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身份与文化的隐喻
——试析清代小说的辫子书写

2013-12-12··

明清小说研究 2013年1期
关键词:辫子身份文化

··

摘要在清代小说中,男性头上的辫子始终作为身份与文化的隐喻而存在。从回避到正视,从去政治化处理到政治化书写,清代小说有关辫子的叙事不仅揭示出满汉作家认知态度的微妙差异,更为重要的是披露了汉民族文化心理嬗变的历史轨迹。晚清谴责小说的描写内涵着“去辫”的文化诉求。

关键词身份 文化 清代小说 辫子

自古以来,人类对于自身头部毛发的处理便有着多种方式,梳辫仅为其中之一,由于它集中反映了一种具有历史性、地域性、民族性的社会习俗,从而被赋予特殊的文化象征意义。中国进入文明社会后,以中原地区为中心逐渐形成的男子成童束发、二十而冠的“成人”仪式,因承载文化认同与社会教化的双重功能而日趋常规化神圣化。“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①,“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②,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对于头发及其梳理方式的态度,成为衡量判断社会成员是否遵从伦理纲常以及华夷之辨的重要标志,在漫长的历史阶段里,“解辫削衽”③被视为王风被化四夷的象征,涂抹上浓郁的政治文化色彩。明清鼎革之际,运用暴力手段推翻明王朝的满清统治者为从精神上彻底征服广大汉族民众,继续凭借武力在占领地上强制推行本民族的剃发蓄辫制度,于是男人剃头梳辫遂由先前的民族习俗迅速演变为归顺新朝的政治化符号。其时,围绕“留头”还是“留发”上演了一出出无限惨烈的历史悲剧,江阴十日,嘉定三屠,无数人头落地。

面对因朝廷强行剃发而掀起的阵阵腥风血雨以及随之而来的文字狱高压,清初文学家大多噤若寒蝉,虽有“王师破江东,戮山市之留发者,予以髡首免”④一类描写表达被迫剃发的痛苦心态,但较之抒发黍离之悲不仅作品数量少,而且鲜有愤怒声讨。尤其在小说创作领域,各类题材的文本均难见关于辫子的书写,更无从窥见小说家对于统治者强推剃发令的态度,“那人惨白胡须,打着辫子,寡骨瘦脸,凸暴着两个眼,一个眼是瞎的”(《醒世姻缘传》第五十七回),即使此类未曾带有政治色彩的描写亦属凤毛麟角。究其原因,首先是传统题材的影响。“清代初中期的章回小说,首先是在明人开创的题材领域内大显身手”⑤,因叙事时间多呈“过去式”,自然不可能将清初才出现的辫子问题作为叙事元素加以利用。例如陈忱托名“古宋遗民”作《水浒后传》以浇胸中之块垒,他可以借小说人物之口抒发前朝故国的黍离之痛,悲叹“可惜锦绣江山,只剩得东南半壁!家乡何处?”却无法利用辫子演绎政治文章。其次,受制于小说家恶劣的生存环境,于屠刀下求生,“欲人致其身而既不能,欲自短其气而又不忍,计无所之,不得已而借乌有先生以发泄其黄粱事业”(《平山冷燕·序》),所揭示的正是政治受歧视、思想遭禁锢的清初文人普遍具有的创作心态,这直接导致远离时事的才子佳人小说大量涌现,笔记小说中志怪多,志人少⑥,谈虚无胜于言时事,辫子自然成为被回避的话题。

满清统治者通过惨绝人寰的留辫运动将自身的民族习俗转变为全民化的身份认同,随着其全国范围内绝对权威的建立,广大汉族民众对于剃发留辫的态度逐渐发生变化。随着时光的推移,他们由坚决抵抗到无奈接受,从习以为常再到津津乐道,外在装束改变的既成事实带来了文化思想和审美取向的相应变化。至晚清,小说家关于辫子的书写屡见不鲜,不仅揭示出满汉作家认知态度的微妙差异,更为重要的是披露了汉民族文化心理嬗变的历史轨迹。

