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期高校隐性德育的强化
2013-09-30滕晓雯曾长秋
滕晓雯 曾长秋
摘 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进一步加强与改进高校德育工作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现时奉行的显性德育为主导的德育模式存在弊端和不足,应同时积极、全面地推进与之相辅相成的隐性德育。研究发现,高度重视加强隐性德育共识、创建隐性德育机制、构建隐性德育实践体系并持久坚持在实践中探索推进等四项举措,具有较强的强化功能和重要的实践意义,既是强化隐性德育的有效办法,也不失为改进与加强高校德育的一条可行途径。
关键词:高校德育;隐性德育;措施强化;实践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610(2013)05-0092-05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进一步加强与改进高校德育,是摆在高校德育工作者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笔者试图结合工作实践,通过对高校德育所存在现实问题的探讨和对高校隐性德育功能的研究,阐述强化高校隐性德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探索新时期强化隐性德育的有效措施,以寻求高校德育的创新途径。
一、当前高校德育所存在问题的探讨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传统的德育奉行“显性德育”为主导的模式。在进入21世纪后,由于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体制市场化、文化多元化,特别是由于深化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而带来的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日益多元化,就使这种模式逐渐显露出了一些弊端和不足。
(一)显性德育的固有特性影响了德育的效果
众所周知,德育是教育者根据社会和受教育者的需要,遵循品德形成的规律,采用言教、身教等有效手段,通过内化和外化,发展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法制和道德几方面素质的系统活动过程。[1] 通常,人们将有组织的、有计划的、明确的、直接的、外显的德育教育方式称之为显性德育。[2] 其主要实现形式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形势政策课程以及日常的德育活动,这其中教育者、教育内容、教育目标、教育对象均是“显露”的。[3]其特征则是对教育对象进行旗帜鲜明的理论讲授和对内容的直接灌输,将德育的诸多信息直接地呈现在教育对象的感官面前,对受教育者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具有直接性、单向性和强制性的特点。[4] 有学者认为,30多年的德育实践,成就是主要的,经验不可否认;但目前的德育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也是不争的事实。[5] 76比较明显的,正是其浓厚的强制色彩在人们选择意识不断增强的当今社会,极易导致逆反心理,产生厌倦抵制情绪,从而影响德育的效果[6]。如一些学生对德育课不重视,逃课现象不时发生;一些学生上课只为得到学分,对教育内容既无主动深入思考,也无师生的互动交流;至于政治学习、专题讲座,由于被动地参加,参与者人在心不在。这些都导致德育的实效性大打折扣,甚至还引起部分学生政治认识模糊,政治思想不够成熟。
(二)显性德育与时俱进不够,没能紧贴现实生活,针对性、实效性不强
有研究者指出,传统的德育思维往往把德育等同于理想教育,着眼于高扬人生理想的宏伟目标,与现实的社会生活脱节。[7] 多年来,高校德育习惯于正面直接灌输,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忽视基本文明素养,注重道德规范教育,不重视实践问题,令行为与认知不一致,理论与实践相脱节,更无力针对受教育者思想实际和学习生活实际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这在“人们社会生活的革命化色彩愈益淡化、世俗化的倾向更加明显”[8]12的新时期,就使受教育者明显感到显性德育不能适应社会生活需要,不能满足社会现实生活的诉求,针对性欠佳。事实上,我们的现实生活不仅需要高扬理想、主义的德育,也需要关注日常生活、关注幸福指数的德育。德育如果只关注高远的社会理想,少问或不问人们的日常生活,不把社会整体发展与个人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就不能受到人们的欢迎,就不能打动受教育者。[8]12因而,受教育者往往把理想教育中只讲社会理想、不讲个人理想,只讲远大理想、不讲现实理想的德育看成是缺乏吸引力的“空洞说教”,产生排斥心理。
