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教治国辨正——从 《礼记·乐记》与 《荀子·乐论》之别谈起
2013-10-28王玲
王 玲
音乐艺术有助于性情修养、人格发展和社会风俗的淳化,乃贯通古今中外皆被人们的实践所认可、体证。但音乐与政治的关系却是一个聚讼纷纭的领域,儒家以礼乐治国的观念似乎与当今艺术界追求“纯艺术”的认识冲突,但不可否认两者确乎有所关联。最初在《礼记·乐记》中曾展现了两者的回环关系,皇侃总结曰:“夫乐之起,其事有二:一是人心感乐,乐声从心而生;一是乐感人心,心随乐声而变也。”政治的基础就是人心,世治则人心安乐平顺,世衰则人心愁惨乖戾,当然会因由不同的心境而感发不同的乐调。另一方面,鉴于音乐对人心的作用,自然也会影响到政治局面。一言以蔽之,“音由世之治乱而异,而还感人心,复生治乱。”〔1〕道理如此,似乎无可置疑,可是,此番道理可以支持什么样的礼乐治国形态呢?可以依靠音乐来实现善政么?
《礼记·乐记》和《荀子·乐论》大部分相似,易被人忽略的是,其中的不一致之处含藏了迥然不同的乐教治国思路。下面则透由剖判两者之异展开讨论。
一、《乐记》与《荀子》的对比研究
《礼记·乐记》与《荀子·乐论》〔2〕大部分内容重合,亦有不少出入的地方。有学者认为《乐记》就是战国时期荀门后学所作〔3〕,继承发展了荀子的观点。根据郭沫若考证,《乐记》的作者大概是“孔子的直传弟子,当比子思稍早……但其先于孟子荀子,是毫无问题的”〔4〕,这一观点亦得到多数学者的认可①具体可参见余进江《〈乐记〉心性论研究》(山东大学2010年硕士论文)关于学界对《乐记》年代认识的总结。。郭店楚简和上博楚竹书出土整理以来,都发现了现传《礼记》中的文字,《礼记》可被认为是与这一批战国文献流行于同一时期,由此基本可认定《乐记》早于《荀子》。本文甚至认为荀子在当时流传的《乐记》中加入了自己的观点,无形之中将乐教治国引入了歧途。下面将对比两个文本的同中之异 (划横线的部分为两者之差别),将一些容易被忽略的理论问题昭显出来:
(一)“乐合同”的作用:服从?
《乐记》:“故听其雅颂之声,而志意得广焉;执其干戚,习其俯仰屈伸,而容貌得庄焉;行其缀兆,要其节奏,而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故乐者,天地之《乐论》:“故听其雅颂之声,而志意得广焉;执其干戚,习其俯仰屈伸,而容貌得庄焉;行其缀兆,要其节奏,而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故乐者,出所以征诛也,入所以揖让也;征诛揖让,其义一也。出所以征诛,则莫不听从;入所以揖让,则莫不从服。故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人情所不能免也。是先王立乐之术也,命,中和之纪,人情所不能免也。”而墨子非之奈何!”
