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语境下公安工作概论课程改革的思考——基于200名体改学生的调查与分析
2013-11-28于群
于 群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辽宁沈阳 110854)
自中央在2008年做出了关于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以来,全国公安院校四年累计招录培养的总人数已达4万名左右,约占总规模的70%。公安民警招录培养改革工作一直是其中的主体和重点,由此也推动了公安院校新一轮教学模式与课程建设的改革。公安工作概论课程作为培养学生警察基本素养的重要基础课程,历来在公安专门人才培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这一点在30多年公安高等教育教学中得到了普遍认可。面对招录培养改革体改学生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培养周期缩短(二年制)和原专业背景多样化等特点,公安工作概论课程的重要性得到了进一步凸显。在公安部《关于制定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培养方案的意见》和《关于制定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课程教学大纲的意见》中均对开设公安工作概论课程及教学要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纵观各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这门课程均被列入警察职业素养模块之中。
为深入了解体改学生对公安工作概论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效果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安工作概论课程的教学质量和针对性,我们以中国刑警学院(以下简称“我院”)2009级、2010级200名体改学生为调查对象(调查在上述学生参加了公安见习或实习后即第一学年结束或临毕业前进行的,以确保他们的认识与体会比较全面具体)。
一、公安工作概论课程的基本情况
1.内容结构:在公安部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公安工作概论和警务沟通与群众工作是分别设置的两门课程,而我院在体改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中将公安工作概论课程和警务沟通与群众工作课程合并为一门课程,合并后的课程名称为公安工作概论(含警务沟通与群众工作),其中两者所占比例为7:3,主要包括警察基本理论、公安机关、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警务沟通理论与沟通能力、公安群众工作基本内容与方法等内容。
2.学时:28(在公安部的指导意见中上述两门课程的合计学时为70)。
3.教学组织形式:以大班型(150-200人)为主。
4.教学方法:采用以课堂讲授为主,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穿插进行少量的案例分析、课堂讨论(限于学时的关系在课堂无法设计较多的讨论内容)。
5.实践教学:以资料展示、经验介绍为主,未单设独立的实训教学学时。
6.考核方式:闭卷考试,或闭卷考试与课程论文相结合。
二、调查的情况与主要分析
在调查中,采用了问卷调查与座谈会交流两种方法。问卷主要是了解学生对课程设计(内容结构)与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评价,座谈会交流主要了解学生对教学效果方面的评价。调查问卷设计采用封闭式与开放式相结合的形式,共设置12个选择题(有很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可供选择)与1个开放式问答题,采取不记名方式作答,共发放200份问卷,收回200份,有效回收率为100%。
(一)对教学内容的调查分析。
针对教学内容的满意度调查,主要从教学内容结构(主要是公安工作概论和警务沟通与群众工作各自所占比例)、教学内容安排(各章节具体内容的选择)、实践教学内容(考虑到警察素养类课程实践教学的情况和特点,在教学内容项目安排之外,单设了实践教学内容项目)、与公安实际工作结合程度等四个项目进行,根据学生选择的答案和结果显示如下图:
根据上图的调查数据显示,在满意层面(包括“很满意”与“基本满意”)的人数比例中,由高到低依次顺序为教学内容安排为96%、内容与公安实际工作结合程度为90%、教学内容结构为80%、实践教学内容为75%。从总体来看,大多数体改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总体满意度比较高。其中“教学内容安排”项目选择“很满意”等级的人数为104人(占总体人数的52%),仅有8名学生表示“不满意”,这说明尽管在两门课程合并为一门、教学学时大幅压缩的情况下,教师对各章节中具体的教学内容选择还是比较合理的。但其他三个项目相对于此,则反映出一些问题,如“教学内容结构”项目选择“很满意”的人数为85人(占总体人数的43%),选择“不满意”的学生为40名(占总人数的20%);“实践教学内容”项目选择 “很满意”的人数为80人(占总体人数的40%),选择“不满意”的学生人数多达50人(占总人数的25%);“内容与公安实际工作结合程度”项目选择“很满意”的人数为99人(占总体人数的50%),选择“不满意”的人数有20人(占总人数的10%)。
汇总开放式问题中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对上述统计结果做出如下分析:
第一,关于教学内容结构项目满意程度的比例低于教学内容安排项目的原因,学生在回答中认为现目前两者7:3的结构比例不完全合理,应尽可能再减少公安理论部分的内容,加大警务沟通与群众工作部分的内容。后者在日后基层公安机关工作中应用很广泛,在校期间很有必要加大知识传授和技能训练的力度。尽管前者的内容对培养警察的素养和学习后续的专业知识也很重要,但由于教学学时的限制,有些内容可以采用课堂系统讲授与课上要点引导相结合的方法,对属于了解性的知识安排学生课后自学。