此外,教育内容滞后现实,道德教育只正面阐述社会主义制度应有的道德体制,而不对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失范进行评析批判;课堂上只注重讲解理论上的社会主义,而不注重分析客观存在的现实的社会主义;“在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中片面强调其垂死性、腐朽性,而不分析当代资本主义繁荣与发展”[8]12的原因……也让受教育者觉得说服力不强。总之,由于显性德育没能与时俱进,没能贴近生活实际,“对当代社会生活把握不够全面、深刻、辩证”[8]12, 不能透彻回答现实生活提出的问题,对受教育者的说服力、感染力减弱,自然使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受到很大影响,造成了“功能钝化”现象的产生。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所观察到的学生人群中,“务实意识与个人功利意识并存,‘泛功利化倾向在部分学生身上存在;有些学生道德认知与行为脱节,缺乏诚信意识;还有些学生心理障碍问题凸显,自杀及暴力事件时有发生”[9]10,虽然这些现象不能简单归结于显性德育与受教育者思想实际相脱离,但至少可以认为,是与显性德育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不到位有密切关联的。
(三)重“显”轻“隐”,隐性德育的功效没有得到正常发挥
教育理论告诉我们,德育在促进教育对象形成正确思想的过程中,分别由显性德育与隐性德育合成完成任务,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在实践中,二者关系不能割裂,更不能片面化和绝对化。[10] 但在我国高校,尽管隐性德育早就以不规则、不系统完整的形态而客观存在,却因理论研究起步晚等原因,德育工作一直以“显性德育”为绝对主线,有计划安排、有教材及实施大纲、有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有制度保障、有课时保证。而“隐性德育”的境遇则不可相提并论,甚至有时还被“边缘化”。每个高校因校情差异和重视的程度不同,“各自走自己的路,各自划自己的船”,忽视隐性德育的现象普遍存在,明显地重“显”轻“隐”。既没有正规地将其当成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来对待,更没有行之有效的措施来计划安排、组织实施;间或用之,或作点缀,或只充任“调味品”。于是,隐性德育的独特作用长期以来没能得到正常的发挥。
二、关于高校隐性德育特性和作用的辨析
诚如我们所知,尽管隐性德育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11],但由于隐性德育的特殊品性和其对显性德育功效的强力补充,而受到教育学界的普遍重视和关注。
(一)关于“隐性德育”的内涵和特征
国内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若干主张,理论界目前还没有统一的界定说法。笔者比较倾向于如下认识:隐性德育是指教育者为了实现教育目标,有组织、有计划地在学校范围内以各种方式通过受教育者无意识和非特定心理反应,使受教育者主要获得道德情意方面经验的教育因素。[12] 这种相对“显性德育”而存在的教育类型有着其特殊的品性,即有着为研究者们比较认同的八个主要明显特征:潜隐性[8]11、渗透性[8]13、开放性[8]12、非预测性[13]、愉悦性[14]56、持久性[14]56、丰富性[14]56和自主性[15]。为求简约,现仅就其中三个主要特征予以阐释。所谓“潜隐性”,就是把教育目的和内容巧妙地隐藏在“非教育”活动之中,以使受教育者能在无压力和无反感的状态下,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者所倡导的思想观念,进而实现教育的目的。这种教育目的和内容的潜隐性不构成形式上、“感觉上”的德育,但形成了事实上的德育。从而推动其在活动中将社会所要求的思想观念和行为规范内化为自己的思想品德,实现自我教育。所谓“渗透性”,就是把教育内容以隐藏的方式渗透于各种活动之中,使德育与各种活动有机融合,进而熏陶、感染受教育者,使其在不知不觉中自愿接受教育内容,并逐渐内化(浸润)成为自己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准则,从而达到润物无声、施教无痕的效果。而关于“非预测性”,指的是德育结果的不可预测性。由于隐性德育的隐蔽、潜在的特点,使教育者难以事先知晓某种影响的后果。教育者有时按照某种预期设想进行某种实践活动,但得到的结果却是出乎预料的。这就是某些隐性教育因素在发挥影响,而教育者事先却没有注意到。由此可见,这种教育结果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教育者有时难以进行控制。
