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地区农村留守妇女权益保障现状调查研究
——以河南省周口市为例
2013-12-22杨娟
杨 娟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财经系, 河南 周口 466000)
留守妇女通常是指由于丈夫长期在外务工而留守家庭中的农村妇女。从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以及政策发展趋势来看,留守妇女群体还将在一定阶段内长期存在。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与过去相比已有较大改善。特别是平原地区由于交通便利,经济相对发达,尤其是重视推广农业机械化,那里的留守妇女生活现状、权益保障现状与山区留守妇女相比都有较大不同。调查平原地区留守妇女的生存现状,给出合理适当的对策和建议,使她们的权益保障水平再上一个台阶,对于促进平原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留守妇女基本情况
河南省是全国粮食产量大省,多次蝉联全国第一,其中境内地处黄淮平原的周口市功不可没。周口市是河南省境内唯一一个没有山脉的城市,境内一马平川。同时周口市还是河南省人口第一大市,全市总人口达1238万,占整个河南省十分之一还强,人口密度很大,有“九里十三庄”之称。农村人口达84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8.5%,外出半年以上人口208.7万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24.6%。据统计,全市共有125.9万名以中年妇女为主的农村妇女留守家中[1]3。
本次调研共选取了郸城县、扶沟县、淮阳县、西华县共4个县8个乡镇,分别是郸城县的汲冢镇和白马镇,扶沟县的韭园镇和崔桥镇,商水县的练集镇和邓城镇,西华县的逍遥镇和奉母镇。以乡镇为基础研究单位共发放调查问卷500份,每个乡镇发放调查问卷50~100份不等,回收有效问卷856份,有效回收率85.6%。
(一)留守妇女年龄分布状况
从调查问卷来看,“留守妇女”的年龄分布为:20~30岁的占9.1%;31~50岁的占74.3%;50岁以上的占16.6%。年轻的已婚妇女很少在家“留守”,她们更愿意跟随自己的丈夫一起出去打工。主要原因有:一是她们的父辈大都还不太老,可以忙农活、照顾家,不需要她们太出力;二是她们更具有现代意识,讲究婚姻的实质,不愿过婚内单身的生活;三是年轻一代更独立和有主见,她们向往大城市,愿意留在大城市里挣钱,农村对她们而言没有吸引力。四是此时的她们很多还没有子女,大城市里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还未影响到她们。因此,31~50岁是留守妇女比较集中的年龄段。这个年龄段的留守妇女们基本处于夹心层的位置。上有年迈的老人,下有未成年的子女,地里的农活主要也靠她们。现实迫使她们不得不理性选择让自己的丈夫外出打工挣钱,而自己留在农村老家照顾老小,看家种地,忍受与自己的丈夫长期分居。
(二)留守妇女文化程度状况
从文化程度上看,20~35岁的留守妇女中以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者居多,35~50岁的以初中文化程度者居多,50岁的人中多为小学以下文化程度。20~35岁年龄段的“留守妇女”文化水平较高,很多有过在外打工的经历,思想较为活跃,容易接受新事物,有自己的“想法”,比较独立和自我。在农村科技信息交流和致富技能培训等活动中,她们比较积极主动,能起到典型示范作用。郸城县白马镇在全镇留守妇女中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引导广大“留守妇女”创业就业,勤劳致富的活动中,20~35岁的“留守妇女”是这项活动的主要参加者。该镇留守妇女中的科技种养专业户和农村致富领头雁也集中在这个年龄段。
(三)留守妇女家庭收入状况
调查数据显示,留守妇女家庭年收入在2~3万元的占14.3%,3~4万元的占32.5%,4~5万元的占33.6%,5~6万元的占12.4%,6万元以上的占7.2%。可见,留守妇女家庭收入大部分集中在3~5万元。76.9%的留守妇女认为丈夫外出打工后,家里的收入明显增加了,63.5%的留守妇女认为丈夫的打工收入还算“可观”。这与周口民间一向有“抱团”打工的传统有关。整乡甚至整县的外出农民工多集中在一地或一行业,整体团结,互相关照。如西华县农民工很多在江浙沪一带开出租车,沈丘县农民工很多在京津沪一带跑运输。项城市是全国闻名的“中国建设工程防水之乡”,全市有20多万农民工在全国各地从事防水工程建设。“抱团”的结果便是信息通畅交流,将群体利益争取到最大化。
(四)留守妇女子女和家中老人状况
