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学发展 建设和谐家园
2013-09-05本刊编辑部
◎ 本刊编辑部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是科学发展观最鲜明的精神实质”。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同时,进一步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与精神实质,体现了党的思想路线的一以贯之和与时俱进。
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重点,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从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两个文明”建设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再到现在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至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得到丰富。
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始终坚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自觉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相融合,为实现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无私奉献。本刊特编撰了2012年全国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各具特色的工作情况,展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2012年的工作成就和工作经验,以飨读者。
在水一方 山东省荣成市风景园林管理局 朱爱琴/摄
【住房保障篇】
河南: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2012年是河南省保障房建设最为重要的一年,全年开工建设保障房43万套以上,加上续建项目,在建保障房超过100万套,建设任务十分繁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探索,有效推进。截止11月底,新开工43.37万套,基本建成22万套,超额完成与国家签订的年度责任目标。
一、立足省情,统筹谋划
河南省人多地少,城镇化水平低,发展质量不高。如何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河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关注的问题。2011年,省委省政府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出发,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年均城镇化率提高1.7个百分点以上、吸纳160万以上农村人口进城的发展目标,明确把住房牵动作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推动产业快速集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前提,把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作为改善民生、提高城镇化水平的重要手段。按照这样的指导思想,在制定全省住房发展规划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定了住房保障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城乡统筹、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考虑了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和我省实际,在继续解决好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基础上,把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了住房保障范围;计划“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210万套保障性住房。
二、多策并举,创新模式
崛起的廉住房河南省平顶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马文远/摄
一是政府投资建设,融资平台支持。2012年,省级融资平台第一批核准152个保障房建设项目,贷款规模76亿元。二是用工企业自建。支持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内用工集中的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财政给予奖励补助。三是商品房开发配建。规定商品住房开发按照不低于规划建筑面积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房。四是企业建设,政府回购。前期政府提供政策扶持,土地采取有偿出让,将套型结构、建设标准、租金水平、提高配套商业房建设比例等作为前置条件,招标选择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再由政府适时回购。五是在迁村并城中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组织征收补偿对象集中建设、集体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既扩大了公租房房源,又方便了群众自有房屋的出租管理。
三、纵横联动,健全机制
一是健全目标推进机制。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台账,责任到人。坚持周巡查、月督查、定期通报、约谈等制度。二是建立多部门协调的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实行分工负责,联审联批,协同推进。三是完善资金筹措机制。不断优化省级财政支出结构,筹措资金对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奖补。市县财政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地方债券及预算安排、统贷统还等渠道,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同时,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四是强化土地保障机制。畅通绿色通道,采取单独组卷、随报随批、先行用地等措施,确保2012年1864.75公顷保障房建设用地及时落实到位。五是规范分配入住管理。建立省辖市“三审两公示”和县(市)“两审两公示”制度,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完善保障性住房预分配制度,将分配程序前置,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取消公租房收入限制,准入审查时限缩短到50个工作日以内。
四、突出重点,提升品质
一是抓住房质量。严把五个关口,即工程招标审查关、施工图审查关、建筑材料进场关、监理关和竣工验收关。对所有项目实行永久性标示牌制度、分户验收制度和质量终身责任制。深入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加强人员培训和质量巡查。同时,创新监管方式,全省聘请近3000名社会义务监督员。二是抓项目选址。做到“三不”,即对选址距离中心城区过远、缺少配套基础设施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不予审批;对配套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基本入住条件的项目一律不组织验收;对不按要求配建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不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予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三是抓基础设施配套。做到所有集中建设的保障房项目,其配套的市政基础设施,与保障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五、推进有序,成效明显
2012年,河南省保障房建设目标全面完成,保障房布局更加合理,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配套进一步完善。全年完成投资410亿元,为60多万住房困难群众、进城农民工及新就业人员提供住房保障。其中,郑州市今年仅公共租赁住房就投入使用1.4万多套,解决11.8万进城就业人员居住问题,带动关联产业增加值达到48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解决了困难群体住房问题,而且在加快城镇化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以及承接产业转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3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继续努力,再开工各类保障房40万套,基本建成26万套,逐步实现由以建为主向建管并重转变,由多种保障房并重向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转变,进一步发挥保障房在拉动经济增长、加快产业和人口集聚、提高城镇化质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鳞次栉比河南平顶山市中平能化集团坑口电厂 焦广营/摄
【房地产市场调控篇】
山东:以信息技术和管理创新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
近年来特别是国办发〔2011〕1号文件以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结合实际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方式,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2011年12月份,全省商品住房价格同比上涨1.4%;2012年10月份,纳入国家70个大中城市统计的济南、青岛、烟台、济宁4市,房价同比分别下降0.9%、4.8%、1.6%、0.3%。
一、落实政府责任,坚决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将之作为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内容。
