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不断提升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科学化水平
2013-09-19刘建华财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建华/财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这次全国专员办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布置2013年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下面,我就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2012年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回顾
2012年,在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财税政策和财政中心工作,健全监督机制,强化重点检查,夯实基础工作,反映重大信息,充分发挥了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据统计,截至2012年11月,全国专员办系统受理审核审批事项涉及金额2653.13亿元,受理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年检账户23665个,征收中央非税收入2009.18亿元,共查出各种违规违纪资金2354.65亿元,挽回损失161.07亿元,建议追究责任人30名。回顾总结2012年工作,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可以说特色鲜明、亮点突出,主要体现在:
(一)财政监督机制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财政监督顶层设计成果显现。按照财政部2011年第七次部长办公会议的要求,结合2011年10月底广州专员座谈会上同志们提出的意见与建议,监督检查局就推进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科学发展,加强顶层设计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与探讨,先后召开27次专题会议,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反复修改,数十易稿,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目前,《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工作的意见》已经形成送审稿并分送各位部领导,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已明确批示提交部长办公会议审议。二是预算监督制衡机制建设进展顺利。根据部党组的指示和财政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财政监督顶层设计,从2012年4月份起监督检查局围绕预算监督制衡这一主题,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及制衡问题的研究,草拟了《关于建立健全财政部预算监督制衡机制的意见》,形成送审稿已上报部主要领导,也将在近期财政部党组会议上审议。顶层设计与预算监督制衡机制相辅相成,构建了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科学发展的基本框架体系,进一步明确了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科学发展的目标、内容、措施和要求,必将对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的长远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重点检查工作成效显著
2012年的重点检查工作项目,是经财政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的。这在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历史上还是首次,有助于提升重点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这种做法将形成制度长期执行。各专员办自行安排的监督检查任务,也经监督检查局审核备案,并正式下文予以确定。一年来,监督检查局和各专员办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财税政策和财政中心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如,组织开展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情况、节能减排与生态环保等公共投资领域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组织开展开发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及税收征管质量情况等专项检查,有利于财税政策落到实处;组织开展教育、水利、保障性住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涉及民生资金的检查,有利于保障民生资金安全规范有效;在全国范围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专项清理检查,对进一步摸清底数,规范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意义重大;及时跟踪反映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试点情况,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对交通、电力、煤炭等重点行业的骨干企业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有力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突出“总部总行”特色,选择大型企业、金融机构总部或总行开展监督检查,自上而下,以点带面,提升财政监督的规模效应、宏观效应和震动效应。有的报告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
(三)综合财政监管全面推开
一是强化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产、财务的监督检查。2012年首次采取“上下联动”方式,对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6个中央部委及其基层预算单位的预算资产财务,和教育部预算追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对中央预算单位全方位、全链条、全过程监督,发现了问题,提出了建议,成效显著。二是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顺利推进。35个专员办全面推开财政综合监管工作。为规范管理,财政部印发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实施方案,规范操作规程,提出具体要求。经部党组决定,在24个专员办增设一个处,并明确了职能,专门负责综合财政监管工作。为强化基础建设,积极做好相关业务司沟通协调,抓好综合监管业务培训,大力推进综合财政监管信息系统和相关软件的开发,确保了综合监管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四)财政监督基础建设取得突破
一是《财政部门监督办法》正式颁布实施。2012年2月23日,财政部第三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财政部门监督办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第一部规范全国财政部门监督行为的综合性规章制度,对推进依法监督、依法理财和严格执法具有重要意义。二是专员办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目前,相关司向监督检查局开放了预算指标管理系统、中央国库外围管理平台、非税收入管理平台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预算司、国库司已同意向监督检查局开放地方专款综合管理系统、部门决算审核查询信息系统,提供国库动态监控系统的源数据。专员办财政直接支付网上申报审核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已正式投入使用,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产财务检查软件开发已基本完成,即将交付使用。
(五)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一是通过推荐选拔,在专员办
