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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十二五”财政监督攻坚战——访新疆自治区财政厅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赵炜

2013-09-19

财政监督 2013年2期
关键词:乡镇财政财政监督财政部门

●本刊记者 周 菲

记者:财政监督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新疆在财政监督“两基”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赵炜书记(以下简称“赵书记”):新疆对财政监督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高度重视,近年来,通过筑牢“两基”,新疆财政监督能力建设不断强化。

第一,财政监督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健全制度是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有力保障,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首要任务。仅2012年,我区各级财政部门就制定出台199项财政监督规章制度。如自治区财政厅出台了编发内部监督工作手册和召开内部监督厅长专题会议等四项制度;伊犁州各县市财政局按照与州财政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出台了近20项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规程;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制定了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财政监督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自治区财政监督检查行为,推进了财政监督法制化进程。

第二,财政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健全的机构、高素质的人才是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基础。近年来,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专职监督机构不断完善,监督队伍不断充实,人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全区各级财政监督机构共有监督干部260人,其中:专职干部215人,占83%;兼职干部45人,占17%。全区15个地级财政部门、73%的县级财政部门均成立了专职的财政监督机构,27%的县级财政部门受编制的影响,实行多部门合署办公,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疆的财政监督网络体系。其中:伊犁、巴音郭楞、博尔塔拉3地州财政监督机构为正县或副县级单位。此外,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还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财政监督干部培训班,提升财政监督干部素质。并通过竞争上岗考核、年度轮岗等多种方式实现了领导调整和干部配置,进一步充实了监督机构力量。

第三,财政监督理论调研和信息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自2008年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财政厅高度重视财政基础理论调研工作,积极组织地州财政部门开展理论调研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财政厅先后完成了《少数民族地区县级财政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基于会计信息质量标准的新准则实施效果分析》等课题论文,参与完成了中央治理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的课题调研任务。与此同时,各级财政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财政厅通过举办《财政监督情况反映》栏目,注重收集地州和市县财政部门特色典型信息编辑简报,通过《中国财经报》、《新疆日报》、《财政监督》、《财政信息快报》等新闻媒体交流经验、宣传成效,扩大了财政监督的社会影响。伊犁、塔城、吐鲁番、克孜勒苏、喀什、和田等地区财政监督机构开设了专题财政监督信息简报,有效提升了财政监督的宣传效果和层次。伊犁州、奎屯市、特克斯县、察布查尔县、新源县等地县撰写的财政监督信息和调研报告被《财政监督》杂志采用,对宣传我区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记者:2010年,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建立乡镇财政直接联系点制度,请您介绍一下新疆乡镇财政直接联系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赵书记:乡镇财政直接联系点是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财政工作动态,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指导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发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2010年,根据财政部 《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建立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直接联系点工作制度。两年来,财政厅和地州财政部门不断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台账,积极探索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模式和办法,使各乡镇财政直接联系点在监督常态化、业务规范化、服务优质化等方面有了明显的提高和改善。

一是深化了乡镇财政管理各项改革。完善和创新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乡镇财政预算编制机制,加强乡镇财政预决算收支执行及分析,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水平,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二是强化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通过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将乡镇财政本级安排、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达的所有乡镇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进行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对乡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项目资金细化监管内容、重点、主要环节和责任,建立了资金监管台账,实行分类监管。积极推进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提高了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建立和完善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报反馈机制。完善乡镇财政公开公示制度,建立了基础信息的核定和整理及上报有关政策和项目落实情况、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机制。

四是加快乡镇财政建设。逐步改善了乡镇财政所用房、交通、设备等基本办公条件。

五是惠农政策落实得到了保障。强化了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堵塞了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杜绝了强农惠农资金被挪用、套取、冒领等现象,使党和国家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六是乡镇财政干部素质得到了提升。通过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干部行为的办法,乡镇财政干部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得到增强,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得到了提升。

七是树立了良好形象。财政所干部在和农民群众面对面实施服务过程中,不断强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良好口碑,提升了基层财政形象。

记者: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行政监管,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财政部门全面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新疆财政厅是如何履行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职责的?