一是及时制定措施。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并出台国办1号文件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即研究贯彻意见,向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汇报,提请省政府迅速发出《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1号文件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明确了18条具体措施。
二是狠抓政策落实。不仅按国务院要求,建立完善了“省级政府负总责、城市政府抓落实”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责任制,省委、省政府还把调控目标完成情况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了对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指标体系。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全省性会议,强调认真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认真落实差别化税收、信贷政策,限购城市严格实行住房限购措施各市、县未出台与国家政策相悖或不符的措施。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监察、财政、国土、税务、金融等部门,组织专人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实时查处,发现苗头及时制止。近三年来,全省检查在建、在售商品住房项目2818个,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449起,约谈房价涨幅偏快城市5个,有效整肃了房地产市场秩序。
二、运用信息系统,夯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基础
山东2005年开始构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2011年底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
一是完善数据支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地,以房地产交易登记为核心,将规划、开发、施工、预售、租赁、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等环节的信息有效整合,与土地、金融、税务、就业、社保、公安、民政等部门和单位信息共享,形成全面客观反映当地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的信息系统。
二是精确执行政策。通过该系统,有关部门和机构能方便快捷地查询到购房者是否有房、有几套房,售房者是否已住满5年,申请保障房者是否符合保障条件,济南、青岛还可以查询到购房者是否属于限购范围。依托该系统,一线工作人员可以当场确定购房者是否符合条件、能否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是多少;当场确定购房者、售房者按什么基数和税率纳税。有效保证了房地产税收、信贷、限购政策的落实,保证了保障房分配公平公正,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广大群众。
三是加强监测分析。借助该系统全面、准确、及时的第一手数据,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近三年每月编制一期分析简报,每季度编制一期分析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有的上升为省委、省政府的决策。有的城市发现可售楼盘不能满足需求时,就加快批准预售,增加市场供应,有效平抑了房价。
三、改进项目管理,将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落到实处
为把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落实到开发项目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7年开始构建市场、项目、企业“三位一体”的动态监管模式,建立项目管理“三个机制”。
一是源头控制机制。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对每个拟开发的项目,由建设部门研究提出住房套型比例、保障房配建比例、各类配套设施建设安排及产权归属、住宅产业化技术应用要求等建设条件,与规划条件一起作为开发用地出让的前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规划审批和施工许可手续。
二是过程监控机制。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规划建设条件不落实、报价过高的开发项目,不准预售,有效管控了房价异常波动。推行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保证了开发企业将预售资金用到相应项目上。实行物业质量保修金制度,商品房交付前从预售款中一次性划转,有效维护了购房者权益。
三是终端控制机制。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备案制度,配套设施、住宅性能、建筑节能等达不到要求的,不准交付使用,不予办理房产初始登记,限制相关开发企业参与新的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合格的,将小区内、户表外的水电气暖等设施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
【住房公积金监管篇】
黑龙江:加强组织领导 狠抓工作落实 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监管水平
近几年,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主动协调财政、监察等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明确监管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2年10月末,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1210亿元,缴存余额为760亿元,累计为44.95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20亿元,累计计提廉租房补充资金7.92亿元。住房公积金已成为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召开2次省长办公会、1次省长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住房公积金工作。主管省长深入大庆等13个地市专题调研,3次听取专题汇报,研究解决住房公积金工作中的问题。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克服人员紧张、经费不足等困难,在人员配备、资金安排上对监管机构给予最大倾斜。加强与财政、监察、审计、纠风等部门密切协作,合力攻坚,每年确定监管重点,分解落实任务,确保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玉带映碧波 齐齐哈尔市港华燃气 于波/摄
二、认真组织试点工作
黑龙江省纳入全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城市有4个。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了试点项目专管员制度,在每个试点城市确定一名专管员,明确任务责任,全程跟踪监管试点项目。在试点项目申报准备时,指导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规范性文件。在试点项目审批上,严格执行公积金中心初审、财政审核、管委会审议、政府批准的四级审批制度。在项目实施中,切实做到监管到一线,开展施工现场踏察,保证资金拨付与工程进度相匹配。在贷后管理上,在每个试点城市都建立了资金管理台账和风险控制点,现场采集并建立项目建设动态影像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将试点监管寓于服务中,得到了试点城市政府和各方的好评。到2012年底已发放试点贷款39亿元,累计回收本金9.5亿元、利息1.5亿元,没有出现一例贷款逾期现象,实现了资金风险可控目标。
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按照七部委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黑龙江省注重抓制度建设和执行,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根据廉政风险防控指引,指导公积金中心从业务决策、账户管理、资金调拨等重点环节入手,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分析风险来源,评定风险等级,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明确防控责任人,规范权力运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有关部门对归集、核算、财会、信贷等业务和廉政制度建设执行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由专人跟踪督办落实。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把群众监督与行政监督结合起来,坚决杜绝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现象。目前,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初步建立,近四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违规违纪案件。
四、加大机构调整力度
理顺管理机构是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黑龙江省把住房公积金机构归并工作列为全省涉及民生的10项专项治理工作内容之一,成立了由主管副省长为组长的省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机构调整归并工作。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具体牵头,会同财政、审计、纠风等成员单位,召开了8次协调会议,与地方政府和龙煤集团反复磋商,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任务和责任,明确调整完成时限。同时,加大对机构归并工作督办检查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瓶颈问题,对久拖不办的,及时启动问责机制。2012年2月份,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纠风办在省委约谈了相关城市政府分管市长、矿务局局长和矿业集团主要领导,研究推进归并工作。目前,黑龙江省龙煤集团所属四矿区的住房公积金机构归并工作已全面完成。下一步将根据部里专项检查要求,继续推进机构调整工作。
五、加快清收涉险资金
