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农民收入的对策分析
2013-12-26张云昌于泓
张云昌 于泓
【摘 要】在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为了确保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快速增长,文章从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完善农业风险保障体系、为农民增收提供良好法律服务、发展乡村旅游业、发展壮大农协和优化政策环境等八个方面为农民增收指明了方向。
【关键词】农民增收;产业结构;农业风险保障体系
农民增收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增收问题,专门制定了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文件。促进农民增收,事关全局,意义重大。我们必须确立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坚持对内挖潜和向外拓展并举,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一、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首先,鼓励农民种植优质粮,增加粮食直补资金,并直接发放到户,千方百计地增加种粮农民的收入。其次,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品种和品质结构,促使产品多样化和优良化,走出一条优质高效的发展道路。再次,推广先进的种植、养殖、加工、贮藏等技术,并注重开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的名优产品。最后,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使农业从产前向产后延伸,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经营,增强农业的综合效益,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健全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现代化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城市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向农村扩展,而良好的农村基础设施是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的桥梁。农村基础建设有助于农村现代化,有助于缩小城乡和地区差距,为农民参与经济发展,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创造必要条件。建立和完善市场交易的硬件,如交通、水利、通信等,是商品和要素跨地区流通的必要条件。这些硬件建设一次性投资、外部效应和规模经济都很大。为避免市场发育因这些硬件设施欠缺而受阻,政府在这些领域负有直接投资责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使农村经济社会长期受益,为全国经济增长提供新的空间。修筑乡村公路,架设乡村电网,建立自来水供应系统和广播电视接收、发送装置等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一般投资规模不大,投资较为分散,使用物质以国内为主,劳动力以农民为主,能够创造出许多就业机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启动农村消费市场,消化过剩生产能力,使国民经济走出困境,焕发出健康、快速、持续增长的活力。
三、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
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户结成产销联合体,并逐步由契约联结、服务联结向资产、资本联结方面发展,不断完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兴办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加强引导和规范,发挥其在保护农民利益、沟通市场信息、组织产品营销方面的作用。规范和整顿现有的农产品市场,逐步形成以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为龙头,专业市场为骨干,集贸型初级市场为基础的多层次、网络化的农产品市场体系。积极培植各类贩销大户,培养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农产品“绿色通道”,确保农产品物流畅通。实行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品牌创建机制,重点培植优势品牌。
四、建立完善农业风险保障体系
扩大保险覆盖面,将主要农作物,生猪、奶(肉)牛、羊等大牲畜,农房、农机、农民人身安全等影响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因素全部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探索利用生猪期货市场、价格指数保险,破解农畜产品卖难和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等长期困扰政府和农民 “烂市”难题;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农业、气象、财政、金融、保监等部门工作联席协调机制;筹备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解决商业性保险公司重利益、轻责任的老问题。
五、为农民增收提供良好法律服务
国家虽然制定了比较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但对大多数农民来说,法律还是“奢侈品”,消费不起。农民没有学习,甚至读不懂法律文件的能力。要想让农民掌握法律技巧更是难上加难。有些农民叫真,在利益遭受侵害时,总想讨个说法,打起官司,结果吃尽苦头。农民太苦,经不起折腾。但市场交易中吃亏受损的一方总是贫弱的农民。农民往往采取忍气吞声,息事宁人的方式化解冲突。我国的法律法规有80%是由政府执行的,政府完全可以在法律上援助农民。首先要彻底清理歧视农民,有背于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根除权力经济、地盘经济,扫清农民创业道路上的制度障碍,从根本上保护农民的权益。其次要着力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打击制假贩假行为。更要防止把城市的假货“打”到农村。第三,要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农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耐心细致地向农民宣传法律知识。第四,要及时查处违法坑农害农案件,尽力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要真正让农民成为国家法律的受益者。
六、鼓励农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
发展乡村旅游业是增加农民收人的新举措。随着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线,注重生态建设,依托当地自然、人文资源,大力开发自然休闲、森林旅游、田园风光、水域游乐、果实采摘、农家大院等多种形式的休闲观光生态农业,逐步建成城镇居民观光休闲的理想场所,最终实现农民增收。
七、发展壮大农产品行业协会
在建设现代化农业过程中,要积极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这是许多国家的成功经验,是新阶段农业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也是农业发展现状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地区已经越来越迫切地感受到,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市场信息不灵,流通环节不畅,千家万户的农户与千变万化的统一市场的矛盾难以调合。实践证明,农产品行业协会可以做农民和农业企业想做却做不了、政府想做又做不好的事情,它能够起到增强同业发展合力,引导发展多种形式联合与合作,扩大经济规模,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在政府、农民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可以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运、贸易多个环节的企业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加强和协调行业自律,提供行业服务,共享行业资源,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强行业内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与管理,抵制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必须注重政府不可包办代替,要坚持民办、民管、民享的原则。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行业协会作为中介组织是可以大有作为的,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应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
八、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
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加强农村水利、道路、电网及电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经费投入。加大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力度,降低“三农”贷款“门槛”。加大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力度。增加低收入农户的就业机会和劳务输出,提升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素质。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扶持鼓励低收入农户自我增收。
除了上述的八个方面,还要高度关心和重视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农村干部在带领农民增收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大“送教下乡”的规模和力度,强化农民自身素质,使之有意识更有能力参与到这场农民增收的大潮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