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古村落的保护模式研究——以湖北省宣恩县彭家寨为例
2013-10-10王纪芒杨力苈
王纪芒,杨力苈
(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北京100081)
现代社会既是一个越来越多元化的时代,同时在许多方面也是越来越趋同的时代。现代化进程中民族文化的多元化努力与现代化要求的趋同性相伴生,成为当今世界中普遍存在的图景。我国进入现代化建设以来,包括土家族在内的各少数民族文化受到了现代化的冲击,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方面多元化的文化给民众提供的多元文化选择总是令人憧憬,另一方面对于多元文化在现代化的冲击下正在式微的忧虑也无时不在。因此,对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是必要的,而且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中国的土家族文化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湖北省宣恩县彭家寨是一个土家族古村落,其土家族吊脚楼集中而且保存完好。寨中古吊脚楼群有上百年历史,集土家吊脚楼形体美、空间美、层次美、轮廓美于一体,是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公布的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湖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命名的20个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之一。[1]2004年至今,彭家寨历经数载的保护、“整旧如旧”式修葺、特色村寨式打造,已成为颇具魅力的土家寨落。同时,作为土家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之一,如何通过对土家古村落进行保护进是社会各界人士关心的话题。为考察此问题,笔者以湖北省宣恩县彭家寨作为调查对象,通过观察法、问卷调查法及访谈法收集了大量的第一手研究资料,意在通过对湖北宣恩县彭家寨古村落保护开发的规划、主体、内容、措施、资金来源以及效果方面的研究,总结该村的保护开发的经验以及难点,并在原有基础上提出改良建议。
调查过程中笔者分别进行了深度访谈调查和问卷调查。深度访谈共7人,访谈对象的工作单位涵盖了县人民政府、民宗局、旅游局、镇政府等政府部门的干部以及彭家寨村委会人员等。问卷又分两部分:针对群众的和针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其中针对普通群众的问卷发放140份,获得有效问卷134份;针对政府工作人员的问卷发放100份,获得有效问卷91份。其中群众卷的发放主要采取了随机抽样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样本对象的职业以农民为主,另有一定数量的工人、艺术表演者与经商人员。其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受访者占样本总数的67.1%,整体教育水平不高。表1是此次调查中问卷发放情况及回收情况。
一、土家古村落彭家寨保护中的参与者
在对土家古村落彭家寨的保护中,地方政府、民间组织以及寨中村民等都发挥了不同的作用,他们共同参与,互相协作,构成了彭家寨保护中的参与者体系。
表1 问卷发放情况
(一)地方政府及其作用
地方政府在彭家寨保护中,主要以制定保护性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投入资金、建设基础设施等为重点支持方式。
首先,政府制定了保护性的规划。2005年,恩施州政府颁布《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将境内的民族民间文化列为重点保护对象。宣恩县政府制定《彭家寨文物保护总体规划》,把对规划范围的文物建筑进行保护和整修和对相关配套设施进行建设列为主要保护方式,以建立起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
其次,政府进行了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修缮道路、供水、供电等。在资金投入方面,地方政府于2005至2011年间共计投入600万元,其中“县乡道路通畅工程”项目投入370万元用于道路修建,“消除安全隐患”项目投入140万元用于修建河堤,并预计于2012年至2015年间投入100万元。[2]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政府主持修通了宽6米、长7.5公里的水泥路,实现了彭家寨与沙道弯乡之间道路的通畅;政府出资新修河堤及传统石栏杆750米,消除了村内小河沟带来的安全隐患。
