主体对于职业教育的合法投资收益权。
3.建立集团化办学的目标监控机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制定职教集团化办学初期发展的效益目标;二是要建立职业集团化办学质量监控体系。通过目标监控来保障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质量。具体包括:制定行之有效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效益目标;在职业教育集团内部构建集团化办学质量管理体系;有针对性地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质量评估体系等。
五、结语
为使集团化办学得以顺利实施,首先,必须建立一个既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又要适合我国教育管理体制的运行机制;其次,要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对职业教育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依托行业、企业,提高它们对职业教育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利用市场机制,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教育和培训需要;最后,要发挥职业学校的主体作用。妥善处理好政府、学校、行业三方的“利益互补”关系,发挥各方优势,扬长避短,最终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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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12年度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省级项目(编号:2012SJGLX303)阶段研究成果]
[贾杏: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讲师,研究方向:职业生涯规划理论与探索、就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