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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郭沫若对吕不韦的评价问题

2013-11-16杨胜宽

郭沫若学刊 2013年1期
关键词:吕氏春秋吕不韦秦始皇

杨胜宽

(乐山师范学院,四川 乐山 614000)

郭沫若对吕不韦产生研究兴趣,完全出于偶然的因素。他在《后记·我怎样写〈青铜时代〉和〈十批判书〉》中引述了1943年9月13日的一段日记:

读《吕氏春秋》,初意欲收集关于惠施之材料,忽尔意动,欲写《吕不韦与秦始皇》,写二人之斗争。吕不韦当为一非凡人物,汉人名之为“杂家”,其实彼具有集大成之野心,儒、道、墨、法,冶于一炉。细心考之,必有所得。

接下来的几天,他反复阅读了《吕氏春秋》,分门别类摘录相关资料,从9月25日开始撰写《吕不韦与秦始皇》(后名《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至10月13日完成,得4万余字,用了半个多月时间,算是写得比较顺手的。

在《后记》中,郭沫若还提及10月13日读到时人程憬的《秦代政治之研究》,在日记中留下这样的评语:“程文歌颂嬴政,有意阿世,意见与余正反,毫无新鲜资料。”因为严词批评《秦代政治之研究》一文存“阿世”之意,遂留给人们郭沫若作《吕不韦与秦始皇》是为了“刺世”的印象,即认为他骂秦始皇,是为了骂蒋介石,反对秦始皇的独裁专制,意在讽刺批判蒋介石的独裁专制。如果按照郭沫若《后记》的叙述,他研究《吕氏春秋》出于偶然,他评说吕不韦与秦始皇的斗争的思路,原在阅读《秦代政治之研究》之前,郭沫若在研究中体现反对独裁专制的思想,那也不是因一时一事、一人一文而起,而是与他一贯的思想原则和历史评价准则相一致的。

一、关于对吕不韦其人其书的评价

关于吕不韦其人,郭沫若在《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的第一、二两个部分作了介绍和辨析。从他的日记看,郭沫若对吕不韦了解和评价的切入点,是他与秦王赢政的斗争,《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开篇明义即言:“吕不韦在中国历史上应该是一位有数的大政治家,但他在生前不幸被迫害而自杀,在他死后又为一些莫须有的事迹所掩盖。”“被迫害”“莫须有”云云,这些定性言辞已经清楚透露了郭沫若对吕不韦和秦始皇的爱憎倾向。

从郭沫若的史料辨析中更可以清楚看出这种评价倾向。关于吕不韦生平的记载,现在可见的正史主要是司马迁的《史记》,但郭沫若认为《史记》的说法“自相矛盾”,“信笔敷衍”,其间的故事叙述几乎类似于明清时代“蹩脚的小说”情节,总之是相当不可信的。特别是关于嬴政的出生问题,《史记·吕不韦列传》云:

吕不韦取(娶)邯郸诸姬绝好舞者与居,知有身。子楚(子楚是在赵国作人质的秦公子)从不韦饮,见而说(悦)之,因起为寿,请之。吕不韦怒,念业已破家为子楚,欲为钓奇,乃遂献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

对于这段史料,郭沫若罗列了三条反驳的理由,否定嬴政是吕不韦私生子的说法,包括未见其他史籍有类似记载,故事与春生君和女环的故事情节类似,以及《史记》记载本身的矛盾。关于最后一点,郭沫若举出了两个方面的理由:一是司马迁既说嬴政的母亲是邯郸歌姬,下文又说子楚夫人为赵豪家女,两说显得自相矛盾;二是子楚夫人“大期”生子,是正常的,不存在与吕不韦“先有身”的问题。郭沫若还进一步分析了这种不可信的传说是从哪里产生,以及炮制这种传说的动机所在。在列举了明清时代学者的观点之后,他提出,传说产生于西汉吕后“称制”时的吕产、吕禄辈,目的是为吕氏篡刘寻找合理依据。对于这一说法,郭沫若自己也承认,仅是没有史料根据的“一种揣测”。