(二)关于隐性德育的功能作用
许多研究者进行过认真的研究和发掘。有学者具体指出,隐性德育具有发展的功能,即能发展受教育者的智力和能力;有同化功能,即能同化受教育者的思想意识、品德操行、价值观念和信仰等;有完善功能,即能完善受教育者的人格。[16] 更多的研究者还指出,隐性德育还有情感陶冶的功能,因为隐形德育过程也是受教育者情感活动的过程,所以其对受教育者情绪、情感的影响与作用是不能忽视的[17];还有环境熏陶的功能,它能潜移默化地对受教育者产生影响[18]; 并有道德规范的功能,因为在教育过程中受教育者的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需要和道德动机等的形成与发展对道德规范的养成具有重要作用[19];且有行为制约的功能,即学校中的规章制度和条例等明确了学校对受教育者的要求,带有强制性,其对受教育者的行为具有很强的约束性[20]。
(三)由“辨析”获得的认知和启示
综上所述,我们从中不难获得如下基本认识和启示:一是隐性德育的本质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共同活动,是教育者有目的、有意图、有预期的传递“经验”的活动和过程;而这些“经验”必须借助一定的载体潜移默化地传导给隐性德育的客体,使受教育者无意识地获取教育性经验,从而提高思想品德素质[21] 。二是隐性德育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与显性德育并驾齐驱,占有同样的地位,受到同等的重视,不可偏废;至于隐性德育在德育体系中所占分量比重,应当在实践中探索。三是隐性德育的潜隐性、渗透性等特征,正好能革除显性德育所存之弊端,是对显性德育固有不足的有效补充与完善。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B ·A·Cyxomjnhcknn)曾说过:“教育者的教育意图越隐蔽,就越能为教育的对象所接受,就越能转化为教育对象自己的内心要求”。[22] 因此,应尽快全面推进隐性德育,这也正是强化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及迫切性之所在。四是隐性德育若实施得当,其功效能正常发挥,应不失为契合当前“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条给力创新途径,势必会促进高校德育更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实效性。五是对隐性德育结果的非预测性要有认真的辩证考量,既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因急于推行隐性德育实践而盲目出击。
鉴于隐性德育的实践同样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方向性和价值性,为防止失控,避免大的失误,有两点须特别注意。一是对敏感或易引起争议的问题要科学思考、冷静判断,不能踩“红线”,不能贸然乱闯,要等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定夺。二是坚定不移地坚持党性原则,即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的价值取向,敢于和善于与各种背离党性原则的现象作斗争。[23] 只要将这两条把握住了,相信办法总会多于困难。
三、对强化隐性德育的思考
由于高校隐性德育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人们对隐性德育如何实施的理论研究也逐渐增多。一些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若干实施意见,包括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24]、发挥教育对象的自主作用[25]、重视隐性课程的建设[26]、重视校园环境建设[27]、重视校园文化建设[28]、重视网络和媒体的作用[29]……笔者以为,理论研讨实施隐性德育的方法、途径固然重要,但仅此是不科学和远远不够的。当务之急的是,我们应当在此同时加强实践探索,即在实践层面上探求实施隐性德育的有效途径,真正在强化隐性德育的实践运作上干起来。这个观点的提出,主要是基于我国隐性德育理论研究的现状,特别是高校隐性德育如何设计与开展方面的成果不多,缺乏系统性、整体性,还远没有形成理论体系,尚无力承担(理论)指导实践之重任,而德育的现实又亟待隐性德育介入加强与改进,与其坐等或纸上谈兵,不如在实干中探索。成熟的理论能指导实践,而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原理也告诉我们,实践研究到了一定的程度,就可能被升华为经验或知识。这种经验或知识无疑会有一些成为理论的补充或拓展为新的理论,进而促进理论与实践结合,使理论研究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为使隐性德育的实践能运作起来,或者说,要使隐性德育的强化能付诸实施并落到实处,我们当前应为推行如下几项举措而不懈努力。
