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办案、以“理”服人、用“证”取胜
2013-10-21董玲
董玲
作为一名反渎职侵权局的干警,我有幸参与了本县移民补贴款发放背后的瀆职犯罪案件调查与侦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以及干警们的密切配合下,我们成功侦破了汝南县梁祝镇农业服务中心张某某、古塔街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李某某、三桥乡农业服务中心冯某、常兴镇农业服务中心冯某某、金铺镇农业服务中心贾某某、罗店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王某某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重大案件。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为国家挽回1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也让我受益匪浅。相较于就职之初的茫然与青涩,这次宝贵的历练磨练了我的意志,丰富我的办案经验,而且让我更加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
1 工作经验回顾与总结
1.1 勤沟通、多交流,营造查案有利环境
积极沟通,为查案工作营造有利环境。在取证过程中,难免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比如在进行移民案件查处过程中,涉案单位对证据收集的极为抵触。针对这一问题局长与干警们多次讨论研究,并组织干警到涉案部门宣传法律知识,不断沟通交流,从根本上消除涉案单位以及涉案人员的抵触情绪,争取涉案单位与涉案人员的积极配合。在查处张某某的案件中,我们多次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劝说张某某打消顾虑,积极配合我们的调查取证,为案件的成功侦破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科学的取证方法是查案顺利进行的关键,只用保证取证的科学性,才能确保案件调查方向不会偏颇。
1.2 “秘”先行、巧取证,提高办案效率
“秘”字当先,强化案件的初查工作。渎职犯罪案件查办过程中,案件的初查环节是重中之重,对案件的突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局在办理常兴乡违规发放移民补贴款案件时办案中,首先把主要精力放在前期初查工作上,同时十分注意隐蔽初查意图,避免打草惊蛇,保证了查办案件的主动权。其次,我们尽量避免与涉案人员正面接触,将工作重点放在外围取证上,力争在不引起涉案人员警觉的情况下迅速地、及时地、全面地收集犯罪的证据。正是在这种科学的取证方法指引下,从立案到判决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法院就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了有罪判决,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
1.3 多汇报、争支持,确保办案顺利进行
积极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争取执法支持。在查处移民案件的过程中,由于涉案人员众多,反映强烈,影响面大,加之当地没有此类成功案例可以借鉴,干警们的调查工作受到重重阻挠。面对这一困难,办案组的同志立足实际,积极争取院领导和组织的支持,遇到来自被查单位的干扰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疏通工作阻力,保证了对犯罪嫌疑人诉讼的顺利进行。
1.4 强“学习”、促“专业”,力求证据真实可靠
积极学习,增强专业素质。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专业知识的缺乏,以及新《刑诉法》的修改等,使取证工作变得愈加艰辛。为了保证案件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侦查组虚心向相关人员请教学习,了解、熟悉、掌握相关领域的业务知识,不放过一丝线索,不捏造一个数据,从而确保搜集到的证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1.5 争全面、求客观、保证办案的公正性
固定证据搜集的全面性。一起案件的办理是否合理,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与证据搜集的全面性息息相关,对我们反渎职侵权局的工作来说也是巨大的挑战。在案件证据搜集过程中,局长多次强调证据搜集的程序要合法,这个过程也是对我们自身的法律知识的强化过程。面对收集到各种揭露渎职行为的书证资料,干警们始终坚持依据客观事实来固定犯罪嫌疑人的渎职行为。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与犯罪后果的因果关系,查找固定损失,为定案提供具体的数据支持。
2 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回顾参与移民案件调查的整个过程,我们虽然在很多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发现了很多反渎案件初查中难点与我们自身的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
初查工作保密性不强。 在案件初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智能性违法犯罪增多,被查对象作案隐蔽性强,手法狡猾,反侦查能力强,加之初查方式疏于老套,容易被人识破,一旦有风吹草动,犯罪嫌疑人或销毁证据,或找人串供。因此,我反渎职侵权队伍在进行初查工作时,要与时俱进,掌握科学取证方法,提高初查工作保密性,同时我们也要增强防腐拒变能力。
相关专业知识缺乏。在查案过程中,因为案件涉及范围较广,时常会遇到专业知识不足,造成案件调查效率不高,证据遗漏等问题。因此,我们要开拓自己的知识领域,加强学习,为以后查案打下坚实的基础,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第一时间获取情报。
与群众联系不足,群众取证受阻。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积极向乡镇开展法制廉政教育讲座,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增强预防能力;加大举报宣传工作,在移民工作村设立控申举报临时工作站,聘请检察信息联络员,公布举报电话和服务热线,接受群众有关移民资金、物资方面等职务犯罪的控告举报,做到及时查处、及时反馈,及时打击涉农渎职的违法犯罪。
移民案件证据搜集过程虽然艰辛又曲折,但反渎干警们不畏艰险、矢志不渝,事实取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扎实的证据面前,被告人张某某等五人认罪伏法未提出上诉。犯罪嫌疑人的认罪伏法,百姓们发自内心的称赞,是对反渎职侵权局办案人员给予的莫大鼓励与荣耀,激励着我们不断进取,积极投身于调查涉农渎职犯罪案件中去,为我县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