周口市是人口大市,30岁以上留守妇女家庭中普遍有两个以上孩子,比例高达87.4%。54.6%的家庭有孩子在上小学,45.9%的家庭有孩子在上初中,41.7%的家庭有孩子在上高中、中专及技校,6.5%的家庭有孩子在上各类大专院校,还有14.5%的家庭没有子女上学。留守妇女普遍感到苦恼的是“不会辅导孩子”,占83.2%,“没有时间辅导孩子”的占55.8%。留守妇女家庭中有老人需要赡养的占72.8%,家中老人长期跟着自己住的占47.6%。家中老人“身体还行,生活能基本自理”的占77.3%,家中老人“体弱多病需时常照料”的占22.7%。几乎所有的留守妇女都反映如果老人跟着自己,不管身体健康与否,都会让自己感到“比较操心”。
二、留守妇女权益保障现状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水平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采用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不满60周岁的应当按年缴费。提倡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多缴多得。见表1。从调查问卷显示的结果看,周口市农村凡年满60周岁的老人,100%领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也就是说,新农保在周口的覆盖率已达到100%。95.6%的留守妇女知道有新农保政策,但内容和计算方式不详,只会“照表看”。90.5%的留守妇女认为新农保政策“惠民”,但“额度小”。45~60周岁的留守妇女缴费比例为87.6%,但随着年龄的下降逐步下降。30~45岁的留守妇女缴费比例只有65.2%,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们缴费比例为43.5%。新农保的国家缴费标准分为5档,分别是: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周口市增设了1000元这一档次,以提高养老金额度。92.9%的留守妇女们选择最低一档缴,选择最高一档缴的仅为0.45%。访谈她们回答的主要原因是养老金“微薄”,现在每年多交几百,十几二十年后也多领不到多少钱,加上物价涨得这么快,多缴“不划算”。可见对政策的不了解、养老金额度过低和物价上涨过快,阻碍了留守妇女们参保多缴的积极性[2]74-80。
表1 新农保参保缴费档次及相应金额
注:实际领取金额=(个人年缴费总金额+国家财政补贴)×最低参保年限(15年)÷139+国家基础养老金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2010年就已基本覆盖全周口的农村居民,惠及所有留守妇女。调查问卷显示,99.8%的留守妇女拥护这项制度,95.6%的留守妇女承认自己或家人已在这项制度中受益,84.3%的留守妇女认为新农合制度为自己家省了“不少钱”,97.8%的留守妇女希望报销比例能再提高一些,65.3%的留守妇女认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设备偏简陋,52.5%的留守妇女认为和大医院的医生相比,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67.4%的留守妇女认为报销手续还算简便。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村家庭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受到留守妇女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留守妇女定期健康检查水平
女性由于特殊的生理结构,尤其是已婚妇女,定期的健康检查,特别是妇科检查非常必要。留守妇女中,92.4%留守妇女有进行健康检查的意向,自觉自愿自掏腰包定期体检的,各个年龄段的比例基本接近零,原因基本为心疼钱。个别几个定期体检的,在农村基本都是“富裕户”。但政府组织的妇科检查免费下乡活动中,几乎所有的留守妇女都会前去检查,比例高达94.2%。数字说明妇科检查免费下乡活动极受广大农村留守妇女的欢迎。留守妇女中患有不同程度妇科疾病的高达56.5%,宫颈炎、阴道炎、子宫肌瘤占农村妇女妇科疾病的前三位,盆腔炎、卵巢囊肿、乳腺病也很常见。本次调研涉及4个县,只有郸城县和西华县分别在2010年和2011年开展过“农村妇女健康工程”活动,此后便均停止了。妇科检查免费下乡活动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村妇女和农村家庭的深切关怀。
(四)留守妇女参政议政水平