住房公积金历史遗留涉险资金一直是困扰黑龙江省公积金发展的一大难题。2008年底,该省有历史遗留涉险资金1.65亿元。为加快涉险资金清收,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全省涉险资金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找出问题症结,把遗留问题细化为2大类6个小项目,由易到难,分项推进,逐步清收。针对清收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协调财政、审计部门开展专项督办检查,与地方政府沟通,制定解决方案。召开涉险资金清收会议,约谈有关城市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加强督办沟通。目前,涉险资金清收成效显著,共清收历史遗留涉险资金1.58亿元,剩余653万元将于年底前收回。
六、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坚持把提升服务作为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的基础,积极探索规范、优质、快捷的服务方式。制定了《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行业文明服务规范》,从职业道德、职业形象、文明用语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性要求。组织召开了全省公积金服务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经验,促进各地优化服务流程,为缴存职工提供优质、便捷服务。指导各地中心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开通网上业务办理和12329服务热线。将服务质量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年度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全省进行综合评比,奖优罚劣,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2011年大庆中心被评为省文明单位,被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住房公积金事业正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继续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部署,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不断提升公积金监管工作水平。
宁静家园 齐齐哈尔市阳光热力集团 梁景宁/摄
【规划篇】
城乡规划督察:切实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目前,一些地方违反城乡规划的问题仍然突出。为强化规划实施监督,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派驻第七批督察员,使派驻城市达到103个,督察员总数达到116位。2008年以来,通过实地监督经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对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监控,城乡规划督察员共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苗头700余起,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
一、着力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城市文脉
历史文化遗产是我国悠久历史的载体,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资源显得越来越珍贵。城乡规划督察员实时掌握紫线内外的建设情况,及时制止破坏历史街区的建设行为。
驻某市督察员通过群众举报发现,该市拟占用古城墙遗址保护地带进行开发建设。这将对代表该城市悠久历史文化的历史遗存造成破坏。督察员向市政府发出了《督察意见书》,并说服市政府采纳了督察员的意见,该地块仍用于建设遗址公园。驻某市督察员在列席市政府专题会议时获悉,某区政府申请在历史陵墓保护区禁建范围内建设科技园项目,将严重破坏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督察员立即提出督察建议予以制止,市政府重新决策,原项目另行选址。
二、不断强化城市绿线管制,改善生态环境
城市公共绿地对于保持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满足市民休闲和游憩需求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各地侵占绿地进行违规开发建设的情况时有发生。城乡规划督察员对这些行为进行了坚决制止,近两年共制止占用绿地面积6400亩。
驻某市督察员在市规划局业务会上发现,该市拟侵占26亩规划绿地和固定避难场所建设4万平方米的宗教建筑,一旦实施将会破坏城市绿地格局,影响周边十余万居民休憩和紧急避灾。督察员经过近一年的艰苦努力,终于促使市政府决定另行选址。驻某市督察员在市规划局业务会上发现,该市拟占用194亩规划绿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督察员向市政府建议不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近日,市政府已决定放弃在该城市公园用地上搞建设的动议。
三、切实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尊重自然遗产
风景名胜区是大自然留给我们的稀缺资源。城乡规划督察员从事前防范的角度,密切关注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内的建设情况,制止了多起违反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开发建设等倾向性问题。
驻某市督察员通过媒体获悉,省里拟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建设大剧院,建成后将会对景区景观资源和生态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现场踏勘发现,该项目已启动。督察员立即向部里汇报并取得了支持,及时向市政府发出了督察建议书,制止了该项目的上马。驻某市督察员发现,该市拟侵占省级风景名胜区19平方公里建设三个项目,如实施将对风景区景观造成不利影响。督察员提出了督察建议予以制止。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对风景区内不符合规划的在建项目立即整改,对于尚未建设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四、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辅助规划督察效果显著
部里近年来开展了卫星遥感技术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卫星这只“天眼”周期性观测城乡建设情况,为城乡规划督察员监督规划执行情况提供了客观依据,拓展了督察线索来源渠道。今年依据卫星遥感问题发出的督察文书,约占督察文书总数的40%。
驻某市督察员通过对卫星遥感监测图斑的全面分析,发现该市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图斑多,未经规划许可的项目多,特别是招商引资项目选址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无视规划的问题较为突出;同时,规划管理职权分散。对此,督察员多次约谈市领导,详细分析问题,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违法建设查处大会,全面清理和查处问题项目,并从规划实施监管源头上着手,建立责权明晰、部门联动、奖惩分明的规划实施监管和执法体系,保证规划实施。
通过实践,有三点体会:一是城乡规划督察制度能够在预防地方政府规划决策失误、避免既成事实造成损失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督察员在一线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二是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取得的成效是部相关司局协同联动的结果。三是这项工作离不开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党的十八大对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强化规划实施监督,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上海:坚持改革创新 进一步提升上海规划管理水平
近年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关心支持下,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要求,上海规划国土资源系统以深化改革为主线,以全面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和上海城市总体规划为根本,依托信息化建设,健全与转型发展、民生保障、环境改善相协调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加快实现规划管理的重点、模式和体制转变,大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努力发挥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优化空间的综合服务和基础保障功能。
一、规划管理的重点,从注重项目管理向注重规划管理转变
深入推进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规合一”工作,强化控详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
浦江夕照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王建国/摄
一方面,在“两规合一”的基础上,形成了“三线”管控成果,作为项目建设和土地管理的核心基础。“三线”:一是建设用地控制线,即按照国家下达的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2981平方公里,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确定建设用地区边界。其中,规划城镇集中建设区2636平方公里。所有城市开发项目(经营性)、产业项目和城市建设项目(除线性工程和点状设施外)必须严格纳入集中建设区范围。二是工业用地控制线,规划全市工业区块104个,新增工业用地一律进入这些工业区块,总面积约790平方公里。三是基本农田控制线,全市共划定基本农田约337万亩,建设活动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另一方面,加快推进控详全覆盖工作。全市的集中建设区,共划分998个控详规划编制单元,合计面积约3445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273个,面积约663平方公里;郊区725个,面积约2782平方公里。目前,中心城已基本实现控详全覆盖,浦东新区等郊区县的控详规划覆盖率已经基本达60%~70%,为建设项目落地提供了规划依据。
二、规划管理的模式,从注重平面指标管理向注重立体空间管制转变
