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拳打出清风阵
2013-10-30李军
李军
检察院的移动工作站,能够让我们不“摊上大事”
党委监督撑起蓝天
省级贫困县吴桥需要发展经济,也很需要良好的软环境。经过调研发现,“当时,干部队伍中存在着有碍发展的不利因素,光靠惩治解决不了。而当地老百姓的监督意识强但法律意识薄弱,一有不满就上访告状,形成不稳定因素。”据此,刚上任的检察长窦清晓提出了落实“构建预防大格局,优化发展软环境”的大预防工作思路。
这一思路得到了吴桥县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全县反腐败斗争与综合治理的总体格局。为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县里专门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县预指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上医治未病。为努力构建“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的预防体系,吴桥县院依靠县预指委办公室牵头,成立了职务犯罪预警信息中心,负责查找相关单位岗位风险点,统一建立岗位廉政风险点信息档案库。他们率先在县国税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等六家单位试行预防职务犯罪风险评估机制,将相关单位关键岗位的工作职责划分为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工程管理、公共服务和内部管理六大类,对拥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以及人财物等处置权的关键岗位确定岗位人员,根据职务犯罪风险发生的概率高低、危害严重程度和行为性质,合理确定风险等级,建立岗位廉政和职务犯罪风险信息档案库,实行集中管理,并根据动态变化及时调整充实,为廉政风险分析、预测和防控提供参考依据。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规范权力能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再大的权力都要明确适用界限,再小的公权也要套上“笼头”。日常工作中,吴桥县预指委实时监控、跟踪,及时开出有效的药方。2012年8月,查处某局职务犯罪窝案后,县院及时启动预警机制,对三名重点风险岗位人员进行了易岗交流,有效避免了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超市、大篷车送法进基层
预防职务犯罪不仅是党和政府的事,也不单是检察机关自己的事,而是全社会的事,没有旁观者,没有局外人——只有依靠群众,建立起预防职务犯罪的人民防线,预防工作才能真正扎实开展。
2012年3月,吴桥县院与全县73个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共同组建了预防职务犯罪协会(现已发展到76家)。这个协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由检察长担任协会会长,返聘了五名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较强办事能力的老检察官和老法官,还招聘了四名有法律专业知识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协会下设法律服务科、综合协调科和宣传教育科,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构建起“以预防协会为主导、检察院业务指导为依托、会员单位共同参与、重点领域专项预防”的工作常态机制。
在县政府对面(与县信访局相邻),他们开办了“吴桥县预防职务犯罪协会法律超市”,作为法律服务的固定窗口,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代写法律诉状、出具法律处方、代办疑难信访案件、接受群众举报等一系列无偿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实行诉求交办制度,在协调协会会员单位合理解决群众诉求的同时,规范干部依法履职。桑园镇南街村民张某因交通事故被法院判罚,自己感到显失公平,来到“法律超市”咨询,扬言如得不到公正解决就到北京上访。“超市”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发现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当即告诉张某此事可通过法律途径公平解决,并马上与检察院民行科负责人联系,使张某信服地走上了通过再审解决问题之路,进而化解了一起上访苗头。“法律大篷车”作为法律服务的流动窗口,巡回到全县各农村集市和乡镇政府驻地,发放宣传材料、播放法律宣传短片、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接受举报、控告和申诉等。
2012年12月6日,吴桥县预防职务犯罪协会“廉花京剧社”挂牌成立,他们以20余名京剧爱好者为班底,通过反腐倡廉的传统剧目和编排反腐倡廉新剧目,演绎群众身边出现过的职务犯罪真实案例,让老百姓在享受文艺之余,也受到警示和启发。此外,一批精品廉政公益广告,使廉政文化达到了家喻户晓、全民关注的预期效果。
