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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污名研究述评与展望

2013-12-23刘银国

外国经济与管理 2013年3期
关键词:污名消极受众

张 斌,徐 琳,刘银国

(1.安徽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安徽蚌埠233030;2.安徽财经大学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安徽蚌埠233030)

一、引 言

组织存在于特定的社会环境中,与利益相关者进行着资源的交换。资源基础学派认为组织的绩效取决于组织的资源整合能力,而组织社会学则认为社会(即组织内外部的利益相关者)对组织的评价关系到组织的资源获取乃至生存。如果将社会对组织的评价视为从积极到消极的连续统一体,则主流研究更多地聚焦于诸如声誉、地位、合法性之类的积极或中性评价概念。事实上,社会对组织的消极评价也是客观存在的,并且很多时候会对组织及相关个人的生存状态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组织污名”(organizational stigma)即是这样一个概念。

近年来,一系列企业丑闻和失败案例引发了学者们对组织污名的研究兴趣,但由于一直以来的污名研究多指向个体层面(Devers,2005),即便涉及组织也主要关注个体因归属于染上污名的组织而受到的影响,比如,破产或有不当行为企业的领导精英常常成为“替罪羊”(Semadeni,2008),加之既有文献往往对组织评价的“阴暗面”(dark side)保持沉默(Devers等,2009),因此,组织层面的污名问题研究远不如声誉与合法性等积极或中性组织社会评价研究来得发达,即便组织污名对组织的生存、发展以及成员个人的职业生涯有相当大的影响。污名研究对于组织研究来说之所以重要,也因为一旦将污名视为组织意义建构的天然成分,就能为领导力、团队、激励和群体间关系等领域的组织现象研究提供新的洞见。

有鉴于此,本文对国外有关组织污名的研究进行了系统梳理,从组织污名的含义与生成、污名对组织和个人的影响,以及组织管理污名的策略等方面进行了探讨,最后对未来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以期推动有关组织消极社会评价问题的研究。

二、组织污名的含义、生成与概念比较

(一)组织污名的含义

尽管“污名”(stigma)一词最早为古希腊人所采用,这一概念却是由Goffman(1963)率先正式提出的,并且彼时的研究尚停留在个体层面。Goffman认为污名起源于身体憎恶、特征缺陷和种族身份,并指向特定的个体或群体,比如麻风病人、精神病人、吸毒人群、同性恋者以及艾滋病人等。

组织社会学研究的兴起,推动污名概念由心理学和社会学研究领域进入组织行为研究领域。在Goffman 定义的基础上,Sutton 和Callahan(1987)将个体层面的污名概念应用于组织,并将组织污名定义为(受众)对组织属性“深度质疑”并将对组织的评价由完整和普通降低为污损和不值钱。换言之,污名即是组织外部观察者感知的“污损形象”。如果说Sutton和Callahan对组织污名的界定尚比较笼统,Hudson(2008)则抓住因核心属性存在问题而受指责组织的不同特征,对Sutton和Callahan的定义进行了拓展。Hudson认为核心污名是一个组织(或多个组织的集合体)因其一些核心属性存在问题而在某种程度上受到的贬抑、失信和/或污损评价,通常由一些社会受众表达和持有。

从概念演化上讲,组织污名是个体污名的延伸,然而,前述定义主要聚焦于已经存在的污名,忽略了污名的源起,并且没有深入探讨组织污名与个体污名的区别。针对这一情况,Devers等(2009)基于社会心理学理论,将组织污名定义为一种能使利益相关者认识到组织存在本质和深层缺陷,从而将其去个性化并失去对其信任的标签。进一步地,他们从生成、管理与传播三个维度对组织污名与个体污名做了区分(参见表1)。

表1 组织污名与个体污名的区别

此外,亦有学者从社会功能视角解读组织污名,比如利益相关者将给予组织污名作为社会控制的一种形式,以便定义、阐明和实施共同持有的价值观和规范(Kurzban和Leary,2001),并保护其社会身份(Elsbach和Bhattacharya,2001)。

(二)组织污名的生成

组织污名是社会对组织的一种消极评价,其理论基础是越轨社会学(sociology of deviance)中的贴标签理论。作为组织不当行为的后果,组织污名应该源自组织对超规范(hyper-norm)或元规范(meta-norm)①的显著违背,表明组织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功能紊乱。尽管这种违背可归因于个人,但要形成组织污名,则需要作为整体在组织层面有所反映。也就是说,组织可能遵循了自身的规范,但却违背了更广泛意义上的社会规范,出现了Warren(2003)所谓的破坏性一致。给予组织污名并非将组织按其唯一或显著特征区分,而是将组织去个性化(Link和Phelan,2001),导致利益相关者对组织不认同并施以有害的经济或社会制裁。