通过强化城市设计,推进控详规划控制盒管理和建筑方案的三维审批,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增强城市空间的整体性、协调性。
一是加强城市设计工作。对城市重点地区,加强前期研究和综合论证,推进城市设计,明确城市设计的控制要素,并纳入控详规划。按照城市设计方案确定的法定图则控制要求,建立带方案招标的土地出让制度,实现功能和形态的有机统一。
二是推进控详规划的控制盒管理。整合控详规划各类管控要素,形成三维可视化的控详规划管理控制盒。在一般地区,根据普适图则自动生成基础控制盒。在重点地区,增加公共空间、建筑形式、地下空间等控制要素,生成精细控制盒。建筑项目审批时,根据控详控制盒,通过计算机自动管控。
三是推进建筑方案的三维审批。按照“方案可比对、管控可明确、动态可感知、环境可互动、市区可联动”的目标,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利用三维仿真技术,推行设计方案三维审批系统,实现特定环境下的多角度方案比选,直观地显示项目建成后的城市空间形象和视觉效果,提升建筑规划管理水平。
三、规划管理的体制,从注重市区分工向注重市区联动转变
结合上海特大型城市特点,坚持规划决策、执行、监督三分开的原则,形成市、区联动的管理格局:市里负责决策,制定规则、明确标准;区县负责执行,办理具体业务;市里负责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管。
白渡斜阳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王建国/摄
一方面,强化市级层面的规划决策职能,增强规划编制的全局性和协调性。除城市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村庄规划由区县人民政府审批外,其余规划均由市政府审批。同时,为充分发挥区县的积极性,实施“分区管制、分类处理、分层控制”。所谓“分区”,就是不搞“一刀切”,远郊区、工业园区规划的编制和管理以区县为主;所谓“分类”,就是区分经营性项目和产业项目,产业项目规划程序尽量简化,规划内容留有弹性;所谓“分层”,就是根据区域不同,规划深度可以有所不同。
另一方面,强化区县的规划执行职能,进一步下放规划项目审批。除涉及全市性、系统性、跨区域、历史风貌保护区,以及具有特殊性的建设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审批,原则上由区县负责。目前,全市96%的建设项目由区县办理规划审批。同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四、依托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依托全市统一的涵盖地下、地表、地上的信息平台,加快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以信息化带动管理精细化。以“能并不串、能合不分”为原则,建立并联审批机制,减少部门之间的交叉、重复;加快推进标准化、格式化审批,凡能标准化的业务,必须形成标准化审批手册和办事指南;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和网上审批,包括业务办理、在线监测、信息发布和互动等,实现了建设项目“一书两证”、控详规划等网上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通过“政府事先充分告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遵守承诺,政府事后严格监管”的方式,简化审批内容,提高行政效率。
【城市建设篇】
武汉:健全机制 加强管理 统筹城市地下管线建设
为适应城市建设形势发展需要,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效率,武汉市着力在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机制、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能,创新管理体制
2009年,武汉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武汉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调整了武汉市城建委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打造了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决策咨询“三位一体”的统筹管理架构。
(一)建立机构,打造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平台。设立了武汉市城建委管网建设统筹办公室,成立了武汉市管网建设管理站,组建了武汉市建设科技委管网建设专业委员会。
(二)明确职能,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机制。明确了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职责,确定了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的主要内容。
二、建章立制,优化流程,突出制度保障
(一)建章立制。制订了《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及配套管理政策,出台了《武汉市管线工程建设程序及管理规定》、《关于在行政审批及日常监管事项中增加管网建设管理有关内容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二)优化流程。开展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综合设计,出台了加强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综合设计和审查管理办法,对道路工程修建性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强制推行地下管线综合设计,并试行编制道路与地下管线统筹协调的“路网”施工一张图。加强城市道路地下管线建设监管,建立了年度建设计划管理、施工前既有管线调查、施工中管线安全保护协议、配合施工协议、跟踪测量、规划验收、综合竣工验收及竣工档案归集等相关管理制度。
三、努力实践,城市地下管线统筹建设管理初见成效
(一)实现了管线建设计划与道路建设计划的同步。市政府在确定年度城建计划时,认真执行道路建设计划与地下管线改造建设计划“二上二下”制度,将管线年度建设初步计划与城建建设计划统筹后,与城建年度建设计划同步下达管线年度建设计划。
(二)开展了新开工市级重大项目的管线综合设计工作。我市新开工的长江大道、雄楚大街改造等市级重大项目均推行管线建设与道路前期工作“三同时”的工作要求。
(三)在市级重大项目中试行了管线安全保护协议制度。我市试行了在市级重大项目中组织建设、施工单位与管线管理单位签订安全保护协议的制度。
(四)完成了挖掘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开发了“城市既有道路挖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挖掘信息及时传递和联动管理。
(五)强化了管线建设科学决策。依托建设科技委管网建设专业委的技术、经济、管理专家人才的智力优势,建立了地下管线规划、建设、技术应用、方案合理性和经济性审查的机制。
武汉长江大桥 资料图片
(六)实现了信息管网通道等工程的统筹建设和监管。颁布了《武汉市信息管网管理办法》,推动了信息、道路照明、电力通道建设等工程统一纳入到政府监管范围,初步建立起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监管全覆盖,保证了各类管线建设工程的质量。
四、不断探索,开创城市地下管线统筹建设管理新局面
(一)推进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平台建设。以智慧城市数字武汉行动为载体,以管线普查整测工作为基础,完善管线信息制度,加强信息共建共享平台建设,实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互联互通。
(二)加强老旧城区危损管网改造。编制老旧城区危损管网更新改造规划,确定改造升级项目和建设时序,配套综合扶持政策,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快实施危损地下管网改造步伐,提高管线的承载能力和保障城市公共安全。
(三)推进地下管线警示标识应用。启动警示标识试点示范工作,利用金属示踪、电子标识、物联技术等手段,探索在城市新增地下管线上应用可警示、可识别、可探测的技术和装置,逐步实现地下管线的可视化、智能化管理。
黄鹤楼 资料图片
【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篇】
江苏:以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为重点 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增长低碳发展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等重要论述,为中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指明了方向。作为东部沿海省份,江苏人口密集、经济密集、城镇密集的省情特征决定了江苏土地紧张、发展空间有限、资源环境约束大,因此,低碳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命题在江苏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江苏以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为核心,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努力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目前江苏节能建筑规模全国最大,绿色建筑和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数量全国最多。2010年,“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获得全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一、以新建建筑为重点强制推进建筑节能
推动法规制度建设,完善技术体系支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项目示范推广,严格建筑节能监管,积极培育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多措并举,将新建建筑节能的要求落实至城乡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建筑施工许可和房屋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的各个环节。“十一五”期间,江苏节能建筑总规模从2005年的0.84亿平方米快速增加至2010年的6.42亿平方米,节能建筑占城镇建筑总量的比例从2005年的7%上升至2010年的33%。2011年江苏省节能建筑规模继续快速增长,节能建筑占比进一步增加到37%,比全国同期水平24.6%高出近十三个百分点。形成了每年节约标准煤62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00万吨的持续节能减排能力。
徐州音乐厅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冯洪明/摄