嬴政是不是吕不韦的私生子,由于史料的缺乏,不管是相信者还是否定者,都没有十分坚实有力的证据加以证明。早在司马迁时代就难以搞清楚的历史问题,二千多年以后的研究者还想搞清楚,事实上是几乎不可能的。况且秦始皇是不是吕不韦的私生子,并不影响人们对两人历史功过得失的应有评价。只是如果要衡量郭沫若否定《史记》的论据,其实并不很有力,子楚的夫人是赵豪家女,跟他在吕不韦的家宴上看上邯郸歌姬,两者不存在根本矛盾,历史上已有家室而在外面与歌姬厮混的人和事不胜枚举,况且司马迁还记载了嬴政即位以后吕不韦与太后“时时窃私通”,似乎两人私情由来已久,且一直未断;说子楚与邯郸歌姬“大期”生子,也难以根本否定嬴政是吕不韦私生子的说法,“大期”而生的时限,古人就有十二个月和十个月等种种说法,司马迁特别说明嬴政的母亲及“大期”乃生,意在提示其非正常孕育,以印证“姬先有身”的事实,故司马贞《史记索引》引述谯周云:“人十月生,此过二月,故云大期,盖当然也。既云自匿有娠,则生政固当逾常期也。”

吕不韦早年生平的许多经历已经没有记录,让后人印象深刻的典型事例是他对为质于赵的秦庶公子子楚的一连串成功运作,留下了“奇货可居”的著名典故,这充分反映了作为商人的吕不韦,超出常人的政治眼光、经营头脑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价值理念。《战国策·秦策四》:

濮阳人吕不韦贾于邯郸,见秦质子异人(子楚初名),归而谓父曰:“耕田之利几何?”曰:“十倍。”“珠玉之赢几倍?”曰:“百倍。”“立国之主赢几倍?”曰:“无数。”曰:“今力田疾作,不得暖衣余食;今建国立君,泽可以遗世,愿往事之。”

经过与父亲的商量权衡和仔细盘算,吕不韦决心着手实施他的冒险计划,投入巨资,精心策划,在赵国和秦国两方游说,特别是说服后来成为孝文王皇后的华阳夫人,由于她没有生育,吕不韦晓之以利害,让她收子楚为子,孝文王继位后又成功将之立为太子,一年多后,子楚即位为秦王,是为庄襄王。庄襄王由质子得登帝位,自然对吕不韦感激不尽,于是任命他作了秦国的相国,封文信侯,食邑十万户,吕不韦最初的目标到此圆满实现。

从这件事可以看到吕不韦身上的许多性格特征,既可以说他是有眼光和远见的政治家,也可以说他为了达到对自己有利的目的而不择手段;既可以说他是为实现政治谋略而坚韧不拔、运筹帷幄的战略家,也可以他是为了实现政治野心而处心积虑、手腕高明的阴谋家……总之,他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复杂的多面人。郭沫若则更多地看到了体现在他身上的进步、积极的正面。无论其与嫪毐的权力之争,还是其与秦始皇的政治纷争(详后),都体现了郭沫若的这种评价态度。

关于《吕氏春秋》的成书年代,郭沫若根据该书的《序意》所言“维秦八年,岁在涒滩”,认为其成书时间为秦始皇八年(前239),“草创当在六七年时”。但关于此书撰成的时间问题,历来有不同说法,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撰成于秦始皇即位六年,所谓秦八年,乃是从庄襄王灭东周之年起计算,比如长期研究《吕氏春秋》的现代学者陈奇猷即主此说,他在《〈吕氏春秋〉成书的年代与书名的确立》一文中说:“依太岁纪年,‘涒滩’是‘申’,而秦始皇即位八年是‘壬戌’,不是‘申’,所以太岁纪年与干支纪年不一致,则‘秦八年’认为是始皇即位八年之说有必要重新考虑。清孙星衍就此作过考订,‘考秦庄襄王灭周后二年癸丑岁至始皇六年,共八年,适得庚申岁,申为涒滩,吕不韦指为是年。’这就是说,所谓秦八年,应该从庄襄王灭东周的第二年癸丑(前248)起算。’孙氏此说极正确。”并且从《吕氏春秋》一书体现的阴阳五行观念来解释秦从灭周算起的理由,似有相当说服力。

