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现代化的中道建构主义——基于 “苏州探索”的分析
2013-12-21黄建洪
黄建洪
引言
“现代化”是近代以来全球变迁中的核心内容和关键过程,具有革命性、复杂性、系统性、长期性、不可逆转性和进步性〔1〕。作为世界历史发展的大趋势,现代化总体上可以把它看作是一个欠发达社会向较发达社会的转变过程,但并非如早期现代化理论家们所判断的现代化即西方化〔2〕。因此,就需要根据各国具体国情做出符合自身状况的现代化战略规划设计。现代化既是国家之事业,又是国家必须承受的“宿命”。作为一种整体性事件,现代化是业已成为中国强势的系统变迁故事。作为一种知识现象,现代化在中国知识界的探讨,也深刻地展现出其颇具弹性的话语张力。在现代化既作为一种历程、更作为一种结果不断呈现在人们身边的时候〔3〕,如何从近年“中国模式”的争论中,剥离出构成中国社会进步和现代化发展的种种“地方故事”,在一个基于而又不限于“宣传面向”与“实践面向”的学理层面上来解析地方现代化的发生逻辑与运行机理,有助于在一个转型大变局的年代更为理性地理解当下与把握未来。
探究地方现代化发展模式,绕不开一些基础的命题,即此种现代化为何要这样启动、如何铺开并能取得实践效果。这便涉及到现代化发展的目标考量、战略安排、路径选择以及治理结构等基础性问题。进而言之,一个大国的地方现代化模式应因循自身自发的秩序严谨,还是可选取理性设计的强势建构〔4〕,这既关系到地方现代化发生的“合法性”,更涉及到此种现代化发展的有效性。因此,是基于建构理性主义的现代化道路,还是遵循演进主义的现代化模式,在探究现代化这一重大命题上,就必须正面回应地方现代化的发生学与运筹学问题,循此方能对其实践效应给人们所提供的长期价值予以一个公允的判断。
一、地方现代化的发生学:“苏州探索”的政治生态逻辑
要回答中国独特的地方现代化模式何以可能、为何可行的重大问题,必须考察孕生这种现代化道路的政治生态环境,进而以利于从学理逻辑上揭示地方现代化的发生学。上述问题,显然背后矗立着一个极为重要的命题,即中国的现代化尤其是中国地方的现代化,较之西方现代化究竟有多么的不同,这种不同是纯粹主观选择的结果还是在尊重复杂情势下的客观塑成。质言之,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为什么就是“中国的”,而不是“西方的”。要回答这样的疑问,就需要充分明了中国现代化道路的“价值偏好”之生成基础,即区别于西方现代化“他者”的中国现代化“我者”,在三个层面上是一种基于内生因素的系统性努力:
第一,秩序—效率:自上而下的现代国家构建。改革开放以来,承续新中国强势秩序供给与制度安排的现代国家构建,在现代民族国家与现代民主国家两个维度上具有其内在彼此相应、互为条件的实践逻辑〔5〕,即基于稳定秩序的总体考量与为了确保秩序而推展开来的效率追求。这样的一种目标图式最终的落脚点在于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来权威性地展开现代化运动。作为以系统化方式推演开来的实践历程,现代化本身就是一个“惊心动魄”的国家现代性构建的故事集。根据学界的研究,中国的现代化被称之为“东亚现代化模式的中国型”〔6〕或是区别于英国“渐进发展”、法国“跳跃发展”、德国“被动发展”的复杂发展或全面创新的“全新发展”模式〔7〕。因此,其现代化进程势必在一个迥异于西方国家的政治构架和权威结构下展开,是一种充分尊重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中国的现代化”〔8〕。但是,权力分化不足情况下的权威治理格局,囿于其治理结构内在的支配性能量有余而集束性力量不足〔9〕,以及资源的有限性等因素,工具性地理解当下种种重大的治事便在相当程度上合理地取得了对价值目标的部分支配、甚至替代地位。因而,作为行动系统的国家,在其内在精神气质与外在行动模式上,都充分地显现出了理性建构的强烈色彩,且伴随着政治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转型变迁,这种建构正从以往的显著拒斥性到温和的兼容性方向转变,表现为核心主政者依托于现行效率治理结构而发展出更具整合性的执政理念和政务风范。这样,就不难理解,围绕效率中心的现代化,不论是“国家故事”还是地方国家〔10〕的“地方版本”(尤其是苏州的持续发展),在其发展过程中的“秩序—效率”逻辑在任何一个政绩考核断面都占据着核心地位。这样一个长时段、全方位的社会进步运动历程,本质上是一种建构主义现代化发展的推进历程,其经济绩效及社会革新意义自不待言。