赵书记:自2003年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职能划转以来,自治区财政厅始终坚持以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增强社会公众对行业的信心为目标,以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为主要手段,以惩处少数、教育多数为原则,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和成效。

第一,构建协调顺畅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机制。为强化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我厅按照工作需要,在厅内部对行政监管相关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其中:财政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职能;会计处主要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审批、注销及业务报备等日常管理工作;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主要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会员注册、审批、年检、考试等行业管理工作。三个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初步建立起了法制规范、职责明晰、运转协调、监督高效的行政监管长效机制,促进了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协调发展。

第二,强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力度。自2003年以来,在财政部监督检查局的统一部署下,我厅按照重点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两种检查手段,逐步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将出具虚假检查报告、执业质量差、社会反映强烈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检查重点,抽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选取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执业质量检查和督导抽查。此外,我厅还通过《新疆日报》和财政厅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对事务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处理处罚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受到了新闻媒体和业内外的广泛关注,有力地促进了行业诚信建设的深化和执业质量的提升。

第三,积极创造注册会计师行业良好的外部环境。近年来,为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工作,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我厅积极与监察厅、审计厅、新疆专员办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了四方联席会议机制,通报工作情况,交流检查方式方法,交换检查重点,避免重复检查,形成了监管合力和畅通有效的部门间协作机制;主动与发改委、国资委、税务局、人力资源、银行等部门沟通协调,避免事务所因受到警告等较轻行政处罚而被禁止参加审计业务投标活动,也得到了有关部门的积极响应和认可;多次召开座谈会,邀请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进行座谈学习,派出调研组深入走访各基层会计师事务所,倾听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监察厅,大力推进中介机构执业环境整治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反腐败工作,为行业健康发展创造了公平有序的环境。

记者:建设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是今后一个时期“小金库”治理的主要工作。这项工作新疆是如何安排部署的?

赵书记:按照自治区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的总体部署,今后一段时期,要扎实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构建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教育。坚持教育在先,防范在前,结合治理“小金库”工作中查处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将防治“小金库”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财经纪律教育有机结合,构筑防范“小金库”的思想防线。

二是狠抓落实。建立健全责任制,提高制度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治理“小金库”各项制度规定。各单位部门开设银行账户,必须经各级财政部门审批、人民银行核准;一个单位和部门可以开设基本账户、零余额账户、津贴补贴等11个账户;每个账户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核算,严禁串户混用;非税收入收缴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收费、专项收入、资产出租出借、处置变价收入、罚没收入必须全额上缴财政;国有资产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三是建立档案。加强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实行动态化管理。各地各单位部门于每年初将上年度银行账户、收入、资产增减变动等情况,报送各级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建立长效机制工作档案。各地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以档案报表的审核、认定结果为依据,对各单位部门银行账户开设、非税收入管理、国有资产处置、票据使用和财务核算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制度相关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记者:财政监督工作不仅仅是专职监督机构的职责。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新疆各级财政监督部门如何加强与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协作与配合?

赵书记: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我们注重加强与内部业务部门和外部监督部门的协作,合理整合监督资源,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合力。

第一,加强与内部业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在开展内部监督检查、会计监督、财政专项资金检查、财政检查报告审理等工作中,采取召开座谈会和发便函的形式,主动向厅预算处、国库处、法制税政处、经济建设处、会计处及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确保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一些地州在会计信息质量和专项资金的检查工作中,主动与有关业务科室加强联系与沟通,业务部门也都能在抽调干部参加检查、提供检查资料和有关政策法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达到了共同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目的。如巴音郭楞州财政局通过实行“会议通报制”,不断加强财政检查报告的复核工作。

第二,加强与外部监督部门的协作。为提高监督检查成效和监督检查成果利用水平,整合监督资源,实行优势互补,形成监管合力,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和新疆专员办四部门坚持召开联席会议。会上,各单位分别通报上一年度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当年重点工作,探讨今后在财政资金检查、审计工作,以及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管中好的思路和方法。部分地州财政部门参照财政厅的联席会议模式,也分别组织召开了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席会议,为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记者:现在已经进入了“十二五”规划的关键时期。为确保财政监督“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现,今后一段时期,新疆财政监督工作有哪些重点?

赵书记:落实好财政监督“十二五”规划是当前的重要任务,全区财政监督部门要发挥好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进一步开创财政监督工作新局面。具体要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大力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建设。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以大监督为主要模式的财政监督机制不断深入与发展,大监督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大监督机制的目标、内容、制度已基本确立。今后应进一步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建设。

第二,做好重大财税改革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财政作为实现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物质基础与政策工具,今后几年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改革创新、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加大政策的支持和扶持力度。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和监督机构要结合本地财政中心工作,密切关注重大财税改革和政策执行情况,积极开展监督检查,规范政策执行行为,保障政策执行效果。

第三,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开展会计监督工作。会计信息失真,不仅仅是会计问题,也是经济和社会问题,甚至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政治问题。各地要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统筹安排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不断提高会计监督的层次和效果。要针对会计监督点多面广的特点,合理统筹监管资源,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规划,使会计监督工作具有可持续性。

第四,健全内控制度,推进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工作。财政部门的内部监督检查,是一种预防机制和内控机制,目的是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保护财政干部,促进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因此,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的领导都要高度重视和关心内部监督工作,要把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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