吕不韦撰述《吕氏春秋》的动机是什么?《吕氏春秋·序意》述吕不韦之言曰:

尝得学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为民父母。盖闻古之清世,是法天地。凡《十二纪》者,所以纪治乱存亡也,所以知寿夭吉凶也,上揆之天,下喻之地,中审之人,若此则是非可不可无所遁矣。

其意图十分清楚,就是要为刚刚建立起来的统一政权提供理论指导与合理依据,希望“为民父母”的统治者,要法天地、审人事,遵循客观规律,认真吸取治乱存亡的历史经验教训,明辨是非,顺应人心,实现“清世”的治理目标。司马迁在《史记·吕不韦列传》中为此书的撰述动机提供的解释则云:

当是时,魏有信陵君,楚有春生君,赵有平原君,齐有孟尝君,皆下士喜宾客以相倾。吕不韦以秦之强,羞不如,亦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是时诸侯多辩士,如荀卿之徒,著书遍天下。吕不韦乃使其客人人著所闻,集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余万言。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号曰《吕氏春秋》。

司马迁的上述记载,说明了此书集众人之手而成的论著性质,和汇集各种思想归于一书的“杂家”性质,揭示了当时天下辩士争相著书立说、为新生统治政权提供理论支持的思想背景。郭沫若批评司马迁把吕不韦撰述此书的目的部分地庸俗化了,认为吕不韦不只是为了与列国公子比拼,满足虚荣心理,实际上吕不韦的创作意图要深刻高远得多。他对《吕氏春秋》作了如下总体评价:

你可以发觉着它并不“杂”,它是有一定的权衡,有严正的去取。在大体上它是折衷着道家与儒家的宇宙观和人生观,尊重理性,而对于墨家的宗教思想是摒弃的。它采取着道家的卫生的教条,遵守着儒家的修齐治平的理论,行夏时,重德政,隆礼乐,敦诗书,而反对着墨家的非乐非攻,法家的严刑峻罚,名家的诡辩苟察。它主张君主无为,并鼓吹着儒家的禅让说,和“传子孙,业万世”的观念根本不相容。

《吕氏春秋》“杂取”百家之说,以儒、道思想为主导,反对墨、法,提倡德政、礼乐、诗书那一套儒家道德人伦学说,与秦始皇的推崇法家的思想观念和施政纲领迥然有异。依照郭沫若的说法,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就出现了:照理说,作为很有政治谋略、经商起家的吕不韦,又被秦始皇尊为“仲父”,他应该遵循当代皇帝的治国理念来著书立说,这样于国于己都是最有利的选择。显然,《吕氏春秋》的思想主旨与编撰意图并非如此。那么,吕不韦为什么要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初撰述此书,其用意究竟何在?它的出现对吕不韦的命运,以及中国以后政治思想的发展,产生了什么影响?就是值得深究并作出解答的问题了。

二、吕不韦的思想倾向与《吕氏春秋》的思想内容

吕不韦的主要思想倾向是什么?这是学术界较少注意的问题。历来评说《吕氏春秋》一书者,几乎没有单独考察过吕氏个人的思想倾向,而简单地把《吕氏春秋》的思想当作吕不韦本人的思想。众所周知,《吕氏春秋》乃吕不韦集众门客撰述而成,其思想内容之“庞杂”,正因此故。显然,《吕氏春秋》的思想内容,不能简单等同于吕不韦个人的思想,因为此书是集众说而成,反映了战国末年汇集于吕氏门下诸子百家学者的复杂思想观念;同时,吕不韦作为此书的策划者与编撰者,他有着非常明确的编撰意图和主导思想,弄清吕不韦的思想倾向,对于研究《吕氏春秋》意义重大。