我国的政府目前基本上是全能型政府,此种国情决定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中,政府起着主导作用。这一点在笔者的调查中也得到了政府工作人员的普遍认同,如笔者对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的问卷中提出了这个问题,“谁是彭家寨保护的主体”,结果发现,54.6%的工作人员认为地方政府是保护开发彭家寨最重要的主体。
(二)民间组织及其作用
在对彭家寨的保护中,民间组织是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补充力量来存在的。其作用主要体现在:
第一,文化遗产的整理与考录。一些专业性民间组织的专家、学者,如民族类高校与巴文化研究所等,通过文献研究、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彭家寨文化遗产进行收集、整理与考录,分析彭家寨历史沿革与现状,将彭家寨文化遗产以学术形式整理、保留下来。
第二,商业投资。在对彭家寨的保护过程中,一些民间组织通过商业投资等形式,支持彭家寨经济产业与旅游产业的发展,如当地某一酒店开发商,采取与彭家寨村民合作的形式,投资建设农家乐与住宿行业。根据与彭家寨村支书的访谈得知,2005至2012年间,用于彭家寨古村落保护开发的民间集资金额累计达到36万元,其中80%来自于民间商业投资。
民间组织的作用得到了彭家寨村民的认同,70.7%的村民认为民间组织对彭家寨村保护开发是必不可少或较为必要的。
(三)彭家寨村民及其作用
民众作为文化的载体,是文化保护中最活跃同时也是积极参与的主体之一。若离开民众的参与,则被保护的文化便会失去活力。在彭家寨的保护中,村庄居民的参与是保障保护开发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接受调查的村民中,有72.7%的村民表示曾参与到保护开发工作中。他们的参与主要体现在:
第一,出资参与吊脚楼的修缮与部分基础设施的建设。村民作为吊脚楼的所有者,承担除政府补贴以外自家吊脚楼修缮工作所需全部费用。根据与当地居民的访谈得知,当地居民对于自家的房屋均进行过修缮,以此招揽游客,并且在修缮过程中尽量维持原有的村寨特色和民族韵味,体现土家民族文化。在基础设施建设中,村民成为部分建设工程的主要劳动力,直接参与基础建设设施。
第二,提供资料。村民是文化传承的主要载体,他们积极配合专家、学者的研究调查工作,提供详实的资料,如土家歌舞的演示、土家工艺品、接受专家学者的调查和访谈等。
第三,成立以村民为主体的民间组织。村民自发成立民间组织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与宣传,如土家舞蹈队、民歌队等,这类组织将土家族的传统民歌舞蹈以艺术表演的形式呈现出来。2006年,彭家寨所在的沙道沟镇以当地特色舞蹈八宝铜铃舞获得“湖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3]。
综上可知,在对彭家寨的保护过程中,地方政府因拥有较丰富的社会资源与雄厚的财政基础等原因,集中于对彭家寨保护规划的制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财政投入等,发挥了主导的作用,民间组织作为必要和有益的补充、村民作为文化载体,在多方共同参与和协作下,构成了彭家寨保护的参与者体系。
二、彭家寨的保护过程
在对彭家寨的保护中,各主体从确定保护理念、制定保护规划、筹集保护资金、明确保护对象等几方面,发挥各自优势,相互合作,实现了对彭家寨的保护和开发。
(一)确定彭家寨保护的理念
政府作为保护主体,其确定的保护理念是“开发式保护”及“合作式保护开发”。
在保护工作开展初期,政府意识到任何村落想要延续就必须要发展经济,即使是对村落的保护也需要开发其支柱产业、发展经济,于是“开发式保护”理念得以确立。“开发式保护”的理念即是将开发作为保护的一种手段,在不违背保护的理念下开展适当程度与形式的开发,大力发展支柱产业,以带动地方的经济增长。
