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员工伤亡事故行为时空特征规律研究——以淮南地区煤矿为例
2013-11-29刘星期周久生
刘星期 郭 亚 张 欣 周久生
(1.铜陵学院,安徽 铜陵 244000;2.铜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徽 铜陵 244000)
1.引言
人——机——环境是各类工矿伤亡事故行为发生的三大致因[1]。“机”的事故致因主要通过工业设计和工业制造手段不断科学完善实现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予以消除,从而达到有效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至于“人”的因素毫无疑问是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致因,也是最复杂最难控制的因素。其原因是人的所有事故行为发生,都与其心理因素密切相关。所以研究“人”的事故心理致因成为预防工业伤亡事故的重要内容。人的不安全事故心理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人的自身心理具有事故倾向性人格特征,如喜欢冒险、行为随意、粗心不严谨等气质冲动或感知迟钝等心理特征;另一类是人处于特定时空环境条件下,因环境刺激引起人的心理异常,导致不安全行为,诱发伤亡事故。此类不安全心理发生通常与环境因素密切相关,这里的环境因素又可分为宏观(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历史环境)与微观(温度、湿度、噪音、照明度等物理环境)两类。通过各类员工伤亡事故在不同时空环境条件下发生的频次分布状况特征,探明其规律性,对预防工矿伤亡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原国家经贸委安全科学技术中心研究分析50年来我国职工伤亡数量变化的趋势、特点及其与经济发展、社会变革之间的关系[2]。原煤炭部安全司对煤矿伤亡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探讨事故发生原因,其中就包括社会环境因素分析[3]。河南平顶山煤矿通过对员工伤亡事故发生时间分布规律,研究预防措施[4]。江苏徐州矿务局通过30例重大伤亡事故案例,重点分析其时间因素规律[5]。吉林通化矿务局、气象局从天气因素的角度研究煤矿人身事故多发时段特征,发现伤亡事故与异常天气相关[6]。上述研究充分说明矿山员工伤亡事故与时空因素存在相关性,研究伤亡事故的时空特征及规律性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幅员辽阔,地区间时空环境因素差异大,不同类型矿山环境因素差异也大。安徽作为矿产资源大省,铜陵、马鞍山两地的铜、铁矿山与两淮地区的煤矿分别代表着金属矿山与非金属矿山。课题组在对铜陵、马鞍山两大金属矿山员工伤亡事故行为时空规律研究基础上[7][8],对淮北地区煤矿员工伤亡事故行为时空规律做了有效的探究,为了增强研究的普遍性、可靠性,本研究以淮南地区煤矿为例,旨在进一步探明煤矿伤亡事故行为时空规律。
2.研究方法
课题组于2012年秋对淮南矿业集团公司安监局进行访谈,了解淮南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历史沿革变动情况,并通过淮南矿业公司档案馆了解煤矿生产伤亡事故的馆藏资料历史保管情况。鉴于原淮南煤矿矿务局在不同历史时期与地方档案局两次合并,存在馆藏资料交叉的现实,课题组选择办矿历史连续、资料完整的李一矿为取样单位。由于该矿死亡事故报告单与医疗抢救报告中存在缺项缺报现象,故主要以重伤、轻伤事故为登录统计对象。死亡事故则以安徽省煤炭安全鉴察局淮南煤矿2001—2007年死亡事故汇编资料为统计对象。对所有数据在描述统计基础上,根据事故波峰,将波峰与非波峰组进行比较,分析组间差异水平。采用SPSS17.0 for Windows统计软件对伤亡事故发生的年份、24时昼夜节律的频次进行分析和处理。