从文献对比来看,两者都有提到在群体舞蹈中“进退得齐”,但荀子《乐论》更抓住“齐”而大张其在政治中的作用,乃至于征讨诛伐,而忽略掉音乐的更高来源—— “天地之命”。似乎荀子于音乐最赞叹的乃是它所具有的统一作用,而就此发挥说,“乐者,天下之大齐也”,认为这一作用之所以能奏效,是由于音乐引发了民众“听从”、“从服”的心理。客观而言,恐怕荀子讨论的音乐作用更多的由鼓舞士气的军乐或宣扬威仪的卤簿乐来体现,如史载三国时孙权部队被曹操部将张辽掩袭,吴将甘宁“厉声问鼓吹何以不作,壮气毅然”〔5〕。军中用乐固然是音乐的一大功能,但似乎同“教化”在原理上、作用上都不太一样。以管理军队的方式治国,并非乐教的本怀。“乐合同”的功能,建立在大众共同分享参与以及个体内心和悦舒畅的基础之上,并且能够期待进一步提升生命、成己成物。倘若把“乐合同”视同于军队的号令,不仅泯灭了音乐的艺术灵魂,更使得社会生活中错失了音乐本有的深广价值。
(二)齐民抑或尊重个性
《 乐记 》中无此段。《乐论》:“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故先王谨为之文。乐中正则民和而不流,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民和齐则兵劲城固,敌国不敢婴也。如是,则百姓莫不安其处,乐其乡,以至足其上矣。然后名声于是白,光辉于是大,四海之民莫不愿得以为师,是王者之始也。乐姚冶以险,则民流僈鄙贱矣;流僈则乱,鄙贱则争;乱争则兵弱城犯,敌国危之。如是,则百姓不安其处,不乐其乡,不足其上矣。故礼乐废而邪音起者,危削侮辱之本也。故先王贵礼乐而贱邪音。其在序官也,曰:‘修宪命,审诗商,禁淫声,以时顺修,使夷俗邪音不敢乱雅,太师之事也。’”
荀子重视两种音调特征—— “中正”与“肃庄”,认为这两种音乐塑成的民众特征是“和而不流”、“齐而不乱”。这貌似与乐教重视“平和”没有出入。但事实往往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音乐以“平和”为归宗的目的在于安顿生命,而其方法也是于自然顺畅中拓广体验,决非举此抑彼,排斥其他。与《荀子》相对照,《乐记》中乐的幅度要广得多,不同风格的音乐于调理人心性情有各自的功效:
是故志微噍杀之音作,而民思忧,啴谐慢易、繁文简节之音作,而民康乐。粗厉猛起、奋末广贲之音作,而民刚毅。廉直劲正庄诚之音作,而民肃敬。宽裕肉好、顺成和动之音作,而民慈爱。流辟邪散、狄成涤滥之音作,而民淫乱。
依《乐记》视角,民众是有着丰富情感体验、需要被尊重的群体,所谓“思忧”、“康乐”、“刚毅”、“肃敬”、“慈爱”、“淫乱”等,而音乐也有着多种样态, “志微噍杀”、 “啴谐慢易、繁文简节”、“粗厉猛起、奋末广贲”、“廉直劲正庄诚”、“宽裕肉好、顺成和动”以及“流辟邪散、狄成涤滥”。然而,由于荀子的最终目的落实在强国御敌上—— “兵劲城固,敌国不敢婴”,若要兵劲城固必须最有效地统一心志,哪里容得优游涵泳、宽裕慢易!乐的运用变得模式单一,即偏尚中正肃庄的音乐。除此而外皆多余,或于整齐民众不利。
(三)“同类相应”关系抑或“使动”关系
《乐记》无此段。《乐论》:“故齐衰之服,哭泣之声,使人之心悲。带甲婴胄,歌于行伍,使人之心伤;姚冶之容,郑卫之音,使人之心淫;绅端章甫,舞韶歌武,使人之心庄。故君子耳不听淫声,目不视邪色,口不出恶言,此三者,君子慎之。”
又:
《乐记》:“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淫乐兴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和乐兴焉。倡和有应,回邪曲直,各归其分。《乐论》:“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而万物之理,各以类相动也。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象而乱生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比类以成其行。奸声乱色,不留聪明;淫乐慝礼,不接心术;惰慢邪辟之气,不设于身体。使耳目鼻口心知百体,皆由顺正以行其义。”成象而治生焉。唱和有应,善恶相象,故君子慎其所去就也。”
《乐记》始终强调一种音乐与人心互相感应的关系,正因为二者是交互的生成,所以对音乐的谨慎,体现在君子返回检讨自身的情志。即便有奸声乱色来到面前,目有所视,耳有所听,但却“不留聪明”、“不接心术”,也就是不以我之邪妄欲念与之相接相应。对比来看,荀子的《乐论》似乎认定音乐对人心的必然使动作用,而这种对人心的必然导向,进而又直接导致政治局面的治乱状况,乃至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危。因而,推论就是要对音乐加以严格的控制。正如《乐记》中言“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其重点在于“反躬”,而荀子的逻辑乃是要严厉控制外在所感的事物。
《乐记》主张: “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又言“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乐同礼、刑、政各有其功能,而相互协调补充。荀子却要直接用礼乐来“一其行、防其奸”,乃至于担负起国家治乱安危的重担。只要保证了乐的中正不偏邪,则人心能从根本上不流不乱,能够安居乐业。不得不说,这种单一化、偏激化的认识,不但不能宣敷光大礼乐之用,反而直接导致对艺术的强力行政控制和遏抑。特别在政、刑不能有效实施,正义不能得到起码保证的社会中,一味地限制音乐等艺术的表现,则民情无由得畅达,转而低靡压抑。即便用中正和顺之乐,也不可能真正与民心相通,反而沦为虚浮不实的政治宣传工具。这实在是在用法律的逻辑来对待礼乐,将本来是柔性教化的礼乐,变成了刚性的条目规范,岂可行之!
