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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现状与发展建议

2013-12-24杨志鹏

关键词:福建福建省重点

杨志鹏

(福建省科技信息研究所,福建福州350003)

福建省级重点实验室是国家和福建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福建省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和创新团队,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福建省级重点实验室经过20多年的建设发展,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对外合作与交流等方面成效显著,为福建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有力的支撑、引领和带动作用[1-3]。

一、福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基本概况

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影响和带动下,福建省科技厅从1990年开始,结合福建地方区域特色和相关学科优势,相继批准组建了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

(一)建设规模

截止到2011年底,福建省已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50个,现挂牌运行省级重点实验室有47个,其中,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5个。福建省级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从2011年统计数据看,依托企业建立的实验室尚属空白。目前,全省依托高校建设的实验室共30个,所占比重达到60%;其次是依托省属科研院所建设的实验室17个,所占比重为34%;依托中央在闽直属研究机构(以下简称“中直机构”)建设的实验室3个,所占比重为6%。2011年已挂牌运行的4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使用房面积总量为160907 m2,仪器设备总值为121226万元,整体规模不断扩大[1]。

(二)领域分布

目前,全省5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根据其研究方向主要分布在5个重点领域,基本覆盖了全省科学研究的重点学科领域。其中,数理与工程科学领域15个,所占比重为30%;医学与生物领域14个,所占比重为28%;农业与海洋科学领域、化学与材料领域各8个,所占比重均为16%;资源与环境领域5个,所占比重为10%[1]。

(三)地域分布

福建省级重点实验室主要集中在福州和厦门两地。其中,福州地区有35个,所占比重为70%;厦门地区有15个,所占比重为30%。其它7个地市至今尚未建立省级重点实验室[1]。

(四)人员构成

截止到2011年,全省47个挂牌运行省级重点实验室共有固定人员1894人,其中院士1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1006人(其中正高职称501人、副高职称505人),占固定人员总人数的53.12%;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551人,占总人数的29.09%;初级职称的技术人员295人,占总人数的15.58%;其它人员42人,占总人数的2.21%。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占固定人员总数的一半以上,说明研究队伍具有很强的科研实力,重点实验室成为吸引、聚集并留住高端科技人才的地方[1]。

(五)科研成果

2011年47个挂牌运行省级重点实验室共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894项(如表1所示),获得项目研究经费66762万元,平均每个科研项目经费仅为35.25 万元[1]。

表1 2011年福建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构成情况Table 1 Composition of research projects i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ies in Fujian,2011

2011年47个挂牌运行省级重点实验室共获得科研经费与经济收入103252.2万元。其中,科研项目研究经费66762.2万元,咨询与服务收入24797万元,技术开发、转让收入2451.4万元,新产品销售收入 9241.6 万元[1]。

据相关资料统计,2011年47个挂牌运行省级重点实验室共获得各类奖励93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8项、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21项、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30项、社会力量奖30项;共发表学术论文1790篇,其中,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744篇、在国内期刊发表论文1046篇,分别占41.56%、58.44%,被 SCI收录 729篇,被 EI收录243篇;共出版中文专著36部;共获授权发明专利106项,实用新型专利40项[1]。

(六)人才培养

目前,福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已成为我省高层次科研人才的培养基地。据统计,2011年4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共培养各类人才3229人。其中,在研博士后40人、在读博士研究生564人、在读硕士研究生 2625 人[1]。

(七)开放情况

据统计,2011年47个挂牌运行福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共设立开放项目199个,项目研究经费939.1万元,平均4.68万元/项。全年共开展各类行业技术培训11825人次[1]。

(八)考核评价

2009年3月福建省科技厅颁布了《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将省级重点实验室考核按依托单位为省属科研院所、高校与部委直属研究机构实行分类考核,3年进行一次分类考核评价[2]。2010年,省科技厅委托中介机构对16个依托高校与中直机构建设的省级重点实验室2008-2010年进行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类3个,良好类和一般类各5个,较差类3个[3]。

二、福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1990年福建省开始批准建立省级重点实验室以来,经过2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省级重点实验室已成为福建开展基础研究的前沿基地,获取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平台,是我省科技创新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其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发展不平衡

福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是与当时特定历史背景相联系。由于依托单位认识不同,重视程度不同,其组建标准、组建方式、管理模式存在较大差异,重点实验室发展水平悬殊。从近几年考核评价结果看,省级重点实验室发展呈“两头小,中间大”的格局,优秀类和差类实验室两级分化严重,一般类实验室数量逐年增加,较差类实验室数量基本不变。省级重点实验室总体运行状况、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其中,因受到人才、设备、资金及依托单位条件的制约,早期依托省属科研院所建立的重点实验室总体发展存在问题较多,发展后劲不足,而依托高校和中直机构建立的重点实验室发展相对较好。

