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雷暴气候特征分析及防御对策
2013-08-28李雪梅卜银军王征虎李衣长徐剑平
李雪梅,卜银军,李 萍,王征虎,李衣长,徐剑平
(1.福建省三明市气象局,福建 三明 365000;2.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93801部队53分队,陕西 武功 712201)
1 引言
雷电是雷雨云之间或云地之间产生的放电现象[1]。某一地区雷电活动的强弱[2],通常采用两种方法对其进行评价:其一是习惯使用的“雷暴日”,雷暴的天数越多,表示该地区雷电活动越强。其二是雷闪频数,即1000km2内一年发生雷电闪击的次数。
本文通过对雷暴日(所用资料为三明11个地面气象观测站(以下简称三明各站)1981~2010年近30年雷暴日观测资料)的气候特征做统计分析,进而寻找其气候变化规律,对雷电长时间尺度的预测和雷电灾害的预防,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 雷暴气候特征分析
2.1 雷暴天气空间分布特征
通过统计三明各站近30年雷暴日数平均值显示出三明雷暴日数在空间上存在明显的南北差异,多年平均雷暴日数南多北少,其中以将乐49.3最少,宁化68.3d最多,两者相差19d;而市区相对于周边更少。各县市多年平均雷暴日如图1所示。
2.2 雷暴气候的时间分布特征
2.2.1 雷暴天气的年际变化特征
通过统计三明各站1981~2010年近30年雷暴日数表明:三明多年平均雷暴日在49.3~68.3d之间。雷暴日年际变化大,最多达89d(宁化和沙县1997年),最少为26d(市区2003年),两者相差达63d。近30年全市逐年平均雷暴日数为60d,最多平均为75.2d(1992年),最少平均为36.5d(2003年),雷暴日年际变化呈减少趋势(图2)。
图1 三明地区各县市多年平均雷暴日分布
图2 近30年三明市区雷暴日数的年统计图
2.2.2 雷暴天气的月变化特征
图3、图4为三明近30年逐月的平均雷暴日数统计柱状图和曲线图,从图上可以看出三明雷暴一年四季均有发生,且雷暴日具有明显的季节变化特点。3~9月份为三明雷暴活动主要时期,3~8月雷暴日数逐月增加,8月达到最高值,9月开始又逐渐下降。6、7、8月为雷电活动的高发期,8月雷电最多,特别1985年宁化8月份雷电日达21d之多;且6、7、8月的雷暴日总数占全年的54%,各月均占全年的10%以上;3、4、5、9月为雷电的易发期,各月均占全年的8%以上;1、2、10、11、12月为雷暴的少发期。
图3 近30年月平均雷暴日分布
图4 近30年月平均雷暴日分布
2.2.3 雷暴天气的日分布特征
图5是2006~2010年5年三明市区观测站3个时段(夜间20时~08时、08时~14时和14时~20时)的统计分析。可以看出:三明市区一日24h都可能出现雷暴,雷暴主要出现在午后和夜间,即雷暴出现的频率最高在午后(14时~20时),年平均达38.8d,其次是夜间(20时~08时),年平均达21d,上午出现的频率最少,年平均为13.6d。
2.2.4 雷暴天气的初终日分布特征
通过1981~2010年30年的雷暴观测资料统计,结果表明:多年雷暴初日平均在2月下旬,最早是1月6日(尤溪县2000年、宁化县1996年),最晚是4月9日(泰宁县1999年)。多年雷暴终日平均在10月中旬,最早在8月26日(将乐县2001年),最晚是12月29日(大田县1981年)。最长连续无雷暴日数为127d(将乐县2001年),连续最长日数17d(市区1985年)。
图5 三明市区3个时段雷暴日分布图
2.3 三明雷暴气候特征总结
(1)有明显的空间分布差异。雷暴日数在空间上存在明显的南北差异,多年平均雷暴日数南多北少且呈现出市区少周边多的分布特点。
(2)有明显的年际变化特征。三明雷暴年际变化大,且年际变化呈减少趋势。
(3)有明显的季节变化特点。三明雷暴一年四季均有发生,其中3~9月份为三明雷暴活动主要时期,6、7、8月为雷暴活动的高发期,8月雷电最多,且6、7、8月的雷电总数占全年的54%,各月均占全年的10%以上;3、4、5、9月为雷电的易发期,各月均占全年的8%以上;1、2、10、11、12月为雷暴的少发期。
(4)有明显的时段分布特征。市区每日24h都可能出现雷暴,但雷暴主要集中出现在午后和夜间,雷暴出现频率最高在午后(14时~20时)其次是夜间(20时~08时)。
(5)初日和终日具有较为稳定的月分布。多年平均雷暴初日在2月下旬,多年雷暴终日平均在10月中旬。
3 雷电防御对策
在了解三明雷暴气候特征规律后,作为气象防雷专业部门,要引导广大社会民众,在安排日常生产、生活中要遵循三明雷暴活动规律,尽量避开雷暴高发期和雷暴主要发生时段,合理趋利避害。此外,还要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要加强防雷减灾工作宣传[3]。通过组织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防雷减灾有关法律规章和科普知识,尤其通过雷电灾害典型事例的宣传,提高广大社会公众的防雷减灾意识,同时积极主动争取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加强与各行业的沟通,联合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推进防雷减灾工作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要强化防雷减灾行政管理职能,加强气象部门防雷减灾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加快标准化、规范化规章办法的制定工作。加强防雷减灾依法行政管理工作,并加强对防雷检测、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与验收和雷电灾害调查与鉴定等管理工作;加强雷电监测、科研和防雷业务系统的现代化建设。
(3)要进一步提高对防御雷电灾害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履行好防雷减灾的职责和义务,加强防雷安全检查,逐步建立起安全事故的责任制度。各县市要更新和充实新型检测设备,全面开展对防雷装置特别是对易燃易爆场所和信息系统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工作、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防雷工程施工监督与竣工验收等工作。
(4)加强防雷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培养工作,不断发展和壮大防雷专业技术管理和服务人才队伍。
[1]梅卫群.建筑物防雷工程与设计[M].北京:气象出版社,2008.
[2]林奕峰.广州市雷暴的基本气候特征及其对防雷减灾工作的指导意义[J].广东气象,2002(6).
[3]郑国光.新时期我国防雷减灾工作的形势和任务之研究[J].江西气象科技,2001,24(2).
[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