“合作式保护开发”是保护工作开展中的又一理念。政府在意识到单一的村落力量有限后,认为彭家寨在发展过程中若想形成产业优势就必须与外部合作,建立起一个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的民族文化保护、旅游发展区域。彭家寨地处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如果彭家寨依靠其特有的地理优势,与周边地区进行合作,借助区域发展优势,在实施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项目、打造生态文化品牌、民族文化保护开发中是可以取得明显成效的。具体而言,首先以彭家寨为建设重点,逐步延伸向两边的曾家寨和汪家寨,打造成有规模、特色的点——线——片土家山寨,形成沿209国道和椒石省道的特色民居景观带;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组织下,恩施市、宣恩县、来凤县、五峰县、建始县等地联合向文化部申报“清江流域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抓住“十二五”规划“加强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步伐”的要求,与周边村寨和县市合作,与利川腾龙洞、恩施大峡谷等自然景观互相补充以形成恩施特色旅游,与芭蕉侗族乡、长阳清江画廊、鹤峰董家河、来凤仙佛寺、利川鱼木寨等特色村寨形成恩施特色村寨旅游专线,并建立相关联的民族文化生态博物馆,把土家文化产业做大做强。
(二)制定保护彭家寨的规划
为保护彭家寨独特的土家文化,2001年来,当地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规划:其一,旅游规划。2001年,宣恩县政府颁布《彭家寨土家生态文化旅游开发项目建议书》,提出以建立彭家寨土家生态文化旅游区为主要目标[4];2004年,在华中科技大学规划设计院的建议下,沙道乡政府出台《彭家寨景区修建详规》,明确了景区开发的总体原则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即将彭家寨吊脚楼群“建筑物外围1500米”的地带,划定从车路住房至山边住房,街道及两侧住房均为保护范围,并在对古吊脚楼保护的基础之上对彭家寨进行旅游开发。
其二,保护规划。2001年,宣恩县政府着眼于对村落中破损古吊脚楼的保护与维修,出台了《彭家寨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彭家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和《彭家寨古建筑维修与保护实施方案》。2008年,《宣恩县城镇规划》对彭家寨等生态文化保护区进行了保护性规定,划定两河至龙潭为建设控制地带,并实行整体保护,确保这一段由彭家寨等众多村寨组成的土家吊脚楼“生态环境圈”不受现代建筑的影响和破坏。
其三,经济发展规划。经济发展规划主要包括农业经济、旅游经济与特色产业经济。2009年,宣恩县民宗局将以往的水稻田进行改造,在综合考虑经济效益与彭家寨的自然条件后决定种植椪柑150亩;2011年,沙道沟镇政府通过规划为彭家寨新发展贡水白柚120亩;政府规划引导村民在原有吊脚楼基础上开展土家特色农家乐服务,以宾馆式住宿、民族特色餐饮、民族手工艺品出售等吸引游客,该规划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仅农家乐项目就实现了每户村民年收入增值2万元至5万元。
(三)设计资金运作方式
彭家寨保护项目资金运作实行由政府主导、成立县旅游或产业投资公司的模式,投资公司资本由县外投资公司投入一部分资金、财政支持一部分资金、社会资本参与一部分资金组成,作为彭家寨新的融资平台,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方式,支持彭家寨的旅游发展,并引导大型旅游企业参与彭家寨旅游项目的开发和经营。鼓励发展各类为彭家寨提供服务的中介组织,对投资者在税收和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彭家寨保护的资金得到了政府、民间组织及村民等的支持。笔者通过调查发现,彭家寨保护的资金来源结构是:政府占63%、村民占19%,民间集资占14%。
(四)明确彭家寨保护项目的内容
彭家寨的保护内容主要有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种。
