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既存建筑适应性再利用
2013-12-26魏爱宁
魏爱宁
【摘 要】我国城市化发展速度加快以来,材料资源短缺、循环利用率低,大量的建筑垃圾无法处理等问题亟待解决,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既存建筑是世界范围的课题,适应性使用和使其再生利用逐步被认识。
【关键词】既存建筑;适应性再利用;物质寿命;机能寿命;固体废物
在地球被环境破坏、资源枯竭等问题困扰的今天,生态学和可持续发展的认识已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关注,我国政府也把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环境污染、地球温暖化、水土流失、异常气象、资源枯竭等已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而建筑业在和资源枯竭两个问题上扮演着重要角色,如果发展速度再增长,而垃圾不能做到减量化、资源化,那么不断增长的垃圾会使城市处于“垃圾围城”之中,这将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
既存建筑适应性再利用是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中物质寿命与机能寿命之间差距的调整。当物质寿命存在而机能寿命已经消失时,需要通过给建筑注入新功能以延长其功能寿命。
一幢建筑经历其建造、使用、维护、再利用直至拆毁的发生、发展、消亡的历程,尽可能减少其对自身存在的体系的索取与破坏,以达成自身持续生长和整个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在不断的认识与实践过程中,既存建筑的适应性再利用,是对既存建筑自身最好的保护,是节约业主成本和社会成本的重要途径,是城市更新不可或缺的基本单位,是可持续发展主流思想在建筑业的重要体现。从宏观上讲:适应性再利用是可持续发展主题在建筑业的重要体现。首先适应性再利用是对既存建筑最好的保护。再者适应性再利用是节约社会成本的途径。第三适应性再利用是城市更新的基本单位。
由于既存建筑适应性再利用具有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生态意义和城市风格塑造与传承的历史文化价值,同时也能对城市复兴起到巨大推动作用,因而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西方发达国家越来越重视对既存建筑适应性再利用的支持和政策鼓励。
对既存建筑的再利用长期以来着眼于历史文化的延续和经济得失的考虑。随着人们对建、拆房屋需要耗费大量资源与能源并制造不可降解的固体废物和大气污染的认识,逐步转向对其生态意义及可持续发展的考虑,由以拆旧建新为主的建筑观念逐步转向新建与保留再利用相结合的价值观。尽管这一认识刚刚启蒙,但它是时代发展的必然,对建筑艺术的欣赏亦将从弃旧图新逐步转向改造更新。然而,既存建筑的适应性再利用在我国还只是星星之火。一方面,由于人们对其生态意义的观念尚未建立;另一方面,很多再利用项目因经济上不划算而被拆旧建新所代替。
建筑的拆、改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批,对具有历史价值和其他应予保护的建筑,则更不允许拆改。西方发达国家已建立较为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并日臻完善,其内容主要包括:被保护的建筑的界定和登录。不得随意拆改的规定,负责保护工作的机构组织,保护工作的综合措施、保证手段和强制执行办法。由于西方国家的历史性建筑概念随着建筑保护观念的强化而越来越广,不在强烈地专指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建筑,很多一般性既存建筑都可能被认为具有一定历史性。
再利用项目是指将可选用的既存建筑的全部或者部分改造成居住单元、客房或者居住/工作混合区的改建工作。其目的在于重新激活城市的生命力,推进经济负担沉重或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的建筑向公寓、生活/工作单元及旅游便利设施的转化,鼓励混合型的商业性和居住性用途的出现,以便提高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辆的往来,为改善生活环境提供便利条件。
对既存建筑进行主动式开发利用,综合生态、节能、城市设计、人居环境建设、老年人居环境建设等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同时充分考虑到改造的经济性和建设的可行性,从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居住质量出发,采取积极的策略和态度,创造适宜的转化条件和手段,而不是一拆了事。如果我们能根据既存建筑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诸如转化建筑功能、改造内部空间、更新外立面、艺术性的处理新旧建筑的衔接部位等不同具体措施,使保护与改造从消极状态转化为积极状态,这些既存建筑就有可能成为城市中的新亮点。
既存建筑的资源再利用也是节约能源的有效途径之一,其内容相当广泛,更多的设计到设备专业和运营阶段,如污水资源化、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同时也包括旧建筑的再利用和建筑拆除后其材料设备的再利用等。
既存建筑再利用是一项有很大潜力的资源再利用的课题,近年来在国际上几乎成了一种时尚,不少建筑师将自己的才能专注与建筑在再利用的设计与研究上,并有不少优秀作品出现。由法国总统密特朗亲自揭幕的巴黎奥尔赛艺术博物馆,就是建筑再利用的成功之作。它是由一座百年前建成的火车站改建而成的。博物馆面积达4.5万平米,外观保留原有建筑形式,内部根据新的功能整修。拱顶上原有的一千多个圆形雕饰重新粉刷成黄色,墙壁配以绿色,家具简朴典雅,给人以既辉煌壮观,又朴素高雅的感觉。他与巴黎的卢浮宫和蓬皮杜文化中心构成一个整体,展示出法国艺术发展的辉煌全貌。目前,西方国家以一改工业革命后大拆大建的做法,很少拆除旧建筑,尽量将其利用。这与环境意识的提高有一定关系。目前我国一些城市的大拆大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是非常不合适宜的。
有学者统计,在现有的工业生产中,只有4%左右的资源的到了利用,其余都被废弃了,其实这是环境污染、资源破坏的最根本原因。人类的浪费是惊人的,节约的潜力是巨大的,建筑业同样如此。
综合评价体系建立了一个判别老房子“去”与“留”的标准,其目的是通过法制建设来确保应该保留的老房子得到确实的保护和合理的再利用,核心内容有两个层面:一是制定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手段建立强有力的制约机制来保证建筑不被随意拆毁;二是通过税收减免等经济支持和规划管理政策的优惠,鼓励对既存建筑的适应性再利用。因为适应性再利用的重要价值主要体现在其对于生态和历史文化的重要的宏观社会效益,节约的是社会成本,政府有义务通过各种激励方式对其予以支持。这种鼓励政策要达到的目的是:历史建筑的保存和再利用的资金保障;对大量存在的不具备的明显的历史文化价值,但具有重要的生态意义的一般性既存建筑再利用项目在经济上有利可图,对全球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建筑的实施,也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