具体来看,组织污名的出现,是特定利益相关群体因集体感知组织与其自身价值观明显相悖(即一般价值观的不一致),而对组织进行消极评价的贴标签或归属过程。认知过程可能是污名得以产生的必要而非充分原因(Link 和Phelan,2001),厌恶、恐惧和排斥等情感反应是组织污名的关键成分。社会受众在与组织交往时,会将组织属性与其自身价值观、信念体系和意识形态加以对比,一旦将组织评价为不适当、道德上不可接受、贬值或污损,就会撤销他们对组织的社会支持,并且以怀疑甚至敌对的眼光看待组织,组织即被污名化。在污名形成过程中,一般会有先给个体贴标签后给集体贴标签的过程,只有在消极评价的受众达到临界规模时组织才会被污名化。

污名对组织而言是一种普遍存在,即在特定时点上组织可能为一些受众积极感知,同时为另一些受众消极感知,并且几乎所有的组织都曾经被一些社会受众给予污名。比如,Wal-Mart的成功是得到广泛认同的,但其却因对社区范围小规模业务的放弃(Bianco,2006)、雇佣政策以及在与供应商关系中的过于强势而遭受诟病(Steinhaurer,1995;Peterson和McGee,2000),只是相关受众规模比较小,无力对Wal-Mart施加较大影响(Grant,2005)。

组织污名是情境依赖的,一种情境下导致污名的特征在另一种情境下则可能是中性甚至积极的。污名既非不可避免,也非永久不变,而是随受众的变化以及组织和受众之间相互作用性质的变化而变化。比如,美国的烟草制造商一度因在战争中慷慨地向士兵和国家无偿提供香烟而广为称道,如今却因其产品对个人健康的影响以及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受到强烈批评(Galvin 等,2005)。

组织污名既可源于组织外部,也可源自组织内部。Hudson(2008)将组织污名区分为核心污名(core-stigma)和事件污名。核心污名是指组织因是谁、做什么、为谁服务等本质特征而被部分受众给予的消极社会评价,具体涉及流程、产品和/或客户等核心属性,比如提供堕胎服务的机构、某些多国公司、赌博及烟草公司,等等。事件污名则源自破产、工业事故或明显的产品缺陷等离散、异常以及零星事件。我们则认为,组织层面的污名相当部分是源于组织及其成员特定行为或选择的行为污名(behavior-stigma),比如组织因其高管的渎职或贪腐行为,以及组织在与灾难性事件有关的社会公益活动中的不当言行等招致的社会受众的消极评价。

(三)组织污名与其他组织社会评价概念比较

组织社会评价涉及一系列概念,包括以污名为代表的消极评价概念及以声誉、合法性为代表的积极或中性评价概念。那么,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如何?污名与其他社会评价概念之间有何不同?学者们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其中,Devers等(2009)从定义、是否个性化等六个维度对组织污名和其他社会评价概念做了比较(参见表2)。

表2 污名与其他组织社会评价概念比较

Hudson(2008)则认为,不合法性(illegitimacy)是社会论争结果连续体的一端,而核心污名则可能是不合法性连续体的远端——导致重要社会受众对组织产生消极评价的论争结果。此外,Kurzban等(2001)以及Carter和Feld(2004)认为污名不同于其他消极评价之处在于其导致社会交往的减少,由此重新定义了社会认可的边界。

综上,对组织污名含义的界定经历了先现象、后类型、再本质的演化,体现了组织社会学对消极社会评价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事实上,任何组织都可能因内外部原因而现实或潜在地面临不同程度的污名,其在生成上既有共性表现(都是社会受众的歧视),也有个性特征(根据污名类型而不同),并且是情境依赖和动态变化的。污名是否会对组织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本身的实力、给予消极评价受众的规模以及污名指向内容的严重程度等。当然,厘清组织污名与其他组织社会评价概念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与其他消极评价概念之间的差异,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与应对组织污名这一重要社会现象。

