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水利工程建设促进新疆水利改革发展
2013-10-2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厅长覃新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覃新闻
回望2013年,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创新求变,不断加快推进改革发展步伐。
第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全年完成水利投资155亿元。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可研获国家发改委批复,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完成项目法人招标工作,吉音水利枢纽工程的前期审批工作基本完成。28座重点山区水库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昌吉努尔加等重点水电站加快建设。自治区确定的100项重点民生工程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万亩(15亩=1 hm2,下同),建成60项“定居兴牧”水利骨干配套工程,解决了6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均超额完成任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4km2。23个大型灌区、6个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15个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全面完成。26个重点内陆河治理、57个中小河流治理、23个自治区重点应急防洪工程和54个县市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全面实施。81座小(2)型病险水库和4座大型病险水闸完成除险加固任务。
定居兴牧水源工程——新疆塔城地区乌雪特水库
第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全面启动。一是全自治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州(地、市,含兵团师)和县(含兵团各团场)。制定了《新疆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全面实施水资源论证,水资源实时监控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步伐加快。二是哈密地区被命名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乌鲁木齐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验收,吐鲁番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水利部黄委会中期验收。三是修订了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并于2013年10月1日施行,修订了自治区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四是成功实施第14次向塔里木河下游生态输水,累计下泄水量达46.3亿m3,进一步改善了塔里木河下游生态环境。五是全面完成第一次新疆水利普查,摸清了全自治区水利“家底”。
第三,水利改革进一步深化。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开展了水权转换制度、水利投融资体制研究,加快推进水资源费标准调整和水价改革,确定了加强水能资源管理和水库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决定将哈密地区建设为全疆水利改革发展示范区,带动全自治区水利改革。
展望2014年,自治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继续加快推进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和规划前期工作。力争东疆供水工程开工,完成塔里木河流域综合规划的审查,完成《新疆水资源平衡论证报告》《新疆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的编制和上报,加快阿尔塔什等列入国家大中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山区水库前期工作进度。
第二,加快民生水利建设进程。一是加强以高效节水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新建农业高效节水面积300万亩。二是完成剩余142项定居兴牧配套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再解决6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建设;加快13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增效扩容工程建设;继续加强水产工作。
第三,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出台《新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加快推进水价、水资源费改革,加快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和水利信息化建设步伐;继续实施向塔里木河下游的生态输水,巩固生态治理成果。
第四,进一步深化水利改革。加快落实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水利投融资平台建设,支持哈密地区加快建设“全疆水利改革发展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