由于资料匮乏,吕不韦的思想观念与相秦的施政举措,难知其详,幸《吕氏春秋·序意》保存的一段话,可以大略了解其主要思想倾向。所谓“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为民父母”四句,据清代学者俞樾说,为黄帝诲颛顼之言,意谓能够上法天,下法地的人,才能君临天下,为民父母。吕不韦说:“凡《十二纪》者,所以纪治乱存亡也,所以知寿夭吉凶也,上揆之天,下喻之地,中审之人,若此则是非可不可无所遁矣。”说明其撰述《十二纪》,希望包括秦始皇在内的读者,通过此书可以了解历史的治乱兴衰,命运的寿夭吉凶,只有遵循天地、人伦的规律,才能使世间道理明白、是非昭彰。其不称《吕氏春秋》而言《十二纪》者,陈奇猷认为,《吕氏春秋》的《十二纪》《八览》《六论》,当时是各自独立的,而《十二纪》先成,吕氏将它布于咸阳市门,悬赏千金求一字之增损者,正是这一部分,而《八览》《六论》乃后来陆续撰成。为了进一步阐述国家的治理必须遵循天地运行的客观规律,吕不韦进一步阐释云:

天曰顺,顺维生;地曰固,固维宁;人曰信,信维听。三者咸当,无为而行。行也者,行其理也。行数,循其理,平其私。夫私视使目盲,私听使耳聋,私虑使心狂。三者皆私设精而智无由公。智不公,则福日衰、灾日隆,以日倪而西望知之。

这段话可能在文字上有脱误或者错讹,理解起来比较艰涩难懂,但基本意思是清楚的,它重在申述黄帝教诲颛顼四语的深刻含义,强调人世间的运行发展,必须与自然规律相一致,不能违背客观法则。老子讲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者,取法、效法之意。只要顺应自然法则,按照客观规律行事,君王治理国家就是十分简单和容易的事情;同时,尊重法则与规律,意味着不能用一己之私去随意改变,私视、私听、私虑横行,公道、法则、规律就无用了,长此以往,社会就会乱套,国家就会衰亡。《易·系辞下》云:“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统治国家的“大人”,能够顺应天意,顺应神灵,也就是顺应人心。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大致清楚了吕不韦说的一大段话的主要含义与用意,重在强调国家治理应该敬畏天意与人心,尊重自然法则和客观规律,克服私心,明辨是非,彰显公理;要善于借鉴历史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趋利避害,努力使国家保持安定祥和,兴旺发达。其立意不可谓不深远,其用心不可谓不良苦,特别是身为“仲父”,希望通过编撰此书,让年轻气盛的新君主嬴政懂得怎样治理好国家的道理与方法。

吕不韦的这些思想观念,显然源于黄老,而掺杂有“阴阳家言”。《汉书·艺文志》云:“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吕不韦编撰《十二纪》,纪历史的治乱存亡,希望为人君者从中知道祸福吉凶之所由,懂得“君人南面之术”和“为人父母”的方法和途径,其思想与道家学说最为接近。《汉书·艺文志》述阴阳家云:“盖出于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羲和之官”乃古代掌管天文、制定历法的官职,其职责是依据日月星辰的运行规律,制定历法,便于老百姓根据四时节令,安排耕种劳作。由于中国古代是典型的农业社会,农业生产是立国之本,所以,国家的治乱兴衰,很大程度上系于农业的发展,靠天吃饭,顺时而为,祈望苍天风调雨顺,不违背时令节序规律,的确是治理国家的头等大事。由此不难看出,吕不韦讲重视历史的存亡兴衰经验教训也好,讲敬顺天时、尊重自然规律也好,其意都在于为嬴政提供治国理政的指导原则,希望他履行好“为民父母”的神圣职责。

吕不韦的这番良苦用心,似乎嬴政并不买账。而且《吕氏春秋》公布以后,直接激化了秦始皇与这位权势日盛的辅国者的矛盾,导致了吕不韦被疏远和被迁谪的一系列严重后果。郭沫若认为:“秦始皇与吕不韦,无论在思想上与政见上,都完全立于两绝端”,指出了矛盾的根源所在。