第二,中心—外围:强势作为的追赶型现代化战略。建构性的现代化与演进性的现代化一个根本的区别在于对现代化发生与推进动力的认知判断。与跌宕数百年的西方先发型现代化所不同的是,中国现代化所面临的启动背景、理论储备、社会结构、前进动力以及路径选择均有所不同。因而,一种在西方社会看来普世的“自生自发”秩序在东方的中国社会没有前路。正是这种以“历史的跳跃”方式而出现的“压缩式”现代化,自然孕生了追赶型、非均衡现代化发展战略的强烈需求。在当革命秩序逐步让位于建设语境的时候,社会异质性明显 (传统因素、现代因素以及后现代的外部环境及其影响)〔11〕,内隐在这种“成长国家”之中的发展需求,便以极为清晰、强势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方式延展开来。国家话语的现代化转向,通过经济的政治逻辑与政治的经济逻辑及其彼此之间的持续互动,促成了一个后革命时代的“改革中国”图景。如果说改革初期的经济中心在某种意义上具有挥之不去的经济中心主义,那么在改革不断深入的当下,寻求改良型的“中心—外围”扩散路径业已呈现出其强劲的发展之势。从对单一物质文明的追逐,到“两个”文明的并重,再到倡导加上政治文明、生态文明以及社会建设和文化发展在内的全方位建设,有意识、重规划的经济社会多领域联动发展,业已获得了全社会的价值认同,这代表了对物质主义发展偏好的局部性后物质主义突围意图。但是,理念的转变并不代表着治理结构的转型与功能的更新,其全面效应的呈现更有一个滞后的时间效应。现代化的“苏州模式”之所以特别,就在于其实践把“中心—外围”的追赶型、非均衡现代化转化成为一个“中心—多中心”的制度安排与发展体验,为中国现代化绘制出了一个具有强大正能量的地方范本。
第三,做成—生成:复杂叠加的治理结构转型。中道建构性的现代化所要回答和解决的问题,实质上就是用系统规划的方式来做成现代化,同时不拒绝以生成方式实现现代化的先发国家在发展中所积累的成功经验,并试图通过以实践理性为基础的国家行为来规避它们存在的弊端。从后发国家的国家建构以及现代化战略选择看,做成式的现代化类型恰恰又客观地反映了这些国家现代化的“偏好生成”,即内在国情与外在环境不可选择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只是对现有显在与潜在诸资源最有效率的利用方式。在中国现有的宏观制度安排其基本功能在于决定特定场域参与者身份的确立以及偏好塑造和策略选择下〔12〕,国家治理包括地方国家的治理中,最大的政治便是具有效率的经济建设和具有秩序的社会稳定。而以特有党政结构为基础的治理结构,恰好能够提供有秩序的效率建设绩效。这不是任意选择的结构,毋宁说它是历史必然性与现实合理性的逻辑结果。“苏州模式”个案表明,依托于初步成型的“有为政府—能动市场—自主社会”结构,实践中的能动务实主义创造了显赫的发展绩效。从经验观察的角度看,地方党政领导人的政治企业家角色与地方发展型政府的样态相得益彰〔13〕;但从理论上讲,它恰恰体现出了效率中心的现代化与政府经济主义的发展之间所具有的高度吻合性。中道建构主义的现代化模式在一个多重异质因素叠加的社会之中,需要以政府转型为基础,驱动社会的全面转型。因此,它面临着实现整个经济社会结构从传统向现代的根本转变,在有鉴别地规避演进性现代化存有之弊端的同时建构良性的现代性,但同时又必须积极地回应来自后现代性的召唤与挑战。“苏州模式”表明,一个“时空压缩”情势下的现代化,其建构性表现在走出传统性的过程中,必须对现代性与后现代性之间的持续张力予以引导和调控,在理性对待物本与人本、物质与后物质、工业与后工业、效率与效益、GDP与绿色GDP之间持续紧张〔14〕问题上表现出协调性与均衡感,具有发展的务实性、能动性与取向上的前瞻性、超越性交融的特点,同时也有利于祛除发展过程中的慵懒等待与虚妄张狂,成就了包容、可持续的发展。
二、地方现代化的运筹学:理性设计与制度安排
转型社会的地方现代化进程究竟是如何推动的这一话题,切中的是地方现代化得以展开和推进的运筹学问题。中道建构主义的地方现代化模式通过理性设计与制度安排,凭借特有的秩序效率主义结构,持续不断地为现代化供给权威资源和社会资源,以此来全力地驱动着现代化之轮。从“苏州模式”这一地方改革样本多年的实践来看,正是这种满足于“效率—公平”扩散型的经济社会发展,它典型地体现出了时代精神、中国特色与苏州特点的高度统一。具体说来,以苏州为代表的中国地方现代化之路,其发展运筹学在五个方面体现了中道建构性:
1.目标设置。中国地方现代化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便是目标引领的现代化。这种通过国家战略规划和上级政府具体化,再到地方操作化设计以后的现代化道路,清晰地亮出了其理性规划的现代化样态。譬如,国家“三步走”方略、全面实现小康蓝图规划对于全国各地方现代化道路均具有基础的引领作用,它所提供的是基本方向和宏观步骤。到省级政府层面,例如江苏实现现代化战略以“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为范本对辖区内各市县进行发展型塑,意在充分贯彻国家意图并能够有机衔接到地方的实践举措之中。而对于苏州而言,则通过地区经济社会的“五年规划”等方式,具体细化国家和省政府发展意图,以清晰的改革行进图打造出别具一格的“苏州模式”。这实际上也告诉人们,尽管中国改革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进路中展开的,但是在现代化发展这一长时段和大跨度的总体格局上,其理性设计和主观建构的努力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权威驱动。后发国家现代化的动力强弱是一个关键问题。在政治学家亨廷顿看来,国家之间的最重要差异在于政府的有效程度,而非政府形式;一个低效的政府不仅是无能的政府,而且是一个坏政府。〔15〕中国社会是一个超大规模的社会,社会因素的异质性、发展需要的追赶性、发展目标的重叠性以及效能需求的重要性决定了地方现代化之路离不开执政党和政府的积极作为。在地方政府集立法者与执法者以及一定程度的市场经营参与者于一身、它既作为改革的领导者又作为改革的对象的时候,依托政府主导的现代化模式就势之必然。但是,日渐开放和发展的改革环境,需要在一个更具容纳力和整合度的公共治理结构来推动现代化,因而市场机制和社会自治等力量介质便成为驱动发展的混合动力。在此过程中,围绕权威驱动所出现的重要转变是从行政区行政到区域公共管理的嬗变〔16〕,即打破原有行政区行政的制度安排,重塑利益格局,它实质上是政府治理方式上的制度变迁。也正因为如此,苏州将增长转型为发展、实现成果共享、社会和谐的种种诉求,转化成为深化改革发展的新动力。
3.资源整合。资源缺乏是后发现代化道路的制约瓶颈之一。为此,建构性现代化模式通过具有引领力和控制力的权威治理结构来实现资源整合和集约发展。走过粗放型增长阶段的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业已由现代化的初期迅猛转向现代化中期即起飞阶段。在此阶段,如何摆脱原初的发展型政府,科学协调地规划和使用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种资源,成为大国崛起的全新考验,同时更是对各地方现代化的持续挑战。从苏州的实践来看,苏州高效地实现了对体制资源、市场资源、知识资源与心理资源的调动和使用。在转型的背景中,“体制是最重要的政治资源”〔17〕,市场资源是谋求地方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知识资源是内在的导引资源,心理资源是社会的参与心理和合作态度。一个国内外可支配资源充沛、包容开放的新苏州正不断呈现出来。
4.策略选择。中央政府对社会进行总体性支配逐渐改变为技术性治理的格局下〔18〕,无论基于“中国特色财政联邦主义”〔19〕的分析还是“分权化威权主义”〔20〕的认知,中央集权政府体制下相机地方授权与经济性分权治理均给地方政府留下了极大的自主性创新空间。苏州高度敏锐地抓住了这一重大契机,持续实施渐进主义的改革策略与经济优质发展的改革策略,通过采取诸如创新引领、开放提升、城乡一体、人才强市、民生优先以及可持续发展等现代化策略来高效推进其改革开放,一个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新天堂”莅临了人间。
