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胶州市规模畜禽养殖业污染现状调研报告
2013-10-14阿尔孜古丽郭成玉
阿尔孜古丽 郭成玉
(胶州市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胶州市 266300)
农业源污染中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突出,畜禽养殖业源污染成为危害我国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畜禽养殖管理不善所产生的环境污染,尤其是畜禽粪尿面源污染日益严重。防治畜禽养殖业面源污染对改善地表水水质、防止地下水污染具有重要意义。畜禽养殖业污染是指以降水为载体并在降水的冲击和淋溶作用下,通过产流和汇流过程将畜禽养殖用地中的污染物携入受纳水体而引起的水质污染。其污染负荷量受许多因素影响,主要决定于降雨径流、地表污染物积累量、流域的土壤特性和人类的土地利用活动。畜禽养殖污染和其他面源污染因子一样,具有三个不确定性,即污染物排放时间不确定、排放途径不确定、排放量不确定,并受气候、地形、土壤、技术措施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已对生态环境构成了明显威胁。
随着胶州市农村经济和畜牧业的全面发展,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畜牧业已成为该市农业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农民现金收入的主渠道,至2011年胶州市畜牧业产值达37.8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2.1%,由此带来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与环境管理已成为现阶段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防治胶州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研究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途径和项目,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2012年3月中旬开始,以胶州市省卫生城市复合验收为契机,开展了畜禽养殖规模化企业、专业村污染现状调查。历经40天完成了污染的申报、核查和汇总工作,现介绍如下。
1 调查工作概况
1.1 调查的组织、工作程序
1.1.1 组织程序
成立了以胶州市环保局局长为组长,该市环保局、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为成员的畜禽养殖业污染调查领导小组;并组成以市环保局、市农委主管领导为首的核查小组,负责申报的核查。
1.1.2 工作程序
调查小组在认真研究胶州市畜禽养殖业现状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调查方案,并召开该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现状调查工作会议,以提高对调查工作的认识,增强各级行政部门对调查工作的责任感,要求各单位端正态度,以务实的精神按工作程序认真搞好本次调查。
1.2 调查的范围、主要内容及方法
1.2.1 范围
调查的范围是胶州全市的畜禽养殖小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结合胶州市实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初定为养殖生猪200头以上、牛50头以上、鸡 (鸭、鹅)3000羽以上、兔500只以上、羊100只以上及特种动物养殖场。畜禽养殖小区指以村、屯、镇域专业化养殖区及养殖专业园区。
1.2.2 主要内容
本次调查为单次调查,基准年为2012年,主要对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粪尿污染及治理情况进行调查与核实。
基本情况包括:养殖场名称、养殖种类;从业人数,经济情况;养殖场禽畜存、出栏数,养殖场占地面积;自带屠宰场的养殖企业要填报屠宰量;养殖场距离民房的最近距离,距离非本养殖场所属的民用取水点的最近距离,距离养殖场附近河流的最近距离;养殖场的设立是否执行 “三同时”及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
粪尿污染及治理情况包括:全年新鲜用水量,全年污水产生量,全年粪尿产生量,全年粪尿还田量;尿粪是否进行干湿分离;是否有污水处理及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等。
1.2.3 方法
本次调查以畜禽养殖小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填报为主,市环保局负责下发调查表和填报技术指南,指导、审核和汇总本辖区内的养殖场的申报,市畜禽养殖业污染调查小组负责进行重点抽查与核查并进行汇总,形成调研报告。
表1 畜禽粪便排泄系数
2 畜禽养殖基本情况
2.1 全市畜禽养殖情况
据2011年底统计数据,胶州市生猪养殖量57.18万头;家禽养殖量1447.69万只,其中肉鸡398.97万羽,蛋鸡1024.84万羽,鸭23.88万只;牛养殖量19.37万头,其中奶牛1.23万头。其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出栏鸡931.75万羽,鸭12.45万羽,生猪13.32万头,牛5082头。
2.2 本次调查畜禽养殖情况
本次调查以规模化养殖企业、专业养殖村 (镇)为主,共调查规模化养殖场 (户)68家,专业养殖村 (镇)147家。其中:生猪存栏200~500头22家,500头以上14家;奶牛存栏50~200头2家,200~1000头 1家;肉牛存栏50~200头4家;羊年出栏200~500只3家,500只以上2家;蛋鸡存栏3000~20000只11家,20000只以上1家;肉鸡存栏 3000~20000只6家;兔存栏300只以上2家。
3 胶州市畜禽规模养殖产生的污染物总量
以粪便产生量为例,畜禽粪便产生量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 [2004]43号文件提供的系数测算 (见表1)。
调查表明:胶州市畜禽规模化养殖的粪便产生总量为32.82万吨,其中鸡、猪、牛、鸭分别产生粪便量为23.48万吨、5.3万吨、3.71万吨、0.34万吨,其中鸡产生的粪便最多,占粪便总量的68.5%,其次为猪、牛、鸭。
4 畜禽养殖污染的主要危害及对全市污染的贡献分析
4.1 主要危害
畜禽养殖业污染的危害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对大气的危害,粪便堆积发酵后,会产生氨、硫化氢、甲基硫醇等有害气体,严重影响空气质量;二是对水体的危害,粪便的淋溶性强,能通过地表径流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使水体变黑发臭,导致水中的鱼类或其他生物死亡;三是对土壤的危害,粪便的大量堆积,不仅占据土地,还直接腐蚀农田,使其降低或失去生产能力;四是对生物的危害,粪便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如不及时处理,会孳生蚊蝇,使环境中病原种类增多、菌量增大,使病原菌和寄生虫蔓延,导致人畜共患病发生,危害人畜健康。
4.2 对全市污染的贡献分析
调查显示,畜禽养殖业多分布在农村,点多面广,排放的污染物也较分散,其排放的污染物通过降雨形成的径流,流入地表河流或渗入地下,对河流和地下水水质造成一定污染,其污染的程度基本与工业相当,对农村环境的污染不容忽视。
5 存在的问题
5.1 对畜禽粪便污染环境的严重性认识不足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多数业主对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防治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尚未引起高度重视,重养殖轻治理、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思想依然存在。随着胶州市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大部分养殖场未能对畜禽粪便进行有效处理和利用,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被随意堆放,导致大量的氮、磷流失,形成水体污染,成为该市新的污染大户。