三、组织污名之于组织及其成员的影响

作为社会受众对组织的消极评价,组织污名对组织及其关联者的影响是多重的:一方面,组织污名可能使组织失去宝贵的声誉与合法性,影响相关个人的职业生涯(Lacey,2003);另一方面,污名及其后果将促使组织及其成员采取应对行动以改善组织形象,从而产生积极影响。

(一)现实的消极影响——主流研究的观点

1.污名对组织的影响。污名对组织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起源于组织外部的污名(如组织领导者个人不当的生活行为引起的污名)可侵入和影响组织内部的活动和过程,而源自工作场所的污名(如源于组织绩效和程序的污名)也会影响组织内的控制程序和组织成员工作之外的个人活动。作为流言蜚语和不信任气氛的结果,污名会侵蚀组织整体的内聚力、道德和效能(Kulik 等,2008)。

污名会导致利益相关者对组织的不认同,进而影响其与组织交往的数量和质量(Elsbach 和Bhattacharya,2001)。比如,上世纪九十年代,世界第一大烟草商Philip Morris(现在的Altria集团)发现,身处烟草业的污名使其在美国进行慈善捐款面临困难,半数以上慈善机构因担心与其有关联会遭到激进分子抗议或染上污名而拒绝接受其捐赠。

污名会造成企业股价下跌、解雇员工、司法诉讼,但最大的负面影响还是市场和经济层面的,严重时甚至会危及企业的生存,导致企业破产和失败。比如,曾经在中国保健品市场盛极一时的三株口服液因1996年的常德事件而染上污名,造成经销商退货、消费者索赔,加上缺乏妥善的应对,导致短时间内市场崩溃、企业消亡,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0亿人民币。

当然,如果染上污名的组织掌控了其他组织所必需的资源,则在经济交往中会有更强的谈判力,此时,其他组织即便感知到污名的存在,也只有等到权力对比发生变化时才能充分采取行动。比如,Bianco 和Zellner(2003)发现,在面对像Wal-Mart这样强大的零售商时,即便其存在污名,合作组织也不可能减少或切断与其的交易关系。

2.污名对组织中个体的影响。组织层面的污名会转而波及相关的个人,其中组织精英往往因为执掌组织,对组织的行为和后果负有责任而首当其冲,并且这种影响常常通过内外部劳动力市场体现出来。比如,市场在做出关于董事和经理的薪酬及任职决策时,会通过事后清付(ex post settling up)对其品质加以考虑(Fama,1980;Fama和Jensen,1983)。Canella等(1995)以美国德克萨斯州失败银行的经理为样本研究发现,那些对银行失败负有直接责任的经理找到类似职位的机率仅为因无法控制的其他原因而失败的银行经理的一半。Arthaud-Day 等(2006)发现,重述盈余的公司其CEO 和CFO 失去职位的可能性两倍于无重述的公司,重述公司的董事失去董事会职位的可能比无重述公司高出70%。Desai等(2006)发现,有盈余重述行为的公司至少一位高管的更迭几乎两倍于配对公司,并且被解雇高管其后的受雇情况比因其他原因去职的高管要差许多。

当然,与不当行为自身无关的社会交往特征会影响污名化过程和事后清付。事后清付源自组织绩效和结果所传递的信号,而信号解读受对组织和个人污名的规避意愿的影响(Pozner,2008)。

组织污名对组织成员的影响并不限于领导精英,波及工作场所的污名化会造成普通成员组织承诺水平的下降,影响成员的士气和积极性,最终影响组织的竞争力和生存能力。实践中,污名对个人和组织的影响经常是交互的。比如,组织领导若因组织失败或不当行为而染上污名,则可能以一种恶化而非改善组织形象的方式应对困境(Wiesenfeld等,2008),导致恶性循环。这样,指向个体的污名最终又会波及组织。

(二)潜在的积极影响——新的解读视角

尽管污名被普遍认为是消极的且对组织有着负面影响,Paetzold等(2008)却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污名造成的危害源自对意义建构天然成分的过度延伸或滥用,污名事实上对个人和组织都有潜在的积极作用。个体、群体或组织的污名化有助于进行社会或组织控制,鼓励对社会或组织有价值的行为,通过谴责组织领导者促进组织的长期生存,以及通过对污名的质疑激励群体成员展开集体行动或帮助个体构建稳定、独特的身份。