关于《吕氏春秋》一书的主要思想,历来研究者有不同的说法。东汉注者高诱最早对全书的思想内容作出概括:“此书所尚,以道德为标的,以无为为纲纪,以忠义为品式,以公方为检格,与孟轲、孙卿、淮南、扬雄相表里也。”按照高诱自己的说法,“道德”“忠义”体现的是儒家的思想观念,“无为”体现的是黄老的思想观念,“公方”可能兼有儒、法两家的思想观念。如果按照这样的理解,《吕氏春秋》杂取各家思想的特征比较显著;但所谓“与孟轲、孙卿、淮南、扬雄相表里”,似乎又突出强调了儒家的思想色彩,淡化了道、法诸家的思想成分。高诱的看法对后世的研究者具有深远影响,包括在郭沫若的研究中也可看出。对此,现代学者陈奇猷在上世纪70年代末提出不同观点,指出:“《吕氏春秋》虽说是杂家,集各家各派之说而成,但细读全书,很自然地会注意到,阴阳家的学说是全书的重点,这从书中阴阳说所据的地位与篇章的多寡可以证明。在位置上,阴阳说安排在首位,数量上则阴阳说占有最多的篇章。请看,《十二纪》每纪的首篇就是阴阳家说,《八览》的首览首篇《有始》、《六论》的首论首篇《开春》也是阴阳家说,正如现在报纸的头版头条一样,阴阳家说占据书中重要的位置……凡此诸证,都很有力地证明吕不韦的主导思想是阴阳家之学。”陈说甚辩,为研究者观照该书思想内容提供了不一样的视角与评价方法。但用《吕氏春秋》一书的主导思想证明吕不韦的主导思想就是阴阳家之学,是不够严谨的;况且把《序意》所引吕不韦的话认定为全是“阴阳家言”,有将黄老学说与阴阳家学说混为一谈之嫌,也不尽合理。

郭沫若在《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一文中,从第四部分开始,对《吕氏春秋》一书的思想内容展开了深入分析,涉及宇宙观、人生观、政治主张、德政思想等方面,下面择要进行梳理评析。

在《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的第四部分,郭沫若开章明义是要分析《吕氏春秋》的宇宙观和人生观,但其内容几乎全部都是阐述宇宙观,只在本部分行将结束的时候,引述了《恃君览·恃君》的一段话,证明其社会进化观“合乎实际”,完全没有涉及人生观方面的内容。

所谓宇宙观,是对于宇宙的形成、运行、变化等问题的基本看法。郭沫若认为《吕氏春秋》的宇宙观,折衷了道家与儒家的思想。《孟夏纪·大乐》云:“太一出两仪,两仪出阴阳,阴阳变化,一上一下,合而成章。浑浑沌沌,离则复合,合则复离,是谓天常……”郭沫若说,这里的“太一”,与《道德经》的“道”、《易传》的“太极”十分相似,《易传》所说的“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对宇宙起源与生成方式的解释,跟《孟夏纪·大乐》的意思大同小异。“太一”,亦即《季春纪·圜道》所说的“精气”,宇宙的运行变化,万物的生成变灭,就是这种精气在发生作用:“精气一上一下,圆周复杂,无所稽留,故曰天道圆;……万物殊类殊形,皆有分职,不能相为,故曰地道方。”并且不惟自然万物的运行规律如此,人世社会的运行秩序也是这样:“主执圜,臣执方,方圆不易,其国乃昌。”郭沫若指出,《吕氏春秋》所言的“精气”,又与儒家孟子的“浩然之气”一脉相通,至于为什么能够相通,郭沫若没有具体阐发。但当分析《吕氏春秋》的“五行相胜”与“五德终始”的观念时,郭沫若详细论证了它与《礼记·月令》、子思及孟子的类似思想观念的密切联系。郭沫若阐述五行观念产生的历史背景与思想渊源时说:“在神权思想动摇了的时代,学者不满足于万物为神所造的那种陈腐的观念,故尔有无神论的出现,有太一阴阳等新观念的产生。对这新的观念犹嫌其笼统,还要更分析入微,还要更具体化一点,于是便有这原始原子说的金木水火土的五行出现。万物的构成求之于这些实质的五大原素,这思想应该是一大进步。这本由子思、孟轲所倡导而为阴阳家的邹衍所发展了。”

