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科技体制创新与跨越式发展
2013-08-18卢长利李湛
文/卢长利 李湛
进入海洋科技日新月异、资源环境压力逐渐增大、权益争夺异常加剧的海洋世纪以来,战略创新的需求日益迫切。世界沿海国家普遍以新的目光关注海洋,海洋的地位急剧上升。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日本、印度、韩国都提出了21世纪国家海洋发展战略。
长期以来,我国的海洋科技力量分属若干部门,各部门各自为政,使得我国海洋科研难以形成合力,机构重叠、人浮于事、效率低下,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这种各自为政的条块管理体制严重地分散了我国的海洋科研力量,同时也摊薄了有限的海洋科研投入。海洋科研没有很好地引入市场运作机制,导致海洋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效率不高,又反过来限制了海洋科研资金的筹集,减缓了海洋科研工作的进程,降低了企业参与海洋开发的积极性。现有的海洋科技体制,在地区布局、方向任务、专业配置等方面存在着重复建设、发展不协调、资金和人才浪费、科研项目重复、力量难以集中、高科技人才流失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一个统一高效的海洋科技体制的建立。
各国海洋科技体制及特点
政府综合管理及纵横协调
近几年在印度政府积极推行海洋综合管理以后,发达国家有进一步加强海洋综合管理的动向。美国海洋政策委员会2004年底向美国总统提交了全面的国家长期海洋政策报告。内容包括:加强联邦政府各部门间的横向协调;加强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间的纵向协调;加强对涉及生态系统的人类海洋活动的综合管理等。日本积极实施“海洋立国”规划,提出海洋高新技术战略以提高国际竞争地位,并不断实施海洋扩张。
产学研三位一体
投资大、周期长、综合性和高精尖性强、开发难度大等特点,决定了海洋科技必须走联合开发的路子。为了发展海洋工程技术,西方国家已相继建立了各种海洋技术研究中心,集中优秀人才和先进技术设备,形成政府、科研机构和产业三位一体的联合开发体制。如日本的海洋科学技术中心,法国的海洋开发研究中心,意大利的大西洋水下研究中心,美国的海洋研究实验室及夏威夷大学、阿拉斯加大学、得克萨斯大学的海洋技术中心,英国也有8所大学设立了海洋技术中心,它们都是以水下工程技术和深潜技术为主的海洋高新技术开发机构。这些开发研究中心,得到政府和有关产业的大力支持,充分依靠高等学府的人才和智力优势,因而具有很强的科研实力和竞争力。
由海洋科技涉及海洋水体资源、海洋产业、海洋区域三位一体的综合性、特殊性,决定了海洋科技体制创新是一个需要多创新主体协调统一的过程。
政企分工合作
高新技术产业无论多么重要,政府无论怎样重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也不能代替企业进行产业技术创新的功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主要通过参与和支持研究、信息服务和教育(培训)等活动来促进和帮助企业进入技术创新过程;在企业进入产业创新过程后,政府也可以同其进行合作,促进技术转移和产业化的过程;而当企业进入技术创新的商业化过程时,即在生产产品和服务及向市场销售的过程中,政府就绝不要再进行直接的干预。在政府支持产业技术创新的各个环节上,美国都有非常明确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严厉杜绝任何个人对公共资源的侵占,杜绝在公共资源的分配中的徇私舞弊现象。
以立法促进技术转化
美国经济能够保持强大的关键因素之一是它的创新机制。19 8 0 年通过的史蒂文森——怀德勒法(Stevenson-Wydler Act)和贝赫——多尔法(Bayh-Dole Act);1986年,美国颁布了技术转移法(Technology Transfer Act)。美国这些法案使联邦实验室、大学和工业界的合作得到了加强,使联邦政府资助的高技术成果迅速转化成了生产力,从而提高了美国经济的竞争力
上海海洋科技体制创新的障碍
底子薄弱
我国虽然是一个海洋大国,但还不是一个海洋强国,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科技创新能力较弱。上海虽然是我国的对外通商口岸,但长期没有关注海洋经济与海洋科技发展。同发达海洋国家相比总体水平还有较大差距。比如,关键技术自给率低、发明专利数量少、主要海洋仪器依赖进口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在一些领域特别是深海资源勘探和环境观测方面,技术装备仍然比较落后;科学研究水平有待提高,优秀拔尖人才比较匮乏。
行政分割严重
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我国在海洋科技管理上,存在政出多门,管理混乱的问题。比如,对于海洋科技,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与上海市科技委员会都有权利进行支持、管理(都有产业化处)而上海市海洋局对上海海洋经济与海洋科技发展进行规划管理。
产学研脱节严重
上海有一些重要的海洋科技研究单位,如同济大学海洋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上海交通大学的海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海洋水下工程科学研究院,都有比较强的研究能力,并有海洋科技成果待转化。但是,由于没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投资,其研究难以商业化和产业化。