(一)汇达共识:德育并非一门讲授课,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隐性德育
有学者撰文指出,德育又叫育德,它不是说教,而是品行筑垒;基本途径不是课堂讲授,而是行为示范。行正为范,见贤思齐,这是育德的根本方法。[30] 还有学者认为,有效的德育模式应是知性德育模式、情感德育模式、生活德育模式和主体性德育模式的有机结合。[5]77由此可见,德育要想取得理想效果,显性德育与隐性德育的密切配合是必由之路。况且,上述育德模式中较多问题亦属于隐性德育范畴,隐性德育在育德中肩负的任务可谓是“任重道远”,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必须得到高校管理者和德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予以得力的举措全面加强。然而,实际工作中,隐性德育还没有真正得到人们足够的关注和认同。因此,需要进行诸多努力,采用多种方式广为宣讲隐性德育的特别作用和重要性,藉以提高认知水平,拓展视野,汇达共识,更新思维与行为方式,为大力推进隐性德育打下统一认识、协同一致的思想基础。
(二)合力创建隐性德育机制
许多事实证明,一项工作要改革创新,没有机制上的保障支撑是行不通的。同样,强化隐性德育若没有“机制”的设立,就只能是举步维艰,就难以打破目前重“显”轻“隐”的局面。诚然,尽管强化实施隐性德育的思路也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和精神[9]5,但设立“机制”是组织(或政府)行为,非隐性德育的研究者、实践者而能为。我们可以使用提案、建言、文章等形式催生“机制”,使党组织和政府主管部门能高度重视相关意见要求,加强调研,尽快出台实施办法。当然,这绝非一日之功可成,需要方方面面的合力不懈推进。如果“机制”能得以建立,隐性德育才会有相应地位并名正言顺地成为“规范动作”,才能像显性德育一样纳入常规工作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真正有助于把一所学校所有的教育因素、教育影响、教育途径、教育力量融合为一个整体,通过学校所能提供的所有资源对受教育者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德育教育。
(三)科学构建高校隐性德育的实践运作体系
前已述及,我国高校隐性德育早就客观存在,但尚无规范统一的做法,各高校自成体系、自成章法,多为随意性较强的“自选动作”;而且要求不一致,内容千差万别,隐性德育的效果不如人意。针对这种现状,我们应用教育方法论来探讨研究隐性德育的实施模式,通过精心设计和科学安排,构建一个符合国情、富有实效且便于操作的高校隐性德育实践运作体系。这个体系应当包括实施大纲、有效载体的发掘与遴选、方案设计、实施运作、质量与效果评估、反馈与修正处理等内容,把“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9]27自然融入其中。此外,方案设计和载体的遴选要充分考虑与显性德育相匹配,不冲击现有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课时安排;要符合因地(校)制宜、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的原则,尊重差异,兼顾一般,区别对待不同学科背景、不同层级的受教育者……倘若能在耗时合理、不影响受教育者学业完成的条件下,形成一套规范、系统且富有实效的高校隐性德育实践运作体系,则对进一步改进加强高校德育来说,将具有重要的创新意义。
(四)深入持久地坚持隐性德育实践的探索推进
我们对坚持隐性德育的实践,要有打“持久战”的充分准备。这是因为:一是虽然隐性德育同样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也以人的道德品质形成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以促进人的道德品质发展为根本要义,但其功效受“潜隐性”、“渗透性”等的制约,远不如显性德育那样发生得“直接”,其对受教育者的教化影响是一个长期过程,是一个深入细致的渐进实践过程,教育效果的呈现需假以时日。二是对隐性德育实践的研究,本身是边干边探索,是“摸着石头过河”,前行之路既无捷径又崎岖不平,惟有一步一步经历深入与登攀。因此,我们坚持隐性德育实践的探索推进,必须树立深入持久的思想,要坚持孜孜不倦地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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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 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