5.实施路径。建构性的现代化道路,通过大量的市场化、工商化治理技术的组合运用,促成跨越式发展。为此,地方政府会设法把组织程度提高到最大化、把各方积极性调动到最大化、把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到最大化,从而构成高度的执行力。因此,从其全程动态发展的角度看,一定程度的动员型体制、压力型机制和运动式治理体系三位一体,成就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发展绩效。从苏州的实践来看,既亲商又亲民的目标厘定,走出去请进来的开放格局,包容古今、和谐中外的和合文化,统筹城乡的科学发展,通过政府的服务化转型、经济的创新化转型、社会的人本化转型、文化的融合化转型、生态的内涵化转型等路径选择,走出了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苏州模式”。
运筹学的关键在于寻求动力之源。建构主义现代化模式的运筹学有着其独特的动力学基础。据研究,国际学术界关于现代化动力的理论模式假说主要有四,即“经济发展决定论” (工业化是现代化的第一推动力)、 “政治领导决定论”(现代化的核心问题是实现政治领导从墨守陈规的传统型向勇于变革的现代型的代际更迭)、“文化发展决定论” (精神、观念、思想和文化对变革起着决定性作用)以及“综合因素决定论”(现代化是政治、经济和文化诸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中国的现代化尤其是地方现代化,兼容了上述各种理论模式的主要内核,因此它“什么都是”,但恰恰如此它又“什么都不是”。究其原因,这与中国“压缩型”现代化的发展境遇与目标诉求直接关联。当秩序欲求与国富民强形成内在深度兼容与有机互嵌的实践常态的时候,总体上异于以自生自发的先发演进型现代化模式即后发现代化模式便自然登场并持续在场了。从发展驱动与效能整合的实践角度讲,以苏州为代表的地方现代化属于政治驱动型的后发现代化模式,其间作为关键性因素的政治领导就是中国共产党〔21〕,它通过对地方政府的有效领导而实现其执政意图。
作为一种试图循序调处好政府与市场、分权与集权、自由与秩序、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的现代化模式,中道建构主义现代化模式摒弃了绝对理性的自负而伸张有限理性的积极作为,同时又时刻不忘从先发现代化国度的演进变迁中汲取经验和甄别教训,既尊重规律、理性筹划,又谨慎试错、循序渐进,目标在于通过宏观的系统规划来实现可控型发展的现代化。整体看来,该现代化模式遵循着这样的实践逻辑,即沿着“权威领导(特殊的党政结构)启动—思想解放运动助推—市场化经济改革—行政性管理革新—社会转型治理”路径循序推进。其间,国家力量的使用、市场力量的释放与社会力量的发展,促成了快速的经济发展和持续的社会变迁,但三者之间在围绕权力-权利这一核心关系的支配逻辑上,存在着亟待进一步深入梳理的种种问题,由此引出了政治文明、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等诸多新命题。
三、地方现代化的实践性:治理导控作用
建构性现代化的基本特色体现在它是目标引领的现代化、政府主导的现代化、经济为基础的现代化以及有序扩散、渐序均衡的现代化等多个方面。从实践可操作性的角度看,它有如下方面的治理导控作用:
(一)确立标杆
建构性的现代化最为基本的实践导控作用在于为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建设确立明确的标杆,确保地方现代化建设进程按照国家方略和省域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的部署,通过地方结合实际的具体实践步步为营、稳打稳扎地循序、快速率先实现现代化。这是因为,宏伟的蓝图需要能够“顶天立地”,即既能够充分把握国家现代化化新“三步走”发展的大政方略,又能够有机承接江苏基本现代化的战略部署,更要能够充分体现出苏州特色和具体优势,将之转化成为具有指导性、目标性和实践性的操作方案。亦即,需要在一般指标上“高定位、严执行”,在自身特色指标上“接地气、展魅力”。从2011年5月公布的《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看,相比较于十一五 (2006-2010)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而言,有了更为全面和更高标准的目标要求,即将苏州探索的角色定位于转型升级的领跑者、城乡一体的示范者、科技创新的推动者与和谐发展的实践者。体现出了苏州现代化的率先性和创新性。这为苏州进一步攻坚克难、切实全面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来权威性的任务安排。