1.污名化与伴随污名的社会指责构成建立和维持社会控制的必要机制。与特定行为(比如吸毒、酗酒等)相关的污名及损失会弱化个体实施此类行为的倾向。比如,组织成员在意识到会因偷窃、欺骗以及其他伤害同事或公众的行为而染上污名时,更可能约束自己的行为并以可靠或可信的方式行事。Kulik 等(2008)认为,那些因与被指责者有关联而卷入负面流言的个体,可能会为了撇清流言而努力表现出组织所看重的特性,从而使工作场所效率和内聚力得以提高,进而对组织产生正面影响。组织的污名化同样有助于维持组织在社会中的理想状态。Hudson(2008)指出,为避免遭到受众的消极评价,组织会回避那些可能导致受众将其与已染上污名的组织归为一类的行为。

2.污名化有助于鼓励对社会或组织来说有价值的行为。很多时候,组织染上污名是因为其“越轨”行为。当利益相关者感知到组织与其一般价值观不一致时,便可能将其贴上危险越轨者标签,并通过诽谤将其置于自身群体所看重一切的对立面。Kulik等(2008)认为,污名提供了组织要避开的越轨红线,促使组织实施能提升长期生存前景的有价值的和反污名化(counterstigmatizing)的行为,比如互助、信任、忠诚、坦诚交流以及组织公民行为,从而在帮助组织累积社会资本的同时使组织受益。

3.污名化能够促使组织在合法性完好的情况下长期生存。社会受众在为组织贴上污名标签时通常只将组织的部分而不是整体贴上标签,组织成员可以轻易地隔离和移除组织被污名化的部分,同时维持组织剩余部分的合法性。比如,在组织因业绩不佳或经营失败而染上污名时,将责任归咎于组织的领导精英(如CEO 或董事长)个人,能够确保组织得以合法生存(Wiesenfeld 等,2008)。

4.污名化可能导致对污名正确性的质疑,从而对个体、群体或组织产生积极影响。基于种族、残疾等的组织污名化可能引发相应人群的集体维权行动。Ragin(2008)认为,工作场所的无形污名(invisible stigma)会激励当事人寻找拥有同样污名者或支持者,并与他们联合起来相互支持,以反对歧视与不公。从这个意义上说,污名化会导致积极结果。

尽管污名对组织可能会产生积极和消极双重影响,并且积极影响能在一定程度上弱化消极影响,但是我们认为,潜在的积极影响并非必然存在,具体要视污名的类型和情境来分析和确定,以便为组织有效应对和管理污名提供线索和依据。

四、组织管理污名的策略

任何组织在其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都有可能因被受众给予负面评价而染上污名,从而影响组织的资源整合能力,进而危及组织的持续发展乃至合法生存,因此,组织有必要积极采取有效策略来管理污名。

(一)顺应环境,预防污名生成

就污名管理而言,组织最为主动的策略是事前预防,避免污名的出现。鉴于组织污名是情境依赖的,并且污名产生的一个重要前因是利益相关群体对组织与自身价值观不一致的集体感知,那么组织关注所处的环境,积极与环境协调,即可预防污名的产生。具体而言,Astley和Fombrun(1983)发现,组织如果经常与社会受众进行沟通,并持续调整自我行为,其价值观就会与社会趋于一致,从而难以被认为存在缺陷,即便出现不当行为,也较容易被谅解。当然,最为有效的策略还是强化对组织内外部环境的监控,避免出现不当行为,毕竟污名的严重程度取决于引起污名的行为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可控制程度。

导致污名化的任何潜在压力都会影响组织管理和保持与利益相关者健康关系的能力,因此预防工作的本质在于组织通过以不同利益相关者认为恰当的方式行事来维持合法性。尤其是,在面对可能的污名化压力时,组织可以采取一些新的实践来自我防御,比如股票期权费用化②。股票期权被认为是会计欺诈的主要动因之一,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1995 年即建议企业将员工股票期权费用化,但并未强制要求这样操作,于是多数公司采取了抵制的做法。然而,安然(Enron)事件发生之后,情况出现了戏剧性变化,在2002年1月~2004年7月间,共有753家公司自愿进行股票期权费用化。Carberry 和King(2012)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转变,根本原因在于企业面临与公司欺诈和治理无效有关的污名化压力,因此进行了防御性反应。他们以财富500强企业为样本的研究证实了这一点,尤其是面临司法调查、媒体曝光度高和股东较为积极的公司更是如此。

