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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民主党为何长期活跃于美国政坛

2013-11-16辉/文

当代世界 2013年12期
关键词:利益集团自由主义政党

■ 刘 辉/文

政党政治是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政党为获得、保持、夺取权力,通过公开定期选举赢得执政地位,组织政府进行施政活动的总和。作为制衡性政治制度的运作工具,美国民主党自诞生之日起,有22位民主党人赢得了总统竞选胜利,在国内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学界对于民主党能够长期活跃于美国政坛的原因众说纷纭。本文仅结合美国政党执政的社会历史背景,从民主党预选制度作用及民主党意识形态内涵演变对于政党执政影响两方面加以分析,以期寻找规律性的答案。

美国政党执政的社会历史背景

种族、文化的多元构成,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主流地位及制衡性政治制度是美国政党争取执政面临的社会历史背景。作为美国立国、发展的“例外”物质条件,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后,以英国移民为主体的大批欧洲殖民者纷纷涌入北美。为解决不同历史、文化与宗教背景移民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实现殖民利益的最大化,英国在北美殖民地推行了一系列较国内法律制度与社会政策更为宽松包容的特许制度。在此背景下,反对国家干预,主张放任自由的古典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在利益博弈过程中发展成为各移民群体(包括随后的美国社会)共同的根本价值观,指导着北美的欧洲移民理解自身的利益,在利益诉求相互冲突的不同移民群体内部培育出发达的自治制度,并随着北美欧洲移民“寻求更好生活”的目的不断膨胀,将一场因分赃不均引发的分离主义运动和立国之初就制度设计进行的博弈过程合法化,以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为标志,最终形成了以美国宪法文本为主要内容的制衡性政治制度。

美国的制衡性政治制度体现了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恪守自由是保守自由的自由,保守是自由保守的保守逻辑,坚持了多元主义,反对至善的根本原则。制宪者取法洛克“有限政府”思想,套用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理论,在制度设计的横向上进行了行政、立法与司法的三权分立与制衡,纵向上规定了联邦与州之间的权力分割。

一方面,制衡性政治制度界定了繁琐细致的权力划分边界,客观上保证了各利益集团较为平等地享有影响政治决策的可能性。就联邦权力的划分而言,任何一个利益集团必须以较大优势、在较长时期内同时控制联邦层面的四大权力(国会两院、总统、最高法院)才能将自身政治意志转换为法律制度与社会政策。同时,为防止取得控制地位的利益集团恣意妄为,制衡性制度规定又将联邦层面的司法权设计得相对独立,以较为超然的身份扮演着独立仲裁的角色。这实现了决策层的多元化,客观上防止了任何个别利益集团独占政治资源、垄断决策过程的可能性。在繁琐的权力分割之外,各权力内部均设有众多的议事规则,进一步保证了同一利益集团内部更多、更小的利益集团同样享有较为平等地影响决策的机会,在避免了不同利益集团独占政治资源的同时,也消除了同一利益集团内部的任何群体垄断决策过程的可能性。

另一方面,制衡性政治制度设计为各利益集团将自身政治意志转化为法律制度与社会政策提供了空间与流动渠道。自殖民时代至立国以后,北美/美国各利益集团及其内部不同群体间始终就各自的利益边界进行着多维度、多侧面的持续博弈。在制衡性制度运作中,宪法抽象原则被不断博弈产生的权力分配结果重新界定,导致自由主义内涵不断扩大,运作中的争斗内容更加丰富。就权力博弈而言,1787年制定的美国宪法本身就是各利益集团为应付内忧外患的危险局面做出的妥协产物。宪法文本回避了《独立宣言》宣示的天赋人权、自由平等原则,将建立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确保国内安定和平”、“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以及保证美国人永远“得享自由的恩赐”作为立国目的。然而,也正是这些抽象条文为各集团以自身利益解释其中含义留下了空间。废奴主义者可以依据建立“更完善的联邦”的文本,主张取消奴隶制;少数族裔能够凭借“树立正义”的条文,引申出终结种族歧视的政治要求;罗斯福利用“促进公共福利”的规定管制经济、建立社会保障。在力量对比发生变化的时刻,宪法抽象条文中表述的理念不断被那些在制宪时期排除在政治决策过程之外的群体(如劳工、黑人、妇女)重新解释,用以争取自身权利。