二、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抓住国家大力扶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机遇,结合江苏气候特点,形成了分类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思路。大力普及太阳能光热利用技术,积极引导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通过项目示范带动地源水源热泵技术广泛应用。在推广运用上,明确“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应当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十二层以下住宅,应当按照规定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制定了“财政补贴奖励”、“水资源费减免”、“光电上网电价”等激励政策。经过几年的推动,江苏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呈现规模化发展态势,应用面积从2006年的295.7万平方米快速增加至2011年的11716.6万平方米。江苏还成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首批“太阳能综合利用示范省”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集中连片推广区”。目前省内有6个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10个国家级示范县、81项国家级示范工程。
故黄河之春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冯洪明/摄
三、加快推进绿色建筑
随着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推进,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识到工作越深入就越需要将实现能源的节约与百姓居住舒适性的提高结合起来,实现“一加一减”,即能源的节约+舒适度的增加,这也正是绿色建筑的核心理念。近年来,江苏通过制订优惠政策,设立专项资金,大力开展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强化绿色建筑认证,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截至2012年11月,江苏共有160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面积1729.94万平方米,项目数占全国的27%。从2013年起,全省新建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以及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中的新建项目,将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四、全面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
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推进取得阶段成果的基础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尝试以更宽的视野、从更高的层次思考城乡建设事业转型发展问题。为此,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国率先提出了“节约型城乡建设”的理念,致力推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的理念、方法、技术的实践运用从建筑节能拓展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个条线和环节。同时致力从现实改善行动做起,选择当前“影响大、能入手、可见效和易推广”的十方面重点工作为切入点,聚焦城市空间复合利用、住宅成品装修、城市绿色照明、垃圾资源化利用、市政综合管廊建设、绿色施工等推动务实行动。经过持续努力,江苏节约型城乡建设成为推动城乡建设事业转型发展、低碳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2011年“江苏省节约型城乡建设实践”获全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五、鼓励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的区域集成实践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响应国家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的号召,致力推动绿色建筑和生态规划建设从建筑单体向区域融合发展、从单项技术运用向综合技术集成发展。运用江苏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资金的引导激励,鼓励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建设的区域集成实践。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区创建标准”综合提出了包含可再生能源利用、绿色照明、自然采光、绿色交通、雨水收集利用、中水回用、环保材料使用、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住宅成品装修等一系列集成实践要求。自2010年以来,江苏已设立33个省级绿色建筑集成运用示范区,示范区内新增绿色建筑建筑面积将超过4000万平方米。以示范区为载体,初步展现了绿色生态城区的现实模样,并实现了示范区推广运用省辖市的全覆盖和主要城市的基本覆盖。
【村镇建设篇】
安徽:加强规划引领 有序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美好乡村,关乎城乡统筹、城镇化进程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关乎城乡人民福祉,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在理念上变革,立足于美好安徽建设全局,以城乡统筹的理念加以推进,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在内涵上延伸,不只是改善村容村貌,而是全面提升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民主管理等发展水平;在空间上拓展,不局限于单个村庄,而是着眼于农村区域,以县为单位整体推进。
为加快推进美好乡村建设,2012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安徽省政府签署了《共同推进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合作协议》,明确了美好乡村建设的努力方向。2012年9月,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并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由点上探索进入面上推进阶段。
一、规划先行,统筹推进,“不规划不建设”
在省域层面,按照《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提出的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中心村目标体系,编制了《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对全省美好乡村建设作出整体安排,并具体落实到县(市、区)。在县级层面,要求以县为单位,完成村庄布点规划修编,引导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全域规划的理念,对中心村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房建设等进行统筹安排。
在技术层面,编制了《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明确村庄布点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方法等。在实施层面,编制了《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标准》,按照“美”在硬件、“好”在软件的要求,明确中心村相关建设内容和指标。
画里山村 黄山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 关文娟/摄
二、政府主导,群众主体,“不搞行政命令”
在组织实施上,安徽省成立了以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省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省美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规划建设、资金整合等6个指导组。在资金投入上,省政府决定从2013年起,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中心村建设进行补助。同时,按每个中心村10万元的标准,每年安排1.5亿元规划编制补助经费。在技术指导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拍摄了《农民建房基础知识》、《美好乡村技术指导》专题片,并在安徽省电视台播放,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设置链接;会同安徽省委组织部开展了“千名建设干部下乡镇”活动,两批共1170名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已全部派驻到位,基本覆盖到所有乡镇;启动了“村镇规划员”培训,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为每个乡镇培养至少一名掌握规划建设基础知识、熟悉相关政策规定的“村镇规划员”,目前已完成2批270人的培训。同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依靠和发动群众,已实施的3200个美好乡村建设点全都成立了村民理事会,负责确定整治点,组织群众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等工作,发挥了群众主体作用和创新精神。
三、突出重点,有序实施,“不劳民伤财”
从群众最急需的危房改造、道路通达、饮水安全和垃圾污水治理等入手,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让农民得到实惠。在村庄整治中,重点实施“三网”、“四把”工程,即加强路网、电网、信息网建设,把垃圾处理好、把污水治理好、把水系通起来、把树种起来。在危房改造中,优先解决“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农户的“最基本住房”需求,严格执行危改对象确定程序和公示制度,危房改造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低保户所占比率保持在40%以上;中央和省补资金重点向困难地区、困难农户倾斜,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每户可获得政府补助2万元。
