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提升

2013-09-10张蕾蕾王飞

改革与开放 2013年14期
关键词:普通党员监督者行使

张蕾蕾 王飞

党的十八报告中明确指出“要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人民日报刊发评论指出,“要想权力不被滥用,就必须接受监督”。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成为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至关重要的一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接受人民的委托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党的领导干部受托在不同层次的组织和机构中行使这些权力。在面临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考验的情况下,如何加强党内监督,成为我们党能否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而提升党的执政能力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加强党内监督必须发扬党内民主

党内民主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和前提。对党员领导干部及时有效的监督关键在于充分保证党内的民主。只有充分发扬党内的民主,监督才能得以有效实施。一方面,要强化普通党员主体性意识,特别要使所有党员认识到普通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权力授受关系。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权力来自于人民,但是在理论与实践上,不是所用党员都能够直接参与行使这些权力。绝大部分党员必须将决策权和管理权委托给少数人(代表),由这些少数人(代表)来行使权力。这一委托关系的产生,使得委托人有责任也有义务对权力的受托人进行监督。受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志和利益来行使权力。党内的监督实质,就是普通党员通过上述各种形式,对受托行使权力的人发表意见、提出批评。不能很好接受监督、不听从委托人意见的受托者,就不能胜任行使权力的责任。一定意义上,普通党员与领导干部之间的关系,可以比作现代企业制度下董事和经理之间的关系。作为执行者的经理必须对全体董事负责,否则就会下课。另一方面,要通过发扬民主调动党内成员监督的积极性。普通党员对干部监督的积极性,源自于监督与党员自身利益的关联关系。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作出决策,直接影响到整个党的利益与声誉,同时也将影响到每一个普通党员的切身利益。普通党员只有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时时刻刻关注党员领导干部对权力的行使情况,作为权力受托人的党员领导干部才不会、也不敢徇私枉法,在使用公权上才不至于选择最差方案,整个党的利益才不会受到损害。因此,调动普通党员的积极性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实质上是对整个党的利益的监控和保护,也是对党员个人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监控和保护。广大党员只有认识到这一点,对领导干部监督主动性和积极才可能真正调动起来。

二、加强党内监督必须促进监督的制度化与规范化

这也是发扬党内民主的内在要求。党内对权力的监督应是一种无时无处不在的全方位的监督。如何将监督过程中纷繁复杂的意见和为数众多的批评之声纳入领导干部管理决策的重要参考,既能够很好的听取、吸收其中的有益的一面,又不至于打乱领导者的决策部署,就必须通过完善的制度、规范化的程序来建立良好的党内监督机制。其中,党内监督的制度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改革党内代表大会制度,目的是通过党员代表大会发挥党员代表对党内事务的管理与监督;二是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充分体现党员群众在权力授受关系中的监督作用;三是丰富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形式,把民主生活会真正变成普通党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领导干部听取意见、吸收意见、改进工作的重要平台。

三、加强党内监督必须勇于面对并积极回应意见与批评

检验党内监督效果,关键还是在于党内监督的是否得到了有效回应。一个成熟执政党,不仅要具有高瞻远瞩、总揽全局,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高超能力,更需要勇于面对各种批评之声,首先是能够面对党内的不同声音,并做出及时有效的回应和处理。一是对于来自党内的监督,包括建议、意见、批判、质疑,要进行认真、及时地调查,并通过相应的渠道全面或者一定范围内公开监督事项,消除监督人和社会公众的疑虑;二是对于查实的问题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对于相关的领导干部应该根据其职责,做出相应的处分;三是所有的监督和相应的回应必须形成良好机制,对于不作回应、不作处理的情况,须由独立部门严格问责。

四、加强党内监督,必须强化领导干部的两种意识

一是习惯接受监督的良好意识。领导干部在严格自律的基础上,同时必须习惯接受他律。最有效的他律就是来自外部的监督。拥有权力的人一旦失去了监督,权力带来的私欲就会毫无限制的膨胀。要想适应这种监督下的权力运行方式和工作方式,领导干部就必须彻底破除爱听恭维话、吹棒话,赞颂话的习惯性思维。越是在严峻的形势面前,越需要领导干部保持清醒的头脑,越需要来自各方面强有力的监督。二是对监督者的宽容保护意识。当前的环境下,监督者之所以有所顾忌,主要在于监督者的情感、利益和政治可能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监督的过程实际上是对权力行使人发表不同意见甚至进行批评的过程。尽管“闻过则喜”被人推崇,但在传统权力观念下,监督者的不同意见或者批评之声,往往使被监督的人产生不满情绪,甚至水火不容。被监督者作为拥有权力的一方,其言行、决策都有可能使监督者正当利益受到或直接或间接、或潜在或现实的损害,监督人可能会被作为重点对象被“关注”,严重的更可能导致监督者的人生安全问题。因此,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并形成对监督者良好的宽容保护意识,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党内监督的基础。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只要加强党内监督,形成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的良好氛围,才能不断激发党推进各项工作的源头活水,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才能不断提升。

(作者单位:南京政治学院上海校区)

猜你喜欢

普通党员监督者行使
建立起普通党员讲党课的机制
暂停行使金融合同提前终止权的国际实践及其启示
监督过失犯“归因-归责”路径之厘定
逾期清税情形下纳税人复议权的行使
让监督者接受监督——河北省石家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双评”工作
调动国有企业普通党员践行““两学一做””积极性的措施研究
普通党员轮流讲党课值得提倡
普通党员教育培训现状及改进建议
党员应如何行使党员权利?
论FRAND原则对标准必要专利权行使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