第二,实践教学内容项目的评价结果是四个项目中满意程度比例最低和不满意人数最多的一项,得出这样的结果是调查前已预料到的。由于两门课程合并为一门后,教学学时大幅压缩,课堂讲授的内容已很难完成,设计及开展相应的训练几无可能。在调查问卷中,体改学生一致反映,通过见习和实习的实际感受,觉得自身警务沟通与群众工作的能力很差,希望加大这方面的训练内容,以适应未来基层警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第三,关于内容与公安工作结合程度项目的调查,满意层面的比例较高,说明教师在教学中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用鲜活生动的公安实践诠释公安工作的理论。但是从选择“不满意”等级的学生回答中,也反映出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如有的学生提出“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等内容理论性较强,无论是教材中的内容还是教师讲授的内容与具体的公安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学生理解和领会不够深刻、具体。如恰当运用当前公安工作的具体实例进行案例教学,会产生更加直观的效果。
(二)对教师教学方法与方式的调查分析。
教学方法与方式既是体现教师主导作用的重要手段,又是影响学生发挥主体作用的关键因素。教学方法与方式是否得当,关系到教学质量的高低和教学效果的优劣,科学、合理和恰当的教学方法与方式可以使教学内容得到更好的体现和发挥更大的作用。针对公安工作概论课程教师教学方法与方式的满意度调查主要从教学方法(含使用多媒体课件的效果)、教学手段及课堂调动学生积极性(教学互动)几个方面进行。根据问卷统计,其结果显示如下图:
根据上图的调查数据显示,在满意层面(包括“很满意”与“基本满意”)的人数比例中,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教学手段的比例为90%、教学方法的比例为85%、课堂调动学生积极性(教学互动)的比例为80%。从总体来看,学生对公安工作概论教学方法与方式总体呈现满意的态度。在这三个项目调查中,“教学手段”项目选择“很满意”的人数为102人(占总体人数的51%),仅有10%的学生选择“不满意”,这充分说明在像公安工作概论这样的警察素养类课程教学中,使用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仍然是主要的教学手段,对学生理解内容很有帮助;对“课堂调动学生积极性(教学互动)”项目选择 “很满意”的人数为75人(占总体人数的37%),选择“不满意”的学生有43名(占总人数的22%),这也是在此次调查中选择“不满意”人数较多的项目之一,应该引起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师的高度重视,并采取一切措施加以改进。对上述统计结果可做出以下分析:
第一,对于体改学生这样的培养对象,由于其对公安基础理论知识从无积累,本课程以课堂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与方式是完全必要的。即使像警务沟通与群众工作这类应用性强的教学内容,对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讲授也是不可逾越的环节,这样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传授必备的知识,这是非课堂讲授教学方法所无法替代的。
第二,使用多媒体课件辅助讲授的效果明显,便于将抽象的理论具体化、形象化。同时,学生在答题中建议课件里应尽量减少文字量,增加资料和图片展示。特别是由于学时较少,内容体系又很庞大,应多做相关的内容链接,给学生必要的提示和引导。
第三,关于课堂调动学生积极性(教学互动)项目的调查,经梳理归纳学生的建议与意见,主要集中在“警务沟通与群众工作”部分的教学,而对公安基础理论部分教学有无必要加强互动涉及很少。这一点也是这两部分教学内容自身性质、定位和作用差异的客观反映。由于课时过少、大班型授课、师资数量少等客观原因,加强课堂教学互动的条件十分有限。因此,加强和完善教学互动,教学组织和教学资源保障是教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
(三)对培养学生警察素养效果的调查分析。
公安工作概论是关于公安工作的理论的基础课程,对于体制改革二学位学生有重要的作用,既有利于在较短的时间内培养体改学生的警察素养,也可以为后续的专业课学习甚至做好未来的从警工作奠定重要的基础。对这方面的调查主要从培养学生警察素养的作用、对专业课学习与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两个方面进行。问卷回收与统计结果显示如下图:
根据上图的调查数据显示,在满意层面(包括“很满意”与“基本满意”)的人数比例中,培养学生警察素养作用项目的比例为99%,选择“很满意”的人数为190人(占总体人数的95%),仅有1名学生表示不满意,这是在此次所有调查项目中满意程度最高、不满意人数最少的一个;对专业课学习与职业发展促进作用项目的比例为98%,选择“很满意”的人数为130人(占总体人数的65%)。从总体来看,学生认为学习公安工作概论课程取得了很大的收获,特别是认为在第一学期开设此课对于后续的专业学习奠定了具有重要的基础。在经过公安工作见习、实习后,特别是二年级学生已完成了全部的课程学习,对公安工作概论课程的作用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这也为教师在今后教学中按照以服务培养目标为中心加强教学改革提供了信心。