四、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不大拆大建”
按照皖北、皖中、沿江、皖西、皖南不同区域,城郊型、乡村型不同类型,分区分类开展美好乡村建设。各地把“原貌整治、塑造特色”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主导模式,在尊重村庄现状格局的基础上,坚持整治与保护并重,不拆优秀的传统文化建筑、不破坏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风貌,充分利用已有建筑、设施和自然人文环境,统筹考虑村域及居民点范围邻近的山、水、林、田、路等生产生活要素,完善村庄基础设施,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彰显地方特色和乡村风貌,“让乡村回归乡村、让乡村增添活力”。如,与世界遗产地——黟县宏村相邻的卢村,通过对古村落就地整治和古民居整修,不仅保护了濒临损坏的古民居,还发展了文化旅游新业态,实现了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有机统一。
四年来,中央共安排安徽省32.55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支持47.24万户农民改造危房。在此基础上,近两年安徽省级共安排10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亿元农村清洁工程专项资金和2亿元村庄整治“以奖代补”资金,实施了730个乡镇清洁工程,开展了3200个村庄整治试点,涌现出一大批生活富裕、环境优美、特色鲜明、民主和谐的美好乡村典型。
锦绣大地 黄山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 关文娟/摄
【建筑篇】
浙江:健全机制 强化监管 大力推进标准定额工作
矗立-西湖文化广场 浙江省杭州市城建档案馆 孙凯/摄
标准定额是支撑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省各级建设部门的共同努力,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机制逐步健全,造价信息化工作稳步推进,标准定额实施监管工作不断强化,取得良好成效。
一、以绿色节能为导向,以建设科研为基础,努力健全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一是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框架,每年制定编制计划推进项目落实。
二是加强重点标准基础课题研究。组织开展了民用建筑方案节能评估技术方法研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潜力研究和民用建筑节材技术研究等基础性课题研究工作。
三是大力推进标准编制工作。围绕节能编制了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节能评估技术导则、节水技术导则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标准等;围绕民生编制了公共租赁住房装饰装修基本要求、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居住区养老设施配置标准和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配建标准等。近年来共编制完成16项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61项标准图集、62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1049项企业标准备案,充分发挥了标准在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保生态中的引导约束和技术支撑作用。
二、以信息化为载体,以实现动态监管为目标,努力推进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了工程造价地方立法及相关法规体系的建立。浙江省政府颁布了《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会同发改和财政部门制定了《浙江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信息报送和公开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
二是全面启动了“三价”信息报送和合同备案管理工作。加强了招标控制价、中标价和工程结算价信息收集与公开工作,健全了工程造价公开透明监督机制。
三是建立了工程造价信息基础数据库。全省统一了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数据编码和工程价款结算口径,建立了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四个专业的基础数据库,逐步完善了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系统。
四是探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建立了市场信息采集机制和省市县三级造价信息交互平台,初步形成了计价市场全过程管理的平台框架。2012年共发布80余万条工程造价信息,畅通了造价信息采集渠道,保证了数据的及时更新。
五是动态发布了人工市场信息价。我省造价管理机构已实现按月(季度)发布当地的人工市场信息价,作为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较好地缓解了定额人工消耗量与市场实际的矛盾问题。
六是加强了定额的编制和修编工作。2010年浙江省完成了计价依据的修编工作,2012年又编制了建筑工程加固预算定额和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受住建部委托牵头主编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计价定额。
三、以建筑节能评估为平台,以推广应用高强钢筋为重点,努力强化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管
一是加强领导,形成推广合力。根据住建部和工信部加快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经信委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成立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协调组和专家指导组,各市县也陆续建立相应机构,加强对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的协调和技术指导。省政府专门召开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现场会,强调建筑节能和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
二是利用建筑节能评估机制加强对高强钢筋推广应用的监管。按照《浙江省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确立了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要求评估机构将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作为节能评估的重要内容。2012年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审查建筑节能评估98个项目,高强钢筋应用均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三是组织编制了《浙江省民用建筑项目节材评估技术导则》,明确了节能评估中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具体技术要求;发布了《浙江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技术公告》,将高强钢筋应用技术列为我省重点节材技术进行推广。
四是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结合继续教育对全省2200余名注册结构工程师进行高强钢筋推广应用知识培训,要求各设计单位高度重视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建筑结构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400兆帕级及以上螺纹钢筋。
五是加强对高强钢筋应用的质量管理。开展工程质量大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和图审等各方主体重视高强钢筋应用质量管理。
六是督促钢铁企业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高强钢筋供应能力,保障市场供应。全省公共、民用建筑高强钢筋应用比例已分别达到55%、65%,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浙江省将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的各项部署,进一步健全标准定额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工程造价信息化和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切实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的实施监管,促进工程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钱塘江时代 浙江省杭州市城建档案馆 孙凯/摄
河北:创新监管模式 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实施动态监管 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和行业长远发展。河北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把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建筑市场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工程质量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相继建成一批国优、省优工程,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一、创新监管模式,以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助推监管效能提升
