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研究生培养模式探析
2013-10-08陈小露
陈小露
(北京师范大学 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北京 100875)
现代意义上的研究生教育发轫于德国,后被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引进,并由这些国家的教育工作者不断调整,形成各具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模式[1]。研究生教育经过了研究生教育的原生型(西欧中世纪大学高级学位教育)、研究生教育的产生(德国学徒式研究生教育模式的出现)、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美国专业研究生教育模式的出现)、二战后研究生教育的变革(协作式研究生教育模式的出现与研究生教育模式之多样化)四个阶段。而目前被世界公认的模式大致包括德国学徒式教育模式、美国专业式教育模式、二战后协作式教育模式三种培养模式。由于受地域的影响,丹麦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和德国的学徒式教育模式有很多相近的地方,但也具有自己的特色。
一、丹麦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
丹麦的硕士研究生直到2002年丹麦政府出版的《更好的教育行动计划》时,才在真正意义上进入研究生教育的行列。但是由于和本科学士学位分开的时间还不是很长,所以在很多方面丹麦的硕士研究生的项目还是和学士项目联系在一起的,这一点在其培养目标上也有体现。作为攻读博士所必须经过的阶段,丹麦的硕士研究生在其培养目标上也更加注重这一点。丹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加强学生的学术知识和能力,巩固学生在本科阶段学到的理论和方法论;2.为学生提供深入学习专业学科先进的学术知识和方法的机会并为其提供相关的培训,从而使学生能胜任相应的学术发展工作;3.为更高层次的学习(博士阶段的学习)提供资格[2]。
丹麦的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丹麦的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非常明确:在国际层面上训练博士生,使其能在私立和公立部门进行研究、发展和教学的任务,这其中研究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3]。随着各国都不断强调创新的重要性,丹麦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也强调创新。丹麦博士研究生的中心任务是维持和加强丹麦研究和创新体系的质量[4]。
丹麦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无论是硕士阶段的培养目标还是博士阶段的培养目标,其目标定位都非常明确,学术性强,且突显了创新特征。
二、丹麦研究生教育的培养过程
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主要包括研究生的入学、教学形式以及课程设置等内容。
(一)入学
丹麦对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要求:第一,一个相关的学士学位,或者其他国外与丹麦学士水平和资格相称的学位水平;第二,新的法令规定要进入硕士课程的学习不只是完成或者获得学士学位,而是要求进入硕士阶段学习的本科生要在本科阶段认真完成学士相关项目的具体要求,既包括他们的专业项目完成情况,又包括欧洲学分制(ECTS)的得分情况;第三,如果对于第一个和第二个要求都不符合的人,要根据相关的个体评价,要求有相称的学历水平(如每年完成60个ECTS等)[2]。当然这些要求都是官方规定,大学还可以在这个框架下根据自己的目标规定硕士学生入学的要求、入学的程序等。大学只会以学术标准来决定录取谁,而不是以年龄和抽签的方式来决定[5]。
由于受丹麦传统和保守的培养模式的影响,丹麦的博士研究生在入学上通常是不公平的,不符合标准的竞争[4]。为了改变这样的局势,近年来,丹麦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只是设置最低的标准要求,每个院系甚至是每个专业的要求都不一样。下面介绍的要求只是丹麦科学、创新和高等教育部规定的一些最基本要求。丹麦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要求具体如下:第一,顺利完成相关的硕士学习;第二,大学可以指定自己特定专业的要求,但是必须要保证录取的学生要能在三年的学习中达到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完成180个欧洲学分[3]。
丹麦大学所规定的录取标准要在大学制定之后上传到网上,一年之后才能使用。申请攻读丹麦硕士研究生项目的学生在申请被接受以后要接受相应的测试和面试,只有这些全都达到标准之后才有可能被录取。简言之,丹麦硕士研究生的入学体现了公正、透明化、标准化、严格化以及弹性化的要求。
(二)教学形式
丹麦研究生的教学强调研究的重要作用,同时采用包括讲座、研讨会、项目工作在内的多样化教学形式。
丹麦大学硕士项目的核心因素就是研究基础上的教学(teaching is based on research),以确保教学内容上的最高科学水平和不断的创新理论和方法[6]。研究型教学(research based teaching)是丹麦大学硕士研究生教学的最大的特点。丹麦研究生的教学形式多样,主要包括讲座、研讨会、项目工作(project-oriented work)、实践锻炼以及针对部分专业学生的实验教学。讲座一般是在演讲厅里进行,讲座的目的是为了介绍课程的概要和主要的内在元素。实践锻炼中,学生要和自己的同伴共同完成任务。实践锻炼是教学的重要部分,会提供给学生必要的学科知识。实验教学一般发生在涉及的学科实验室的学科,一般是小班制的教学,要求和一个或更多的同学一起学习并练习实验。在整个教学中,许多教师都会要求学生每个学期做上1到2次的口头汇报,这些汇报通常以小组的形式进行,小组通常是由自己组合的,有时也由老师直接分配。