此外,招致污名的事件的发生可能事前毫无征兆,但企业高管们可能因为掌握内幕信息而产生预感,此时对于个人而言,提前逃离(比如跳槽)以避免被波及,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Semadeni等(2008)以1985~1990年德克萨斯州437家银行为样本的研究显示,相对于失败时在职的高管,那些在失败前两年离职的高管(尽管可能对失败负有直接责任)在劳动力市场上很少遭遇不良雇佣后果。至于高管跳槽对组织失败的影响,现有的实证研究则得出了相异的观点和结论。

(二)采取行动,积极消除污名

组织面临的污名有多种形式,各自在可逆性上差异较大。因此,如果污名已然出现,组织首先应该区分污名的类型,其中事件污名与行为污名属于可以恢复的,组织可以通过采取积极追踪事态进展、与社会受众进行充分沟通、纠正不当行为并承担相应责任等补救措施来消除污名,并将污名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小。

通过正确应对消除事件污名的一个典型代表是美国Johnson公司。上世纪八十年代初,Johnson公司的明星产品泰诺胶囊因在流通过程中受到污染而导致消费者死亡事件,引发了消费者的质疑和市场恐慌,致使公司产品被污名化,其在止痛剂市场的份额一度由35.3%跌至7%,民意调查结果更是糟糕。危机之下,公司在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和媒体报道的同时,收回产品并重新设计更为安全的包装,并通过广告和公关重塑品牌形象,最终消除了意外事件给公司及产品带来的污名,重新获得了消费者的认可。当年三株公司在常德事件发生后,如果应对得当,结果恐怕也会大为不同。

(三)合理响应,与污名共存

鉴于核心污名往往不可恢复,染上核心污名的组织,其生存能力取决于组织为减少污名的影响而从战略、结构以及网络等多个层面进行的响应。具体来看,不同层面的策略可根据组织污名化强烈程度和组织自身的情况单独或联合使用。

1.战略层面响应。战略层面的策略包括专家策略、隐藏策略和挑战策略。(1)专家策略。多元化带来的规模扩张势必引起受众更多的关注,从而加大污名组织的经营难度。为避免污名由既有业务波及新业务,组织可以用专家而非多面手策略(Hannan 等,2003)或高度有限的多元化策略(Li和Greenwood,2004)来运作,除非组织希望放弃污名业务或降低对污名业务的依赖。(2)隐藏策略。组织可以采用在选址、招牌、建筑等方面分散布局以及只发布有限或仅针对目标人群的广告等隐藏策略来运作,以降低受众对组织的知晓度,最小化核心污名的潜在负面影响(Hudson,2008)。(3)挑战策略。组织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向组织施加污名的受众价值观、信念体系和意识形态的挑战(Hudson 和Okhuysen,2004),因此组织可通过宣传其存在来吸引注意力,凸显其身份和形象,以挑战对其核心属性的污名化。总体来看,核心污名的表达越强烈,组织就越可能采取上述策略来加以应对。

2.结构层面响应。受众对污名组织的消极评价造成组织可整合资源的稀缺,加上专家策略和隐藏策略的采用,染上核心污名的组织往往呈现较小的规模与一元结构,比如较少的人员、单一的所有权或有限的管理结构(Armstrong,2002),在施加污名的受众影响力和支配力较强的环境中尤其如此。当然,一些适度污名化组织可能在规模和结构上相对更具弹性。

3.网络层面响应。鉴于污名可能被对立受众转而指向组织的客户、供应商以及其他网络伙伴,网络伙伴出于对染上污名及受到其负面影响的担心,会尽量避免与污名组织的联系。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染上核心污名的组织需要向网络伙伴提供保护,比如通过印象管理淡化外界对自己与伙伴之间业务联系的感知(Elsbach,1999;Elsbach和Bhattacharya,2001),或选择已染上污名或者对特定负面后果有免疫力的网络伙伴(Hudson,2008)。

当然,身处污名行业并不必然受到利益相关者的消极评价,因此多元化策略也并非一定不可取,跨行业经营有可能分散利益相关者的注意力,弱化其对污名行业的排斥,从而起到降低组织污名化程度的作用。比如,一直声名狼藉的军火工业属于典型的污名行业,但持续位居全球三大武器制造商之列的Boeing公司(同时也是主要的民用飞机制造商),成功地使利益相关者对自己的不认同低于军火业中许多较小的竞争对手。Vergne(2012)以1996~2007年全球军火行业为例的研究显示,多元化确实弱化了利益相关者对军火企业的反对,并且多元化所涉及的行业类别跨度越大效果越佳,而类似“9·11事件”那样的恐怖袭击更是增强了这种淡化作用。