关于阴阳家代表邹衍的宇宙学说,其所著的《终始》《大圣》等篇已经佚失难考,但基本思想观点在《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得以保存。司马迁评价说:“其语闳大不经,必先验小物,推而大之,至于无垠;先序今以至黄帝,学者所共术,大并世盛衰,因载其禨祥度制,推而远之,至大地未生,窈冥不可考而原也。……称引天地剖判以来,五德转移,治各有宜,而符应若兹。……然其要归,必止于仁义节俭、君臣上下六亲之施始也滥耳。”如果司马迁的评述是准确的,人们不难看出,邹衍的宇宙观,目的并不在于抽象思考万物的来源和变化规律本身,而是为人世社会的存在秩序与演变模式提供依据与参照,由此看,其与儒家的社会学说和历史观大为相似,可谓殊途同归。郭沫若说邹衍“受了儒家的影响”,是完全有根据的。

因此,无论是阴阳家的五行相生相克学说,还是儒家的五行递嬗五德终始观念,其着眼点都在于社会秩序与运转规律的思考设计,探索历史成败兴衰的内在原因,为当权者提供治国理政的经验教训。《吕氏春秋》的宇宙观能够综合道、儒、阴阳各家的思想,深层原因正在于此,而这恰恰是与吕不韦编撰此书的主要动机相吻合的。

关于《吕氏春秋》的政治主张,郭沫若采用资料罗列的方式,提出五个方面的观点:

第一,反对家天下。《孟春纪·贵公》云:“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万民之主,不阿一人。”又《孟春纪·去私》云:“诛暴而不私,以封天下之贤者,故可以为王伯。”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不是某人某姓的家天下,只有有德的贤人可以为之主;一旦其失德乱政,暴虐天下,人人可以得而诛之。

第二,尊重民意。《季秋纪·顺民》云:“先王先顺民心,故功必成。”又曰:“凡举事,必先审民心然后可举。”《开春论·爱类》云:“仁也者,仁乎其类者也。故仁人之于民也,可以便之,无不行也。”君王必须体察民意,顺乎民情,民心所向之事,必欲成之;民以为便的事,无不行之,做到这样,天下可治,事业可成。

第三,赞成哲人政治。《审分览·执一》云:“为国之本在于为身,身为而家为,家为而国为,国为而天下为。故曰以身为家,以家为国,以国为天下。此四者,异位同本。故圣人之事,广之则极宇宙、穷日月,约之则无出乎身者也。”《季春纪·先己》云:“昔者先圣王,成其身而天下成,治其身而天下治。”治理国家的人,要修身律己,表率天下,要求国民做到的,自己先做到;善于修身的人,才善于治国,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道理一贯,异位同体。

第四,讴歌禅让。其实这与反对家天下是同一思想,主张传贤不传子,让真正的贤能之人来治理天下。

第五,主张君主无为。《审分览·君守》云:“大圣无事而千官尽能。”《仲春纪·当染》云:“古之善为君者,劳于论人而佚于官事,得其经也。不能为君者,伤形费神愁心劳耳目,国愈危,身愈辱,不知要故也。”君主无为,并非荒政无所作为,而是要分清君臣职责,不要把大小权力都抓住不放,干预臣僚履行各自职责;君主的主要职责,是选贤任能,让百官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郭沫若列举了上述的资料论证《吕氏春秋》一书反映的政治主张,最后总结评价说:

《吕氏》书中的关于政治理论的系统大体上是因袭儒家,虽然在君道一层颇近于道家,有时甚至有些法家的气息。无疑,吕不韦本人倒可以说是一位进步的政治家,不然他是不会容许这种理论在他的名下综合起来的。

《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第六部分,论述的内容比较庞杂,涉及《吕氏春秋》体现的重农思想,以及赏罚、音乐、忠孝、理智、军事等思想观念,讨论不够深入详尽,且是从它与《墨子》和墨家学派思想观点的对立角度入手进行分析的,在一定程度上冲淡了郭沫若对《吕氏春秋》本身思想内容体系性和逻辑性的把握。