3.研究结果
3.1 1957—1983年轻伤事故在不同年份中的统计分析
表1 1957—1983年轻伤事故在不同年代中的描述
表2 1957—1983年轻伤事故在不同年代中的方差分析表
由表2可知:显著性概率为0.000,即p<0.001,说明各组均值在0.001显著性水平上差异显著。
表3 1957—1983年轻伤事故在不同年代中的均值多重比较
从表3中可看出1组和2组的差异不显著,p=0.489,p>0.05,即正常年份组与1958—1962年组差异不显著。1组与3组差异显著,p=0.000,p<0.01,即正常年份组与1966—1978年组差异极其显著。2组与3组差异显著,p=0.000,p<0.01,即1958—1962年组与1966—1978年组差异极其显著。
3.2 1957—1983年重伤事故在不同年份中的统计分析
图2 1957—1983年重伤事故在不同年份中的分布波形图
通过波形图观察,可将1957—1983年重伤事故在不同年代中的分布划分为以下三组:1组(正常年份组)、2组(1958—1962年)、3组(1966—1978年)。
表4 1957—1983年重伤事故在不同年代中的描述统计
表5 1957—1983年重伤事故在不同年代中的方差分析表
由表5可知显著性概率为0.001,即p=0.001,说明各组均值在0.001显著性水平上差异不显著。
表6 1957—1983年重伤事故在不同年代中的均值多重比较
从表6可看出:1组和2组差异显著,p=0.003,p<0.01,即正常年份组与1958—1962年份组的差异极其显著。1组和3组差异显著,p=0.001,p<0.01,即正常年份组与1966—1978年份组的差异极其显著。2组和3组差异不显著,p=0.673,p>0.05,即1958—1962年份组与1966—1978年份组差异不显著。
3.3 1957—1983年轻伤事故24时昼夜节律统计分析
图3 1957—1983年轻伤事故在24小时昼夜节律中的分布波形图
通过波形图观察,可将1957—1983年轻伤事故在24小时昼夜节律中的分布划分为以下三组:1组(8:00-12:00)、2组(16:00-18:00)、3组(正常组)。
表7 1957—1983年轻伤事故在24小时昼夜节律中的描述统计
表8 1957年—1983年轻伤事故在24小时昼夜节律中的方差分析表
由表8可以看出:显著性概率为0.000,即p<0.001,这说明各组均值在0.001显著性水平上差异显著。
从表9中可以看出:1组和2组的均值差异显著,p=0.003,p<0.01,即:8:00-12:00组与 16:00-18:00组差异极其显著。1组和3组的均值差异显著,p=0.000,p<0.01,即8:00-12:00组与正常组差异极其显著。2组和3组的均值差异显著,p=0.007,p<0.01,即16:00-18:00组与正常组差异极其显著。
表91957 —1983年轻伤事故在24小时昼夜节律中的均值多重比较
3.4 1957—1983年重伤事故24时昼夜节律统计分析
图4 1957年—1983年重伤事故在24小时昼夜节律中的分布波形图
通过波形图观察,可将1957—1983年重伤事故在24小时昼夜节律中的分布划分为以下三组:1组(8:00-12:00)、2组(16:00-18:00)、3组(正常组)。
表10 1957—1983年重伤事故在24小时昼夜节律中的描述统计
表11 1957年—1983年重伤事故在24小时昼夜节律中的方差分析表
由表11可知:显著性概率为0.004,即p>0.001,说明各组均值在0.001显著性水平上差异不显著。
表12 1957年—1983年重伤事故在24小时昼夜节律中的均值多重比较
从表12中可以看出:1组和2组的均值差异不显著,p=0.181,p>0.05,即 8:00-12:00组与 16:00-18:00组差异不显著。1组和3组的均值差异显著,p=0.001,p<0.01,即8:00-12:00组与正常组差异极其显著。2组和3组的均值差异不显著,p=0.169,p>0.05,即16:00-18:00组与正常组差异不显著。
3.5 2001—2007年死亡事故24时昼夜节律频次分布
图5 午后13时出现死亡事故峰柱
