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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科技西进发展设想

2013-12-09

杭州科技 2013年2期
关键词:科技企业

杭州西部五县(市)发展潜力大,承载着城市空间拓展、产业转移、生态建设、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等重要功能。实施科技西进战略,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有利于拓展科技创新空间,有利于科技资源共享与优化,有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有利于集聚和培养科技人才,对进一步增强杭州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在全国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思想:推进县(市)创新驱动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围绕发展十大产业,树立大杭州、大科技、大协作理念,以科技政策覆盖、创新要素下移、服务体系延伸、科技创业拓展、科技“两员”服务等为抓手,以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建设为重点,坚持政策优化、机制创新、企业主体、市场主导,充分激活城区和五县(市)协同创新的能动性,推进县(市)创新驱动、加快建设“三城三区”。

基本原则:政府搭台,民营助推

1.政策倾斜,保障发展。在“科技西进”引领下,政府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科技经费在保持现有格局的基础上,适当向西部县(市)倾斜。

2.政府搭台,率先发展。整合主城区和西部五县(市)的政府力量,推动中心城区与西部五县(市)开展“多对多”的战略合作,重点推进在杭高校科研机构与西部五县(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从体制和行政层面为科技西进打下基础。积极引导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与西部五县(市)对接。

3.统筹规划,集约发展。建立杭州市与西部五县(市)科技西进会商机制,统筹规划科技资源在西部五县(市)布局,由杭州市自主创新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市属相关部门、在杭重点高校科研院所,与五县(市)政府会商科技西进重大项目。

4.民营助推,加快发展。发挥高校、企业和民营经济的作用,鼓励民营科技力量和民间科技资源向西部转移,五县(市)根据本地实际出台鼓励民营科技资源落户的相关政策,市科技计划给予支持。

总体目标:初步建立协同推进科技创新的机制

到“十二五”末,通过实施“科技西进”计划,初步建立市、县(市)协同推进科技创新的机制,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县(市)区域创新体系,科技引领支撑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培育出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的科技型企业和若干个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现代产业集群。科技创新为县(市)发展十大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作出贡献。

举措一:重大科技计划专项西进

分散支持向集中支持转变,从县(市)资金为市配套向市为县(市)配套转变。统筹安排城乡区域发展科技支撑、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农业及社会发展科研、功能区行业研发中心等市科技专项,每年安排资金。重点支持县(市)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发展十大产业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发展现代农业等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与县(市)联动实施。扩大县(市)科技部门的项目选择权,重点支持县(市)已立项、事关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市级科技经费予以配套。实施一批公共安全、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的科技项目。

举措二:“雏鹰计划”和“青蓝计划”西进

安排专项资金,采用种子资金项目、贷款贴息、评比奖励及其它政策支持等形式,组织雏鹰计划和青蓝计划西进。在五县(市)召开青蓝计划和雏鹰计划培训会,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讲,引导西部企业和高校教师或院所专家开展资本合作,支持五县(市)籍大学生毕业后回家乡创办科技型企业,营造全社会共同培育科技型初创企业的良好氛围。

举措三:科技型企业培育西进

推进西部县(市)企业自主创新,引导五县(市)企业和外地高校、院所专家开展科技合作、转化科技成果;引导创投机构带项目带资本去县(市)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进一步扩大增量,提高质量。以科技企业孵化器、楼宇经济为重点,组织软件开发与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新经济和商业模式创新的中小型科技企业申报。在县(市)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组建认定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时,主动吸收县(市)骨干企业加盟。

举措四:实施现代产业集群培育西进

抓好国家级创新类试点与基地的建设和拓展,引导五县(市)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升级为科技型、创新型园区。加强富阳光通信、临安节能灯、临安电线电缆、富春江水电设备、横村针织、建德五金电器、淳安水饮料等市级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富阳光通信产业、建德精细化工等省级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创新能力建设。完善“科技指导员”、“科技小分队”制度,提升工业功能区行业技术研发中心能力,加大对块状经济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投入和推广应用的引导与支持。在五县(市)创建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类试点(基地)或拓展区。

举措五: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西进

对西部科技创业进行指导和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导师行动向西部倾斜。规划建设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的配套孵化基地。在五县(市)已建8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基础上,引导和整合西部县(市)创办新的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和产业园。探索项目孵化地与企业承接地在一定时期内税收合理分成的机制,与主城区孵化器开展合作,承接主城区孵化器毕业企业。

举措六: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西进

推进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建设,以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等科技创新平台为载体,积极引进央企的科技与产业化项目,促进科技资源向西部流动和集聚。推进市十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抓好国家级试点与基地建设和拓展工作,挖掘各类开发区(科技园区)对区域创新的支撑作用。继续加强科技创新信息服务平台、大仪平台等已建成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面向西部县(市),延伸服务内容。组织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赴西部开展服务活动,争取在县(市)建设4个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子平台。围绕西部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继续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研发机构,支持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各种形式的技术创新联盟和科研生产联合体。和市科协合作,争取在桐庐、淳安建立院士工作站,实现五县(市)全覆盖。鼓励创新载体积极与西部县(市)企业开展项目对接、产学研合作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举措七:农业科技创新服务西进