5.2 畜禽养殖业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高
通过本次调研的数据与农调队提供的统计数据比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村占全市养殖总量的70.3%,散养户养殖占全市养殖总量的29.7%,胶州市养殖虽然以规模化养殖为主,但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高。散养户点多面广,如何进行整治需进一步探讨。
5.3 畜禽养殖 (规模化养殖场、专业村等)选址不当
经现场调查,一些规模化养殖企业距离居民点较近,甚至就在村落中进行养殖,由于长期排放畜禽粪尿而无控制处理措施,形成了人畜共饮、人畜同居、蚊蝇孳生、粪便满地的恶劣局面,严重影响了周边地区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5.4 养殖业环境建设落后,畜禽粪便处理较为粗放
通过现场调查,胶州市的规模化养殖场、专业养殖村基本没有执行环境影响评价、 “三同时”及排污许可证制度,内部管理不规范,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大部分养殖场、专业村及散户产生畜禽粪便采取外卖或传统腐熟堆肥的粗放方式还田处理,这样的粪肥没有经过杀菌处理,直接还田带来大量病原体,使农作物的病虫害较多。
5.5 对畜禽养殖业的监测力度不够
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严重影响,一些地区的地表水甚至地下水直观上已经污染,特别是畜禽粪便产生的恶臭直接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但胶州市至今没有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的监测,不利于该市对畜禽养殖污染管理工作的开展。
6 对策及建议
通过调研,认为搞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需要双管齐下。一方面,畜禽养殖业主要更新观念妥善处理好发展与治理的关系,发展是治理的前提,治理是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另一方面,政府要根据有关政策,依法依规处理好已建与新建 (扩建)、规模与散户的关系,对已建的养殖场采取先急后缓,分批治理;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对符合布局规划,又积极采取整治措施的养殖场给予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指导、帮助、扶持,走适合胶州市规模化养殖,实现经济、环保与社会效益 “三赢”的道路。对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6.1 加强领导,深入宣传
2012年胶州市畜牧兽医局将以省模范城市复核验收为契机,按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认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防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并广泛运用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张旗鼓地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使治理畜禽污染精神深入人心,激发养殖户业主的治污紧迫感和责任心,变要我治污为我应治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要统一认识,对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强协调,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6.2 深入调查,搞好规划
抓紧编制畜禽养殖场建设布局规划和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保障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实施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更详实的、细致的畜禽养殖污染现状调查。调查可以采取 “上下结合、内外结合”,市、镇 (处)、村三级联合行动的方法,分别对全市所有畜禽养殖场 (户)地点和设施性质、结构、面积及养殖种类、数量进行核实、取证、丈量和清点。调查数据及照片资料建档并录入环保数据库,作为编制布局规划和整治规划的依据。并编制养殖业建设布局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范》的要求,统筹区域关系,将养殖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科学把握规划的前瞻性。三是编制养殖污染整治规划。要把握生物治理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疏导与处罚相结合、市场准入与技术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6.3 依法依规,狠抓落实
近年来国家环保总局相继出台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使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治理实现了有法可依。为此,一要搞好规划,需划定禁建区、限养区和禁养区,严格实行建场申报制度,凡在禁建区擅自新建畜禽养殖场的,责令限期拆除,并依法予以查处。二要对已建在禁建区内的畜禽养殖场令其限期治理,限期治理后污染物排放仍不达标,令其搬迁或关闭。对已建在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应分期分批迁出,所在地政府对所需建场用地给予照顾。对建在限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应按每亩土地可消纳畜禽粪肥的数量,确定养殖场饲养规模。三要按照国家已出台的法律法规,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法,将畜禽污染治理与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
6.4 加强配合,综合治理
必须充分认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仅靠某个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单一技术的治理是无法完成的。对此,各相关部门应通力协作和加大综合治理技术的运用力度,提升综合整治的能力,推广综合利用项目,建立并完善养殖业环境综合整治体系。
6.5 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政府投入
畜禽养殖企业数量多、治理投入大,但靠养殖业主的投入远远不够,政府部门应以予政策和资金扶持。建议一是设立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专项基金”,集中使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和环保设施示范工程给予重点扶持,二是认真研究中央、省有关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政策,结合胶州市养殖污染治理的实际,积极向国家、省争取污染整治扶持资金,激发养殖业主治理的积极性。三是积极引进域外资金,以畜禽粪便为资源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本地或外地投资者来胶州市投资办厂,生产有机肥或引进其他综合利用粪便的项目。
6.6 加强畜禽养殖业的监测力度
提升环境监测机构功能,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监测。选择一些典型畜禽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对其周边的地表水、地下水及空气质量进行环境监测,将对改善畜禽污染状况和强化畜禽养殖行业的环境管理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