(二)建设布局结构不够合理

福建省级重点实验室主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根据《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省级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具有较好研究基础的高校和科研机构承建,但福建省内科研实力较强的此类机构如厦门大学、福州大学、中科院福建物构所等都在福州和厦门。目前,厦门大学拥有1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福州大学拥有6个,其它省属高校和科研机构拥有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数量相对较少。由于福建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通常采用自下而上申报认定,缺乏总体的规划和布局,导致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存在地域、领域分布不均衡、依托单位分布比例失衡等问题[1-2]。从发展的现状看,工程领域和医药与生物领域从绝对数量和增长速度上高于其它领域,而目前备受关注的食品、航空航天、核技术等热点领域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数量较少。

(三)运行经费投入明显不足

运行经费是省级重点实验室日常运行、开展学术交流、设立开放课题等活动的重要保障,运行经费的缺乏或过少,都难以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行,也难以调动省级各重点实验室的积极性。“十一五”期间,福建省科技厅每年下拔全省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维持在200万元左右。如2010年,省科技厅给予省级重点实验室的总体运行经费为200万元,根据2009年度考核结果分别下拔给25个实验室,平均每个实验室8万元[4]。而根据相关资料和实际调研,上海、江苏、广东均采用3年为一个考核周期,运行经费的分配主要是参考评估结果[5]。上海市对考核为优秀类、良好类重点实验室下拨运行费50-80万元/年,差类重点实验室不给运行费,并且对于考核低于60分的直接摘牌淘汰,高于60分的警告1次,限期整改[6-7];江苏省对于考核优秀类、良好类重点实验室下拨运行费为30-50万元/年,差类重点实验室不给运行费,并且实行末位淘汰制,不给予整改机会[8];广东省对于考核优秀类、良好类重点实验室下拨运行费30-60万元/年,合格和不合格类不给运行费,对不合格类重点实验室,撤消其“省重点实验室”称号[9]。福建省对新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的支持与上海、江苏、广东相差无几,但与上海、江苏、广东相比,在运行经费投入上严重不足,差距明显。

(四)考核评价制度亟待完善

从2009年开始,福建省科技厅对省级重点实验室进行分类管理,并按3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从近年来考核评价情况看,部分省级重点实验室纯粹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运营方式,省级重点实验室与依托单位人员界限不清,造成考核评价结果是对依托单位的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失去客观性;部分省级重点实验室未能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日常规章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分配制度也不尽合理;省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兼职过多,事务繁杂,一些省级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未能真正有效运转。

(五)科技资源开放性与流动性低

开放是福建省级重点实验室的重要管理工作之一。虽然许多省级重点实验室为了评估的需要,有追求开放度的倾向,但总的来说,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力度偏低,开放层次和效果不理想,主要表现在开放课题小而分散、开放课题经费少,仪器设备共享与开放率低。据统计,2011年47个挂牌运行的福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共设立开放项目199个,项目研究经费 939.1 万元,平均 4.68 万元/项[1];2008-2010年16个依托高校与中直机构建设的省级重点实验室中,有12个设立了208项开放项目,项目经费总额536.1万元,平均2.58万元/项。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期间,实验室价值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利用率仅15%左右,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利用率总体小于50%,且主要是实验室自己在使用[3]。总体上看,省级重点实验室科技资源未能充分发挥作用,设备、项目的开放程度不高,人员流动性较低,主要体现在依托单位与实验室之间人员的互动,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发展未能形成“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良性循环局面。

三、福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发展对策和建议

为充分发挥省级重点实验室在推动区域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的重要作用,针对目前福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管理制度

省科技厅作为全省重点实验室的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福建省十二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中提出的“三大主导产业、六大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和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加强顶层设计,组织编制福建省级重点实验室短期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在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制定相应的财政、机构设置、税收优惠等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尤其是要制定有利于科技型企业集团参与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政策和措施,指导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要进一步强化省级各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实施“建设-服务-协调-监督-激励”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做到运行与管理有章可循,保证实验室的正常高效运行。

(二)统筹规划,优化布局

目前,福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应结合《福建省十二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中提出的发展方向进行相应的结构和布局调整,遵循“调整、优化、发展、提高”八字方针,优先建设福建省支柱产业与支撑区域经济发展急需的若干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要通过调研,有组织、有计划地调整、重组或淘汰一些研究方向不明确又无发展前途,研究水平低,运行能力差,问题较多的个别省级重点实验室。(2)要加快推进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有重点、有计划地在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建设企业和行业省级重点实验室,承建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综合科技实力和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目标,科研整体实力在国内同行中处于先进地位,具有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及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从事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5年以上,近3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能够为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提供充足稳定的建设、运行和实验经费,保证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开展工作的基本需要。(3)要适度支持尚未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如泉州、漳州等)的地区,在有条件的产业或领域,整合相关科技资源,通过省市共建或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分支机构的方式解决均衡问题,为各地的特色产业和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引进领军人才,积极探索闽台合作