经过对开放式问题中学生建议和意见的整理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在公安工作概论课程对培养学生警察素养作用、对专业课学习及后续职业发展的作用评价方面,存在二年级学生认可度普遍高于一年级学生的现象,这是学生学习进程及实践经历不同在认识程度上差异的现实反映。低年级学生普遍存在认为专业课实用、基础理论课可有可无等模糊认识,这与以往对四年制本科各年级学生的调查结果是一致的。第二,还需要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从目前来看,随着公安工作不断深化与发展,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与以往有较大的不同,社会管理的环境变得更为复杂,公安基础理论也处在不断完善之中,所以在该课程中要密切结合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新问题与新形势,在教学内容中及时反映公安工作改革和警务前沿的新特点和新情况,增加对公安实际工作相关的案例分析,这对培养学生的警察素养将会产生积极的作用。另外,要注意该课程与其他警察素养类课程及专业课程之间既相互衔接又避免重复的问题,如“公安队伍建设”一章的内容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课程的内容如何防止交叉,“公安工作政策”一章中宏观政策的内容与其他公安专业课程中具体政策之间的关系等。
此外,通过召开一、二年级体改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改善公安工作概论课程的建议和意见,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第一,开设公安工作概论课程很有必要,总体来说,该课程基本满足了学生的需求和服务警察岗位核心能力培养的要求,但是还需要根据体改学生的培养特点,构建与普招本科生不同的内容体系、方法体系及考核体系,特别是建议大量增加“警务沟通与群众工作”的教学及训练内容。第二,教学形式需进一步多样化,建议增加专题讲座、演示观摩、讨论交流等教学方式,使教学形式更好地服从于教学内容的需要。第三,由于大班型开展教学活动,受教学时间、人员、场地等因素的制约,教学效果特别是师生互动体现不充分。建议改变大班型授课现状,开展小班型的授课,这样更有利于调动学生积极性。特别是警务沟通与群众工作内容的教学应配套建设相应的模拟训练场景,设计与基层警务工作相符合的训练方案,让每一个学生都参与到实践训练中,从而提高实际工作应用能力。座谈会所反映出的建议与意见与调查问卷所得出的数据分析及答题内容的结论是一致的。
三、对深化公安工作概论课程改革的思考
开展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之后,采用二学位的形式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公安专门人才,不仅对专业课的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对公安工作概论等警察素养类课程的改革也提出新的挑战。这里既是培养目标转变的客观要求,也是服务岗位核心能力培养的现实选择。 根据以上调查与分析,提出以下改革的思考。
(一)合理设置公安工作概论课程。
在目前公安工作概论包括公安基础理论和警务沟通与群众工作两部分内容的情况下,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受到较大的影响。由于它们各自的内容、作用及教学方法、师资队伍结构、教学设施条件都明显不同,分别设置成独立的课程无疑是正确的选择。此外,尽管公安基础理论和警务沟通与群众工作内容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但由于一个侧重理论素养一个侧重应用能力,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在前者理论指导下的具体运用,分设在两个学期更为合理。
(二)教学内容密切结合公安实践。
理论性强的课程如何在内容上贴近公安实践,既是该类课程改革的难点,也是在体改二学位教学中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根据公安民警招录培养改革确定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公安工作概论课程应按照公安工作的岗位要求重新构建课程内容,例如在课程教学中针对教学重点与难点进行相关案例的分析,特别是针对一些比较抽象的公安学基础理论知识,结合案例讲解可以达到深入浅出的效果,使相对单调、枯燥的理论问题变得易于理解,使学生产生学习的兴趣。同时,辅之相关法规政策的知识和案例评析促进学生牢固掌握理论知识。此外,该课程中包括的警务沟通与群众工作部分教学内容自身实践性、应用性的性质和特点更鲜明。
(三)采用多样化教学方法与方式。
在课堂教学中运用多种教学形式与方法调动学生积极性,加强教学互动,增加交流探讨、问答等教学环节,调动全体学生积极性。除了教师讲授之外,组织课堂讨论的教学方法,通过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展开学生之间的讨论,让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从而促进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相互交流、相互启发。此外,在课堂教学中针对该课程理论性相对较强的特点,创新实践教学的形式和方法,采取“讲解(老师)、练(讨论中培养思维与判断能力)、评(老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确立“讲”是基础,“练”是关键,“评”是保障的教学方法改革思路,提高学生对理论性内容的认识和理解能力。同时,该课程的课件内容应体现出自身的特点,切忌过多的文字表述,课件的作用由“演示”向“展示”转变,对背景知识(如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多采用链接提示的方法,使有限的教学时间发挥最大的效率。另外,要创造条件做好课上与课下、讲授与自学等多种形式相互补充,除了课堂教学以外,注重课内的训练教学和学生课后自学自练环节,如布置学生结合公安基础理论的某些专题进行撰写论文和讨论心得体会等。同时,采用“走出去”和“请进来”等形式,开展讲座、观摩、辩论等方式的教学,创造一切条件使学生同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多接触、多沟通和多交流,促进对理论知识的学习从感性认识阶段向亲身感知阶段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