近年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行业监管的新模式,坚持信息化和标准化两手抓,努力开创监管工作新局面。一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累计投资1500余万元,开发应用建筑业资质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建筑市场执法稽查、安全生产监管、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系统,做到了市场准入、工程交易、现场管理等环节全覆盖,一并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实时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记录,实现了市场与现场的联动。二是着力推进行业标准化管理。2006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在全国率先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并开始探索向行业和现场管理延伸。已在行政审批、质量监督、安全监管、招投标管理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认证,选择15家优势企业率先开展标准化样板工地建设,目前已建成58个。通过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极大提高了政府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
不能忘记的人 河北省财政厅 谷明印/摄
二、建机制、严管理,坚守工程质量这一红线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理念,以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为核心,实行严格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一是建立省、市、县三级质量巡查联动机制。重点围绕保障性住房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明察暗访,强化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及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2012年省级巡查共检查工程105项,下发整改通知书50项,建议处罚10项,始终保持质量监管的高压态势。二是实行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量化考核评价。以落实质量责任为中心,强力督导市场各方主体构建和落实质量保证体系,通过对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履职、工程实体质量量化计分,加强日常监管,纠正和查处不规范的质量行为,确保质保体系有效运行。三是深入开展精品工程和结构创优活动。去年以来,全省共评选“十佳公共建筑”20项,省优工程440项,结构优质工程342项。通过培育和评选,促使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四是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严格规划设计审查、严格建设程序、严格现场管理、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全面执行质量终身负责制、第三方检测制、工程质量开放日、专家验收评估制等十项质量管理制度,有效保证了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省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对各地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实施奖励。在2012年的全国执法检查中,河北省的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工作得到部里的充分肯定。
三、构建“四大体系”,筑牢安全生产防控线
以强化企业自我约束机制为基础,实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和工程实体监督检查并重。一是构建全过程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交底、承诺和动态管理计分制度,实现了安全监督的程序性审查与现场监督检查、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法规的原则性与现场监管的可操作性有机结合。二是构建标准化管理体系。制定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事先签订标准化工地建设责任书,并强化考核监督,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奖励。三是构建信息化监督体系。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安全生产许可、考核,安全生产巡查、事故报告、统计分析等,全部通过自动化办公及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安全生产管理信息与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不良记录平台无缝对接,强化了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的动态监管,提升了监管效能。四是构建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按照分级指导、分类实施、全员培训原则,推行省市县三级监督人员“传、帮、带”实地见习机制。开发运行农民工网上培训教育管理系统,实现了网上实时教育,促进了队伍素质和安全意识的整体提升。
严把工程质量关 河北省财政厅 谷明印/摄
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优化建筑市场发展环境
致力于解决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和执法主体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建筑市场主体资质资格动态监管。从2010年起,开展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质量检测和招标代理机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资质资格监督检查。137家企业被撤销、撤回资质证书,1175家企业被责令整改,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二是认真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按照部里统一要求,对2011年以来新开工、投资500万元以上、国有投资或使用国有资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项目928个,检查企业831家。总体上,受检项目建设手续齐全,市场行为良好,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部得到整改。三是着力规范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通过行政执法巡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等方式,重点查处行政管理部门及人员推诿责任、发现违法行为不查处或查处不到位等不作为问题,及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干涉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等乱作为问题。四是在全国率先推行建筑实名制“一卡通”。目前已备案发卡50万张,成为有效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力手段。
【廉政建设篇】
北京:开发建设电子监察系统 科学防范廉政风险
为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科学防范廉政风险,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对权力运行进行“确权、分权、制权、示权”的基础上,开发建设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电子行政监察系统,切实加强信息化防控,使廉政风险的识别、监控和处置更加实时,权力运行的监督更具刚性,廉政风险的防控更加有效。
一、积极探索,开发建设电子监察系统
一是合理设置电子监察点。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动态查找,对风险点及时进行排查与评定,确定将招投标管理、保障性住房管理和行政审批管理等8个处室与直属事业单位作为全委一级廉政风险岗位,把其行政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关键点”、问题易发的“薄弱点”确定为一级廉政风险点,并将“一级风险点”设置为网络防控的“电子监察点”。
二是科学设定网络监控手段。在确定一级风险点和电子监察点的基础上,我们根据廉政风险电子防控方案,对重点防控单位的11项核心业务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在业务系统中植入技防手段(如身份认证、资料扫描、指纹识别等)、在系统中设定网络监控手段,由它们自动向电子行政监察平台发送预警信息,一旦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计算机就会自动预警提示,及时实现监控、督办和反馈处理。
故宫角楼 北京安必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方应平/摄
三是建立电子行政监察平台。平台主要包括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执法监察、政风行风、行政投诉、视频监控等6大功能模块。为全面加强对业务系统的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拓展电子监察平台的功能与作用,我们对涉及行政权力运行的存量房交易系统、施工许可系统、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系统、拆迁管理系统、企业资质系统等15个业务系统,进行了与电子行政监察平台的网络对接,对业务系统实施电子监控,做到随时连接、随时监控、随时掌握权力运行情况,实现电子行政监察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
二、创新实践,大力开展电子监察
一是实施电子廉政监察。通过在电子行政监察系统中建立廉政监察功能模块,对重点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的权力运行进行实时监控、及时预警和适时纠错。电子廉政监察的功能主要包括风险防控方案管理、风险实时防控管理、风险预警管理、数据对接管理、督办反馈管理、业务查询管理和信息资料管理。通过电子廉政监察,使廉政风险防控得到有效延伸。
二是实施电子效能监察。通过在电子行政监察系统中建立效能监察功能模块,实现对行政许可、管理超时限、越权限、跨环节等问题的电子监察,对我委行政许可、管理等事项进行全程实时电子监控,及时进行红灯预警,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系统正式运行以来,我们对发现的超时限、越权限、跨环节的所有红灯预警,及时进行了督办与纠错,协调相关处室和区县,查找原因,全面整改。
北京 鸟巢的视频监控