从以上对吕不韦的思想倾向及《吕氏春秋》思想内容的分析看,吕氏本人的道家、阴阳家思想成分更多些,而《吕氏春秋》一书,则更多体现了儒家的社会学说与政治主张。这种表面看起来不一致的现象,一方面反映了《吕氏春秋》的各篇内容多出于众儒生之手的事实(高诱《吕氏春秋序》云:“不韦乃集儒士,使著其所闻”);另一方面,道、儒、阴阳三家的思想,本有不少相通相近处,史载孔子曾问学于老子,两家学说在治国理政等方面确有某些相近的思想主张;而阴阳家学说虽然有玄虚不经的一面,但其目的指向,乃在于人世社会的德政仁治。由此看,吕不韦的思想倾向,与《吕氏春秋》的思想内容,在为刚完成统一大业的秦王朝提供治国安邦的理论指导和施政原则上,自然而然地形成了聚焦点。

三、吕不韦与秦始皇的矛盾问题

吕不韦与秦始皇的关系,两千多年来成为难解之谜。姑且不说嬴政是不是吕不韦的私生子,即使他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吕不韦倾其家资,使尽伎俩,冒着巨大政治风险,帮助嬴政的父亲归国,且顺利即位,才使嬴政有了继父位为秦君的机会,其功劳对于嬴政而言,谓之有再造之恩,也不为过。秦始皇亲政没几年,为什么就与吕不韦这位“仲父”关系恶化到你死我活的地步?历来的史家与学者都想给出解释,但似乎都没有得到十足的认可。郭沫若在《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中,用了大量篇幅,试图给出他的解释。

郭沫若首先否定了嬴政是吕不韦私生子的说法。他要论证的核心观点是,秦始皇与吕不韦的矛盾,不是名声之争,不是权力之争,而是思想观念和政治理念之争,是两人严重的思想与立场的对立,决定了他们尖锐斗争的性质和过程。

首先,在为君之道上,吕不韦主张君王应该分权分责,让臣僚有职有权做好各自的工作,君王不能干涉其权责;而秦始皇继承了法家代表人物商鞅的集权思想,大小权力均集中在自己手里,一切事务都要亲历亲为,信不过政府部门的臣工,只相信和专任狱吏。郭沫若批判秦始皇:“真是一位空前的大独裁者,一切是自己动手,丞相大臣都是具员,博士良士仅顾饭碗,天下是狱吏的天下。”因此,在权力分配上他们必然产生矛盾。况且,嬴政在未亲政前,国家大事基本上是“仲父”吕不韦说了算,到亲政时,完全不能接受做一个有名无权君王的现实,他要收回权力,吕不韦就成了最大的障碍与对手。因此,秦始皇下逐客令,把他赶出京城,先是令其回到封地,随后迁之于蜀,直到逼迫吕不韦自杀,秦始皇在斗争中大获全胜。

其次,在宇宙观和人生观上,吕不韦是无神论者,而秦始皇是有神论者。郭沫若引证《史记·封禅书》记载的秦并天下令祠官序天地名山大川鬼神,并在渭南修建信宫(即神宫)的事实,证明秦始皇信守着秦人的原始观念,迷信鬼神,抱有多神的信仰。在其有神信仰支配下,秦始皇不相信儒家“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命运之说,他是一位非命主义者,迷信方术,坚信神仙的存在,为了达到自己长生不老的目的,他屡次派人寻找仙山和长生不老之药;“大约因为不相信命,所以敢于极端享乐”,郭沫若评价秦始皇是一位纵欲主义者,他修建空前豪华的阿房宫和巡游天下的驰道(直道),成为这方面的有力证据。他完成了统一天下的功业,“以为自古莫及己”,过度的自信导致他的权力欲望极度膨胀,不仅自己有生之年要尽享一切权力,而且幻想着所创立的秦王朝也可以“传子孙、业万世”,历史将永远定格于此。《恃君览·观表》云:“非神非幸,其数不得不然。”《季春纪·尽数》云:“今世上卜筮祷祠,故疾病愈来。”吕氏不相信鬼神迷信,认为事物的存在与变化有其必然性和自身规律,卜筮祷告往往适得其反。《恃君览·知分》对“命”作了十分理性的诠释:“命也者,不知所以然而然者也,人事智巧以举措者不得与焉。故命也者,就之未得,去之未失。国士知其若此也,故以义为之决而安处之。”其观念与秦始皇截然不同。