4.分析与讨论
4.1 在1957-1983年间,出现1958年至1962年和1966年至1978年两个工伤(重、轻伤)事故高峰年代,与其它正常年份组相比较差异均达到显著水平。表明国家宏观经济困难和政治动乱都是工矿员工事故行为的重要时空致因。
从表1、表4、图1、图2轻、重伤描述统计及柱状图都可看到1958年至1962年和1966年至1978年这两个时代出现事故波峰,尤其是重伤事故在1967年、1973年、1978年分别发生241人,179人,151人,均为事故高发年份。从66年到76年正是该地区“文革”政治动乱时期,所以延续到78年,是因为极“左”的政治路线在淮南地区直到80年初方得以拨乱反正。1958年是国民大跃进的年代,紧接着进入国民大饥饿的1959、1960、1961年的国家经济极端困难年代,1962年仍处于经济困难延搁时期。各种物资材料,包括矿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其质量、数量均难以保障;矿工普遍处于饥饿、半饥饿状态下,这与井下重体力劳动耗能严重矛盾。低血糖必然影响人的感知、注意及动作协调稳定等心理能力,无疑使构成工伤事故行为的重要致因。从统计比较看,无论是经济困难年份组和政治动乱组与其它正常年份组相比较,其差异水平均达到显著水平(P<0.05),这一结果充分说明政治动乱和国民经济极度困难均是煤矿员工事故行为重要致因。
4.2 一天24时昼夜节律中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6点至18点是员工工伤事故高发时段,与其他时段相比较差异均达到显著水平。表明员工上班劳动预热期是事故高发时段。
无论是从轻、重伤事故描述统计还是事故分布柱状图都可清晰看到两个相对集中的事故波峰,将两个波峰组与其他时段进行均值比较,从图3可见,上午8点至12点和下午16点至18点是轻伤事故高峰,其中上午为最,差异达到极其显著水平。从图4可见,上午8点至12点组和下午16点至18点组两个重伤事故高峰组与其他时段比较,差异均达到显著水平,两个重伤高峰组之间比较则差异不显著。上述轻、重伤事故比较结果说明,在24时昼夜节律中客观存在两个工伤高峰时段。如果说轻伤人次与员工填报申报意识相关,那么重伤作为硬伤害对员工造成的痛苦则是不可回避的事故现实。两个波峰都处于两个班次上班开工后,尤其是16点至18点,处于中班下井工作预热时段。上午8点至12点呈事故高峰时段较前期研究(淮北煤矿、铜陵、马鞍山金属矿山)有时段延长扩大特征。因为前期研究重伤、死亡高峰时段在上午9点至10点之间[8]。本次研究受伤事故波峰则扩大到8点至12点。值得注意的是,重伤事故在凌晨5点和10点形成突出的事故波峰,其中凌晨5时发生170例重伤事故。10点发生177例重伤事故,前面9点发生148例重伤,后面11点发生131例重伤。在9点、10点、11点三个小时共发生456例重伤,显著高于其它时段。这两个重伤事故特征中,前一个与淮北地区煤矿员工伤亡规律一致,后一个特征与金属矿山9点-10点是员工伤亡事故高时段亦吻合一致。说明煤矿员工夜班下班前和白班开工后是矿工事故行为高发时段,应予以重点防范。
4.3 2001年至2007年,市场经济条件下,死亡事故在各年份间没有显著差异,但在24时昼夜节律中仍出现凸出峰柱。
由于访谈中淮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提供了2001年至2007年219例死亡事故案例汇编。故以此为取样对象进行描述统计和数理统计,结果表明在24时昼夜节律中无显著波峰,但从图5中可以看到午餐后13点出现一个突出的峰柱,死亡31人。其次是下午晚餐后17点、18点、19点分别死亡16人、11人、15人,累计42人。矿工餐后吃饱喝足理应精神饱满,为何出现死亡事故高发现象分析认为可能与餐后减少人的大脑供血,尤其是午餐后13点是人的困顿时段,降低人的觉醒水平相关。
[1]阮崇武.安全知识实用大全[Z].上海:文汇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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