如果说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卷六《滦阳消夏录六》中运用调侃语调讲述一秃头官员“恒以假发续辫”之事,折射出“留头”与“留发”之争基本结束的历史现状,表明男性留辫已成为常态的话,那么曹雪芹与文康关于辫子的叙事则直接反映了满族文化习俗对于小说家艺术构思及其表现的潜在影响。《红楼梦》第二十一回具体描绘了史湘云为宝玉梳辫的情形:

在家不戴冠,并不总角,只将四围短发编成小辫,往顶心发上归了总,编一根大辫,红绦结住。自发顶至辫梢,一路四颗珍珠,下面有金坠脚。

小说第三回亦有类似描写。贾宝玉如此发型显然迥别于不梳发辫,头戴冠巾的明代男性装扮,史学家唐德刚先生正是根据这头上吊着的辫子判断出“贾公子原是曹霑笔下的旗人”⑦。曹家虽为汉人却早入满洲旗籍,满汉两族习俗在曹家均有体现,受到满洲文化潜移默化影响的曹雪芹对贾宝玉的辫子给予的是正面介绍,字里行间流露出欣赏之情实不足为奇。值得注意的是贾宝玉的发型较之晚清吴趼人所描写的“剃光了头,打了一条油松辫子”(《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八十二回)的样式差异很大,后者事实上更具普遍性,宝玉之辫反倒与芳官“头上眉额编着一圈小辫,总归至顶心,结一根鹅卵粗细的总辫,拖在脑后”(第六十三回)的女式发型有几分相似。无独有偶,此前问世的《林兰香》⑧写侍女采菽“头上十数个小发辫儿,矮矮的绾成云髻,末后一个大发辫垂于肩下有三尺来长”(卷三),也类似于宝玉装束。笔者认为就文化特征而言,贾宝玉可谓“女性化或半女性化的男性人物形象”⑨,曹雪芹之所以对贾宝玉从长相、装束到生活、性格进行全方位的女性化处理,除了传达童年记忆对形成自己独特人生体验的深刻影响之外,还表达了对男权社会的失望和否定。贾宝玉头上与众不同的辫子作为特殊的文化符号,一方面契合着其贵族子弟的身份,另一方面又为其增添了几分女性的气息。

文康出身于累代簪缨的八旗世家(为满洲镶红旗人),本人则深受汉文化影响。《儿女英雄传》描写安家的饮食起居“参议旗汉,斟酌古今”(第二十七回),体现出民族文化融合的特点。出于对本民族装束的本能性认可,文康对男性辫子进行了去政治化的艺术处理,“打辨”不再关乎政治态度,而成为纯粹性的日常生活行为,同时,辫子也不再折射民族关系的紧张,只是作为纯粹的形式客体而存在:

只见一个人站在当地,太阳上贴着两块青缎子膏药,打着一撒手儿大松的辫子,身上穿着件月白棉绸小夹袄儿,上头罩着件蓝布琵琶襟的单紧身儿……(第四回)

内中有个十八九岁的小爷,穿一件土黄布主腰儿,套一件青哦噔绸马褂子,搭包系在马褂子上头,挽着大壮的辫子,骑在那杉槁上。(第三十四回)

他一瞧,先有几分不满意。原来那位师老爷……半截真搀假的小辫儿搭在肩头,好一似风里垂杨飘细细……(第三十七回)