产生了9名监察专员,在部机关产生了1名监察专员,至此,35个专员办一把手全部到位;通过竞争上岗,在专员办、部机关产生了16名副监察专员 (纪检组长); 领导班子成员达到3人以上专员办达23个。二是对包括新提任的9名监察专员在内的16名监察专员和1名副监察专员进行了异地交流;从部机关选派了5名干部到专员办任副监察专员。三是选派18名专员办领导干部参加党校和干部学院的领导干部培训班;安排8名专员办干部到部机关挂职锻炼; 通过竞争上岗产生了18名处级领导职务干部和4名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通过推荐选拔产生了16名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2012年度专员办招录公务员69名。四是完成2011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工作,35个专员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群众满意度分值平均为90.44分,比上一年度提高了0.66分。五是修订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副监察专员竞争上岗办法》,研究起草了 《关于加强专员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培养专员办年轻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举办了专员办青年干部培训班,专员办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六)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
一是通过开展专员办 “互评”、专题会议点评、部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集中评审等形式,各专员办认真查找廉政风险,逐项制定防控措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稳步推进。二是结合副专员竞争上岗,在23个专员办配备了纪检组长。三是组织查办专员办个别人员受贿、收礼、违规在上市公司兼职取酬、编造事实诬告财政部及专员办领导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四是研究起草了 《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组织开展了防止利益冲突专题培训和研讨。五是组织开展对北京、天津、山西等9个专员办的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并正在推动整改问题66个,梳理反馈干部职工对班子及其成员意见建议137条,对部党组和部机关司局意见建议174条,进一步畅通了部党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交流渠道。
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广大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干部的艰苦奋斗、努力工作。在此,我代表财政部党组向全体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还存在不少情况和问题,如制约财政监督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等。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3年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重点
2013年的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开拓进取,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在这里,我想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一)认真落实财政监督顶层设计和预算监督制衡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预算监督工作
财政部党组会、部长办公会即将研究审议财政监督顶层设计和预算监督制衡两个意见。正式文件下发后,财政部各单位、各专员办一定要狠抓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监督工作,把强化预算监督与健全预算监督制衡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财税政策制定与调整的监督制衡,建立对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和评审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监督成果利用、反馈和公开机制,加快建立预算监督信息共享与制衡机制,并加强对预算监督制衡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促进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
(二)突出监督检查重点,提升监督检查的层次与效能
一是要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重大政策和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反映和纠正政策执行中的违规问题,规范政策执行,并着力研究构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二是要保障重大财税政策,特别是民生政策的落实到位。积极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结构性减税政策实施、区域协调发展财税政策落实等重大财税政策的检查与调查,保障和促进重大财税政策的落实与完善。要重点关注涉及民生的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实施与落实,加大检查和调查的力度,逐步推进财政绩效监督,确保财政政策发挥最大效应,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三是要保障国家经济安全。要将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对金融、粮食、能源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会计监督和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典型案例,研究对策建议,及时向国务院上报信息动态。
(三)加强对中央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资产财务监管,全面深化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央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资产财务监管。选择环保、工信、住建、水利、文化等有代表性的中央部门,继续开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产财务情况专项检查。继续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整合监督资源,充分发挥检查的联动效应、规模效应、系统效应。二是全面深化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进一步加大专员办工作任务和人员力量的整合力度,夯实专员办对驻地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监管地位。不断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在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非现场监管方式的运用。加快综合财政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步伐,为综合财政监管提供有力支撑和技术保障。三是发挥中央部门监管的综合成效。全面掌握中央部门和基层预算单位预算资产财务管理情况,系统了解部门的文件规定、资金流向和实际操作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上下对照,突出有代表性、倾向性的情况和问题,加强研究分析,提出系统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同时进一步健全监管成果对财政资金和项目安排的约束机制,增强综合成效。
(四)强化财政监督法制建设,保障财政监督机制落到实处