(二)强化动力
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取得卓著成效,有赖于通过科学地建构现代化目标来强化发展动力,塑造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篇章。“科学利用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的诱导发展功能,其实就是具体地在实现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即可以通过该指标体系所蕴含的诱导功能,鼓励搭建‘扩内需、调结构和转方式’的各类平台,这也正是迈向区域基本现代化的最重要的着力点。”〔22〕从实践导引的功能效应看,它的巧妙之处就在于突破了后发国家或地区以政府权力简单、直接地干预、甚至亲自经营种种经济性产业领域,而是将政府作用机制化地纳入到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素的市场化配置、不断提升法治水平上来,尤其是政府通过治理创新来高效驱动转型发展,从而找寻到了深化改革发展的新动力。中观和微观地讲,政府是经济发展的驱动引擎,但它却不能也不应该代替市场和社会力量。从近年苏州的实践看,塑造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与管理创新为中心的创新引领业已成为将发展目标转化成为创新动力的有效抓手。正因为如此,在明确自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角色定位和功能定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构筑现代产业体系和全力打造创新集聚区等务实举措,苏州正迈着坚实的步伐塑造着“新苏南模式”的传奇。
(三)厘定路径
现代化建设要有效推进,就必须理性面对现代化的实现路径问题。在激烈的发展竞争中,地方政府如何充分把握中央政策、灵活运用区位优势、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对其现代化实践成效影响至深。中央政府对社会进行总体性支配逐渐改变为技术性治理的格局下〔23〕,无论基于“中国特色财政联邦主义”〔24〕的分析还是“分权化威权主义”〔25〕的认知,中央集权政府体制下相机地方授权与经济性分权治理均给地方政府留下了极大的自主性创新空间。苏州高度敏锐地抓住了这一重大契机,持续实施渐进主义的改革策略与经济优质发展的改革策略,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务实举措来高效推进其改革开放,实现了在新世纪初现代化发展的新跨越。
面对苏州在2010年前后业已初步进入工业化后期、城乡一体化和城市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均呈现并将保持快速发展的基本态势,苏州通过围绕经济建设并扩散至行政、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的主导-扩散型发展路径,凭借政府引导力、市场配置力和社会参与力的合力打造魅力新苏州。
目标引领的现代化在转化成为具体的施政设计和行动方案时,其导引作用极为显著。这体现为:在内容上,将现代化建设进程与“三区三城”建设统一起来,这有助于将政策目标转化成为具体化与可操作的施政任务与管理目标;在发展路径上,它有助于将现代化建设这一宏大进程与建设新城市、集聚新人才、发展新产业对接起来,实现了建设目标与发展载体的有机结合;在工作着力点上,目标引领的现代化能够与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联结起来,它对于整合资源、积攒力量、规避风险和用改革发展方式来解决前进中的矛盾有着积极促进作用;在评价标准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设计与提高人民群众认可度的一致性能够有机联系起来,它通过以经济现代化为主,循序实现人民生活、民主法治、文化建设、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同步跟进,因此它是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过程的统一。