面向西部县(市),引入农村急需、短缺的科技资源,努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十二五”期间,力争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攻关项目100项,种子种苗工程项目30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0项,培育现代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30家,农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15个;组织实施社会发展科研攻关项目30项,卫生科研项目30项;组织实施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科技支撑项目30项;继续做好3个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支持淳安县创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新认定市级以上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镇5个、示范村20个,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项目30项;组织实施科技扶贫项目20项,结对镇(村)5个,科技三下乡15次以上。

举措八:科技金融工作西进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与创投机构与西部县(市)开展科技金融合作。杭州银行科技支行、杭州高科技担保有限公司、杭州市创投服务中心将科技金融服务向西推进延伸。实现“联合天使”担保县(市)全覆盖,并鼓励县(市)追加担保池资金,鼓励有条件的中心镇设立“联合天使”担保资金,实现市、县(市)及镇三级联动,推进“过桥资金”科技型企业全享受。设立企业“过桥资金”,让西部县(市)企业全享受到这一政策。依托市高科技担保有限公司、杭州银行科技支行等,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评估和质押工作。鼓励阶段参股合作创投机构与县(市)企业对接科技项目。

举措九:科技创新服务西进

每年组织科技服务西进月活动,重点开展政策宣讲、科技下乡、资本对接、专家服务、科技小分队、产学研合作等。积极推进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向西部延伸服务,按照“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多方参与、一核多点、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建设原则,在西部5县(市)分别建立杭州市创新服务中心的分中心,遵循“发现发掘——评估评价——对接转移——支撑转化”的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路线图,强化“引进科技成果创新团队,公共平台服务企业创新,科技金融促进产业发展,知识产权支撑成果转化,政策咨询项目受理登记”五项服务功能,深入开展科技创新全程顾问服务、文献及大型仪器共享服务、知识产权、科技金融和成果转化服务,全程介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引进、对接科技成果,支撑、服务企业创新”。加强杭州知识市场与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的结合,依托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联盟等科技中介,完善科技成果对接交易评估和线上线下服务体系。

举措十:知识产权战略西进

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工作沿伸到西部县(市)。指导桐庐县开展省知识产权示范县工作、富阳、临安完成省知识产权示范验收工作。鼓励五县(市)建立中国(杭州)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工作站。指导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专利数据库,引导企业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工作。提高知识产权信息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五县(市)产业和企业的专利预警工作。

举措十一:人才引进和培养西进

围绕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构建城乡人才资源开发一体化新格局,面向西部县(市),大力引进和培养科技人才。支持城区与西部县(市)开展人才合作与交流,引导城区人才资源向县(市)流动;落实高层次和一般性人才政策全面覆盖到县(市);制订实施《高层次人才新农村建设示范基地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临安“天目彩虹引智工程”和淳安“百项国内外引智工程”;选派专业人才到五县(市)对口单位挂职,选派五县(市)专业技术人才到市区有关单位培养锻炼,帮助提高存量人才素质;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的选配与培养;继续做好农村科技特派员与指导员工作,向西部五县(市)选派科技特派员。

保障措施:从体制机制上加强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杭州市科技西进工作领导小组,着力做好“科技西进”工作的指导服务,切实加大对五县(市)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市和五县(市)、科技部门和其他部门、各园区之间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与省和国家科技部门的沟通衔接,形成推进“科技西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加大财力投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机构及其他力量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科技投入体系。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鼓励企业研发投入,强化企业投入的主体地位。安排专门经费对科技资源、科技载体、科技服务平台、科技中介机构实施“科技西进”,并对取得实际成果的机构进行补助和奖励。对科技西进延伸服务建设分中心和分支机构,采取市财政(市科技经费)支持一部分,西部县(市)政府补助一部分的形式,探索科技投入与利益共享机制。

完善政策体系。为更好地推进科技西进,做到有理有据,建议由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科技西进的政策意见,明确科技计划、项目和资源向西部县(市)适当倾斜的有关内容,为职能部门具体实施提供依据。市科技计划对推进科技西进的机构和所申报项目进行优先扶持。探索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建议科技西进企业落地所在县(市)政府与输送城区签订税收返还协议,促进主城区的优质企业向发展空间更为广阔的西部县(市)输送发展。

建立会商机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市、县(市)科技工作会商活动,与县(市)分管领导工作通气,明确科技西进促进十大产业创新发展的总体目标,签订两级协同推进科技西进协议,落实相关工作计划。市、县(市)两级科技局建立项目会商制度,争取各县(市)每年有1个以上需要市重点支持的科技攻关项目进入会商,以帮助解决县(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瓶颈。

完善考核机制。会同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对县(市)领导科技进步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对五县(市)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指导,把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抵扣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促进科技政策兑现落实。继续优化考核指标,重点体现县(市)研发强度、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科技企业、特色产业等导向性指标,运用考核结果促进工作。指导县(市)创建创新型县(市),走创新驱动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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