再次,在政治主张上,吕不韦反对集权,秦始皇信奉集权专制。郭沫若列举了秦统一中国后设郡县、构织严密的监察体系等措施,目的在于削弱中央部门和地方长官的独立职权,那些监察官,事实上都是皇帝安插在中央和四方的耳目,专门通过秘密渠道向皇帝告密,这是源于商鞅当年在秦国推行的连坐告讦的那套做法而加以体系化、制度化;秦始皇执行严刑峻法的一套制度,单是死刑,就有二十多种,达到了“古今无两”的地步。郭沫若还专门论述了秦始皇“焚书坑儒”事件及其对后世的灾难性影响:“春秋中叶以来,蓬蓬勃勃的自由思索的那种精神,事实上因此而遭受了一次致命的打击。”秦始皇不相信儒家的政治理念,蔑视儒家的经典,他要禁锢百姓的思想和言论,所以,焚毁儒家的思想文化典籍,坑杀儒生,就是不得不采取的极端措施。特别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面对这样一位憎恶儒家思想和儒生的专制皇帝,吕不韦居然还要聚集儒生编撰体现儒家主要思想观念的《吕氏春秋》,这不是摆明在挑战秦始皇的权威和忍耐力吗?宋人高似孙论及此云:“不韦相秦,盖始皇之政也。始皇不好士,不韦则徕英茂,聚畯豪,簪履充庭,至以千计;始皇甚恶书也,不韦乃极简册、攻笔墨,采精录异,成一家言。吁!不韦何为若此者也,不亦异乎?……此所以讥始皇也,始皇顾不察哉!”

此外,郭沫若还论述了吕不韦重农、秦始皇重商的政策分歧。郭沫若根据史料记载秦“收泰半之税”,说明秦始皇统治时期徭役赋税繁重,致使民不堪命,激发秦末农民起义。《淮南子·人间》述当时惨状云:“男子不得修农亩,妇人不得剡麻考缕,羸弱服役于道,大人箕会于衢,病者不得养,死者不得葬。”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有钱人却依然有钱,并乘着这纷扰的时候而大发国难财,这种倾向直到汉初都还存在。”在郭沫若看来,当时的重商政策,有利于极少数豪商大贾,但秦始皇并不想让他们永远享受荣华富贵,他曾不止一次下令,强制豪富迁至咸阳和蜀中,籍没他们的财产,把商人的财富变成国家的财富,再用这些钱财去修宫阙、建复道、开边衅。

为了直观起见,郭沫若还列出对照表,分三大项十八小项,对比吕不韦与秦始皇的思想和政见分歧。他据此总结性写道:

象这样绝端的对立,两人的关系当然不能善终。但为什么会相异到这样呢?这并不是两个人的对立的问题,而是两个时代的对立。周、秦之际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大转换的时期,这不论历史观的新旧是一致着的,在旧时以为是封建制向郡县制的转移,而在我看来则是奴隶制向封建制的推移。殷、周是奴隶社会,自春秋中叶以还奴隶逐渐得到自由,向来的奴隶主大多数失掉了他的优越地位,零落了下来,在社会阶层中生着上下的对流,至秦末汉初更呈现出鼎沸的现象,而社会便起了质变。吕不韦是封建思想的代表,秦始皇则依然站在奴隶主的立场。

郭沫若得出这样的结论,既与他的先秦社会分期理论有关,也与他反对墨、法,推崇儒家的观点立场有关。把秦始皇定义为代表奴隶制和奴隶主利益的立场,自然是不够科学的,但他对吕不韦和《吕氏春秋》的不少看法与分析,仍有其合理性与启示性价值。值得一提的是,郭沫若1973年写了《春雷》一诗,其中有“肯定秦皇功百代,判宣孔二有余辜”之句,人们拿它作为郭沫若在秦始皇评价上上下其说的证据。笔者以为,郭沫若“文革”期间,在毛泽东批评其《十批判书》的特殊背景与巨大压力下,否定原来的观点,未必出于真心实意,更多地是一种不得已的权宜之计,仅凭此认定郭沫若完全推翻他对秦始皇的评价,尚缺乏坚实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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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吕氏春秋·仲春纪·当染[A].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卷二[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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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吕氏春秋·季春纪·先己[A].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卷三[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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