就自由主义意识形态而言,经过制衡性政治制度中的博弈运作,不断被纳入权力过程的利益集团丰富了自由主义内涵,及至罗斯福新政后,古典自由主义(保守主义)发展成为包含国家干预和福利国家目标的现代自由主义(自由主义),以权力分配为核心内容的美国制衡性政治完成了从古典自由主义光谱内州权与联邦权力分配博弈向国家干预同自由放任争斗的转化过程。

上述两点表明,随着制衡性政治制度历史的、具体的运作,越来越多的利益集团被纳入美国政治过程。其强调分权制衡、追求程序公正和渐进改良的特点愈加鲜明,恪守自由是保守自由的自由,保守是自由保守的保守逻辑原则更为严格,任何利益集团及其利益代表——政党,在将自身政治意志转化为法律和社会政策的同时,必须将其政治意志膨胀程度限制在其他利益集团的容忍范围内,并最大限度地争取政治同盟军。为达此目的,赢得周期性总统、国会议员选举就成为其中最重要、最主要的手段。

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与制衡性政治制度下,无党员基础、无党纪约束,以利益和意识形态认同为纽带,在野或执政于合一/分立政府中松散的政治联盟成为美国政党的独有特征。同一政党不仅无纵向隶属关系,即使在合一政府中,总统与国会执政党团也仅仅保持有条件的协作关系。因此,以争取执政为主要目的的政党政治运作,必须以一定历史时期急需解决的特定社会问题为议题,提出包容性广泛的政治诉求,吸收反对派一切可以吸收的主张,凝聚起支持本党政治主张的社会力量,通过政治力量对比的改变赢得一系列“关键选举”获得执政,将竞选承诺转化为政府政策加以实施,并在政治博弈中不断修正。上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制衡性政治制度与种族、文化的多元构成的相互作用过程即构成了美国政党争取执政赖以存在的社会历史背景。

制衡性政治制度下的民主党预选制度和意识形态及其二者的影响

1800年败选的联邦党人将权力移交到民主共和党人之手后,美国政党政治正式形成。民主党脱胎于1790年创建的民主共和党,1812年联邦党瓦解后,1816年崛起的民主共和党人安德鲁·杰克逊于1828年当选为总统,民主共和党改组为民主党。此后,民主党经历了同辉格党、共和党等具有全国性影响的政党长期的政治博弈,发展成为今天具有决定性影响的美国两大政党之一。民主党能够长期活跃于美国政坛主要得益于两个方面,一是预选制度的设计最大限度地保持了民主党的包容性。二是民主党意识形态内涵演变能够随着历史发展及时更新。两者的交互作用增进了民主党把握社会发展过程中重大问题的能力,为其提出合乎绝大多数选民拥护的政治主张,赢得选举长期活跃于政坛创造了条件。

第一,党的内部运作方式适应了制衡性政治制度的特点,满足了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内容日益丰富导致的多元政治需要,最大限度地保持了民主党的包容性。依据选举制度规定,美国总统由各州选举人团选举产生。选举过程中,选民需要在选举登记时声明属于哪一政党,但是,民主党无党员基础、无党纪约束,以利益和意识形态认同为纽带的美式政党特点,导致党无法制止本党选民在同一选举过程中改变立场,投票支持另一政党。随着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内涵的不断丰富,愈来愈多的利益集团被纳入政治过程,早期党魁垄断包办党内预选过程,不服从党魁意志的候选人“只能沦落为无足轻重小派别”的弊端被消除。

总统提名候选人能够通过相对公正透明的程序,在普通党员(选民)中选举产生,党内预选因而愈加重要,并促使民主党利用制度性规定将党建工作与推荐总统候选人密切联系起来,以引导选民左右民主党争取执政结果的局面。为此,民主党制定了周密的程序规范全国代表大会。这些程序包括预选规则和代表大会规则两个层面。各州民主党举行预选或民主党核心会议选出该州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总统候选人提名。前者,特定选民层面上取得党内总统提名候选人多数票者获胜;后者,在各地预选中胜出候选人获得累加多数票者赢得提名。因此,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及代表产生办法对于最大限度地涵盖党的执政基础意义重大。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民主党不断改进预选制度,到20世纪80年代新的党内预选规则减少了各州民主党对代表遴选的控制,扩大了党内民主,增加了大选胜利可能性。

