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与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三农”工作新思维
2013-12-20何六生
何六生
(湖南农业大学 湖南 长沙 410013)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认真借鉴国内外 “三农”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处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和解决 “三农”问题上,进行了一系列理论创新,逐步形成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论断、新方法。以此为指导,我们党和国家 “三农”工作的基本思路和理论体系日渐成熟,政策框架基本成型,这既是科学发展观在 “三农”领域的具体运用,也是新时期解决 “三农”问题的重要指导思想和方法论,它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学习研究胡锦涛关于 “三农”问题的新思想、新观点、新方法,对于我们更好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决好我国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等问题有重大意义。
一、必须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胡锦涛指出: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多数,要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要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必须紧紧抓住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1]列宁在1919年也曾经指出:“贫困不堪的农民经济如果不加改变,就谈不到如何巩固地建立社会主义社会。”[2]党的十六大虽然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但从总体来看,我国农业现代化举步维艰、农民收入增长困难重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胡锦涛敏锐洞察新时期 “三农”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在2003年1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要 “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同年12月,中央再次召开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又专门讨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送审稿)》,并将这个文件确定为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央一年召开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下发两个文件,这是近20年来所没有见过的。2007年10月,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 “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3]2008年10月,胡锦涛在与党外人士座谈时深刻指出, “农村改革仍然是我国改革的关键环节,农业农村发展仍然是我国发展的战略基础。抓住农村改革发展这个重点,就能掌握整个改革开放的主动权,就能带动我国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4]。在此之前,中央曾多次强调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从经济工作的首位到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反映了新时期 “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地位,也反映了我们党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对 “三农”问题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第一,解决好 “三农”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虽然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仍旧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这突出体现在农村。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正处在一个爬坡的关键时期,农村是以非常低的起点、非常差的基础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进程的,农村面临的任务比城市要艰巨得多。可以说 “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我们必须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问题,更加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自觉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重点放在农村”[5]。
第二,解决好 “三农”问题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农业是国民经济首要的基础产业。马克思指出: “超越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6]尽管现代社会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甚小,但并不改变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规律。另一方面,扩大内需是我国转变方式、调整结构长期的、基本的立足点。农村人口最多,市场潜力最大。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必须把扩大投资需求和扩大消费需求紧密结合起来,重点要提高农村消费在整个消费中的比重。2009年,胡锦涛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保增长的基础支撑在农业,扩内需的最大潜力在农村,保民生的重点难点在农民。”
第三,解决好“三农”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三农”问题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大障碍:一是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变数较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开。据统计,2001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90:1,2002年扩大到3.11:1,2008年扩大到3.23:1。二是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尤其是现存的户籍制度仍人为地阻碍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的进程。三是农民脱贫致富的基础薄弱。四是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妇幼保健、公共交通、社会保障、文化娱乐等社会事业落后。五是农民民主权利缺乏细化的制度保障。胡锦涛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民占多数人口的国家里,农民是否安居乐业,对于社会和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广大农民的日子好过了、素质提高了,广大农村形成安定祥和的局面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就会更加牢固。”[7]
二、必须统筹城乡发展,建立新型的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并于1997年前后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在这个阶段,随着工业化的进一步推进,工农关系发生了转折性变化,经济发展也将进入从 “工业反哺农业”起步阶段向全面、大规模的 “工业反哺农业”阶段迈进的转折时期[8]。2004年胡锦涛指出: “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我们应当顺应这一趋势,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积极地支持 ‘三农’发展。”为此,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城乡统筹发展的重大战略。此前,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和 “五个统筹”要求,以期“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要实现统筹城乡发展, “必须正确处理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城镇居民和农民的关系,加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力度,使稳妥推进城镇化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双轮驱动,从而逐步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9]。统筹城乡发展、建立新型的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处理城乡关系的经验解决 “三农”问题的新方略,标志着我们党和国家开始从 “三农”外部寻求解决 “三农”问题的对策,开始探索打破长期约束 “三农”发展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与体制机制。
1.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方略
“鉴于城乡对立是农村经济和文化落后的最深厚的根源之一……消灭这种对立是共产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之一”[10],党的十六大指出: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首要要求。2008年,胡锦涛在 《在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将 “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列为农村改革发展必须遵循的重大原则之一,随后中央作出了 《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其实质就是要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中统筹,把农村改革放在社会主义市场化改革中规划,把农民增收放在国民收入分配总体格局中安排,把农村和城镇作为一个整体统筹发展,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在这一方略的指引下,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中央五个一号文件都紧紧围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2007年,重庆市、四川省正式启动建设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为全国统筹城乡发展探索经验、提供示范。
2.提出 “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
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 “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 “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 “两个趋向”论断是城乡统筹方略的重要体现。在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上,胡锦涛在2004年3月29日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以2004年 “两减免、三补贴”(“两减免”是取消除烟叶之外的农业特产税,减免农业税; “三补贴”是种粮直接补贴,对良种补贴,对部分购置农机的农民进行补贴)为标志,中央财政支持 “三农”出现了新的方式和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标志着在我国延续了二千多年的 “皇粮国税”从此退出历史舞台,仅减免农业税一项,国家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335亿元。
3.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 “重大历史任务”
早在2003年1月,胡锦涛就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对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了新要求。2005年10月,胡锦涛在主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时提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央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胡锦涛亲自授课,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要求全党同志都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2006年5月,胡锦涛在云南考察时强调, “真正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各族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对于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06年6月,胡锦涛在上海考察时指出: “最重要的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就 “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作了更为系统深入的阐述。自此,党中央将解决 “三农”问题统一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上,并把它作为我们党新世纪的奋斗目标,既反映了中央领导集体对 “三农”规律认识的质的飞跃,也是解决 “三农”问题政策定位的根本转变。
