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藏书家刘明阳藏书叙录——古籍整理记事二
2013-12-12刘二苓
刘二苓
辛稼轩词十二卷,(宋)辛弃疾著,(明)李濂批评,(明)何孟伦重校,明嘉靖二十四年何孟伦刻本。是书板框高二十·六厘米,廣十三·七厘米,半叶九行,行二十字,白口,四周双边,线装,六册。是书有明嘉靖十七年李濂撰《稼轩词序》,明嘉靖二十四年何孟伦撰《刻稼轩词小序》。钤有印章数枚,有“渠梦翔/秘笈珍/藏之印”、“迂疏百/笑难/随俗”、“刘/明阳”、“研理楼刘氏/倭敌馀藏”、“刘明阳王/静宜夫妇/读书之印”、“宝静簃/主王静/宜所得/秘笈记”、“研理楼/刘氏藏”、“會稽钮/氏 世 学/楼 图 籍 ”、“山 阴 沈/氏 南 陔/草 堂 藏 /书 之章”、“刘明阳所得善本”、“刘/凖”、“有书真/富贵无/病即神仙”。
六臣注文选六十卷诸儒议论一卷,(梁)萧统撰(唐)李善等注,明嘉靖二十八年刻本。序跋后刻有牌记:“茶陵东山陈氏古迂书院刊行。”是书板框高二十一厘米,廣十三·七厘米,半叶十行,行十八字,小字双行二十三字,白口,四周单边,双对黑鱼尾,线装,三十二册。是书有萧统撰《文选序》。钤有印章数枚,有“半潭/秋水/一房山”、“见/索”、“金印/抒忠”、 “砚谿”、“字句/思叙”、“蒋印/维钧”、“李印/书勲”、“宝静簃/主王静/宜所得/秘笈记”、“刘明阳王/静宜夫妇/读书印”、“有书真富贵/无病即神仙”、“五峰”、“抒/忠”、“玉兰/堂印”、“徵/仲”、“曾在东山/刘惺常处”、“研理楼刘氏/倭敌馀藏”。
皇明嘉隆两朝闻见纪十二卷,(明)沈越记录,明万历间刻本,是书板框高二十三·一厘米,廣十四·六厘米,半叶十二行,行二十七字,白口,四周双边,单黑鱼尾,线装,十二册。有明朱之蕃撰“刻两朝闻见石録题辞”,明万历己亥(1599年)沈朝阳撰“皇朝嘉隆两朝闻见纪叙”,明万历己亥(1599年)沈秋阳后序。钤有印章数枚,有“有书真/富贵无/病即神仙”、“宝静簃/主王静/宜所得/秘笈记”、“研理楼/刘氏藏”、“刘明阳王/静宜夫妇/读书之印”、“研理楼刘氏/倭敌馀藏”、“罗印/元宾”。
历代通纪不分卷,(清)陈华峰辑,清张青选抄本。是书板框高十七·五厘米,廣十二·二厘米,半叶九行,行二十字,双行小字字数四十字,白口,四周双边,单红鱼尾,版心下端刻有“翰宝斋”字样,红格,线装,四册。是书钤有印章 “万之”、“臣青选印”、“刘天授”、“青选”。
困学纪闻二十卷,(宋)王应麟撰,明初刻本。是书板框高二十一·二厘米,廣十三·八厘米,半叶十行,行十八字,上下粗黑口,四周双边,双对黑鱼尾,线装,六册。书前有元至治二年(1322年)牟应龙序,有元泰定二年(1325年)袁桷叙,有沈宁识,书后有“孙厚孙宁孙校正”、“庆元路儒学学正胡禾监刊”条记。是书钤有印章“希斋藏书”、“研理楼刘氏藏”、“王静宜印”、“刘明阳”、“宝静簃主王静宜所得秘笈记”、“得者宝之”、“刘天授”、“长白敷槎氏堇斋昌龄图书印”、“墨香堂图书印”、“刘明阳王静宜夫妇读书之印”、“楝亭曹氏藏书”、“长沙褚氏廷璋左峩甫藏书记”、“有书真富贵无病即神仙”、“研理楼刘氏倭敌馀藏”、“李书勲印”、“水香邨父”、“得思斋藏”、“郭士贤”。
通志堂经解一百三十八种,(清)纳兰成德辑,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通志堂刻本。书前有康熙十九年(1680年)徐乾学序,有康熙十五年(1676年)纳兰成德撰《子夏易传序》。有康熙十二年(1673年)纳兰成德序。是书板框高十九·八厘米,广十五·一厘米,半叶十一行,行二十字,白口,单黑鱼尾,有字数,有刻工,有蒋天一、郑世维、季奉生、王玉等近三百位刻工,版心下端刻有“通志堂”字样。是书钤有“天津刘氏研理楼藏”印。
