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富第八宗罪
2013-12-25余泽民
余泽民
欧洲富国挪威,作为非石油输出国组织的成员,石油输出量仅次于沙特阿拉伯和俄罗斯,连续多年被联合国评为“最适宜居住的国家”,位于“全球人类发展指数排行榜”之首。挪威人日子过得平心静气,生活富裕,但不忘乎所以,即使有贫富之差,也不足以造成社会矛盾,慈善事业不作为宣传工具,而是社会公德。这跟挪威历史上从未出现过贵族政治、执政党奉行平等精神和这些年在民间流行的“詹特律法”有关。
所谓“詹特律法”,是挪威作家山德莫斯在一本书里提出的被称为“挪威十戒”的社区道德规范。虽然不是政府立法,但深入人心,难怪奥斯陆首富洛克要在自己买下的一个私人岛上盖一座豪华别墅,都会成为挪威人的众矢之的。
这跟国内流行的“三富”——比富、炫富和崇富相比,实在是有天壤之别。
朋友在布达佩斯当导游,常常见识国人的疯狂。他最近接了个来自中国南方的商务考察团。十几个团员不分男女,兴趣全在购物上。每人挎一只树皮色的LV包,在扫荡了布达佩斯的瓦茨步行街、安德拉什大道和西部商城后,不满地责问导游:“怎么没有爱马仕?”
朋友掏出智能手机上网搜索,向他们解释,这个牌子确实没进入匈牙利市场。客人们追问:“这里没有哪里有?”朋友顺口一说:“维也纳肯定有。”没想到几位客人七嘴八舌地一商量,当即决定取消第二天的观光计划,杀向维也纳。刚才还获得交口赞叹的布达佩斯,此时被贬得一无是处,爱马仕俨然成了衡量一个城市好坏的标准,原因是国内开始流行爱马仕。看来国内把LV糟蹋臭了,现在开始糟蹋爱马仕了。
上网搜搜,国内炫名包、炫名车、炫房子、炫衣服、炫首饰、炫钞票、炫婚礼、炫父母关系的帖子不计其数。偶然炫出几起丑闻,也没能打击炫富者们高昂的热情。有炫富,就有仇穷。赤裸裸的拜金主义和阶层意识,即使在老牌的欧洲国家也是天方夜谭。
再回到奥斯陆首富洛克,他的炫富可没有好下场。洛克17岁时还是一个一文不名的捕鱼队船员,在北极冒险捕鱼许多年之后,自己成立了海产公司。他白手起家,如今已是挪威知名的富商。在他炫富之前,年轻的挪威人把洛克当做成功人士的样板。炫富之后,洛克不但名声大跌,而且遭人指骂,媒体更是群起而攻之,专拣他发迹史中的丑闻来揭露,似乎是为民众出气。最后,财大气粗的洛克不得不低头,他说:“我不想伤害挪威人民的心灵,我买小岛就已触怒了许多人,再盖别墅,更让他们视我如瘟疫……”最终,洛克决定卖掉价值140万美金的小岛,豪华游艇也只在外国水域里使用。
挪威人仇富吗?其实不是,挪威人很富,其首都奥斯陆的人均GDP已经达到74057美元,是全球排名第二的城市。即使在欧洲经济危机的风口浪尖上,挪威的失业率也只有3%,可以说家家过得从从容容,无忧无虑,实在没有仇富的理由。
话说回来,140万美元,这对中国人来说都不是个惹眼的数,顶多只能当个花边新闻来报道。洛克之所以惹了众怒,并不是钱多钱少的事,而是洛克四处招摇、故意炫富的暴发户做派,违背了挪威人谦逊处世的道德观,侵犯了他们维护社会和谐的防线。
欧洲人从中世纪开始就认为人类有七宗原罪: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暴食及色欲。虽然这七宗罪不同于杀人、放火、绑架、抢劫等刑事罪,但是它们被视为所有罪恶的起点,情杀源于色欲,偷盗源于贪婪,暴力源于暴怒……在但丁的《神曲》里,生前犯有原罪的人,死后都要下地狱大刑伺候:犯淫欲罪的投入硫黄和火牢中焚烧熏闷;犯暴食罪的再难相守山珍海味,只能吃老鼠、蛤蟆和爬虫;犯贪婪罪的被扔进油锅煎炸;犯懒惰罪的与蛇同居,再也别想安生;犯暴怒罪的被大卸八块,碎刀凌迟;犯妒忌罪的被缝上眼睛,眼不见心不烦;对犯傲慢罪的惩罚更有形式感,惨遭轮裂。1992年,罗马教廷也与时俱进,在新版的教义上添了一段,专门描述这七宗罪,要求生活在商业时代的教徒们抵制诱惑,修心自律。
奥斯陆大学社会人类学家阿奇蒂说,挪威人很重视意识形态,强调平等,敌视特权,富翁的孩子跟泥瓦匠的孩子应该上同样的学校。挪威人认为自己的生活品质是全世界最高的,而平等意识则是挪威人生活品质的重要构成部分。因此,至少在挪威人的意识里,炫富是在现代社会中日显威胁的第八宗原罪。
中国一再提倡“和谐社会”,“炫富”不仅是不和谐的声音,而且破坏和谐,“仇穷”进一步加剧贫富的对立。除了“炫富”还有“藏富”,尤其是官员的“藏富”同样是罪,对社会和谐来讲意味着更大的威胁。根据英、美、韩、新加坡、墨西哥等国的实践,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可以推动廉政建设,净化社会风气,虽不能彻底杜绝腐败,至少是一个有希望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