二、乐以“观政”非“治政”
上面透由对比而检查出用乐治政的歧途,理论上的偏失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实际问题。下面将在以乐教化的意义之外,重新翻检典籍中关于音乐如何被直接运用在政治中的方式。
《尚书·益稷》载舜帝曰:“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在治忽,以出纳五言。”即欲从音乐中考察社会的治理与否,听取各方意见。《国语·周语》载,“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天子执政治民过程中,需要广采民间的诗、曲、书以及各方观点和看法,以此斟酌决策。同样,在《国语·晋语六》中载范文子曰:“吾闻古之王者,政德既成,又听于民,于是乎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使勿兜,风听胪言于市,辨祅祥于谣,考百事于朝,问谤誉于路,有邪而正之,尽戒之术也。”〔6〕何休《公羊传注》:“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民间采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下。”如是种种,从尧舜及至周朝,政治治理需要倾听来自民间的声音,即寄寓于音乐之中的民情民意。
以乐观政,不只是旁观判断,更是发挥其指标的作用,以此来了解民情,而为知得失、修善政之前课。《诗大序》云:“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此为“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汉书·艺文志》)采诗采乐的风俗至汉代仍有延续。 《汉书·食货志》称:“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有趣的是,在1952年以来的美国宪法中,艺术已经被视为一种社会评论的来源,能够转译成政治言论,体现社会批判〔7〕。现代政治从艺术那里汲取民情,或可谓古人“采诗”的当代知音。
与之鲜明对比的是,元代统治者出于社会控制而曾设禁令,规定:“诸民间子弟,不务生业,辄于城市坊镇,演唱词话,教习杂戏,聚众淫谑,并禁治之。”出于维护其统治权威,而规定“诸乱制词曲为讥议者,流。”(《元史·刑法志四》)原先唯恐民意不舒,后来大力禁绝讥议之声。明代有复古之举,明太祖洪武三十年“命户部令天下人民,每乡里各置木铎,选年者每月六次持铎徇于道路”〔8〕。可惜明代设立乡里木铎,更多成为传达行政命令并由上而下布教的途径,原初“审乐观政”以上达民情的用意几丧矣。
闻声审乐之所以能了解民情和未来祸福,其中的原理何在呢?《乐记》云:“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 《吕氏春秋·适音》篇有曰: “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平也;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也;亡国之音悲以哀,其政险也。凡音乐通乎政,而移风易俗者也,俗定而音乐化之矣。故有道之世,观其音而知其俗矣,观其政而知其主矣。故先王必托于音乐以论其教。”历史上最典型“审乐知政”的例子,莫过于春秋时吴公子季札在鲁国观不同地域的音乐而对其世风民情所作的评论,略引其中三句:
为之歌《王》,曰: “美哉!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
为之歌《郑》,曰: “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
为之歌《齐》,曰: “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表东海者,其大公乎?国未可量也。”