脱离了宏大叙事的框架,时代的政治风云多被屏蔽,男人的辫子开始进入生活审美的范畴,辫子的粗细已经影响到作家的审美感知,进而影响到人物形象的塑造和评判,字里行间自然流露出作家特殊的审美趣味。这一现象的出现再次表明“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⑩,满族的民族习俗通过政治法令的强制、经济手段的调控和文化心理的渗透,逐渐收到人人以为俗、家家以为常的社会效应,以致于男人光头上打着一条大壮的油松辫子居然可以给人“光华夺目”(《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八十二回)的视觉感受,得到“很过得去了”(《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九十九回)的赞许。直至清末,曾朴《孽海花》描绘中国近代政治风云,即使在赞美反清志士孙中山的外貌时,还不忘于“面目英秀,辩才无碍,穿着一身黑呢衣服”之后加上“脑后还拖根辫子”一句(第二十九回),足见以辫大为美、辫粗为美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与此相反,短小而弯曲的辫子则被用作骂人之语,晚清小说家张春帆《九尾龟》写上海人蔑视举止局促、见识未广的外地人,戏称其为“曲辫子”。称谓历来体现着习俗礼制与语言的结合,具有文化镜像之功能,“曲辫子”这一带有明显地域色彩贬义称谓的产生无疑受制于清代社会风俗与社会文化心理的变迁,该语言符号意义内涵的获得以社会成员趋于一致的辫子认同为基础。

作为文化符号的“辫子”同时具有“能指”和“所指”功能,语言和意义两个紧密相联的层面构成独立的结构系统,在此之下则呈现出不断生发内容的意义系统。有清一代,辫子的“能指”与“所指”始终保持着相对稳定性,鲜有变化,然而在不同小说文本的语境中,它向读者显示的意义内涵却不尽相同。尽管留辫只是一种外在装束,但一旦进入“本朝国粹”的行列,作为“大清”臣民的身份标志,就难免演变为留辫者的内在精神气质与人格形态的外显物。事实上,满清统治者长期实施的愚民奴化政策在其臣民身上投下了挥之不去的浓重阴影,辫子则成为透视奴才卑微心理和低劣人格的窗口,难怪晚清小说家笔下的辫子常常与各种丑陋的社会现象如影随形。

著名谴责小说《官场现形记》立意揭露官场的种种黑暗,批判腐朽的官僚制度,作者李伯元在描绘一幕幕令人厌恶的官场闹剧时,将辫子作为一个重要切入点,借辫写人是其重要叙事策略,而不恭与嘲讽则构成辫子书写的基本格调。在李伯元笔下,人死被戏称为“跷了辫子”(第二十三回),诳窑子的官员胡子被妓女编成辫子,尊严全无(第二十回)。有清一朝男性盘辫乃常见景观,究其原因,在于它对身体和行为有种种不便,李伯元巧妙地借助盘辫这一非正规装束揭示官场恶少的缺少教养、粗鄙低俗:

贾大少爷酒入欢肠,渐渐的兴致发作,先同朋友搳通关,又自己摆了十大碗的庄。不知不觉,有了酒意,浑身燥热起来,头上的汗珠子有绿豆大小。奎官让他脱去上身衣服,打赤了膊,又把辫子盘了两盘。(第二十四回)

只有小爷们吃无吃相,坐无坐相。夜里天热,打赤了膊,把条辫子盘在头上,拿两条腿蹲在椅子上,尽性的喝酒吃菜。(第四十五回)

盘在男人头上的辫子成为刻画人物的重要一笔,生动地体现了“爷们”蛮横、霸道、缺少文化教养的性格特征。《官场现形记》创作的年代离鸦片战争爆发不过数十年,其时国弱民贫,受尽帝国主义列强的凌辱和歧视,作为洋人嘲讽对象的辫子见证了国人的屈辱与辛酸,对此,李伯元给予了真实具体的再现。小说第五十五回专叙清朝官员萧长贵奉命接待带着炮船非法进入中国领域的洋提督一事,先写此人自降身份向洋大人行跪拜、叩头之礼,再写洋兵丁对他的戏弄:“拉着他的辫子,打着洋话问他‘可是尾巴不是’,萧长贵话虽不懂,晓得是拿他开心的话头,便涨红了脸,低着头,一声也不敢响。”仅此情节便足以构成“弱国无外交”的形象诠释,活画出弱国小民饱受欺辱的卑微形象。