留守妇女参政议政总体水平不高。调查问卷的发放对象涉及18个行政村,担任村主任或村支书的留守妇女为零,担任村妇女主任的留守妇女有4个,担任村会计的留守妇女有1个。留守妇女对村集体事务“很关心”的有20.1%,“比较关心”的有32.5%,“不太关心”的有24.2%。“无所谓”的有23.2%。以选举权的行使为例,主动去竞选的留守妇女为零。选举别人时,征求在外打工的丈夫的意见的占75.1%,自己拿主意的占24.9%。留守妇女参政议政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有如下几方面:一是“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深入人心,使大部分留守妇女天生对政治事务积极性不高[3]18-23。二是留守妇女要操持家里家外的全部事务,上要赡养老人,下要抚养儿女,无时间和精力去操“其他的心”。三是留守妇女本身知识文化水平有限,没有足够的信心去参政议政。四是怕别人说自己爱出风头,顾忌邻里之间的“闲话”。
(五)留守妇女参加文化体育活动情况
2012年,调研涉及的全部乡镇村子都为群众免费放过电影,基本保证在每月放映一次。电影下乡活动在周口做得较好,主要是因为政府很重视,全市有208个放映队,每放映一场电影国家补贴100元。46.3%的留守妇女表示自己“会去看”,贴近农村生活的故事片和传播农科技术的电影最受留守妇女们的喜欢。18个村子中有12个村子为群众安装了健身器材,留守妇女普遍反映曾去健身器材上“玩过”,但只是“路过”,“偶尔”而已,并不是经常性的。村图书室有10个,乡镇图书室有5个,但藏书量都不很多,新书就更少了。建有可供留守妇女孩子与丈夫父亲视频通话聊天的计算机房的村子仅有3个。有8个村子组建有舞蹈队、健身队等文艺表演团队,但开展活动不多。这8个村的被调查的留守妇女中参加文艺表演团队的比例仅为15.4%。
(六)留守妇女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近年来,社会和各级政府组织都非常重视提高农民的素质,妇联、农业、人社部门和各类民间组织经常举办各类培训。培训内容涉及科学种养、法制维权、安全常识、子女教育等方面。其中农科实用技术培训最多,也最受欢迎,其次是家庭教育类的培训。2012年调研的8镇18村全部为农民举办过各类大小不等的农业技术培训,被调查的留守妇女中有61.3%的人去听过,并回答“很受用”。没有听过的人中,认为“自己会,没必要听”的占15.4%,“忙,没时间”的占23.3%,“嫌路途远”的占19.2%,“后悔没听”的占35.4%。在所有的农科实用技术培训中,除去现场培训外,专家老师全部使用的是便携式投影仪,图文并茂,仿佛身临其境,就像在田间地头一样,这种培训方式非常受农民朋友的欢迎。
(七)留守妇女婚姻家庭情况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留守妇女与丈夫沟通的最主要的方式是打电话。43.3%的人大约每周与丈夫通一次电话,37.2%的人大约每两周与丈夫通一次电话,10.5%的人大约每三周与丈夫通一次电话,还有不到10%的人是大约一月或更长时间与丈夫通一次电话。83.6%的留守妇女表示“很牵挂”在外地打工的丈夫。大约有5.1%的留守妇女会在寒暑假期间带着孩子去看望丈夫。30岁以上有孩子的留守妇女中,63.2%的人表示“不太担心自己的婚姻”,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中有51.2%的人“担心自己的婚姻”,但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只占留守妇女的9.1%。故而,大部分的留守妇女还是对自己的婚姻有较多安全感的。说明婚姻的稳固与结婚时间的长短、子女状况有很大关系,丈夫外出打工对夫妻感情的影响并不明显。为了提高家庭的收入,丈夫外出打工是不得已的选择,多数留守妇女表示理解和赞同,农村妇女普遍将家庭收入作为衡量自己婚姻是否幸福的主要标准。
(八)留守妇女农忙季节情况
周口地处黄淮平原,是河南第一产粮大市,约占河南省粮食产量的1/7。所辖的9县市全部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境内无山脉,非常适于机械化耕种,历来各届政府都很重视农业机械化的大力推广,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达70%以上,其中夏粮生产的机械化程度已达100%。境内全部乡镇都建立有农机专业合作社[4]9-10,农忙时节留守妇女们虽然比平时更显忙碌,但与过去相比已好了很多。在政府的重视下,每逢农忙时节,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便基本承揽了外出务工人员的承包地,耕种和粮食收打及运输业务,收取一定的有偿服务费。调查显示97.3%的留守妇女家庭基本都能负担起,93.6%留守妇女都请农机合作社成员给自己“帮过忙”。没请过农机合作社成员的大部分原因为“耕地少、家里人能忙过来”。农业机械化的推广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将大量的留守妇女们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
