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高职亟需建立经费投入长效机制
2013-11-12朱爱国
◎/朱爱国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具有引领作用,在我国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需要长效投入机制和高效投入效益作保障。
建立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长效机制的紧迫性
从总体上看,高等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仍是财政投入欠缺的主要领域,建立长效投入机制、提升高等职业教育保障水平十分迫切。
解决制约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瓶颈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在公共财政尤其是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下,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但由于发展的时间短、底子薄,公共财政尤其是财政经常性经费投入不足,高等职业教育仍然存在着发展不平衡、基础能力建设薄弱、师资短缺、吸引力不强等问题,办学机制以及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债务还比较沉重,引导多元参与的职业教育投入机制尚不完善,经费监管的有效机制尚未全面建立,资金拨付不到位、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等问题时有发生。
尊重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的迫切需要。高等职业教育具有较强的职业性、实用性和实践性,教学过程中需要大量先进、完备、仿真的设施设备以及配套的实习实训场所。国际经验表明,在办学规模相等的情况下,职业教育生均培养成本是普通教育的2.64 倍,需要得到比相应阶段普通教育更多的经费支持,才能保证其正常运转。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2012》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中职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为普通高中的1.03 倍,高职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为普通本科院校的47%,重点加强职业技术教育的战略地位与实际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
促进教育公平的迫切需要。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属性。目前,与之同属职业教育范畴的中等职业教育基本实现了免学费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按照每生每年2000 元的标准补助学校;与之同属高等教育的普通高等教育有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原则上2012 年达到12000 元,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各地进行奖补。而高等职业教育目前国家层面既没有生均拨款标准,也没有实行免学费政策,有失公平。
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当前,一方面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另一方面“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的就业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提高新生代产业工人城镇生活和就业能力,使农村劳动力带技能、带知识转变为新市民和新产业工人,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使命,是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城乡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过上有尊严的生活的强大助推器。
落实国家重大战略规划的迫切需要。国家教育、人才、科技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等,都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出了要求,进行了部署。服务这些国家战略,职业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在培养高端技能人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中承担着重要使命。
努力提高高职院校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标准
办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实现高职教育现代化,首先要实现高职教育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通过制定和落实高职教育办学基本标准、质量监测标准和生均教育经费标准、生均财政拨款标准,逐步建立与培养成本相匹配的高职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特别是财政预算拨款体系,用标准保障投入,用标准加强问责。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初步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它意味着今后每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是可以预期的。只有按制度和标准来切这块“蛋糕”,才能保证教育经费支出结构的合理性,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目前,全国性的高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尚未确立。必须改革公办高职院校经费供给机制,打破按编制核拨经费的传统,逐步在公办高职院校全面推行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改革。只有牵住了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拨款标准这个“牛鼻子”,高等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才能从制度和体制上得到保障,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我国《职业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都对各级相关部门制定高职院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作了明确要求。就国家层面而言,应分类制定高等职业教育最低生均经费标准。2006 年以来,福建、上海、辽宁、海南、湖南、江苏、河南、浙江等省市先后进行了制定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试点,国家层面要在综合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强政策研究,尽快分类制定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最低生均经费基本标准,明确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和比例,建立健全高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同时,指导和督促地方根据实际,参照国家标准,尽快制定本地区高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将其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与财力状况、办学需求和物价水平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中央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建立高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奖补制度,引导和扶持各地建立以生均经费和生均财政拨款两个基本标准为基础的、确保满足基本需求和稳定增长的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不断提高高职院校运转水平。
科学确定高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高等职业学校逐步实现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达到本地区同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均预算内经费标准。”从各地高等职业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水平来看,大部分省份低于当地普通本科学校的支出水平。鉴于我国地域宽广,各地经济社会基础不一,可采取分步走的办法,逐步达到普通本科院校的标准,并随着普通本科院校标准的提高而提高。当前应不低于本地区普通本科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的80%,也就是说最起码要达到9600元。中央财政的奖补资金要与各地高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和制度的建立直接挂钩,对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地区给予奖励,对没有达到标准的地区不给予奖励,以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导向和激励功能。
构建高等职业教育多元筹资机制
高等职业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实行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要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高等职业教育的途径,多渠道增加高等职业教育的投入,建立和完善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形成有利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合力。
加大地方政府统筹职业教育经费的力度。各级政府要依法加强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就业经费、农业技术推广资金、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失业保险费等各类资金中用于职业教育经费的统筹。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向职业院校进行资助和捐赠。探索行业企业办学成本由政府、行业企业按比例分担机制,建立政府购买企业职业教育服务制度。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贷款、市场融资、租赁等方式支持职业院校建设。积极引进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鼓励国(境)外组织和个人依照我国法律和办学资格要求,同我国境内职业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合作举办高水平的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尝试发行高等职业教育债券,拓宽筹资渠道,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资源总量。
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目前,学费在高等职业教育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仍然较大而标准又比较低,应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价的上涨、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高等职业院校学费标准分专业进行调整,既减轻群众的教育负担,又提高高职院校的运转水平。在条件成熟时,比照中职免学费和师范生免学费的做法,对高职学生实行免学费制度,首先在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实行。
通过项目实施推进经费投入。今后,国家层面要继续实施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学校建设计划和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院校建设计划;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制定并落实职业院校实训设施建设标准,实现学校实训设备技术水平与企业同步提高,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应启动实施新的项目工程。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和大型企业也要因地制宜设立新的专项,加强本地区、行业和单位举办的职业院校建设,创新办学体制,深化校企合作,提高教学质量,更加有效地服务区域经济的发展。
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培养模式。企业是检验职业教育的终端客户,也是衡量职业教育质量好坏、方向对错的权威裁判,在选人、用人、培养人才上最具有发言权。企业的变化和需求无疑成为现代职业教育的风向标。高职院校要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培养模式。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要不少于半年。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在部分职业院校中开展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免费接受职业教育的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这样,既可以为企业量身培养适销对路的人才,又可以相应减轻学校和家庭的培养成本。
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我国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已有十年时间,这十年也是我国高等职业学校快速发展的十年。受援高职院校和支援高职院校均从中受益。由于地域和经济差异等客观原因,近年来,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扶持政策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一些政策还不配套。中央财政应设立职业教育东西部合作办学专项补助经费,以鼓励和推动这项工作;东部地方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把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与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扶贫、促进就业紧密结合起来,给东部职校一定的办学补贴,以鼓励东部职校接受西部贫困学生就读,促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大力发展民办高等职业教育。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把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大支持力度,制定和完善民办高职学校建设用地、资金筹集的相关扶持政策和措施;在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和学生待遇等方面对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国家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对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学校,落实举办社会公益事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地方政府也要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并采取出租闲置的国有、集体资产等措施,对民办职业学校予以扶持,对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国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将保持基本稳定。各地和各高校要合理定位,调整、优化招生层次结构,坚持普通本科高校以招收本科生为主,停止或减少大学和普通本科高校招收专科生;加大对办学质量较高的高等职业院校和重点学科专业的支持力度,补充部分高职高专学校的生源。
高等职业教育是作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短平快的、最直接的、最有效的平台,不仅对经济发展,而且对社会和谐、民生改善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加大投入,加快发展,促进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是一个事关全局、影响长远的重大政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