在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主要指吊脚楼的保护。吊脚楼根据其完好的程度又分为三种情况:吊脚楼建筑的保护与整治,即对质量较好、风貌典型的建筑进行原样保护,以求真实地反映历史遗存;传统村落形态的保护,即严格保护现存的传统村落布局形态,及时修缮损坏的部分;建筑风格保护,即在建筑新建时,保持其与原有的建筑形态和空间尺度相符合[5]。自2004年起,吊脚楼的修缮保护工作得到了村民的广泛参与与支持,在受调查的彭家寨村民中,家中吊脚楼曾经获得修缮的占86.6%,其中,17.2%得到过全面修缮,17.9%有过大面积修缮。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彭家寨的非物质文化主要是以土家歌舞与手工艺的形式体现出来。彭家寨通过组建以非专业演员为主体的文艺表演团体、举办土家歌舞培训班与探访寨中老一辈民间艺人等形式来保护、传承与宣传土家歌舞。2011年至2012年间,各类培训班相继举办,其中“八宝铜玲舞”培训逾十次,共培训近200人员;鼓励文化传承大师以亲自授课、收徒等方式为人们传授技艺;免费为演出团体和艺人发放演出证明,不以任何形式收取管理费用,旨在为其提供宽松的环境。2007年8月,由村民自发组建的“文艺表演队”成立,其节目包括土家山民歌、舞蹈、草把龙、三棒鼓、花锣鼓等,常年开展“撒尔嗬”、“摆手舞”、“龙船调”等土家歌舞、民歌、民族器乐演出活动。土家族最具代表性的手工艺包括以西兰卡普、土家刺绣等为主的传统土家手工艺品编织技术,彭家寨则充分发挥优势村民拥有的技艺优势,通过将土家传统手工艺转化为一项特殊技术并发挥其经济效益,实现对传统的手工艺的有效保护。
三、彭家寨保护的效果
在对彭家寨进行了数十年的保护之后,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也从不同的侧面显示出彭家寨保护工作举得的成就。
(一)土家物质文化的代表——吊脚楼,得到有效保护
保护工作开展以来,村落中吊脚楼风貌典型、质量较好的建筑得以原样保护,原有的建筑形式、房屋结构、使用功能、建筑材料都得以保存,真实的反映了土家特色建筑风貌和历史遗存;对吊脚楼内部生活设施的大规模修缮,安装沼气池,改水、改厨、改厕过程都极大的满足了居民的生活需要,不仅没有破坏原有吊脚楼风貌,还为村民生活生产带来便利,使吊脚楼的保护与居民的生活改善相得益彰;有条件的住户以原有吊脚楼为依托开办农家乐,把传统土家风情作为招揽游客的品牌,使吊脚楼呈现出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格局。
(二)村庄环境得以改善
保护工作的开展使得彭家寨的环境得到了改善。在未被保护之前,彭家寨没有固定的垃圾处理场地和污水处理沟渠,生活垃圾和污水没有指定场所放置,村民养成随意排放、随意丢弃的习惯,村内河水污染较为严重,垃圾随处可见。在对彭家寨进行定点保护开发后,村容整洁成为工作重点,排水系统和垃圾处理厂的修建,方便了居民生产生活,美化了村庄环境,为古村落整体保护提供了条件。现在的彭家寨是典型的环境优美、村容整洁示范村。整齐划一的古朴吊脚楼、干净的石子小路、清澈的河水,都成为了古村的缩影。。
(三)村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村民的生活水平自保护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显著提高。村民通过开办农家乐、开展民俗体验等旅游项目,发展特色经济产业等措施,人均年收入得到显著提高,原来鲜有的彩电、冰箱、电脑等家电也成为村民生活必不可少的用品。地方政府根据彭家寨实际情况制定的经济规划,即将种植水稻的水田改造成150亩椪柑、120亩贡水白柚为主导的高效经济林,使该村全年收入净增100万元。传统手工艺品出售项目成为妇女致富的途径,为妇女提供了工作机会,也将土家鞋垫、刺绣、西兰卡普等传统手工艺品推广至全国、全世界。
(四)村民本民族归属感、自豪感增强
对彭家寨村落进行的保护明显增强了村民对于本民族的归属感与自豪感。彭家寨地处较偏远地区,在彭家寨保护开发之前,由于交通不便,村民与外界接触并不多,因而村民并没有意识到土家族文化的独特性,对外界主流文化的了解也很少。随着保护开发工作的开展,交通逐渐变得便利,越来越多的村民开始意识到土家文化的独特,加上国家及社会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开发,以及彭家寨的土家文化的进一步保护发展与基础设施的完善,村民逐渐萌发出一种作为土家族的民族自豪感与归属感。
四、彭家寨保护的难点
现代化建设为彭家寨的保护开发带来了机遇,但也对保护工作有某种冲击。彭家寨在保护过程中也面临着与众多经济落后地区同样的困境,加上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都阻碍了彭家寨的保护开发,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点。
(一)彭家寨地理环境限制
彭家寨地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沙道沟镇,群山环绕,在2011年宜万火车通车之前,村民外出都需要翻越多座大山,耗时耗力,交通的不便同样限制了经济的发展与旅游业的开发。虽然宜万铁路在2011年通车,但并不途径彭家寨所在的宣恩县,加上高速公路并未建成,无论是村民外出或是游客旅游都需要先乘汽车翻过几座山头到达恩施市后才能乘坐火车、飞机等较为便捷的交通工具。由此看出,彭家寨的交通仍较为闭塞,对外联系相对不便,既不能带来大量资源,也难以让彭家寨被外人熟知,更是缺少保护与开发的人才,信息闭塞。在开发旅游业之前,此地经济基础普遍薄弱,地方财政有限,村镇建设相对迟缓,保护开发的费用并不是很充足的。