(四)优化激励
建构性的现代化在实践中具有一个极为清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这对于地方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经济社会建设工作既是一个明确的方向指引,更是一个具有强大激励功能的行动指南。因此,设计出一个目标清晰、结构合理、具有一定超前性和显著可操作性的指标体系来引导现代化建设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而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建设工作通过率先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的科学设计和合理使用,很好地释放出来这种优化激励的强大功能。相对均衡化发展目标的制定与实施,有助于避免单一GDP刚性指标所造成的“血色增长”和发展失衡。科学、理性的治理愿景规划与温和、合理的实施过程的结合,在实践中有助于地方正确处理好发展速度与发展方式、硬实力与软实力、经济增长与民生福祉以及改革发展与稳定等一系列基本关系,从而确保了循序高速、均衡优质的区域现代化发展。
(五)务实考核
建构性现代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助于地方主政者提高现代化建设的组织程度、市场机制的作用程度和各方力量的参与程度,从而构成“政府-市场-社会”高度协同的良性互动态势。从全程动态发展的角度看,在中道建构性现代化目标体系的规引下,一定程度的动员型体制、压力型机制和运动式治理体系三位一体,伴随着日渐更新的市场化、工商化治理技术等公共治理工具的大量组合运用〔26〕,成就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发展绩效。从“苏州模式”的路径选择来看,这与一个清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目标和实现要求对于敦促各层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经济社会建设工作时明确任务、抓住中心、群策群力地做好日常公共治理工作所具有的绩效考核功效密不可分。
四、地方现代化的价值域:以建构拥抱未来
中道建构主义的现代化模式,本质上是一种权威政治与效率经济兼容的治理模式,同时它又在试图克服西方演进性现代化道路中的“现代化之病”、回应后工业时代的生态文明以及治理多中心等后现代性方面有所兼顾。现在的问题是,这种具有历史规定性与现实合理性的现代化模式,其效应究竟应如何、是否可以持续以及其可借鉴性如何。
中国改革开放的历程,是高速发展的进步史。中国奇迹来源于地方发展,而地方绩效源自于地方现代化的独特模式。从运行来看,地方实践的经济中心任务是由后发国家的现代化战略所决定的,目标在于寻求内源式、可控性的发展。发展不仅具有积累财富与秩序塑造的工具意义,而且其本身便被赋予了构建现代国家、营造绩效合法性价值意义〔27〕。转型期地方现代化的效率结构和能动治理,充分地体现出中国转型发展的独特政治经济学。〔28〕与不少地方现代化的发展止步于经济成就不同,苏州的实践给人们增添了一个更协调、更可持续和更有价值的地方现代化范本,即以人为本、科学和谐的整体变迁与高质跃进,它真切地诠释了地方现代化之路的兼容性与有效性。对于世界而言,只有一个“中国故事”;而对于中国而言,却活跃着许多的“地方故事”,“苏州模式”则是众多地方模式中温和度高、协调性强、持续性足、人本味儿浓的典型代表。经济发展又好又快,城乡差距全国最低,苏州在经济实力、财税贡献、民生保障、环境保护以及人的现代化等诸多方面均位居江苏省乃至全国前列。
但是,也应看到,在苏州这种中道建构理性主义的现代化,尽管自身有颇多的特点与优势,然而它只是对发展主义〔29〕具有地域特色的局部纠正,还难以根本颠覆和改造现代性的深层信念——独断理性主义〔30〕,因而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仍显力量孱弱。譬如,因“决策内输入”〔31〕而导致的对发展成本分担与公众成果共享的非均衡性(如外来人口的城市融入)问题、对空间正义与代际正义的维护能力偏弱、受政治社会生态所制约而形成的一定程度上地方治理公司化变异、资本逻辑强化刺激下工具理性膨胀所导致的价值耗散、内卷化腐败〔32〕、“共谋”〔33〕以及信任缺失等现象,都无不清晰地告诉人们,谋一域与谋全局还是存在着一个根本的管理层级分殊。