拉扯男人辫子是清代才出现的一种独特文化现象,与洋人拉辫以示羞辱戏弄之意有所不同的是,发生在国人之间扯辫行为则是侵犯或控制他人身体的手段,主要目的在于发泄自身内心强烈不满,粗鲁、野蛮为其行为特征。《官场现形记》对此多有反映,例如“过老爷已被阿毛一把拉住辫子,狠狠的打了两下嘴巴”(第三十六回),“其中很有几个体面人,平时也到过府里,同万太尊平起平坐的,如今却被差役们拉住了辫子”(第四十七回)。从叙事的角度看,这一类带有武力倾向、且习以为常的不雅举动源于行为者在特定境遇中内心所产生的不满和愤怒,反映的是人际关系的紧张和矛盾冲突的激化。然在意义表达的层面上,它却折射出近代中国国民文明素质的下降以及普通民众充满仇恨、缺少宽容的心理状态。受到专制制度的长期压抑以及帝国主义列强蛮横侵略的广大民众内心躁动着不满与仇恨情绪本不足为奇,但由于缺乏足够的反抗能力以及正常而畅通的发泄途径,因此,在不得不保持“畏上”、“惧外”姿态的同时,只能对内、对下持攻击态势,将发泄和攻击的目标锁定为与自己地位差别不大的同胞。广大民众严重失衡的心理居然需要通过相互伤害的行为(哪怕是轻微伤害)获得些许补偿,这不能不视为社会抑或民族的悲剧。小说中最具批判力度的描写出现在第三十回,该回写因顶替他人之名而骗得官职的冒得官被朱得贵揭穿老底,恼羞成怒,激烈冲突之中两人扭成一团,上演了一场颇具轰动效应的官场闹剧:

从营盘里一路拉着辫子,拉到羊统领的公馆里来,足足走了三里多路。街上看热闹的,以及营盘里跟着劝解的,少说有上千的人,一哄哄到统领门口。

从最高统治者将留辫作为顺民的标志,到一般民众将拉扯辫子作为发泄怨恨情绪、遏制攻击对手的手段,从扼杀反抗意识到限制人身自由,辫子始终充当着铁链、绳索一类的“凶器”角色。

晚清谴责小说的另一代表作《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同样将辫子作为批判现实的一大切入点,相比之下,吴趼人审视现实的视野更为开阔,其批判锋芒涉及到文化制度、民间习俗、个体人格等多个层面。小说第六十一回叙事者“我”(外号“死里逃生”)在与文述农等人议论广东人迷信鬼神现象时,明确指出“剃头匠这一行事业,本来中国没有的”,通过追溯和还原历史的方式质疑剃头留辫制度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汉民族文化立场昭然可见。而文述农则提议将明末清初的汉人范文程作为剃头神加以供奉,因为“剃头虽是满洲的制度,然而汉人剃头,有名色的,第一个要算范文程了”,话语似褒实贬,嘲讽可谓大胆而辛辣,小说家借此表达了对剃头留辫制度的否定。如果说李伯元通过剃头匠已经不会为人剪辫这一情节(见《官场现形记》第五十三回)展现了留辫制度对于中国理发行业所产生的重大影响的话,那么吴趼人则通过揭示以辫取人的不良倾向,尖锐地批判了弱国小民萎缩的人格:

我道:“最奇的他们只信服外国人,这是甚么意思?”佚庐道:“这些制造法子,本来都是外国来的,也难怪他们信服外国人。但是外国人也有懂的,也有不懂的,譬如我们中国人专门会作八股,然而也必要读书人才会。读书人当中,也还有作的好,作的丑之分呢。叫我们生意人看着他,就一窍不通的了。难道是个中国人就会作八股么?他们的工艺,也是这样。然而官场中人,只要看见一个没辫子的,那怕他是个外国化子,也看得他同天上神仙一般。这个全是没有学问之过。”(第三十回)