(二)彭家寨村民保护意识不强
长期以来,由于彭家寨村民受教育水平不高,且彭家寨地处乡村,当地政府和群众对吊脚楼的文化价值并没有很清楚的认识,因此,彭家寨珍贵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步相对较晚,尤其是未被列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之前,所有吊脚楼均处于自由维护状态,房屋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各家自由进行维修或拆建。另外,近些年村民普遍钟情现代化的水泥砖瓦房,对自己的传统民居并不是很珍惜。因此,由于各种人为或自然的原因使得某些年代较久的吊脚楼逐渐老化、损坏甚至倒塌,许多村民不愿意在原有房屋基础上进行修补,反而更倾向于修建新房,所以很多拥有上百年历史的吊脚楼被废弃,更加快了它们的损毁。加上吊脚楼不在法律的保护范围内,得不到人们的重视,破坏更为严重。在受调查的彭家寨村民中,有26.8%的人认为对土家文化的保护可有可无,9%的村民认为土家文化的保护完全不必要。村民保护意识不强与村民有限的保护方法,成为保护彭家寨古村落的一大难题。
(三)保护开发主体间的协同性不够
目前,彭家寨保护工程中,各主体间的协同性不是很充分。这表现在:第一,彭家寨虽建立起了保护开发的融资平台,但资金来源仍以政府财政方面投入为主,民间组织捐赠和村民自发投资的资金支持不多,加上保护维修费用普遍偏高,政府财力又相对有限,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彭家寨的保护与开发。第二,参与主体虽然有政府、民间组织及当地村民,但彼此之间的互动并不是很充分,政府相关的保护措施和方法宣传落实不是很到位,虽然作出了较完整的规划,但目前难以完全地付诸实践,而村民相对被动。因此,造成了保护开发主体之间协同性不够,各主体间缺乏互动和交流的情况。这些都不利于彭家寨古村落的长久保护。
(四)保护开发方法与理念有待改进
当前,彭家寨的保护基本上是在缺乏专业技术指导的情况下进行的,经常出现因保护方法与技术的失误而导致的“保护性破坏”,对遗迹的完整性造成严重破坏。另外,在保护的理念上,当地政府的保护理念基本是建立在开发的基础之上,而企业和开发商的介入不可避免地要以经济利益为第一目的,追求短期的经济目标而忽视长远的目标,这使得彭家寨的保护与开发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短期性。从彭家寨的开发规划来看,虽然有较为详尽的开发规划,但是规划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保护理论支撑,保护与开发的目标与当地民众的诉求并不完全契合,保护的手段、目标与民众的愿望、诉求之间脱离,规划的可实施性不强,甚至出现了将旅游开发与保护规划混为一谈的现象。
五、完善彭家寨保护的对策建议
目前,彭家寨已有的保护模式存在着不少的问题,需要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创新,针对其不足的方面采取新的发展思路,最终构建更完善的保护开发模式。
(一)对彭家寨进行保护的各主体力量应进行准确定位
目前对彭家寨的保护有多方的力量,找准各参与者的角色定位是彭家寨保护工作开展的前提。具体而言,政府可以进行引导,通过整体规划和调控,采取指导与激励等方法,为彭家寨土家族文化的发展提供宽松的环境;政府激励、指导的核心对象应为土家族群众,即彭家寨村民,他们作为土家文化传承的主体,不仅对本民族文化有着较深刻、全面的认识,还能够对土家文化进行再创造。因而,彭家寨村民应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与指导下,以传承土家文化为最高宗旨,积极、自发地加入土家文化的收集、整理和传承中去;民间的各种组织也是彭家寨保护开发的重要协同力量,这些组织不仅包括某些商业组织,同时也包括着眼于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的研究机构,这些组织能够补充某些政府以及村民难以涉及的领域,如学术研究、保护性商业开发等等,并依靠其专业的只是为政府与村民提供规划、保护、开发的建议。
(二)协同各个力量,共同参与彭家寨的保护开发工作