产业方面,主要是上海电气集团、水产集团、港航企业、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装备制造业,主要以技术引进为主,缺少高、精、尖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因此,针对产学研的脱节,上海海洋科技体制的重心是要将海洋科研单位组织结构的调整,促使产学研合作及成果转化能力。
上海海洋科技体制创新重点及措施
建立上海海洋科技创新信息系统
由政府出面组织,建立统一的海洋科技网络系统,其中应包括海洋科技成果、海洋科技项目、投融资信息、技术中介等含有项目研发及成果转化在内的一个完整过程的各个环节,以利于海洋科技创新中的各个方面的人员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加快海洋科技创新步伐。
建立政府海洋科技资助项目的管理体系和机制
政府对海洋科技发展的资助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上海海洋科技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依法对项目进行管理,确保其取得预期效果,提高政府资助效率。具体包括:①制定规范的经费使用和收入管理办法;②建立严格的项目评估和审计制度。
资金来源可以是: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国家实验室、基金会、专业协会或企业联合体。上海目前采用最多的是第一与第三种类型,但管理体制与机制尚需完善,尤其是基金规模与管理需要强化。
在管理上,构建内外结合的管理机制,建立初审、正式评审和比较评审三个环节的项目评估机制。初审由市科委分管处室的项目经理审查,正式评审和比较评审是由内部专家和外部专家同时分别进行评审。
政府资助计划中对其资助形成的资产处置都要明确规定。政府明确产权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获利,而是防止滥用和垄断,以促进技术转让。
协同研发
政府、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多位一体协同研发。海洋基础科技研究既是整个海洋科技发展的基础,又是海洋科技原创新的关键环节。比如海洋生物医药、海水综合利用、海底工程等,都需要多学科、多领域的密切合作。主要特点是研究时间漫长、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大,没有突破以前几乎没有收入,一旦取得突破一般会引发科技与经济革命性变革。因此,上海市政府需要重点协调各院校、企业、科研机构,对海洋科技基础研究进行协同研发。
加大海洋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开发
海洋高科技的竞争其实质是知识和人才的竞争,是人们掌握和运用最新技术能力的竞争。从根本上说,海洋科技的发展、海洋经济的振兴以及社会的进步,都取决于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大量合格人才的培养。实施“科技兴海”,也必须把开发人才资源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战略任务来对待。创造和优化促进人才成长和吸引人才的客观社会环境,应从更新观念、深化体制改革和采取政策激励人手。
建立综合性的海洋科技孵化基地与产业园
海洋科技孵化基地是海洋科技产业发展的源动力,上海目前有35家孵化器,但还没有专业的海洋科技孵化器。在建设海洋科技孵化器的时候,可以联合目前实力比较强大的综合性孵化器进行共同投资、管理。
海洋科技孵化器与海洋科技园以及海洋装备制造基地,在空间布局以及产业对接上,需要进行比较科学的规划。
上海在面临四大中心建设的大好时机,大力发展海洋科技,需要在多方面调整科技体制。上海应通过后发优势,迅速赶超,并成为在海洋科技方面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地区。
尽管前景乐观,我们面前还需要克服较多的问题,我们目前的行政体制、根基薄弱等方面的问题,加大海洋科技体制创新和投入,实现跨越式发展。
关于上海海洋科技跨越式发展
跨越式发展是后工业化国家追赶先工业化国家的一种理想途径。近三十年来,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或后工业化国家,都试图通过类似的途径快速完成工业化过程并进入先进国家的行列。
海洋科技跨越发展模式。科技赶超分为路径追随型、路径跳跃型和路径创造型等三种类型。我国作为后起的海洋大国,在走过了最初的海洋科技发展路线后,需要的是跳跃或创造型地赶超。因此,在确定跨越标准上,主要考虑两个指标:一为市场份额,特别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即成为市场的领先者;二为技术能力,即具有一定的国家技术领导力。如果能在前沿技术领域交替领,就可以认为在海洋科技领域实现了技术跨越。
成功实现技术跨越的条件。技术跨越是一个综合而复杂的技术经济过程,是一个技术、经济、社会文化等诸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和基本的制度建设是实现技术跨越的必要前提;开放的市场经济体制是实现技术跨越的必要条件;高素质的人才和研发能力是实现技术跨越的深厚基础;经济发展及其对科技的内在需求是实现技术跨越的动力;跟踪国际技术前沿,在某些关键技术领域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是识别并捕捉技术的机会之窗。
上海实现海洋科技跨越的机遇与挑战。(1)、上海市政府明确提出海洋发展战略,并制定海洋经济发展的重点及海洋科技规划。(2)、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为上海海洋科技的跨越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环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