清军入关之初,辫子问题被战胜者作为“摧毁广大汉族人民的自尊心”的武器而使用。在清朝两百多年的统治时期内,辫子经历了政治化到去政治化的演变历程,伴随着“大清臣民”意识的建立和强化,留辫逐渐被国人视为世代相传的习俗,在一种自然状态中加以接受和言说。然而,至晚清,已被视为“中国人的招牌”的辫子又重新成为国体与政体的象征物,再一次获得了政治意义,频繁出现在有关“洋人”入侵中国以及种族歧视的政治话语体系之中,凸现了中华民族面临的新的生存危机。吴趼人借小说人物之口斥责官场中人崇拜无辫之洋人的现象,揭示的正是新的历史背景下“弱小”民族自尊心必定严重受挫的残酷现实。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使用了更多笔墨表现拉扯男人辫子这一恶习在民间的普遍存在,更加清晰地勾画出该恶习产生的文化空间范围。根据吴趼人的描写,拉扯辫子的行为大多发生在社会中下层,行为实施者或为亲家,或为债主,或为邻居,或为素不相识的路人,双方的矛盾冲突成为扯辫缘由。小说第二十一和第二十二回先后提到人称“狂奴”的李玉轩蛮横无理,出口骂人,然一旦被人攒着辫子便立刻讨饶,自甘承认为“王八蛋”,可谓立竿见影。从新安商人李壮设计剪掉与妻子通奸的恶霸夏作人之辫,并通过辫子最终完成全部复仇计划(第五十六回),到苏州抚台叶伯芬因海外受到大舅爷之轻辱而决意调入军机,以便攥住对方的“辫子”报仇雪恨(第九十回),“辫子”的“所指”呈现出由实而虚的扩展趋势,抓辫子从初始的肢体行为虚化为一种非肢体行为,在隐喻层面上表达着“抓人把柄”的意义诉求,二者的共同点在于均具有置人于被动地位的攻击效应。日后,刘鹗创作《老残游记》,于续第八回描写地狱中治恶鬼的差役阿旁惩治一无名大汉,先将其辫子铁环里穿过去收紧了,“在木桩上缠了有几十道,拴得铁结实”,然后一阵乱打,这种充满暴力和血腥的场面无疑为现实生活的翻版。被洋人作为戏弄、侮辱中国人工具的辫子,在国人手中却发挥着攻击、戕害同胞的凶器效应,晚清小说家的艺术描写形象地表达了如此的文化诉求:中国人的辫子的确应该剪掉。

注:

① 《孝经·开宗明义章》,[清]阮元《十三经注疏》下册,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545页。

② 《论语·宪问》,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1页。

③ [唐]魏征《隋书·西域列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

④ [清]毛奇龄《自为墓志铭》,《西何集》卷一百一,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

⑤⑥ 详见向楷《世情小说史〉》、苗壮《笔记小说史》,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

⑦ 转引自郭士礼、石中祺《唐德刚〈红楼梦〉研究述论》,《红楼梦学刊》2010年第3辑。

⑧ 《林兰香》一书的创作年代参见陈洪《林兰香创作年代小考》,《明清小说研究》1988年第3期。

⑨ 详见周晓琳、刘玉平《中国古代作家的文化心态》下编第十八节《阳刚的失落—贾宝玉的女性化与曹雪芹的创作心理》,巴蜀书社2004年版。

⑩ 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2页。

猜你喜欢

辫子身份文化
雪山姑娘辫子长
以文化人 自然生成
年味里的“虎文化”
关于Brunnian辫子群的相对李代数的基
谁远谁近?
跟踪导练(三)(5)
他们的另一个身份,你知道吗
互换身份
长辫子老师教认字
放松一下 隐瞒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