一是要用制度巩固来之不易的监督成果。将《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工作意见、预算监督制衡机制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控制,将工作要求变成刚性制度。二是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财政监督制度。更加注重、及时总结财政监督工作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和措施,进一步提炼上升到制度层面。监督检查局要在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科学分类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专员办制度建设的方案,明确重点,并会同部分基础工作较为扎实、制度建设已经取得较大进展的专员办加强研究,尽快形成一套符合专员办实际的真正管用的制度体系。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处理处罚工作。2012年,针对有的专员办在巡视工作中反映的处理处罚特别是行政处罚执行比较困难、执行不到位比较突出的问题,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等领导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监督检查局对2009年至2012年9月下发的处理处罚决定执行落实情况组织专员办开展了自查。据统计,全国各专员办共下发处理处罚决定2124件,已落实2035件,尚未落实89件,占总数的4.19%。处理处罚是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体现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权威性、严肃性的关键所在。专员办要进一步严格处理处罚决定的落实工作,建立并落实跟踪反馈制度,全面落实处理处罚决定;对有实际困难难以立即执行的,要督促被检查单位制订整改计划,并切实加强跟踪督促;对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落实的,要报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要加强专员办落实处理处罚决定情况的统计与调查,及时通报情况,并将落实情况作为对专员办年度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被检查单位拒不执行处理处罚决定并涉及追回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局要会同预算司通过暂停拨付、扣减、收回等措施坚决予以落实。
在此,我想特别强调的是,2012年个别专员办在新任公务员录用、人民来信举报查处和机关资产管理方面均牵涉到法律纠纷问题,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这一方面反映了社会民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为我们依法监督、依法管理敲响了警钟。各专员办一定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理念,规范管理,严格程序,一切按制度办事,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降低执法风险。监督检查局要会同条法司将现行规章制度中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定的进行清理与整合,编成小册子,印发各专员办学习。
(五)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快财政监督与专员办信息化建设
一是摸清底数。2013年,监督检查局要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对财政部、专员办以及地方财政部门研究、开发、使用财政监督信息化平台与软件情况开展摸底清查,掌握财政监督与专员办信息化工作的真实情况。二是制定规划。按照先易后难、先内后外、“多条腿走路”的原则,研究制定财政监督和专员办信息化建设的近、中、远期规则,进一步明确每一时期的工作内容与措施,切实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近期,要着力加强专员办综合办公平台(二期)、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软件和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研究开发。三是强化落实。监督检查局要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领导班子,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到处、到人,并配合有关单位加强信息平台和软件的研究、开发、升级和培训工作。近几年,财政监督和专员办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实质进展,但专员办实际使用情况并不理想,运用和熟练程度也较低。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切实提高现有系统和软件的应用程度与水平,提升专员办领导和干部的信息化使用技能,把已有的平台与软件用好,同时及时反馈存在的情况和问题,提高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专员办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继续做好领导干部的配备交流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副监察专员(纪检组长)竞争上岗工作,适时开展司级非领导职务人员的选拔配备工作;在厦门专员办和青海专员办设立党组,完成所有专员办成立党组的目标。二是继续做好专员办处级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通过公务员招录、军转、选调等多种方式选拔优秀人才补充专员办干部队伍;选派专员办领导干部参加领导干部培训班;分期举办专员办领导干部、办公室主任及人事干部培训班。三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健全和完善专员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制度,努力探索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形成专员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意见。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财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及财政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干部队伍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二是要着眼于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财政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干部轮岗交流和防止利益冲突等方面的基础性制度规定,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三是加大对利用监督检查权谋取私利等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惩腐败者、教育失误者、追究诬告者、保护改革者,营造支持和保护专员办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四是继续配备纪检组长,推动专员办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五是进一步发挥巡视制度的监督作用,继续开展对部分专员办的巡视工作。要改进和创新巡视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巡视工作质量。要充分利用巡视成果,使其成为干部提拔任用、奖惩、年终考核以及内部审计、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八)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要结合财政监督与专员办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专员办领导要深入检查一线、检查现场,加强与被监督单位的沟通交流,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第一线情况,切忌单纯地听汇报、看材料。要进一步改进会风,精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能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能开短会的坚决不开长会。目前,专员办视频会议系统已经正式投入使用,要加大视频系统的使用力度,充分发挥视频系统的作用,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要进一步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目前,专员办上报的动态类简报与信息太多,而有实质内容、可以解决具体问题的却不多。因此,要进一步发挥简报信息反映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作用,可报可不报的要少报,少写工作业绩,多提政策建议。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全面完成2013年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