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面临的困惑与改革思路——以四川警察学院为例
2013-04-10何平
何 平
(四川警察学院 四川泸州 646000))
实践教学主要有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两种形式。校内实践教学包括实验教学、案例教学、综合模拟演练、综合测试、毕业论文指导以及各类活动课程等;校外实践教学主要包含实习、见习、社会调查、课题研究及临时任务的完成与考核等。
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是包括公安教育在内的当代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方向。以四川警察学院交通管理专业为视点,对公安院校学历本科交通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进行探讨,剖析当前交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面临的困惑,理性思考其应对策略,于提高交通管理专业学生包括实战能力、创新能力在内的综合能力,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交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改革面临的困惑
我院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原属于工学中公安交通技术类,目前公安技术已升格为一级学科,通过梳理,其实践教学面临如下四方面困惑。
(一)师资队伍建设不能适应实践教学的发展需要。
师资队伍建设不能适应实践教学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师资引进困难和师资培养制度存在缺陷,导致专业教师在数量上和专业构成上都存在不尽人意之处。 由于交通管理专业招生规模普遍偏小,师资队伍对高层次对口人才引进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无法满足教学方面的正常充实需求。与此同时,对学生的警察素质养成教育的过分强调,采用半军事化管理的模式导致学生管理队伍急剧膨胀,新引进教师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需在进校后的三至四年内以管理学生为工作重心,根本无法及时到基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实战,青年教师的成长期被人为延长;而教学经历相对较长的教师则疲于承担理论教学任务,接受公安交通管理实战再锤炼的可能性逐渐减小,从而导致实战经验老化。二是公安院校教师的身份定位问题已经成为其积累公安实践经验的绊脚石。公安交通管理一线实战人员依法享有执法权,是其执法主体资格存在的关键所在。当前,包括我院在内的多数公安院校并未一致推行校局捆绑一体的上海模式,导致具有人民警察多数特征的我院交通管理专业教师没有公务员身份、没有执法权,使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双向人才交流的“校局互动”平台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限制了公安院校教师参与一线实战的范围。以路面执法为例,目前实战单位的交通民警上岗需要进行执法资格认证考试,我院已赴基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挂职锻炼的交通管理专业教师因身份问题无法参与资格认证考试,因而不可能获得独立在路面上进行一线执法的机会,从而减少公安院校教师实战经验与时俱进的可能性。
(二)实践基地建设不适应实践教学的发展需要。
由于对实践教学在教学活动中的作用缺乏理性定位,实践基地建设缺乏合理的总体规划,导致校内、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均存在不适应公安交通管理实践教学发展需要的问题。
在校内实践基地建设方面,近年来,我院通过多种形式,积极争取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援助在内的多种实验室建设资金,建成了包括车辆结构、交通安全、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实验室、驾驶适宜性检测及交通工程和TBS等专业实验室,配置涵盖交通事故、交通控制及交通规划等方面的多套应用型软件,并配置科级实验室单位专门对其进行管理,但亟需引进具有专业背景的实验室指导教师,实验室设施设备及应用软件的有效利用率较低,无法向学生经常性开放,无法承载为公安交通管理一线提供强力技术支持的功能。
在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方面,则存在与公安机关缺乏到位的沟通,实践教学因缺乏严谨的系统规划而存在教学目的不明确、教学内容模糊现象,无法承载校外实践基地在交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中应有的功能。当前,交通管理专业学生在校外实践基地的实战内容基本上局限于一些常规性管理工作,如交通巡逻、协助现场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办公室文案工作等,易挫伤学生参与实践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参与实践却无法积累较为全面的实战技能。
(三)课程建设不适应专业实践教学的发展需要。
目前,我院交通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的科学性有待优化、教学内容的合理性及可行性有待提高。
我院交通管理工程专业目前适用的2006年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共设置公共基础课12门、专业基础课13门、专业必修课10门,三类课程的总学时为1632学时,其中包括理论讲授1391学时、课内实践241学时,课内实践学时占总学时的14.76%。另设有交通调查实习、交通秩序实习、车辆管理所观摩、道路交通事故实训及毕业实习等在内为期16周的专业实践环节。现有人才培养方案过分强调学科理论教学的完整性,对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设计与公安交通管理实战单位的要求存在明显的差距。
(四)学生身份不适应实践教学的发展需要。
近年来,我院交通管理专业的学生与地方院校学生在从警方面并无实质性差别,其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而公安工作的保密性会限制学生参与实践教学的范围,不利于调动其主观能动性,进而影响到实践教学目标的实现。以我院交通管理工程专业2006级45名毕业学生中,目前确认共有19名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实战及理论教研,其他职业21名,另有5人待业,其就业或就学的专业对口性为42.2%,在兄弟省市没有大规模充实警力的情况下,专业对口性将降至11.1%。
二、交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思路
为适应公安交通管理实践的需要,进一步提升交通管理专业学生创新能力、从业能力,确保我院交通管理专业为基层一线培养实用型通用人才目标的实现,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实践基地建设、优化实践课程配置、改革招录体制是消除公安院校交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困惑的必然举措。
(一)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首先,不断完善我院交通管理专业的人才引进机制,尽量以对口专业的高素质教师充实师资队伍,对于紧俏的专业人才,学校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以特殊方法引进特殊岗位所需的人才,以到位的人性关怀使其忠诚于公安教育事业、安心扎根于公安院校、乐于为公安交通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服务。