三是实施电子执法监察。通过在电子行政监察系统中建立执法监察功能模块,实时对执法文书、执法案卷进行审核,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规范执法裁量权行使,及时纠正违法、不当的执法行为。
同时,通过在电子监察系统中建立视频监控功能模块,对全市招投标和行政服务大厅等场所进行视频全程监控,并利用计算机留痕技术进行纪实管理,对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风险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注重实效,发挥电子监察的独特优势
一是深化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电子行政监察系统一方面,通过确定的系统程序有效地实现对权力运行的控制;另一方面,可以准确记录权力运行全过程,可以有效规范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使违法违纪者不敢为、不能为,从而有效地预防腐败和保护干部,是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深化和发展。
北京 工地视频监控系统
二是创新了纪检监察工作方式。随着监督管理工作细致化程度的提升,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单纯依靠传统工作方式已经很难快速、准确、全面地发现风险行为并做出相应处置,而电子监察系统,可以变被动监察为主动监察,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督,有效地拓展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果。
三是实现了对业务系统的再监督。通过业务系统与电子监察系统的网络连接,在业务系统中植入电子监察模块等技防手段,加强对业务系统的网络防控,真正实现了利用电子监察手段对业务系统的再监督。如:我们通过电子行政监察平台对业务系统的监控,发现了我委工作人员陈某,利用其在购房资格核验系统的审核权限,与不法中介相互勾结,将系统审核未通过的部分社保金补缴人员信息进行人为修改,使他们通过资格审核,从中谋取巨额不当利益,目前此案已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查办。
新疆:统筹谋划 狠抓落实 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乌鲁木齐市大巴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教育说服力、制度约束力、监督制衡力、改革推动力、纠风矫正力、惩治威慑力有机结合,增强了惩防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初步形成了具有新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一、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有新提升
一是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广泛宣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党纪条规,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正确认识反腐倡廉形势,增强了法纪意识和反腐败的信心。二是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教育重点,把岗位廉政教育作为主要载体,把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作为重要形式,把廉政文化教育作为主要内容,突出特色、多管齐下。三是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指导各地建设具有廉政内容的文化广场和主题公园,把公共场所与廉政文化场所有机融合。推进学习型、廉洁型机关文化建设,科学安排学习内容,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坚持不懈地抓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党员干部增强程序意识、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办事,主动接受监督,营造了善学、创新、廉洁的机关文化氛围。
二、制度建设扎实有效,制度体系构建有新探索
把制度建设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整体规划,重点突破。一是建立完善制度。五年来,共建立各类规章制度63项。其中:规范行政许可方面8项,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方面6项,规划管理方面10项,房屋征收拆迁方面6项,市场监管方面13项,住房保障方面8项,内部管理方面12项。二是提高制度执行力。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使制度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以保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通过建立完善执行制度,堵塞了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制度漏洞,压缩了滋生腐败问题的空间,实现了制度建设与建设事业的同步发展。
三、监督检查注重实效,服务建设事业发展有新举措
一是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坚持把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第一位的政治标准和纪律要求,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为建设事业发展提供了政治保证。二是对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自治区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了督查。采取驻地巡查和集中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保障性住房、安居富民、城镇基础设施、村镇规划、校安医安等五大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监督,保证了政策落实到位,防止和减少了腐败现象发生。三是对集资建房和政策性住房清理工作加强监督,推动了清房工作顺利进行,维护了社会公平和谐稳定。
四、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治本抓源头工作有新拓展
一是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共排查岗位风险点751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29张、制定风险防控措施498条。目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面展开。二是推进行政许可方式改革。成立了行政许可办公室,对厅属机关直接实施的资质资格类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集中受理,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在法定审批时限的基础上压缩40%,提高了工作效率。下放了部分行政许可管理层级,促进了机关职能的转变,遏制了权力寻租、促进了廉政勤政。三是推进财务结算方式改革。设立了财务结算中心,对厅直属的15个事业单位的财务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接受监督,有效整合了资源,节约了成本,防范了财务管理风险。四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以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为重点,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房地产市场整治为抓手,加强信用规章制度建设,保障了信用体系建设有效开展。
五、纠风工作深入推进,维护群众利益有新突破
一是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共查处房屋市政安全事故62起;查处不符合资质条件企业520家;清理拖欠工程款4.37亿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0.87亿元。在房地产市场整治中,依法查处违规房地产企业214家、非法中介389家、非法征收拆迁案件38起。在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中,收回住房公积金项目违规贷款5.29亿元、个人违规贷款1.21亿元、二级市场国债4.46亿元,保证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二是建立完善纠风工作载体。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纠风工作的积极性,建立了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机制。积极参与“新广行风热线”节目,开通12319城建服务热线,强化了社会监督作用,拓宽了群众诉求渠道。建立领导干部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推动疑难信访案件的解决,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了建设部门良好形象。
乌鲁木齐市一角
六、惩腐力度不断加大,案件查办效果有新体现
一是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008年以来,共立案查处2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6人,挽回经济损失824.7万元。在惩处腐败的同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查找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实现了查处和预防的综合效应。二是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围绕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城镇房屋拆迁、中介组织等领域和关键岗位,开展了自查自纠、边查边纠活动,坚持把治理商业贿赂与落实《工作规划》相结合、与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与规范城乡规划相结合、与整治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相结合、与政务公开相结合、与规范中介组织相结合、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不断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得到一定遏制,保障了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干部职工队伍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