既然确定了多元的保护力量,将各方力量协同起来成为解决保护中存在问题的重要一点,对于彭家寨而言,正是多方协调不够,阻碍了其发展。彭家寨当前的发展主要以政府为主,民间组织、村民等力量动员少。为了更好地对彭家寨进行保护,需要在新模式下巩固政府的引导和调控地位,政府逐步放权并引入多方力量共同开展保护工作。例如,在资金的筹集方面,政府的财政投入要跟上,要保证保护开发的基本费用;在开发中,政府可以更多的充当指挥者的角色,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和保护开发规划,采用招投标等形式吸引企业加入到相关项目中来。同时,政府可以通过鼓励村民以能够提高生活水平的方式进行村落保护,以此提升村民的积极性。单个主体的力量有限,各个主体之间相互协调才能均衡力量,保证彭家寨稳定平衡的发展,起到既保护古村寨,又增加居民收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的目的。
(三)加强村民文化保护意识、学习先进的保护开发方法
对于彭家寨土家的村落文化,村民是最直接的接触者,是最有资格的传承者,是保护土家村寨最重要的一份子。充分动员村民保护文化的积极性,让村民自觉加入到保护土家传统文化中,是彭家寨的文化得以延续与发展的关键。作为土生土长的村民,保护其文化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但是目前的困难也显而易见,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当地交通闭塞、信息不畅,大部分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在家里的村民以妇女、儿童和老年人为主,保护意识不强、保护方法需要改进等构成了保护工作的障碍。据此,政府加大宣传力度,配合彭家寨保护的需要和村民的实际需要,为当地村民提供切实可行的保护方法,通过提升村民意识和能力,鼓励村民自主创业,研发与土家文化密切相关的产品,如土家特色鞋垫、布鞋、土家服装、西兰卡普手工艺品等,既是保护文化的手段,也是自身脱贫的方法。
(四)借鉴吸收先进的保护方法及模式
对彭家寨的保护需要结合多年来的传统保护、传承方式与现代的发展方法,为彭家寨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合理的保护开发方式,而非单一地停留在传统或现代的方式上。在彭家寨保护开发的八年里,基本属于自我开发的模式,对于外面优秀的保护开发方法借鉴较少。这就需要政府仔细研究彭家寨目前开发的现状,了解开发保护中的问题,同时选派专员赴其他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参观考察,借鉴经验,如湘西凤凰的保护、发展存在经验与缺陷等;密切与上级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充分发挥民宗局、旅游局的作用,获得上级部门更多的重视,争取更多的支持,为彭家寨的长远发展打下基础;对于彭家寨的保护要做好规划,做足准备,土家建筑越是久远越难保护,民俗民风也正在逐步汉化,所以相关负责人应该把目标放长远,仅仅五年十年规划是不足以满足彭家寨的发展需要的,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二十年五十年规划,并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将规划细化并做出必要的更改,以求彭家寨更好更持续的发展。
结语
彭家寨作为典型的土家古村落,虽然有着较为封闭的地理环境,但处于这样一个社会快速转型的特定历史时期,其村落文化内涵也发生着深刻的历史演变,这些可以从其寨内吊脚楼建筑、传统土家文化风俗以及宗族文化等方面的传承和变迁看出。自2004年起,各方力量开始着力对彭家寨的村落文化进行保护和开发利用,经过十数年的保护开发历程,其经济社会展现出了欣欣向荣的姿态,特别是村民的物质精神生活不断改善。在保护与开发体制彰显出作用的同时,文化传承与发展中的一些障碍和问题也显现出来。为了使彭家寨的保护开发工作发挥更大效用,笔者认为首先应该对各保护主体的力量进行准确定位和共同协作,同时在政府的指导下不断提升村民素质,培养村民的自觉保护意识,学习先进的保护方法,并对以往的开发式保护方式进行创新。总之,传统文化的保护不能简单套用现代的手段,不应简单地以开发和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不应是政府一家唱独角戏;而应该结合多年来的传统保护、传承方式与现代的发展方法,在政府、民间组织和村民各种力量的协调配合之下,方能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合理的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方式,使传统文化在新的历史时期焕发出蓬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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