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棚改:优化土地资源
2013-09-05
高效整合、集约开发的土地开发方式,使辽宁棚户区改造中最大化利用了城市土地资源,为中国其他城市提供了优化土地资源的经典案例。
中国正处于高速城市化阶段,如何高效利用珍贵的土地资源,是中国城市必须解决的问题。2005年辽宁省棚户区改造,采用高效整合、集约开发的方式,极大提高土地利用率,成为优化土地资源的经典案例。
辽宁省根据棚改中的实际情况对土地进行大规模的整合,把面积较小、缺乏规模效益的地块进行并转,以充分发挥土地的规模效益。对于棚户区腾空土地,辽宁省在经过整合整理后,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统一储备,然后进入规范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面向社会招标拍卖挂牌。辽宁省各城市通过盘活闲置、挖掘存量、迁村并屯、整合资源等一系列的措施,整合棚户区土地,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 形成土地储备。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指导思想,对国企改制和旧城改造中的存量国有土地资产与大规模的棚改腾出的土地,一并考虑,合理利用,统筹规划。抚顺市在改造过程中,通过规划重新整理并进行撤并整合,将原有83片棚户区调整为71片。通过棚改,辽宁省腾空土地134平方公里,全部纳入土地储备,并进入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
除整合土地资源外,辽宁省对土地资源进行高效、集约开发。一方面,辽宁省对棚改的腾空土地,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整体规划加以利用。首先进行分类整理,适宜建设棚改住房的优先安排棚户区居民安置住房建设;对于因地质塌陷、环境污染严重等原因不适宜于居住的,开发成工业用地或公共用地。对于节约的土地资源,再根据土地利用规划或者变成商业性居住用地、或者变成工业用地、或者变成商业用地。抚顺市把棚户区腾空结余的13.4公顷土地建设成3个工业开发区。另一方面,对于棚户区居民安置住房建筑用地,辽宁省各城市根据各地块的区位条件、配套设施状况、自然环境等因素,分类进行开发。凡是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政府给予相应政策,由房地产企业进行开发,沈阳市基本上都采用了这一模式;对于单靠优惠政策企业自身无法平衡建设资金的项目,采取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政府在给予政策优惠的基础上,地方政府财政再根据成本核算给予适当补贴,由开发企业实施项目操作,本溪市程家小区采用这一模式;对于完全缺乏市场价值,没有企业愿意参与的,包括住房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资金则完全由政府投资,居民入住后再根据住房成本价支付部分住房成本,抚顺市莫地沟社区采用这一模式。
高效整合、集约开发的土地开发方式,帮助辽宁省各个城市最大化利用土地资源,为高速城市化中的中国城市提供优化土地资源的经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