三、提高留守妇女权益保障水平的建议与对策
(一)大力发展本地经济,增加就业机会
在调研中课题组发现,凡是县域经济、乡镇经济发展不错的,农村留守现象就较少。如被调研的西华县的逍遥镇,是著名的早点小吃“胡辣汤”的原产地。截至2012年,该镇共拥有胡辣汤加工企业20家,酱油、香醋加工企业12家, 4000余名农民在家门口的工厂就业。扶沟县韭园镇是县里的大棚蔬菜示范镇,镇上一半的农民种植大棚蔬菜,一个蔬菜大棚平均一年收入为4~5万元,非常可观。台资企业鼎祥制衣有限公司在郸城县汲冢镇设立了7个乡村车间,当地2000多农民工不必再远赴异乡打工。上述三镇在当地都是经济强镇,外出务工人员和留守妇女都相对较少。可见解决留守妇女问题最得力的措施之一是大力发展地方经济,给她们的丈夫增加在本地就业的机会。对于中部地区而言,需要积极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全力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出台招工、用工的优惠政策,加大集聚区内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在事业家庭两不误的优势日益显现下,进一步提升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吸引力。同时还可在企业用工模式上进行探索,把加工点延伸办到乡里和村里,使农民群众真正实现家门口就业。
(二)改革城乡户籍制度,确保公民自由迁徙
我国的户籍制度是对公民实施的以户为单位的户籍人口管理政策,表明了自然人在本地生活的合法性。其特点是,根据地域和家庭成员关系将户籍属性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并与上学、高考、就业、医保、养老等一系列的公共福利紧密联系在一起。不同的户籍有不同的待遇。我国改革开放已有三十多年,城乡交流日益密切,农村大量的青壮年男子外出务工,向城市流动,但户口登记条例却以法律形式严格限制农民进入城市,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构筑了一道高墙,造成全国数千万的留守妇女和儿童,形成了严重的社会压力和人员大规模迁徙的成本。2012年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称,2011年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71亿,比上年增加977万人。人户分离人口指的是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所在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在2.71亿人户分离人口中,流动人口为2.3亿。流动人口指人户分离人口中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城镇化是大势所趋,户籍制度不改,我国农村转移人口就没有真正归宿,农民就不能分享城镇化利益,城乡社会裂痕就会不断扩大。改革户籍制度,给农民和市民同等的待遇,让他们的妻子儿女也能到城里工作、学习、生活,是解决大量留守妇女问题的最重要的对策之一。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2013年1月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户籍制度改革被列为2013年四项重点工作之一。这些都是中央政府向户籍制度发起改革的信号。但一步到位取消户籍制度并不现实,可以迂回一些,先淡化与户籍制度配套的政策和附带的公共福利,并实行综合配套改革,分步将农村人口城镇化。
(三)加强农村妇女教育培训,提高留守妇女综合素质
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看,人力资本都是决定生存状况的根本因素[5]54-60。留守妇女整体文化水平偏低,严重制约了其致富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因此,应建立起一种有效的教育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女性劳动力素质。一是定期举办农业实用技能培训,并使其制度化。二是定期实施农村妇女讲座项目。以提高留守妇女的权益保护、安全自救、文明健康生活和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等农村妇女欠缺并急需的内容为主,提高其法律知识、健康知识、维权意识、文明意识。