(三)课程设置
2003年10月,丹麦政府颁布了《一个充满自由行动的社会》报告,随着这个报告的出台,政府对教育部门提出了一系列的新措施,为在丹麦创造更多的自由行动的机会。该战略在研究生课程上的体现是要求研究生开设的课程既是通识的也是有技能要求的,例如既要开设管理和营销策略这些通识课程,也要开设准备商业计划和账目等技能课程[7]。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要确保学术的连贯性和发展,同时要保证学生能够在各种专业技能中做出选择[8]。根据相关的要求,丹麦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必修课程,包括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最少要求90个学分,其中包括30分的毕业论文;第二,选修课程,至少要修30个学分。这两个模块体现了通识课程和技能课程的要求。下面的表1就以奥胡斯大学的商业和社会科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为例来直观展示。
通识课程和技能课程在丹麦博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上体现得明显一点。研究性的课程对丹麦博士研究生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每一位博士研究生至少要完成30学分的课程。课程主要包括四种形式:专业研讨会或相似的讨论会、会议、通识课程以及博士课程或者专业课程。研讨会是要求要在每一个专业或者每一个单独的部门开展,既是面向整个部门的研讨会也可以是针对单独的中心,一般要求学生在这种研讨会上拿到的学分不少于5分。会议,大学都鼓励博士研究生积极参加本国的或者是国际的会议。大学非常重视参与者能在国际会议上做报告和发表文章而不仅仅是参加,每位博士研究生要在这样的课程上拿到最多6个学分。通识课程一般是在学院层面上开设的课程,通识课程一般提供诸如一般教学技能、交流和学术写作等相关知识。每位博士研究生在这种课程上一般要求拿到最多5个学分。博士课程(专业课程)提供具体的专业知识。四种课程形式只是丹麦大学的一个概括,每一个大学里的每一个专业又呈现不一样的特征和特色。跨学科课程在博士研究生阶段的体现也是比较明显的。平均每位博士研究生要求选4.2个本院系的课程,3.3个非本院系课程,其中3.1个非本院系课程是要记入博士研究生的最终成绩的[4]。
表1 奥胡斯大学的商业和社会科学专业的课程设置
三、丹麦研究生教育的考核和评价
丹麦大学考试评价系统和欧洲其他国家的考试评价系统都不一样。在丹麦,最终的成绩只取决学生在本学期最后的官方考试中获得的成绩,上课时的口头报告以及上课所提交的论文或其他的一些小项目(个人的或小组的)都不计分[6]。丹麦的硕士研究生要求在两年的硕士学习中一共获得120个欧洲学分制系统转换的学分。考试类型必须体现既定的目标并确保评估每一位学生的成就是可能的;测验可以是单独的也可以是集体的测试;口头的测试是采用学生和考官之间讨论的形式,这个测试必须要检查到每一个学生并进行个别评价;如果采用撰写小组报告(没有口头报告)的形式,那么这种测验要注意标注学生个人的贡献以便个人评价的顺利进行。但无论采用什么样的考试方式,这个形式的测试必须反映课程的内容和方法,具体反应的内容包括:口头、书面和实际实验中的内容,参与课程、讲座、练习等内容,小组学习中涉及的内容。考试中是可以使用电脑的。尽管丹麦大学的最终成绩是基于最后一次的考试成绩,但对于硕士研究生而言,整体的或者说大多数的评价是一种基于书面和口头的综合评价,而非单一的考试评价。
对于丹麦硕士研究生而言,独立的研究活动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而硕士论文是独立研究的一个重要因素,或者说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6]。硕士论文是硕士项目的最后一项任务,它是一个独立的书面作业。通常需要一个学期的时间来完成[9]。丹麦硕士生的硕士论文必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基于一个明确的研究问题,有具体的目标;基于相关的、描述清晰的材料和方法,现在明确的结果,完成最终展示,包括首页、概要、内容和参考文献等[9]。对于硕士论文的具体要求,丹麦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只是要求硕士论文应该证明硕士生能够处理复杂的问题的能力,这就整合实证数据、理论和方法[10]。硕士论文答辩评审的主体多元化,由该专业的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或一个外部的讲师构成。
对于丹麦的博士而言,虽然教学和知识的传播是其教育的一个部分,但是这些并不是作为评价或者说考核的一个部分[4]。丹麦的博士论文要求博士能证明自己的能力:运用相关的科学方法实现自己的研究。大学设置自己学校学生博士论文的规则和意见[11]。现在,在博士教育阶段,发表一篇文章,你就可以完成你的博士教育并拿到博士学位证书。但是委员会认为博士论文最好的展示方法不是堆积材料,而是提交给同行评议并发表在期刊上。对于博士研究生而言,学会出版书籍的过程:从设计论文到撰写论文,考虑合适的发表期刊,经历提交申请、审查、修改校样这整个过程是必不可少。即使对于那些依据丹麦材料写作丹麦的专著论文,这个过程也是很重要的,并把这个项目作为博士议程的一个强制的项目。高国际标准的博士教育是一个明确的目标。因此委员会建议评估委员会至少有一个成员来自国外研究机构的研究院[4]。博士论文的答辩评审主体主要由三个成员组成:一个内部的评审教授和另外两个外部评审教授(至少有一个是非丹麦人),这其中导师或者说大学监管人一般不包括在内。
四、丹麦研究生培养模式对我国研究生培养的启示
纵观中国研究生教育自1978年恢复以来的这三十多年,尽管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在规模上超过了很多国家,但在质量上尤其是创新能力上远远落后于许多西方国家。丹麦的研究生教育质量在国际上享有盛名。例如在2012年的ARWU上,中国目前还没有大学进入到百强的行列之中。丹麦有两所大学(哥本哈根第44位、奥尔胡斯大学第86位)位居百强行列。