粗者得于音乐中感受其传达的心情,为安和还是怨怒,抑或悲哀?由此大略了解社会的治乱状况。细者则审观其更细腻的心理趋向,如“勤而不怨”、“忧而不困”、“思而不惧”、“乐而不淫”等,体察一个社会更长久的发展趋势。此确如《吕氏春秋·音初》所言:“凡音者,产乎人心者也,感于心则荡乎音,音成于外而化乎内。是故闻其声而知其风,察其风而知其志,观其志而知其德。盛衰、贤不肖、君子小人皆形于乐,不可隐匿,故曰乐之为观也深矣。”音乐中不仅流露出当下喜怒哀乐的情绪体验,还传达其心所向之“志”,人的好乐反映出他德性的状况,正是这内在之志、外在之德行,最终引导其未来的方向和遭遇,于个人于社会莫不如此。
除此而外,还有以个别音律来甄验政治的某种具体环节。所谓“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搥,其臣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徵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五者皆乱,迭相陵,谓之慢”。这乃是从音声来推测政治治乱的状况,若置于先秦至汉流行的天人感应之论说的氛围中,可以理解其思维方式——各种物象征兆对应于政治某一端的状况。将五声与五行五德伦理等相配,作为鉴察世道的应征,这在后来的文献中亦有继续:“圣人观五行之象于天,五辰之气运于时,五材之形用于世,于是制宫商角徵羽,以考其声焉。……宫为土,为君,为信,为思;商为金,为臣,为义,为言;角为木,为民,为仁,为貌;徵为火,为事,为礼,为视;羽为水,为物,为智,为德。故达于乐者,可以见五行之得失,君臣事物之治乱,五常之兴替,五事之善恶,灼然可以鉴也。”〔9〕这种比附,或有其钩深索微之旨,但难脱牵强支离之责,不拟多议。然其意也是以五声来鉴察人伦,即所谓“察音声以为政”。与此相比,《乐记》中更为踏实中肯—— “世乱则礼慝而乐淫”。
以上不论就音乐的整体风貌还是个别音律的正乱,都以音乐为一种表征。并不认为音声是造成乱相的原因,音乐顶多在政治的因果链条中作为一个催化的辅助作用,而不能作为主要的责任承担者。像《韩非子·十过》载师旷为晋平公奏《清徵》感得玄鹤来舞,奏《清角》而廊瓦飞坠、大旱三年。宋代朱长文认为因同气相应,故可以感应祥瑞、加速灾祸。
颇谙乐艺的唐太宗对此十分清醒,其与杜淹、魏征的一段对话值得注意。
太宗曰:“礼乐之作,是圣人缘物设教,以为撙节,治政善恶,岂此之由?”
御史大夫杜淹对曰:“前代兴亡,实由于乐。陈将亡也,为《玉树后庭花》,齐将亡也,而为《伴侣曲》,行路闻之,莫不悲泣,所谓亡国之音。以是观之,实由于乐。”
太宗曰:“不然,夫音声岂能感人?欢者闻之则悦,哀者听之则悲。悲悦在于人心,非由乐也。将亡之政,其人心苦,然苦心相感,故闻之则悲耳。何乐声哀怨,能使悦者悲乎!今《玉树》、《伴侣》之曲,其声具存,朕能为公奏之,知公必不悲耳。”
尚书右丞魏征进曰:“古人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鼔云乎哉!乐在人和,不由音调。”太宗然之。〔10〕
杜淹以为音乐有导致国家兴亡的作用,而唐太宗和魏征却否定此种流俗之见,认为人心的苦乐根本来源于人的生存状态,是政治应担当有为的。人心的根本存在境遇不是通过音乐调节情绪就可以改变的。其后白居易亦云:“……销郑卫之声、复正始之音者,在乎善其政、和其情,不在乎改其器、易其曲也。……谐神人、和风俗者,在乎善其政、欢其心,不在乎变其音、极其声也。”〔11〕政和则情和,情和则声和;政失则情失,情失则声失,故而,音乐可用以观政明得失,根源在于国计民生,要整顿音乐亦当于改良政治教化入手。
又证之《孔丛子》,载曰:
鲁哀公问:“书称夔曰:‘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庶尹允谐。’何谓也?”
孔子对曰:“此言善政之化乎物也。古之帝王功成作乐,其功善者其乐和,乐和则天地犹且应之,况百兽乎?夔为帝乐正,实能以乐尽治理之情。”
公曰:“然则政大本尚夔乎?”