(四)增加农村医疗投入,改善农村医疗条件
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已明确提出“在农村妇女中开展妇科疾病定期检查”。各地政府应认真贯彻执行,加大对农村的医疗投入,将为适龄农村妇女免费健康体检,尤其是把农村妇女定期妇科病普查纳入公共卫生项目,并投入专项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学习《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规定,将为广大农村妇女定期妇科病普查纳入立法,使其制度化,结束妇科病普查政策的随意性和间断性。或是将农村妇女妇科病定期检查的费用全额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为她们解除“花钱”的后顾之忧。及时为农村定点医疗机构添置、更新医疗器械设备。定期培训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经常开展送医送药下乡活动,广泛宣传医疗卫生保健知识,建立农村妇女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水平。
(五)创造有利条件,鼓励留守妇女自主创业
政府可将一系列以家庭创业为重点的致富工程,如家庭加工业、现代种植养殖业、农家乐旅游业等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多渠道为她们提供政策和市场信息,建立健全帮助留守妇女创业的信息服务网络,为留守妇女参与第二、三产业经营提供及时可靠的市场信息。制定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留守妇女给予信贷支持,对有一定市场前景的创业项目给予重点扶持。积极推进贴息小额贷款政策在基层农村留守妇女中的落实,适度增加贷款额度,拓宽贷款渠道,简化手续条件,实行上门服务,解决广大农村留守妇女发展资金短缺、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全力为留守妇女的创业铺平道路,努力做到帮助留守妇女不出家门实现增收致富。
(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农村文化体育生活
加大投入,在村组、社区建设健身场、文化站、阅览室、活动之家等文体场所。组织留守妇女参加舞蹈队、健身队等文艺表演团队,并经常开展活动。适当增加文化下乡活动的次数,为群众带来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利用农闲时节或“三八”妇女节等,组织农村妇女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促进家庭、邻里生活和睦。
(七)发挥妇女联合会作用,建立留守妇女互助组织
妇女联合会是广大妇女的联合组织,是妇女意志的代表者和妇女利益的维护者。可帮助留守妇女成立“留守妇女互助组织”。鼓励大家在生产上互相帮助,体力上互相帮扶,精神上互相安慰,生活上互相关照。通过互助活动倡导邻里间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新风尚。因地制宜地开展“亲情之旅”、“鹊桥会”等夫妻亲情互动活动。可与打工地相对集中的地方妇联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组织留守妇女们去丈夫工作地点探亲,流入地的妇联相应配合做好服务工作。为留守妇女们提供至少一年一次的探亲机会,促进留守妇女夫妻之间的情感交流,维护婚姻家庭和谐,增强留守妇女安全感和幸福感。
[1] 周口市统计局统计年鉴编委会.周口统计年鉴2012[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2] 苏东海,周 庆.新农保试点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基于宁夏新农保试点县的调查分析[J].社会科学,2010(9).
[3] 吴惠芳,饶 静.农村留守妇女研究综述[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
[4] 李海霞.周口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与探讨[J].河南农业,2012(19).
[5] 李 楠,杨 洋.广东农村留守妇女生存现状、问题及对策[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