异质性社会的重叠性任务催促、赶超型现代化战略的快速推进,社会发展的市场化、信息化和全球化等态势对地方治理均构成强烈“冲撞”。正全力脱身于发展型政府的地方治理构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旧难以根本地转型成为公共服务型政府,这是发展整体环境所构成的内在约束,无法跳脱。理性设计的现代化模式,在实践中通过确立标杆、强化动力、厘定路径、优化激励和坐实考核,对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改革产生了重大影响,这种建构性的现代化努力的确取得了极为显著的实践导控作用。然而,这种功能释放它有其内在限度,即地方政府在操作层面的制度安排与机制创设方面虽有所作为,但在不同程度上仍旧难以摆脱其困惑,在政策与法律之间“舞蹈”的“舞者”怎样强化制度化的治理,以缓解制度能量释放的时滞性,降低制度效应所表现出的含混性、冲突性以及彼此作用的交叉性,从而摆脱客观上或多或少、或隐或显存在着的有效性置换合法性问题。
因此,中道建构主义的现代化发展困惑并未全部得到解决,具体表现为:第一,从治理结构的分化角度看,现有地方治理中的支配式结构仍具有相当的闭合性与人格化色彩。因而,在“引导式的民主”〔34〕实践中,届别性的地方主政者偏好主导着地方发展的基本格局,由此导致经济社会发展普遍存在着“有计划的非正规性”,而这恰恰“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真正动力,同时也是其社会和环境危机的根本来源”〔35〕。第二,从治理功能的专门化角度讲,权威替代而不是权威程序化引导将长期存在,这反映出权力逻辑对于资本与社会的作用,远远超越了应有的行动范围。社会诸领域治理中,一定程度上呈现出治理原则与运行价值同质化的趋势,存在着将转型阶段的过渡性制度安排固化成为长期秩序的危险,现代化进程有可能坠入“转型陷阱”〔36〕。第三,从治理权力的理性化程度论,即地方现代化之核心推动力的政府权力法治化进程缓慢,仍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内部人控制与潜规则普遍化的问题。因而,凭借自由裁量权的大量行使阻滞了“组织和程序获取价值观和稳定性”〔37〕的制度化进程。第四,从治理理念的世俗化角度说,实现经济高绩效是当下地方治理现实中的主导价值,工具理性扩张而价值理性不显的情况下,对传统权力膜拜的“祛魅”乏力,信仰重建困难,信任难以获得,信心受到打击。“割据创新”与应景行政意味着发展过程中的路径依赖与锁定状态,它很可能造成停滞和衰败。
市场经济主导取向下的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引发了“领域分离”与“结构转型”这样一个“混合结构”〔38〕。中道建构主义的现代化发展道路要能够持续,需要有序地解决西方化与中国化、个体化与国家化、精英化与平民化、全球化与本土化、传统化与现代化等一系列深层次关系问题。而当下,如果不能走出“体用观”的认识误区,始终将现代化问题 (不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区域、地方层面的)的核心即从传统向现代转变〔39〕、建立良性现代性的问题理清楚,而用西方化与中国化问题置换传统与现代问题,那么我们就难以完全真正实现现代化。历时性问题 (传统与现代、旧途与新路)的共时性 (我者与他者、中国化与西方化)误判与误置,桎梏至深。这是因为,在治理结构长期保持传统性的状况下,是无法有效应对现代性的挑战的。如果因为过度的“我者”自证而放弃对于“他者”的批判性借鉴,抑或是盲从于西方演进性现代化模式而决然拒斥后发国家现代化发展的理性建构价值,都会在上述极化思维中举步维艰。因此,中国地方现代化的可行道路必定是深切尊重“我者”主体性、同时共享现代治理技术的兼容性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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