五十万卷楼藏书目录初编二十二卷,莫伯骥撰,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初版,铅印本。是书板框高十七厘米,廣十一·三厘米,半叶十一行,行二十二字,双行小字同,上下黑口,单黑鱼尾,四周单边。线装,二十二册。是书钤有“刘明阳王静宜夫妇读书之印”。
附:刘明阳题识一篇
秘阁元龟政要十六卷,明嘉靖时人撰。清康熙间抄本,四库底本。刘明阳为是书题识一篇。正文如下:
此书除《千顷堂书目》载入“典故类”,历来藏家殊尠著录,即《明史艺文志》亦不载,其 罕传可知。据《四库》史部编年存目,以不著撰人名氏,书中已称成祖,则嘉靖以后人作也。所记皆明太祖事,然起于元顺帝至正十六年张士诚取常熟,终于洪武二十八年,首尾皆不完具,殆前后各佚一册,今本卷第又传写者所改题欤。大致与《太祖实录》相出入,亦无异闻也云云。按:是书应起元至正壬辰即元至正十二年时,太祖年二十五(太祖生于元天历戊辰,至元至正壬辰应为二十五,《明史》本纪作二十四,恐有误),居皇觉寺,鉴于汝颍蕲黄盗起,韩山童(林儿之父)倡乱,爰祷王交举义,不应起于十六年,应止于洪武三十一年,不应止于二十八年。《存目》以首尾皆有所佚,所见尚是,惟细检原书所佚,实不止此,如至正二十二年十二月事不完,二十三年正二月事亦缺,而二十四(甲辰)、二十五(乙巳)、二十六(丙午)、二十七(丁未)四年,关于平陈理、张士诚各事更全遗佚,又如洪武十年、十一年、十二年三年事全脱,而四年于十四年十二月份,又五年与十五年及二十四年三月份以前,事咸欠完备,此外缺页落行尚仍不少,馆臣以为仅首尾各佚一册,而未见及此,实有未的。又书中所称,并不祗于成祖,若仁宗、宣宗、英宗、景宗、孝宗等,均可寻于字里行间,不过成祖首见,载于卷一之第五页,数翻即是,易为所见而己。本书作者查为嘉靖时人,并非嘉靖以后人,如“洪武元年二月壬寅朔”目内有曰,臣于嘉靖丁酉岁(按为嘉靖十六年),尝承宪命与修杜氏《通典》。“二年冬十月甲戌”目内有曰,臣江湖远思之情,至今小于悒未己,事在嘉靖十七年四月各等语,其为嘉靖时人所撰,足可无疑。又如书中又载有:今上乙酉以前火灾两见,及大成至聖文宣王,今改曰至聖先师,与夫又曰:我皇上分建圜丘方泽,续创昭穆群廟,作成祖廟于群廟之外,以表万世不迁,更睿宗廟于都宫之左,以避渠道,各节则胥属世廟时事,其为以嘉靖时人述嘉靖时事,益可无疑。乃馆臣又未见及此,妄以己臆,率谓系嘉靖以后人作,而于嘉靖以后之属于何朝,又未能确切指出,只笼统其词曰,以后漫无标准,真疏忽荒唐极矣。由此可证,馆臣当时选书,不尽有真理解,而《提要》云云,似亦不尽可据,要在善读者之自得之耳。书内钞字,于“胡”、“虏”、“夷”等皆直书,不避“玄”字,有时且不缺笔,应系钞于康熙初年,以彼时诸待创作文網犹疏,故写者得以不甚避忌,迨至乾隆禁令已严,且书经进呈,则馆臣于此例必敬谨纠正,以示矜慎,何以仍令其各存本真,不稍点竄,此应又为馆臣对于本书未深寓目之一证。又书内所证,与正史及他书时有不同,暇擬逐项辑出,公诸商榷。至洪武元年正月丙子诏告天下一文,事关开国文献,实录无征,尤堪補阙。《存目》輙以此书大致与实录相出入,无何异闻,更失之矣。
迁地避乱,楼居湫隘,家中藏书,尽寄在外,披览参证,殊感困难,意趣萧然,生活枯寂,有生以来未曾有也。安得河山复旧,居处欢恬,书我晤对,春风满座,俾余晨搜暮讨,補其阙佚。惟是寇氛现仍匝地,浩劫正复弥天,清平之期恐匪旦夕,而完成之愿应亦未易几及,聊誌鸿爪,以验方来可耳。己卯端阳刘明阳读竟,漫记于弢庐。民国二十八年(1939)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