三、必须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我国人多地少,农村劳动力丰富,农户经营规模小,这就决定了我国必须走出一条与农业资源禀赋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大命题。2009年胡锦涛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讲话时深刻指出,“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是顺应世界农业发展普遍规律、立足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统筹城乡发展、协调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2010年3月,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上将 “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八项重点工作之一。
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本质上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2010年10月,胡锦涛在十七届五中全会上提出了要“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新思想。关于如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胡锦涛强调:“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11]实践证明,胡锦涛关于“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新思想,指明了中国农业发展的唯一正确道路,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新时期党和国家“三农”工作理论体系和政策体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胡锦涛指出: “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已成为我国农村生产力进一步提高的主要障碍。要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加快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着力点。”[12]一要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包括加大对农村电网和危房改造、农村公路、沼气建设,改造中低产田等[13];尤其要 “下大气力在全国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全面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持续改善农业水利基础条件,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14]。二是要把粮食安全作为国家战略来考虑,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2003年10月,胡锦涛在湖南考察时强调: “粮食问题是关系经济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大战略问题。”要建立和完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通过多种途径,保护广大农民特别是种粮农民的利益,进一步调动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15]。
第二,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一是加快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2008年9月胡锦涛在河南考察农业时指出, “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不断完善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在此基础上推进农业产业化。因为农业产业化 “是促进农业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举措,一定要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一件带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来抓”[16]。二是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2007年4月23日,胡锦涛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实施农业标准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要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轨道。没有农业标准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食品安全保障。三是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胡锦涛强调 “必须把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列入建设创新型国家规划,作为一项关键措施来落实,大力提高我国农业科技整体实力”,以此 “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17]。此外还要推进农业“信息化、数字化、精准化”[18]。四是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方面要重视市场流通对现代农业的支撑作用, “加快完善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19];另一方面要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按照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
第三,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一要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2010年12月,胡锦涛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 “强农惠农的思想认识只能增强不能削弱,强农惠农的政策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减小。”要利用WTO规则的“绿箱” “黄箱”政策,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推广、生态环境保护等投入;健全完善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逐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二要提高城镇化水平。2005年9月29日,胡锦涛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不断推进城镇化,可以加强城乡联系,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最终达到城乡共同发展繁荣。”胡锦涛指出,新型城镇化“必须坚持以规划为依据,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功能培育为基础,以加强管理为保证”。在城镇化过程中 “要加强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20]。
第四,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扩大对外开放,把 “引进来”和 “走出去”相结合。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在这种背景下,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积极开展农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更多地吸收利用国内外的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2002年12月,胡锦涛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要 “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努力扩大优势农产品的出口”。我国要把农产品的劳动密集型低成本优势,与农业技术创新、结构升级的核心竞争优势结合起来,形成保证中国农产品出口持续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动态比较优势。
四、必须始终坚持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胡锦涛指出: “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说到底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更好地把广大农民群众团结起来、组织起来,更好地调动和发挥他们积极性的问题。发展农业要靠政策,靠科技,靠投入。而所有这一切,都要依靠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团结和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去落实,都离不开基层组织的工作。”[21]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因此,我们必须“着眼于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22]。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首先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坚持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23],“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根本着眼点和落脚点”[24]。其次要推进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必须紧紧围绕深化农村改革、调整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来进行”[25]。要完善党管农村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用民主、法治和服务、示范的方式方法去推动农村工作,保持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1][4]赵雪花.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胡锦涛主持并讲话[N].人民日报,2008-10-14.
[2]列宁全集(第 30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3]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2007年10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5][16]胡锦涛.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3年1月8日).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5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7]胡锦涛.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5-06-27.
[8]马晓河,蓝海涛,黄汉权.工业反哺农业的国际经验及我国的政策调整思路[J].管理世界,2005,(7).
[9]胡锦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
[10]列宁全集(第 29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11]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N].人民日报,2010-12-13.
[12]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0年2月3日).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1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N].人民日报,2010-12-13.
[14]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N].人民日报,2011-7-10.
[15][20]胡锦涛.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发展的整个过程[J].新华文摘,2005,(6).
[17][23]孙承斌.胡锦涛总书记在河南考察农村改革发展情况纪实[N].人民日报,2008-9-11.
[18]胡锦涛.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2010年6月7日).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19]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全力保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N].人民日报,2009-1-25.
[21][24]胡锦涛.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到新水平(1994年 10月 26日),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5-03/16/.
[22]胡锦涛.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工作报告(2004年9月 16日).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
[25]胡锦涛.在农村“三个代表”学教活动表彰会上的讲话(2002 年 6 月 24 日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2-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