其次,引进的专业教师,特别是刚从各种高等院校毕业的专业教师,要打破其从一个课堂到另一个课堂的成长模式的束缚。我们认为,新教师进入校后,可以通过与老教师一对一地“结对子”定向帮带形式,先以学习公安交通管理理论及熟悉警察院校授课特点为主旋律,再到基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由经验丰富的民警定向帮带,参与以其讲授课程为重点的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实践;在熟悉了公安交通管理理论和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后,学院再通过对新教师综合考评,决定是否再让其投身学生管理工作以便进一步掌握公安院校的教学规律,以此来提高新教师站稳公安院校三尺讲台的综合素养和能力。
最后,重新审视交通管理专业师资队伍身份定位。如果将公安院校定位于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那么交通管理专业的教师应当定位成首先是警察、其次是教师。专业教师只有具有警察身份才能实现同公安机关一线民警轮岗换岗,才能充分参与公安交通管理实践,才能真正成为具有丰富公安交通管理实战经验的专家和能手,才能使公安院校交通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能够象医学院学生临床实习一样更加贴近现场、更加贴近岗位。
(二)进一步加强实践基地建设。
公安院校应充分重视交通管理专业实践基地总体规划建设,科学合理地利用各种渠道的资金进行校内实践基地建设,与公安机关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做好校外实践基地的共同建设。
我们认为,校内实践基地应当按照基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线实战的装备来进行针对性配置,在一线实战中使用的新设备、新技术,最好同步装备到公安院校;公安交通信息化建设应以交通警察支队的规格纳入统一规划和建设,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新规定存在及时传达到学院的畅通管道;公安交通管理实战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时获得我院交通管理专业相关人士的专业性建议。
同时,我院交通管理专业的教师应当主动拆除心理上与实战单位存在的围墙,采取走出去的战略,加强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特别是与校外实践基地的沟通,使公安交通管理实战单位充分了解其在交通管理专业教学中承担的任务,合理安排教官对受训学员进行针对性教育,积极主动配合我院完成相关的教学任务,进一步提升受训学员的实战能力。我们认为,可在省公安厅的统一协调下,在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和地(市、州)交警支队之间,通过理论与实践考核,在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范围内,对路面执法、交通事故处理、车辆管理、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岗位分别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交通民警组建实战操作技能培训教官团队,每个教官长期以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定向指导两名左右的实习或见习学员,根据学院的教学计划和培养要求分批轮训在校学员,从而使学院的课堂延伸到基层,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搭建一个实用的平台,以此减少我院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调方面的阻力和压力,并减少学员在实战教学过程中接受帮带内容的不确定性。对参与培训的教官,要建立退出机制和激励机制,使他们乐于参与学院的实践教学,乐于无保留地传授实战经验。
(三)优化实践课程配置。
为完成 “十二·五”期间把我院建设成为全国一流应用型本科公安院校的目标,交通管理专业将实行四年的“3+1”学年制(即3年课内课程教学,1年课外实践教学)与12个学期的“8+4”动态学期制(8个学期为常态学期,每学期安排16—18周,4个学期为动态学期,每学期安排4—8周)的总体教学改革思路。我们认为,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人才培养基地,交通管理专业的课程特别是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应在兼顾学科体系完整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安交通管理实践的发展需要进行设置。我们的课程优化思路是:交通管理专业要提高在包含刑事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及公安基础理论等规范执法和树立现代法治理念的基础课程及包含交通工程学、道路交通事故学、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控制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等培养专业核心竞争力课程中实验课的课时数,使其在1800左右总课时中所占比例达到30%左右;同时,确定以交通指挥、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交通事故现场勘察、车辆结构认知、驾驶适宜性检测、交通仿真、武器运用、查缉战术、现场急救等独立实验课专业课,使其总学时数达到450学时左右;再次,设置平面交叉口交通组织优化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综合实训、公安机关见习及毕业实习为主的为期45周左右校内外公安交通实战。最后,学院应邀请省级、市级和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领导、业务骨干一同进行定期研讨,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际设置的不同岗位,按照其能力要求适时优化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在交通控制、交通事故处理和防治、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等业务方面军为公安实战单位提供能满足需求的合格、可用人才。
(四)进一步深化招录体制改革。
基于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这一特点,我们认为公安院校交通管理专业的学生在招生和就业方面应适用与军队和武装警察院校相类似的特殊办法。其具体设想是:一是招生以地方院校法学及工学相关本科毕业生为主要对象,二是为公安机关定向定岗位培养。以本科毕业生为招生对象可以保证警察队伍从业人员的文化理论素质具有一定深度,还可以避开公安院校在基础学科教学质量方面相对地方院校的不足。为公安机关定向定岗位培养学生,因其减少了毕业生就业的不确定性,将大幅提高学生参与实践教学的热情,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在教学过程中因为对公安工作的保密性的忌讳,而影响理论和实践教学的完整性;还可以减少对社会稳定的不利影响,避免反侦查意识较强的公安院校毕业学生游离于公安机关之外而危害社会。
[1]朱海平.公安院校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管理探析[J].公安教育,2006,(1).
[2]林爵枢.公安特色是公安院校生存与发展的根本[J].学术论坛,2007,(10).
[3]赵志刚.公安高职高专道路交通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4).
[4]朱海平.公安院校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管理探析[J].公安教育,2006,(1).
[5]王守宽.公安院校侦查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探讨[J].社会纵横,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