总体来看,社会受众对组织的歧视是组织污名得以产生的根本原因,具体则视污名的类别而有所不同,且各类污名在可逆性上存在较大差异。因此,组织对污名的管理可从事前、事中、事后等多个时间节点上推进,且应当是类型依赖的。组织可以通过建立一套“预防—消除—共生”的策略体系,实现权变的差异化应对,以为组织的长期生存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五、总结与未来研究展望

综观现有研究,组织污名是社会受众因组织的某些核心属性或特定行为或事件而给予组织消极评价的一种标签,对组织及相关个人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严重时可能危及组织的合法生存,同时污名的存在也可能因激发组织及其成员的应对行动而产生积极影响,因此组织需要有效应对和管理污名。本文认为组织对污名的管理应当是类型依赖的,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提出“预防—消除—共生”的组织污名管理策略体系。我们认为,作为组织社会评价研究中新兴而重要的主题,组织污名的未来研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化:

首先,厘清组织污名的作用机理。学者们在现有研究中对组织污名从含义、生成、影响以及管理等方面做了深入探讨,但尚未涉及污名的作用机理,即关于特定类型的污名如何与组织情境交互,影响组织的内外部过程及关联个人,目前缺乏直接的研究及结论。此外,现有研究更多地从静态角度展开,没有考虑组织污名的存续周期及动态变化,而存续周期可能是决定污名对组织最终影响程度的重要因素,需要未来的研究加以关注。

其次,展开组织污名实证研究。污名作为组织实践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对其的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目前以理论推导为主的规范研究层次上,而应该借助统计分析方法进行实证研究,提供更多的经验证据。当然,实证研究的一个难点是如何测度组织污名的存在与程度,除心理学与社会学在研究个人污名时所使用的问卷调查与实验方法之外,有必要寻找适当的方法和代理变量。同时,在研究过程中要区分诸多影响因素,并将污名与组织绩效、组织承诺等变量联系起来,考察组织污名之于组织的实际影响后果。

再者,探索组织污名与其他社会评价的交互作用。现有研究在比较组织污名与其他社会评价概念时,只是从多个方面进行了静态比较,而没有考虑污名与其他评价形式之间的交互作用。比如,组织所拥有的良好声誉可以带来受众的积极行为反应,有利于组织获取资源和提升业绩,但这种正面效应在特定情况下能否胜过污名所带来的负面效应,甚至阻止污名的生成?污名最终是否会损及组织的声誉?这些问题均有待深入研究。并且,组织污名与其他组织消极评价概念之间的关系,也有待进一步探讨。

最后,结合我国转型经济情境开展研究。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其解释力,组织污名问题属于组织社会学范畴,相应研究需要与具体经济社会情境相结合,才更具价值和前景。鉴于我国转型经济背景下监督机制的缺失或低效,诸如乳制品行业三聚氰胺事件、白酒行业塑化剂事件之类的企业危机事件以及其他边缘化甚至违法违规现象较为常见,涉事企业乃至整个行业都可能被污名化,轻则造成经济损失,重则导致企业消亡,这既为组织污名研究提供了现实需求,又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与实验场景。具体来看,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在我国,组织污名在生成原因与类型结构上有无不同,是否真能起到社会控制作用,非正式治理机制(比如以媒体为代表的第三方中介)在组织污名的生成、存续与影响上发挥着怎样的作用,组织如何构建有效应对及管理污名的策略体系等问题,都值得未来的研究加以探讨。

注释:

①“超规范”指规定人类本质的普遍伦理规范,反映社会的宗教、哲学、文化价值观及理念。一些特定的社会现象,可能会对社会的超规范造成侵害,比如在我国盛行的“关系”这种私人连接网络中,根据内部默认惯例,网络成员可以无视社会规范。“元规范”则是一种约束力更强的社会规范,不但那些违背规范的人会受到惩罚,那些看到有人违背规范而自己却没有采取行动来对其进行惩罚的人也将受到惩罚。

②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一直备受利益相关者争议,焦点在于股票期权在被授予员工时其价值是否可以精确计量。支持者认为股票期权对于员工(作为未来薪酬)和公司(吸引和留住员工)都有价值,因此需要进行费用化处理;反对者则认为股票期权仅是无法出售的合约,对员工来说没有实际价值。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曾在1992年要求企业将股票期权进行费用化处理,但遭遇了来自薪酬体系中股票期权所占比例很高的硅谷和新兴高技术部门的阻力,有关高管和行业协会甚至发起了公共运动来抵制FASB的这一要求,迫使其最终妥协并在1995年将股票期权费用化处理由要求变为建议。

[1]Arthaud-Day M L,et al.A changing of the guard:Executive and director turnover following corporate financial restatements[J].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2006,49(6):1119-1136.

