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13-11-14本刊综合报道
文/本刊综合报道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到,“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家庭农场” 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一石激起千层浪,此举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及评论。
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方向
家庭农场是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在中国,它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通常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从分类上看,家庭农场主要有四种类型:种植业家庭农场、水产业家庭农场、种养综合型家庭农场和循环农业家庭农场。
虽然“家庭农场”是今年一号文件首提,但这种模式在我国早已遍地开花。
近年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 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 6 7 0多个。
有专家表示,农业家庭经营之所以具有如此广泛的适应性,是基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质和家庭经营的特殊优势。这种模式解决了农业生产中的合作、监督、激励,以及农产品追溯等问题,是农业生产经营的先天最佳组织形式,也是世界各国农业生产中占绝对优势的经营形式。
据农业部一项调查显示,现阶段种粮户的经营规模达到百亩以上时,土地利用率会提高1 0%以上,经济效益会提高2 5%以上。此外,农户经营规模提高以后,还会提高我国农业的资本装备水平,有利于降低农产品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
家庭农场作为培养职业农民的重要途径,在其发展过程中自动实现代际传承和新老交替,从而有效破解我国未来农业经营主体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难题。
此外,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其商品化程度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
除此之外,从整个农业系统层面来看,家庭农场也能实现系统的良性循环。
据《财经》杂志报道,近年来,资本下乡租地成为普遍现象,而“公司+农户”是其主要模式。涉农公司大规模流转农户耕地经营权,将耕地平整后,通过“反租倒包”返聘部分农民耕种。
这种做法曾经引起多方争议:一方面,工商资本可为改造传统农业注入资本要素,减少农业劳动力需求,提高农业经营水平及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亦出现了农民沦为雇佣工人、不能合理分享土地经营收益的现象。更有甚者,一些公司将耕地流转后进行“非粮化”、“非农化”生产,甚至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指出,国家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但不提倡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直接租种农户耕地。韩长赋部长说:“企业应带动农户发展而不是代替农民生产,应该把种养环节留给农民。”
“纵观世界各国农业生产经营,没有不以农户为主的。农业搞得再好也还是以农民家庭为主,只不过规模大小有差异。轻易地否定农户经营制度,我们是不赞成的。”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讲道。
陈锡文表示,中国面临的问题是家庭经营规模过于细小,成本高、风险高。需实现两个转变:一是家庭经营要向采取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二是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
而家庭农场,既坚持了以农户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特性,又扩大了经营规模,解决了长久以来传统农业经营低、小、散问题。家庭农场还避免了农地“非农化”倾向,能够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是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
家庭农场在江西破茧而出
今年以来,江西省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和省委二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勇于开拓,全力推进农业体制机制创新。一季度,江西省不仅有铅山县熠丰,安远县东山、社阳岗,新建县慢哈屯等一批家庭农场破茧而出,先后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而且构建专业化、集约化、组织化、社会化农业新型经营体系步伐明显加快,为现代农业发展增添了强劲动力。
据《江西日报》报道,4月25日,南昌市南昌县冈上镇黄台村农民老喻创办的喻家山家庭农场正式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这是当地首家通过注册的家庭农场。南昌市有多少家庭农场?据了解,潜在的家庭农场数量超过1000家,数量之多超过管理部门的预期,只是绝大部分尚未正式登记注册。目前,南昌市各县(区)正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摸索出台针对家庭农场的规范、扶持政策,其中,老喻的家庭农场今年就能在贷款贴息、流动资金等方面获得政府扶持。
“家庭农场这种模式实际上并非新鲜事物,各地早就在这方面进行摸索,只是原来没有进行过调查。”南昌市农经站有关负责人说,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统一部署,南昌市对全市家庭农场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各县(区)上报的家庭农场数量超过1000家。当然,由于家庭农场还是一个新概念,目前正鼓励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登记注册。
据南昌市农经站相关人士介绍,从目前的调研情况看,种养结合型的家庭农场模式较为普遍,如同时经营果树、稻田、水产等,发展综合种养,只是,每一项的种养规模都不大。按照现有的农业扶持政策,这个群体很难获得政策扶持,既不是种粮大户,也不是养殖大户,属于“三不靠”。提出家庭农场概念,就是要为这个群体量身定做一套扶持政策。
上述南昌县黄台村农民老喻创办的就是一个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总占地面积208亩,集水稻、蔬菜、瓜果种植、水产养殖和家禽养殖于一体。而在当地,规模种养基地已有600余个,相当一部分已经具备家庭农场条件。缺钱,是老喻和许多农场主面临的共同难题,这些年农场的投入,基本上依靠自有资金,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缺少资金无力再扩大规模。
据南昌县农经站站长樊小平介绍,4月下旬,他们已经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了家庭农场扶持政策方案,核心就是解决当前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共同难题,如缺少流动资金、融资难等。今年该县的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达1800万元,目前已经确定将家庭农场纳入扶持范围,在沟渠等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用房、设备采购、贷款贴息、流动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今后还会逐年增加扶持资金的总量。
家庭农场不可能一蹴而就
纵然各界对“破土”而出的家庭农场满怀希望,但作为新型农业发展模式,还需一步一步往前踏,绝不可能一蹴而就。
首先家庭农场承包土地规模扩大的地从哪里来?全国人大代表蔡继明就指出,“由于进城生活6个月以上就被算入城镇人口,中国2.6亿农民工,有2亿人都是被城镇化的。”蔡继明认为,按全户籍人口算,我国城市化水平大概只有36%,城市应是人口的城市化,而不是土地的城镇化,因此我国的城市化率还是偏低,怎样加快城市化进程是我们面临的最大挑战。
城市化作为吸纳农村劳动力的最有利手段,如果2亿多人是被城镇化,那么留有农村户口的人还是保有土地的使用权。在非农人口就业工作、户籍、社保、住房等都还没有解决之前,他们不会贸然把土地长久流转出去。他们在家乡的土地大部分没有闲置,一般都是交给亲戚邻居耕种,以防后顾之忧。
其次,在“土地流转”、“家庭农场”以及“资本下乡”的背景下,如果相关配套措施不足,农民将面临新一轮失地风险,“拉美化”不可不防。数十年前,包括巴西在内的诸多拉美国家,失地农民土地补偿不足,无就业进城,导致城市贫民窟集聚、犯罪丛生、收入差距急剧拉大,社会稳定受到严峻挑战。
再者,如果家庭农场继续维持传统的粮食种植,很多农场利润就很难支付租金。最后的发展方向只能走高效农业之路,也就是非粮的经济作物。这样的家庭农场如果数量太大,则会危及国家粮食安全。
发展家庭农场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探索。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大学校长柯炳生说:“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当务之急是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培育推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实践证明,凡是对家庭农场进行了认定,并开展工商注册的地区,扶持政策也相对完善。
也有专业人士认为,大家不要局限于“家庭农场”这个概念本身,更应关注的是其折射出的深刻内涵,那便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一个农户守着一亩三分地的时代已渐行渐远,大力发展职业农户和大农户,从小规模、零散性的农业生产向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方向转型,是必然趋势。
据悉,农业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培育“家庭农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