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物流总成本的产业角度解析
2013-11-16袁晓霞刘宏伟
袁晓霞,刘宏伟
(安徽大学 商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1 社会物流成本核算现状
社会物流成本核算是一个比较困难的问题,对于社会物流成本的核算有许多方法。不同的对象对物流成本核算的方法不尽相同,其中企业以物流功能为基础对物流成本进行核算,技术已经成熟,不需要其他角度进行核算,而政府单纯的以物流功能为基础对物流成本进行核算就显得有些单一,无法反应市场宏观的变化,不利于调控。
目前政府对于社会物流成本的核算绝大部分是从物流功能的角度来进行的,即使有从产业的角度来核算也仅仅局限于各个产业的内部。在核算社会物流总费用的过程中,如果把各个产业核算的物流费用直接加总,这种粗略的计算方法,最终将导致物流成本核算结果不够准确,不利于国家对社会物流总费用的宏观控制。下面做出两种假设,来从产业的角度解析社会物流总费用。本文设定,社会物流总费用为S,第一产业社会物流总费用为A,第二产业物流总费用为B,第三产业的物流总费用为C。
1.1 社会物流总费用等于第一产业物流费用加第二产业的物流费用
第一种假设为社会物流成本等于第一产业物流成本和第二产业物流成本之和,不计算第三产业的物流成本,原因在于第三产业产生的物流费用的最终承担者是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关系如下面的图1所示。因此在核算社会物流成本的过程中不必再加入第三产业物流费用,重复计算第三产业物流成本会导致社会物流成本的计算数据明显高于实际的社会物流成本,即社会物流总费用计算公式应为:S=A+B。
1.2 社会物流总费用等于第一产业物流费用加上第二和第三产业的物流费用
第二种假设为第三产业的物流费用跟第一产业的物流费用和第二产业的物流费用并不重复,关系如下面的图2所示。在核算社会物流总费用的过程中应该将第一产业的物流费用、第二产业的物流费用和第三产业的物流费用求和而得,即计算公式应为:S=A+B+C。
1.3 存在的问题
要从产业角度解析社会物流总费用,首先要清楚第一、二、三产业的定义和范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其中第三产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1]。
目前第一产业物流费用按照支付形式的角度划分为材料费、人工费、燃料与动力费、维修折旧费、一般经费、特别经费、委托物流费(指向农业企业外支付的运输费、保管费、包装费、出入库装卸费、委托物流加工费和手续费等)[2]。这里的材料费、人工费、燃料与动力费、维修折旧费、一般经费、特别经费均属于企业内部产生的物流费用,而委托物流费用则为农业企业外包给第三产业产生的物流费用,因此得出第一产业核算的物流费用里包括农业企业内部产生的物流费用和外包给第三产业产生的物流费用,所以在核算社会物流总费用中不能简单的将第一、二、三产业的物流费用加总求和。
第二产业的物流费用等于企业自身从事物流业务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企业委托第三方从事物流业务所发生的费用[3]。这证明第二产业的物流费用中也包含了第三产业部分物流费用。
由以上事实可以得出结论,第一、二产业的物流费用中均包含了第三产业部分物流费用,在计算社会物流总费用过程中不能简单的将第一、二、三产业的物流费用直接加总,这样得到的结果不准确,因此可以否定上面的第一、二种假设。下面根据国家发改委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物流总费用核算表的详细分析,提出按照产业划分的社会物流总费用的核算的新公式。
2 从产业角度解析社会物流总费用的公式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社会物流总成本核算表,做以下分析:
(下面设农产品物流费用D,工业品物流费用E,外部流入货物物流费用F,再生资源物流费用G,单位与居民物品物流费用H)
2.1 按产业划分农产品物流费用
社会物流总费用核算表中农产品是指报告期内,由农业生产部门提供,进入需求领域,产生从供应地向接受地实体流动的全部农林牧渔业产品。即农业生产部门的农产品,但不包括不经过社会物流服务,由农业生产者直接通过集市贸易售与居民消费的部分[4]。上面文中已经指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将第一产业范围与社会物流成本核算表对照分析得出,社会物流总费用核算表中的农产品产生的物流费用完全包含在第一产业物流费用的范围内,即D完全包含在第一产业物流费用中。
2.2 按产业划分工业品物流费用
核算表中对工业品指标的解释为:包括采掘业产品和制造业产品产生的那部分物流费用,简单地说也就是工业生产部门的销售产品,但不包括不能以具体产品体现的工业性作业销售品,或不能通过一般性运输、装卸、搬运等物流服务形式完成的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与供应业销售品、煤气生产和供应业销售品、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销售品[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规定中,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通过与核算表中第二部分工业品的范围比对分析,可以得出这部分产生的物流费用应该包含在第二产的物流费用中,即E完全包含在第二产业物流费用中。