以1984年采用实行至今的汉德委员会规则为例,这些规则包括: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从表示支持本党候选人的选民中产生,大会代表男女等额;黑人、西班牙裔、印第安人及其他少数种族代表名额与其在各州内民主党选民比例相当;州内每一联邦议员选区选举代表二人一人一票;各州联邦参议员名额产生代表四人,每人半票合计两票;每一名州议员名额产生代表四人,每人半票合计两票;如果上届大选州总统选举人支持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则增加该州代表八人每人半票合计四票;所有预选中产生的代表必须事先表态支持本党特定总统候选人提名竞争者,表态后在全国代表大会上必须支持该人;民主党领袖组成的“超级代表”(包括: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全体成员、在任民主党总统副总统、民主党参议员众议员、民主党州长、前民主党总统副总统、前参议院民主党多数党领袖、前众议院民主党议长、前民主党全国委员会主席等)在代表大会召开前不对支持对象表态。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前,各州代表名额的分配和核实由民主党全国委员会负责。

上述规则内容表明,美国民主党预选制度的设计,充分考虑种族、肤色、性别、地域、阶层和选举战术需求,最大可能地涵盖不同利益集团,扩大了党争取执政的社会基础,最大限度地防止了因州民主党基于地方利益对形成全党选举合力的干扰,以及党魁对预选的左右。而更重要的是,针对美国的选举制度造成总统预选中产生的“赢家通吃”现象,选举不仅要争取一切可以争取的选民,同时要避免因党内预选竞争引发分裂丧失竞选优势。民主党的预选规则在很大程度上顺应了争取总统提名的候选人必须追随选民,抓住至关紧要的社会议题,提出令人信服的政治主张的特点。哪位候选人以其政治主张胜出获得提名,则取决于选民的意愿。由于政党仅仅是一个组织、引导、协调平台,很难发生其他国家政党内部因政治分歧造成的分裂危险。历史上,民主党曾是美国奴隶制的支持者,围绕奴隶制存废引发的南北战争导致民主党长期沦为在野党,但民主党得以存活的事实,也从极端的角度说明,即使在预选规则极不完善的年代和奴隶制问题带来的冲击下,政治分裂更主要是选民群体的分裂而非党的分裂。

第二,党内预选制度的推行,为民主党根据不断变化的具体社会背景更新本党意识形态内涵,把握住美国社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合乎绝大多数选民拥护的政治主张,从而不断改善党的形象,减少政治阻力赢得选举创造了条件。在美国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古典自由主义和现代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同为现存两大主要政党所信奉。但两党所代表的不同利益集团间的政治经济利益差异,决定了两党对于意识形态内容不同侧面各有注重,进而影响了党的政治主张对选民的吸引力及党在社会上的形象。相对于其他政党,在美国民主党诞生至今的185年中,其意识形态光谱更偏重于人民主权、保护人权、少数人的权利以及强调社会公正一端。历史上,当这些意识形态光谱代表的社会重大问题出现后,民主党若能及时赋予其新的内涵,提出合乎绝大多数选民拥护的政治主张就能够赢得执政,相反则只能蛰伏于野伺机再起。

以“人民主权”及其实践为例,这一观念意味着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并最终受控于人民。但对于人民概念内涵历史差异的认识与把握却造成了民主党争取执政努力的不同结果。杰斐逊主义时代(1828—1892年)限制政府权力,担心政府集权会造成专制,主张横向与纵向的权力制衡,力图以权力分散方式防范联邦权力对人民权利的侵犯是民主党所主张的“人民主权”内容。杰斐逊认为,管的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共和国的公民要实施高度自治。处于前工业社会的美国人民即白人,白人自耕农则是人民的典范。商人、银行家则是人民的对立面。社会化大生产带来的货币、银行、关税、垄断更是民主党批评的对象。至于黑人,则被排斥在“人民”概念之外。这种定义下的“人民主权”及其相关政治主张支配着民主党在内战之前维护奴隶制,在战后坚持种族隔离制度。由于意识形态的作用,民主党的政治主张导致了内战后民主党长期沦为在野党。

相反,平民主义时代(1896—1948年)民主党强调的人民主权反映了社会下层不仅要求政治民主而且要求经济民主的愿望,即在政府产生的方式上,改变社会精英操纵选举进而控制政府的局面,由人民直接选举参议员,通过直接预选提名党的总统候选人,对选举经费进行改革;在经济生活方面,反对工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垄断和经济兼并行为,“人民”的范围,由白人自耕农扩大到整个社会下层,社会精英成为民主党批判和力图限制的对象。此时,人民主权成为民主党手中进步主义改革的旗帜,支配着民主党在政治、经济民主诸方面为工人和农民争取到最低工资法、社会保障法和禁止雇佣童工立法等权益保障并取得重大的竞选成就。其中,民主党人罗斯福因实施“新政”成功应对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连续四次出任总统,开创了民主党执政的黄金时代。