[2]Astley W G and Fombrun C J.Collective strategy:The social ecology of organizational environments[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83,8(4):576-587.

[3]Cannella A A,et al.Firm failure and managerial labor markets:Evidence from Texas banking[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95,38(2):185-210.

[4]Carberry E J and King B G.Defensive practice adoption in the face of organizational stigma:Impression management and the diffusion of stock option expensing[J].Journal of Management Studies,2012,49(7):1137-1167.

[5]Carter W C and Feld S L.Principles relating social regard to size and density of personal networks,with applications to stigma[J].Social Networks,2004,26(4):323-329.

[6]Desai H,et al.The reputational penalty for aggressive accounting:Earnings restatements and management turnover[J].Accounting Review,2006,81(1):83-112.

[7]Devers C E,et al.Falling out of favor:Illegitimacy,social control,and the process of organizational stigmatization[R].Working Paper,2005.

[8]Devers C E,et al.A general theory of organizational stigma[J].Organization Science,2009,20(1):154-171.

[9]Elsbach K D and Bhattacharya C B.Defining who you are by what you’re not:A study of organizational disidentification and the 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J].Organization Science,2001,12(4):393-413.

[10]Fama E F and Jensen M C.Separation of ownership and control[J].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983,26(2):301-325.

[11]Galvin T L,et al.Contested industry dynamics:New directions in the study of institutions and legitimacy[J].International Studies in Management and Organization,2005,34(4):56-82.

[12]Hannan M T,et al.The organizational niche[J].Sociological Theory,2003,21(4):309-340.

[13]Hudson B A and Okhuysen G A.Elusive legitimacy:An expanded view of strategic responses to institutional processes[R].Working Paper,2004.

[14]Hudson B A.Against all odds:A consideration of core-stigmatized organizations[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2008,33(1):252-266.

[15]Kulik C T,et al.Known by the company we keep:Stigma-byassociation effects in the workplace[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2008,33(1):216-230.

[16]Kurzban R and Leary M R.Evolutionary origins of stigmatization:The functions of social exclusion[J].Psychological Bulletin,2001,127(2):187-208.

[17]Lacey R.Events and institutional dynamics[R].Working Paper,2003.

[18]Li S X and Greenwood R.The effect of within-industry diversification on firm performance:Synergy creation,multi-market contact and market structuration[J].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2004,25(12):1131-1154.

[19]Link B G and Phelan J C.Conceptualizing stigma[J].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2001,27(1):363-385.

[20]Major B and O’Brien L T.The social psychology of stigma[J].Annual Review of Psychology,2005,56(2):393-421.

[21]Paetzold R L,et al.A new look at stigmatization in and of organizations[J].Academy of Management,2008,33(1):186-193.

[22]Peterson M and McGee J.Survivors of“W-day”:An assessment of the impact of Wal-Mart’s invasion of small town retailing communitie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Retail and Distribution Management,2000,28(4/5):170-185.

[23]Pozner J E.Stigma and settling up:An integrated approach to the consequences of organizational misconduct for organizational elite[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08,80(1):141-150.

[24]Ragins B R.Disclosure disconnects:Antecedents and consequences of disclosing invisible stigmas across life domains[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2008,33(1):194-215.

[25]Semadeni M,et al.Fight or flight:Managing stigma in executive careers[J].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2008,29(5):557-567.

[26]Sutton R I and Callahan A L.The stigma of bankruptcy:Spoiled organizational image and its management[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87,30(3):405-436.

[27]Vergne J P.Stigmatized categories and public disapproval of organizations:A mixed-methods study of the global arms industry 1996-2007[J].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2012,55(5):1027-1052.

[28]Wiesenfeld B M,et al.The stigmatization and devaluation of elites associated with corporate failures:A process model[J].Academic Management Review,2008,33(1):231-251.

[29][美]欧文·戈夫曼.污名——受损身份管理札记[M].(宋立宏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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