文化润其内,养德固其本。结合“法律超市”、“法律大篷车”以及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中发现的政府机关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区别不同情况,他们采取法制讲堂进机关、警示教育进基地、廉政文化进社区等多种以案释法形式,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对策,基本实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预防协会一手连着人民群众,一手连着政府部门,根据群众诉求,协调政府部门解决的同时,向政府部门发出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提示其自动预防,形成了自律预警机制。此举既实现了会员单位与基层群众的“亲密接触”,又避免了机关单位与群众的“直接冲撞”。
关口前置,检察官接地气
一年多来,吴桥县院把履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为提高执法公信力的有效手段,坚持检力下沉,将法律监督的触角向基层一线延伸。围绕“群众诉求、三农、民生、企业、商业、工程项目”等六个领域,他们设立了涉诉、涉农、涉民、涉企、涉商、涉工六个检察工作队,分别挂靠在民行、法警、控申、监所、办公室、预防部门,实行一人双岗。通过开展“检察官走基层”活动,深入千家万户,到居民家中访民声、听民情。每个工作队每月走访群众不少于50人,及时掌握第一手社情民意,多方搜集职务犯罪信息,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入调查,形成访查报告,对带有职务犯罪苗头的问题以检察建议的形式交有关部门处理。如今,走访已经成为了干警们的常态。
2012年6月,在检察工作队访查中,有群众反映县民政局对个别已经死亡的优抚对象仍然发放抚恤金问题。县院立即展开专项调查,发现民政局在发放抚恤金过程中,存在监管力度不到位、优抚对象自然减员底数不清、抚恤补助资金长期不处理等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民政局很快进行了具体整改,有效防止了国家资金的流失。
“检察官走基层”使得服务群众工作模式由以往的“坐堂式”向“上门式”转变,而过去群众对检察干警的陌生和隔阂也变成了现在的面对面、心贴心。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通过相关途径收集的职务犯罪信息,吴桥县检察院开展预防调查,深入分析相关单位在人员、制度、风气、习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揭示职务犯罪原因、特点及其规律,提出预防对策,促其整改。2012年以来,通过各种走访活动,吴桥县院共开展预防访查12次,发现了一系列影响经济发展、有碍社会稳定的问题,先后对农业合作社运营、深耕资金管理使用、吴桥县革命老区道路修建工程、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供领导参阅,为县委、政府掌控职务犯罪动向提供了参考依据。
与此同时,他们还结合办案,把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部门作为重点整治对象,通过梳理建立健全一案一回访、一案一总结机制,加强对突出问题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强化管理的建议,督促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整改。2012年,吴桥县发生一起涉及四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和特点,提出整改意见五条,警示诫勉重点人员四人,起到了查办一案、整治一方的作用。
大预防益处多
吴桥县院构建大格局下的社会预防机制,出现了主动咨询、主动查询现象。国土、交通等部门主动要求为其干部职工开展职务犯罪知识讲座。针对教师、医生索取、收受钱财并对此存在罪与非罪模糊认识问题,部分学校和医院主动要求为其解读有关司法解释。
他们没有搞面子工程,而是从当地实际出发,从优化发展软环境出发,从为民办实事出发,做成了惠民的“里子工程”。“检察院的预防活动,是从保护、关心干部的角度出发,真诚关怀,传递着组织的温暖,让大家越来越深地感觉到检察院也是我们党员干部之家。”吴桥县政法委书记韩祝强说,“让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接受预防教育,认清形势、明确责任、敬畏风险、学会自卫,客观上起到保护干部的作用,这正是我们在构建大预防格局中努力追求的教育效果。”
“全面延伸法律监督触角,让老百姓有问题就找检察院”,通过不唱独角戏,狠抓社会化大预防的构建,吴桥县院预防工作的社会影响面不断扩大,赢得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打击是治标,预防是治本。采访发现,“法律超市”、“法律大篷车”、“检察官走基层”等形式,让老百姓不用进城,在家门口就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问题,在解开基层群众心里“疙瘩”的同时,进一步畅通了基层群众信访渠道,补齐了检察工作的“基层短板”,搭建起了检民“连心桥”,真正把执法办案的过程变成了消除隔阂、化解消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生动实践。
编辑:冯晓淑 fxs091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