进入自由主义时代(1952—2000年)后,人民主权表现为改革民主统治的方式。“人民”概念的内涵跨越社会精英与下层人士,包含了不同肤色、不同种族、不同信仰、不同性别的普通人。观察整个民主党发展史,民主党始终将自己定位为普通人利益的保护者,从杰斐逊、杰克逊、布莱恩、威尔逊、富兰克林·罗斯福到肯尼迪、约翰逊、麦戈文、汉弗莱、克林顿、奥巴马,民主党领袖皆以平民代表自居,其中,布莱恩更被称为“伟大平民”。可见,由于不同历史时代的“平民”含义被民主党不断地与人民等同起来用以扩大执政基础,与此意识形态传统相联系,民主党强调保护人权、少数人的权利和社会公正同样为其在不同历史时期,特别是自由主义时代的政治主张提供了强有力的道义支持。历史地看,这种保护弱势群体的意识形态倾向在杰斐逊时代保护南方人,在平民主义时代保护工人和农民,而在自由主义时代则是少数族裔。因此,作为前两个时代的少数党,民主党以受害者形象出现,通过攻击加害者赢得执政;而作为自由主义时代的多数党,在主张保护少数人权利(如支持黑人民权、维护妇女堕胎的权利和同性恋、残疾人、老年人的权利)的过程中,民主党不再以受害者而是以建设性政党的形象和全社会利益的名义强调社会公正。为缓解资本主义发展引发的贫富悬殊问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这种暗含在意识形态中的平均主义倾向引导着民主党自平民主义时代起,日益强烈地主张以税制改革为手段,通过累进税、所得税、资本收益税和遗产税征收重新分配社会财富,实现社会平等。进入自由主义时代后,民主党不仅主张通过法律制度解决社会公平,更极力主张政府直接介入财富再分配,担负起解决社会贫困问题的任务。但无论民主党的意识形态原则反映的时代内容怎样演变,也有赖于党内预选制度这一特定的制度要素作为依托。

结 论

民主党与共和党是当今美国政坛最负影响的两大资产阶级政党,在种族文化多元、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占据主流地位及制衡性政治制度条件下,把党的建设与选举有效地结合起来,并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将本党侧重的意识形态原则不断赋予时代的特点,提出合乎时代需要的政治主张,才能赢得执政。具体讲,民主党正是通过不断改革党内预选制度,不仅达到了以程序正义促进党的团结进而凝聚力量、避免分裂赢得选举的目的,而且以制度的力量约束着党成为选民为争取自身权利而斗争的组织协调者,大大减少了党自身的非本质利益,特别是党魁个人利益对党取得执政地位过程的伤害。而制度性规定又保证了党为满足选举需要必须与时俱进,将自身的意识形态原则代表的内容不断丰富,吸纳越来越多的利益集团成为党的执政基础。在党的代表性日益广泛的同时,党的受害者形象也转变为建设性的政党形象,从而减少了争取执政的阻力,这也是民主党长期活跃于美国政坛的党内制度性原因与意识形态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1]政党政治往往被简单地界定为选举政治。例如,张立平在《美国政党与选举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8月第1版,第9页)中即持此此观点。但笔者认为,选举政治只是政党政治的部分内容不能概括其全貌,因此在参考《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482页)、《孙中山选集(下)》(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61页)、《政治学概论》(孙关宏等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7月版,第1-13页)、《当代学术入门:政治学》(肯尼斯·米诺格著,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3月版,第10页)等著作后自行概括上述定义。

[2]国内学术界多将制衡性政治制度(checksandbalances)翻译为“制衡政治制度”,笔者认为翻译为“制衡性”较为妥当。

[3]为计算方便,本文将在特殊特殊情况下由副总统直接继位总统的情况统计为正式获得选任的总统。

[4]周琪.意识形态与美国外交[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7.

[5]戈登·伍德.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M].傅国英,译. 1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2.

[6]Walter Carlsnaes. Ideology and Foreign Policy:Problems of Comparative Conceptualization[M].Oxford and NewYork: Blackwell,1987:58.

[7]同[4].32.

[8]即所谓“新的持久的选民团体的形成”,V.O.Key,Jr.A theory of Critical Elections[J].The Journal of Politics, 1955, 17:198.

[9]小阿瑟·施莱辛格主编.美国民主党史[M].复旦大学政治系,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19.

[10]KeithE.Whittington. Political Foundation of Judicial Supremacy:The Presidency,the SupremeCourt, and Constitutional Leadership in U.S[M].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7:272.

[11]同[10].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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