1.省级重点实验室的特点决定了其研究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绝大部分经费必须来源于政府。要加大对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科研项目资金支持的力度,在同等条件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应优先支持省级重点实验室项目。虽然福建省每年每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安排2个自然基金项目,但还应参照上海、广东等的做法,对于考核优秀类、良好类省级重点实验室加大运行经费支持力度(如30-50万元/年·个),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行。要鼓励和支持实验室通过共建、联建或承担企业、行业委托课题及人才培养等各种形式,吸引企业和机构的资金投入,使省级重点实验室不仅成为行业的创新平台,也成为企业的创新基地。

2.可通过论证设立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和专项基金,定期向国内外公开发布合作研究课题指南,面向全国招标开展项目合作研究。要制定相应的人才引进条例,吸引国内外优秀的科学家、学科带头人来闽建立实验室或聘为实验室主任,建立一支在国内外有规模、有凝聚力、有活力的创新团队,促进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同时,为提升全省重点实验室的层次和水平,有计划地遴选一批优秀的省级重点实验室作为培育对象,加大扶持力度,使其尽快冲刺国家重点实验室。

3.闽台合作是福建省一大特色,福建省建立科技创新平台,与台湾合作研究尤显重要。要通过设立闽台合作专项基金,鼓励、支持省级重点实验室开展闽台合作研究,结合地方特色,为福建承接台湾产业转移提供支撑。

(四)积极探索“二级法人”管理体制,优化管理模式

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依托单位与省级重点实验室之间的管理体制,解决依托单位与省级重点实验室之间人员界限不明确,考核评价结果不能客观体现实验室实际水平的问题;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具有“二级法人”地位的省级重点实验室,赋于实验室以相对的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权责,积极探索“二级法人”管理体制,优化管理模式。同时,可通过设立室务管理委员会(由依托单位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实验室骨干人员组成)和专职管理人员(如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和专职秘书)来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日常管理,管理委员会负责解决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协调方方面面关系和处理日常事务。

(五)构建持续发展的条件平台

福建省级重点实验室的装备条件建设和信息支撑系统是全面提高省级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的硬件支撑条件,可以从以下2个方面构建持续发展的条件平台:(1)管理部门要通过建立功能健全、运行稳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对各行政主管部门、依托单位、省级各重点实验室实施有效的分级、分类管理。(2)通过制定统一的大型科研仪器和设备的采购、管理和使用的政策和法规,加强大型科研仪器和设备的统筹整合,完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制度,充分发挥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平台功能和辐射功能,提高大型仪器的利用率;通过建立共建共用或协作共用的制度解决省级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升级改造;优先支持开放共享服务好的研究机构,逐步实现全省重点实验室大型科学仪器和设备资源的优化配置。

(六)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运行中的考核评价

省级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价是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要加强对运行中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的考核评价,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省级重点实验室要分门别类地制定针对不同学科领域和技术类型的实验室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尤其应注重科研成果的考核评价,增强指标体系的导向性,督促省级重点实验室多出高水平成果,切实发挥省级重点实验室在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和培养,产学研合作,开放性研究等方面的平台作用。要坚持“优胜劣汰”和“择优扶持”的方针,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类省级重点实验室应加大奖励力度,增加运行费;对于考核一般类省级重点实验室,不给予运行费;对考核结果为较差类省级重点实验室,处于末尾且低于60分的,坚决予以淘汰,促进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健康发展,从而提高全省重点实验室的层次和整体水平。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经过2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福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吸引和凝聚了一批优秀人才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省级重点实验室作为福建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获取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平台,对福建的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发展起到有力的支撑、引领和带动作用。福建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科研需要,通过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运行机制的不断优化,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使省级重点实验室的管理逐步达到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提高省级重点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推动省级重点实验室又好又快地发展。

[1]福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福建省生产力促进中心.2011年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R].福州:福建省生产力促进中心,2012.

[2]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EB/OL](2009 -03 -16)[2013 -01 -28].http://www.fjlab.org.cn/newsedit.asp?news_xxbh=10135 & news_xxlb=3.

[3]福建省科技信息研究所.2008-2010年福建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价报告(依托单位为高校及中直机构类)[R].福州:福建省生产力促进中心,2011.

[4]福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福建省生产力促进中心.2010年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R].福州:福建省生产促进中心,2011.

[5]福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福建省科技信息研究所.上海、江苏、广东三省市重点实验室调研报告[EB/OL].(2011-01-28)[2013 -01-28].http://www.fjlab.org.cn/newsedit.asp?news_xxbh=10862 & news_xxlb=2 & ttt=调研报告.

[6]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办法[EB/OL].(2005-08-24)[2013-01-28].http://www.stcsm.gov.cn/gk/zcfg/gfxwj/291568.htm.

[7]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EB/OL].(2008-07-31)[2013-01 - 28].http://www.doc88.com/p - 717499753898.html.

[8]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EB/OL].(2006-03-23)[2013-01-28].http://www.jstd.gov.cn/zfxxgk/zhgz/glwj/20090417/165616 515.html.

[9]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EB/OL].(2012-04-13)[2013 -01 -28].http://www.gd.gov.cn/govpub/bmguifan/201205/t20120518_1613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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