从上述的分析表明:研究生培养目标定位明确,入学选拔公正、透明、严格以及弹性,教学形式多样,跨学科选课,考核的严格等是丹麦高质量研究生教育的保障。丹麦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可以为我国的研究生改革提供一些借鉴经验:
第一,明确研究生培养目标,适应时代需求。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明确规定我国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12],这一目标培养出来的学术型人才与我国实际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明显脱节。丹麦的研究生培养目标非常明确,就是培养学术和应用兼备的复合型人才。同时为了适应创新的时代要求,丹麦特意把维持和加强丹麦研究和创新体系的质量作为其研究生教育的中心任务。社会是动态的,教育是动态的,培养的人也是动态的,因此我们的培养目标也应该是动态的,适应时代的需求。
第二,加强研究生招生的弹性化。目前,我国的研究生招生大抵采用统一考试的招生机制。统一的考试机制给我国研究生教育带来许多问题:在招考活动层面,考试内容更侧重基础知识而非专业知识、考核标准更侧重知识而非能力;在制度设计层面,更侧重政府招考权而非高校自主招生权、招生模式更强调一元而非多元;在文化和心理层面,民众更信任政府而非社会中介考试机构、改革更侧重普通民众的意见而非学者专家的建议[13]。在丹麦,大学通常是在国家制定的总体框架中根据自己的目标规定研究生入学的要求、入学的程序等,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当然,我国也在不断改善这一体系。近年来,我国的研究生招生在逐渐扩大自主招生的范围,同时加大推免生的比例,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招生弹性化的要求。
第三,改变单一的研究生考核方式,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如上文所述,丹麦的研究生大多数的评价是一种基于书面和口头的综合评价,而非单一的考试评价。而我国现在研究生的主要考核方式是书面考试,片面注重应试能力,忽略了实践等综合能力。对于研究生毕业的考核采取的是单一的毕业论文的设计,而对毕业论文的研究性却不做要求,这在无形中降低了我国研究生的研究水平。其次,丹麦的研究生考核主体一般包括内部的评审教授和外部评审教授,采用了多元的评价主体,而我国研究生的考核评价主体主要是校内的老师,而很少会出现校外教师的评价。
注释:
① 在第三学期的选修课程中,可以依据自己的兴趣选择相应的课程,而非仅仅限于以上的四个课程。
[1] 曹健.研究生培养模式论[M].镇江:江苏大学出版社,2012:1-3.
[2] The ministerial order of the study programmes[EB/OL].(2011-11-22)[2012-05-20].http://www.ubst.dk/en/laws-and-decrees.html.
[3] The ministerial order of PHD programme at universities[EB/OL].(2011-11-22)[2012-05-20].http://www.ubst.dk/en/laws-and-decrees.html.
[4] A Public Good-PHD Education in Denmark[R].Danmark:Danish Ministry of Science,Innovation and Higher Education,2006:68.
[5] The ministerial order on admission and enrolment[EB/OL].(2011-11-22)[2012-05-20].http://www.ubst.dk/en/laws-and-decrees.html.
[6] Masters Study Guide 2012[EB/OL].(2010-04-01)[2012-05-20].http://www.au.dk/en/aarhusuniversitet156.html.
[7] Entrepreneurship and a Culture of Independence in the Danish Education System[R].Danmark:Danish Ministry of Education.Innovation,2004:6.
[8] The ministerial order of the study programmes[EB/OL].(2011-11-22)[2012-05-20].http://www.ubst.dk/en/laws-and-decrees.html.
[9] The Master's Thesis[EB/OL].(2011-11-22)[2012-05-20].http://www.econ.ku.dk/polit/english/internationalstudents/thesis/.html.
[10] Thesis guidelines[R].Danmark:Universty of Copenhagen,2011:2.
[11] The Industrial PhD——An effective tool for innovation and knowledge[R].Danmark:Danish Ministry of Innovation,Science and Technology,2008:4.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EB/OL].(2008-12-15)[2013-03-01].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8-12/15/content_1462106.htm.
[13] 陈何芳,闫国花.研究生招生“专业课统考”带来的变革及反思[J].现代大学教育,2011(6):9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