孔子曰: “夫乐所以歌其功,非政之本
也。众官之长既咸熙熙,然后乐乃和焉。”〔12〕孔子直截表明乐并不是政之本,政治要以各项职能部门的稳定有效运作为本,在此基础上,人民才可能和乐,而音乐才可能达到和的理想状态。国家的衰落可以从音乐中显现出端倪,但亡国的直接原因绝不能让音乐为之担责。乱政既不可归咎于音乐,也不可妄想通过音乐来扭转。此种思路只能使乐教陷入荒诞不经的谬失之中。
三、乐之“为教”与“为政”
那么,音乐是不是只能作为社会的一个“温度计”而没有直接之效用呢?本文认为,音乐等艺术应当回归到“教化”的作用上来,而对于直接参与“为政”应当慎之又慎。
“教”与“政”有一最大的区别,“教”立足于每个人的个性,而“政”要在国家层面上达到统一,限制差异性。音乐于社会之价值,固然可以齐民之心、合民之志,但此种“和同”之效必定生发于人心,否则即成为一种意识形态灌输。《荀子·富国》曰:“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分“礼乐”与“法数”用于不同的对象,此与“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论语·阳货》)的观念很不相同。孔子认为治政之本在于教化。不管何种社会位阶或群体,各人在其已有气质品性上或增益或收敛,最后得以成就品格的圆满,众人之间方有和乐一体之象。如此成就的治世,不是整齐划一、人人头脑中只有服从和纪律的军营,而是温洽有礼、祥和自然的社会。
教化民众的作用可从三方面体现—— “风教”、“风俗”与“风刺”。毛诗谓“《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领导者以身作则并教化民众谓之“风教”;教化渐渐熏陶形成整个社会的“风俗”;民众将己身之真情实感以民歌民谣的形式反馈,此为“风刺”,为政者闻此而改善,上下之实情流通无阻,彼此达成融合之一体,此为教化之大成。陈启源曰: “必有风教而后风俗成,有风俗而后风刺兴,合此三者, 《国风》之义始备,而风教实先之。”〔13〕没有社会整体健康的风气,政治舆论难以得到宽容,即使有政治批评也常常失其中肯,不是怨怒极端就是谄曲便佞,是为“上不以诗补察时政,下不以歌泄导人情,乃至于谄成之风动,救失之道缺。”〔14〕培育社会风俗的根基乃是风教,乐教当护好此根门,由之渐养民情,而后成“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之表达。
严分政与教的不同,避免以政施教,亦不妨在今日政治领域中涵纳教化的意味和关怀。教化实当融摄政治,而政治却不可趋迫教化。除了社会教化的功能,乐教可以直接助于治平之功者可于三端见之:
其一,鉴于领导决策对于政治的显著影响力,执政者本人受乐之益将反映在治理心态中,从而对施政有所作用。师旷从晋平公喜好新声而判断“公室其将卑乎”(《国语·晋语八》),公室衰落,被大夫越权,这一系列政局走向发端于国主的用心方向,而从他所爱好的事物中可以敏锐地察觉到,心和者政和,心乖者政乖。《琴史》云,“以五声尽其心之和,心和则政和,政和则民和,民和则物和。”〔15〕它延续了儒家始于正心修身、终于治国平天下的由内及外的一贯路向。音乐既出于人心之和,复以仁善之气来养人,社会气氛充满和顺条畅,能使“听之者莫不迁善远罪,至于移风易俗而不知也”〔16〕。但影响绝不是单向度的,若无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不可能期待君主一人洁身自好,社会每一员皆不容推辞,是谓“上出于君心之和,下出于民心之和”,上下之间非只由上及下,实为相互感通。
其二,在治政中蕴以乐的精神内涵——仁爱。孔子曰: “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乐的实质为“仁”,即连通人们的存在体验,以为同情共鸣之一体。春秋时齐国名相晏婴以爱民之心对民生之疾苦感同身受,进而以此发为歌咏,把民情之哀痛直接通过音乐来触动君主,一则故事记载如下:
晏子使于鲁,比其返也,景公使国人起大台之役,岁寒不已,冻馁之者乡有焉。国人望晏子。晏子至,已复事,公延坐,饮酒乐。晏子曰:“君若赐臣,臣请歌之。”歌曰:“庶民之言曰:冻水洗我,若之何!太上靡散我,若之和!”歌终,喟然叹而流涕。〔17〕
齐景公劳役民众修筑大台,天寒仍营造不休,以致劳工们挨饥受冻。晏子在与齐景公饮酒之时,以此为题借机将此劳民伤民的怨诉歌叹给景公听,引发景公对民情的理解和同情。此即以“乐”传达“仁心”进而推动“仁政”的实例。