2.3 按产业划分外部流入货物的物流费用
对于核算表中第三部分的指标解释是指外部流入货物是指报告期内以人民币表示的经社会物流服务通过我国海关进口和从区域外流入的物品[4]。而进出口的货物可以分为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经过与第一、二、三产业范围的比对可以把这些货物进出口产生的费用划分到第一、二、三产业的物流成本中,如果进出口的是农林牧渔业的原材料、半成品所产生的物流费用,这些物品在进入到国内领域内还需要二次加工才能进行流通销售,因此这部分货物进出口产生的物流费用(F1)属于第一产业的物流费用里;如果进出口的是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汽、热水、煤气)和建筑业的原材料和半成品,这部分产生的物流费用(F2)就属于第二产业物流费用里;如果是进出口的产成品,即进入到国内市场不需要进行二次加工,可以通过零售企业直接卖给消费者,这部分就属于批发零售业产生的物流费用,而批发零售业属于第三产业,因此这部分货物产生的进出口物流费用(F3)应核算在第三产业的物流费用里。
2.4 按产业划分再生资源物流费用
核算表中第四部分为再生资源。这部分指标的定义为:报告期内,进入需求领域,经再生产加工后可重复利用的废旧物[4]。流通环节再生资源商品所产生物流费用可以划分为第一、二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物流费用,比如回收的为第一产业中木材的边角料进行重复利用,这个过程产生的物流费用应核算在第一产业的物流费用中;如果是回收第二产业中可再利用的金属制品产生的物流费用则核算在第二产业的物流费用中。所以再生资源这部分产生的物流费用应分别划分到第一产业物流费用和第二产业的物流费用中,将划分到第一产业物流费用中的这部分回收利用再生资源产生的物流费用定义为G1,将划分到第二产业物流费用中的这部分回收利用再生资源产生的物流费用定义为G2。
2.5 按产业划分单位与居民物品的物流费用
表中的最后一部分是单位与居民物品。对这一指标的具体解释为:报告期内,进入需求领域,经社会物流服务,从提供地送达接收地的单位与居民的物品价值总额。包括铁路、航空等运输中的计费行李、邮政与快递业务中快件、包裹、信函、报刊杂志等寄递物品、形成社会物流服务的社会各界的各种捐赠物、单位与居民由于搬家迁居物品[4]。根据上面提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两者的范围进行比对,可以明显得出该部分物品在流通过程中所产生的物流费用不属于第一、二产业物流费用的范围,应该全部划分在第三产业的物流费用中,即H完全包含在第三产业物流费用中。
2.6 从产业的角度提出核算社会物流总费用的新公式
根据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的规定,社会物流总费用是指:报告期内,国民经济各方面用于社会物流活动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支付给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各个物流环节的费用;应承担的物品在物流期间发生的损耗;社会物流活动中因资金占用而应承担的利息支出;社会物流活动中发生的管理费用等。通过前面的分析与对比提出第一、二、三产业的物流费用之间的关系应该为图3所表示的模式。
可以得出第一、二产业的物流费用在核算的过程中有与第三产物流费用相交叉的部分,而第三产业的物流费用并不是完全包含在第一、二产业内,还有独立于第一、二产业之外的那部分物流费用,所以在核算社会物流总费用的过程中不能将第一、二、三产业各自的物流费用直接加总求和,应该更精确的划分。由于物流总费用核算表中,S=D+E+F+G+H,因此从产业的角度进行分析的社会物流总费用的核算新公式应该为:S=A+B+C2。(说明:C1表示第三产业与第一、二产业交叉的那部分物流费用,C2表示第三产业物流费用中不包括在第一、二产业中的物流费用,即单位与居民物品产生的物流费用+外部流入货物中产成品产生的物流费用),由于C2=H+F2,可以得到S=A+B+H+F2。
3 结 论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按照产业来核算社会物流总费用,它应该为第一产业产生的物流费用、第二产业产生的物流费用和第三产业不包括在第一二产业内的那部分物流费用之和,具体核算公式应该为:S=A+B+H+F2,即S=A+B+C2,而不是简单地将第一、二、三产业的物流费用相加,那样会导致我国的社会物流总费用虚高,不利于国家对社会物流费用的控制、分析和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
[1]国家统计局,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Z].2001.
[2]王春阳.农产品物流成本核算与控制研究[D].黑龙江: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8-9.
[3]张金寿.工业企业物流成本核算的研究[J].企业物流,2007(10):103.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Z].2010: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