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探讨
2013-12-05王富伟
王富伟
(保定市清漪环保科技服务中心河北保定 071000)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饮食业项目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非常突出的热点,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的作用。我国出台的《环境影响评价法》、《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等法律法规,对饮食业提出了较为明确的要求。本文从饮食业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和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两个方面对饮食业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分析探讨。
1 术语和定义
1.1 饮食业
饮食业指以从事饮食业烹饪加工和消费服务经营活动为主的行业[1]。在201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代码属于H62餐饮业[4]。
1.2 环境敏感目标[1]
对环境变化易产生反应的对象。指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场所。
2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表现在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这四个方面,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暂时的不利影响,其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1 施工扬尘
施工期的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土方挖掘、回填产生的扬尘,原材料堆存、运输、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扬尘程度与天气状况、机械化作业程度等诸多因素有关,一般情况难以定量。在对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多数情况下采用类比法对其进行分析[7]。我们一般可采取以下措施:作业场地采取围挡作业,土方挖掘后及时施工及时填埋,即随挖、随下管、随填埋,减少二次扬尘;安排专人定期对施工场地清扫、洒水,以减少扬尘的飞扬;运载建筑材料及弃土、建筑垃圾的车辆要加盖蓬布减少散落;施工材料在露天堆存及装卸过程中引起的扬尘污染,应采取遮蔽防风措施,同时合理安排,减少施工建材的堆放时间等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避免现场拌和。
总之,只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以上措施,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
2.2 施工噪声
施工期间噪声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施工机械有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建筑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各种高噪声设备禁止夜间作业[3]。如果施工厂界距离环境敏感点较近时,应该提前告知周围居民,并充分沟通,征得周围居民同意[6],并且实时贴出施工时段通知;项目施工单位应该及时让周围居民了解施工进度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以免对周围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
2.3 施工垃圾
施工期间产生的垃圾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施工废渣土。生活垃圾应收集后,统一由环卫工人定期运至指定地点合理处置;施工废渣土应分类收集,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统一收集后,统一由环卫工人定期运至指定地点合理处置。
2.4 施工期废水
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盥洗、清洁等生活废水,由于水质简单,可直接泼洒施工场地,用于场地增湿,不外排。
3 运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餐饮业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餐厅烹饪产生油烟;营业过程产生餐饮废水及餐饮废物;油烟净化设备、风机等机械设备产生噪声;运营过程产生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具体情况如下:
3.1 运营期废水处理工艺流程
一般情况下,饮食业项目烹饪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工艺为:先通过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沉淀后,最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置。
3.2 烹饪油烟环境影响分析及要求
餐饮业项目产生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餐厅烹饪产生的油烟,环境影响评价中要明确厨房灶头数目、使用的燃料情况以及具体的油烟净化设施,对排放污染物进行达标分析。
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相关要求,饮食业单位燃料宜为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或者其他清洁能源。项目利用清洁能源后,烟气中排放的SO2及烟尘量较少。餐饮业项目灶头上方应安装集气罩并与油烟净化器相接,厨房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排气筒排空。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围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米;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餐饮业项目在日常经营中应加强管理,保证油烟净化效率在符合相关型号要求,具体要求见表1、2[2]。
表1 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
饮食业项目对于油烟排气筒的高度,应符合要求。当饮食业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大于15米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m。当饮食业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米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1]。
3.3 餐饮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要求
餐饮业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餐饮业废水含有的污染物主要为COD、SS、动植物油等。餐饮业废水一般采用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过化粪池进行沉淀,综合污水在许可范围内可以经城市排水管网,最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饮食业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要给出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值。
3.4 声环境影响分析及要求
餐饮业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油烟净化装置、风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80dB(A)之间。各噪声源经采取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边界噪声应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相应类标准,从而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5 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及要求
饮食业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是废食用油、餐饮废物和生活垃圾。饮食业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实行分类存放;餐厨垃圾应放置在有盖容器内;餐饮业单位宜根据自身条件配置易腐烂垃圾生化处理机;废弃食用油脂、餐厨垃圾应妥善处置,可进行资源化回收及利用;固体废物临时存放场地面积不宜小于1m2,短边长度不宜小于0.6m;固体废物临时存放场地不宜设在有卫生要求的空间,固体废物临时存放场地出口宜设在次要街道,并便于清理和转运[1]。固体废物要全部得到妥善处置,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相应规定执行。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应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餐饮废物及隔油池废食用油在运输中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5]。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从饮食业施工期和运营期两个方面分析、预测和评估其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提出预防和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以及相应方面的环境管理要求,以促进我国饮食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1]国家环保部.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2010
[2]国家环保部.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2001
[3]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导则与标准教材.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2
[4]国家环保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1
[5]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2010
[6]李艳芳,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公众参与l[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
[7]谢红民,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分析.科技创业月刊.201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