当然,处理政事不一定每以乐之形式,但需时时体贴仁的内涵。这方面最堪为范例的是春秋时晋国太宰师旷,他以乐师的身份治政参谋,而令晋国大治,我们可从史料中推敲其治政观念。《史记·晋世家》载,晋悼公问师旷如何治国,师旷言:“惟仁义为本。”《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中记载,齐景公三番问政于师旷,师旷未言其余,三番皆答曰:“君必惠民而已矣。”《说苑·君道》中晋平公向师旷请教为君之方,师旷并未谈及音乐,而答曰: “人君之道,清净无为,务在博爱,贵在任贤,广开耳目,以察万方,不固溺于流俗,不拘谨于左右,廊然远见,踔然独立,屡省考绩,以临臣下,此人君之操也。”〔18〕如是三则记载,以师旷对音乐的深厚素养,在政而言政,并没有提及在政治中如何应用音乐,却十分重视仁政,几番问答皆围绕“仁义”、“惠民”、“博爱”的核心,可说是深谙音乐之本要,同时不忽略政治的具体举措,如任贤、考绩、察情等。既把握住了治国化民的根本,又非常务实,足为今日之借镜。
其三,体会音乐之“和”,而于为政中运用多元整体相济的思路。《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晏婴与齐景公谈话:
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晏子此所谓“和”非重其温和、平和,更强调多元配合而恰如其分的整体观念。乐曲之成,需要五声、六律、七音之间的不断转化,亦需要兼备高低、快慢、长短、清浊、刚柔等的音声特点的相互调剂。同样,应用在为政方面,晏子屡屡强调“具官”的重要性,即齐备而多元的职能部门和恰当的人才群体相互配合。他赞叹齐桓公时有敏于政事的隰朋、善于裁判的弦宁、擅治民生的宁戚、长于治军的王子成甫、敢于规谏的东郭牙、统筹纲领原则的管仲(《晏子春秋·内篇问上》),认为这种各得其位、相互协作的政治格局是一国壮大强盛的关键。从音乐中体认到经营布置、平衡相济的艺术理念,足以施之于为政治民。
〔1〕王夫之.礼记章句〔A〕船山全书:第四册〔M〕.岳麓书社,1996.892.
〔2〕荀况.荀子〔Z〕.杨倞注.卢文弨,谢墉校.中华书局,1985.
〔3〕孙尧年.《乐记》作者问题考辨〔A〕.《乐记》论辨〔C〕.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148-175.
〔4〕郭沫若.青铜时代·公孙尼子与其音乐理论〔Z〕.人民出版社,1954.187.
〔5〕陈寿.三国志〔Z〕.中华书局,1959.1295.
〔6〕国语〔Z〕.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410.
〔7〕Hamilton,Marci A.,Art Speech〔J〕.Vanderbilt Law Review ,1996,49(1):73-122;参:Toby Miller/George Yudice.文化政策〔Z〕.58.
〔8〕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第二册〔Z〕.中华书局,1997.155.
〔9〕〔15〕〔16〕朱长文.琴史·释弦〔Z〕.中华书局,2010.118,118,118.
〔10〕吴兢.贞观政要〔Z〕.刘豪译注.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345-346.
〔11〕白居易.策林六十四复乐古器古乐〔A〕.白居易全集〔C〕.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44.
〔12〕转引自:韶舞九成乐补〔A〕.文渊阁四库全书:第212册〔C〕.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314.
〔13〕转引自:竹添光鸿.毛诗会笺〔M〕.凤凰出版社,2012.97-98.
〔14〕白居易.与元九书〔A〕.白居易全集〔C〕.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647.
〔17〕王思平.晏子春秋注释〔Z〕.华夏出版社,2002.49.
〔18〕向宗鲁.说苑校正〔Z〕.中华书局,198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