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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娥冤》作者创作心理分析

2013-08-15昌芳菲

黄冈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窦娥冤关汉卿冤案

昌芳菲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湖北 武汉430000)

探讨关汉卿创作《窦娥冤》(以下简称《窦》)的创作心理,应先了解元代时代背景,分析元代社会心理。

《窦》杂剧产生于元代。蒙古人建立的元朝之疆域,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较之汉唐盛世,领土更加广阔。元朝虽然统一了中国并扩疆,但寿命很短,仅十帝八十九年。其故安在?蒙古系游牧民族,处在奴隶社会阶段,对黎民百姓的统治野蛮而残酷。翻开《元史》①,怵目惊心,难以卒读。《元史·丘处机传》:“国兵践蹂中原,(黄)河南北尤甚,民罹俘戮,无所逃命。”元好问《续小娘歌十首》其三:“山无洞穴水无船,单骑驱入动数千。直使今年留得在,更教何处度明年。”[1](P307)《中书令耶律公神道碑》:“虽得汉人,亦无所用,不若尽去之,使草木畅茂以牧地。”[2]《元史·顺帝本纪》载,右丞相脱脱屠徐州,发生巴延建议尽杀张、王、刘、李、赵、五姓汉人之事件。将人分为十等:儒为9 等,而且将“儒”改为“仔”,鄙视之极可见。元代还把人分为四个等级:一为蒙古人,二为色目人(西域与欧洲人),三为汉人(北部汉人,契丹女真人),四为南人(黄河以南的汉人),又将南人二十四家为一甲,由北人做甲主,由一甲人养活甲主,并供给一切用度,连妇女也要供给其任意奸淫侮辱。《元史·世祖本纪》载有“申汉人田猎之禁”,还载有禁止言论、集会、结社自由,重者处死,轻者鞭笞。废除科举,尤其是堵塞汉人知识分子言路,断绝汉族文人的仕途。汉人极受压抑和排挤,马致远《荐福碑》:“你本是行人,我看你今后不如人。”

中国原本是封建制的社会,突然渗入奴隶制,生产遭到极大的破坏。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在其游记里记载了元王公大人之家,或占民田近于千顷,不耕不稼,谓之草场。《元史·撒吉恩传》载,“据民田为牧地”,“田游无度,害稼病民”。在元代,有些农民再度沦为奴隶或农奴的命运,“驱丁”或“驱口”是主人的私产,可任意买卖。攻占江南,元将阿里海牙把降民3800 余家2 万余人,没为家奴。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冤案也就层出不穷。史载,元成宗大德七年,仅一次弹劾,就查获贪官污吏18743 人,赃银45865 锭,冤狱5176 件。(参见《元史·成宗本纪》)元代官僚、豪绅、喇嘛三位一体的残酷统治,民族与阶级的双重压迫和剥削,使得生存空间极其恶化,斗争也异常尖锐。生存恶化得极其复杂,斗争也就复杂了起来。社会有时代性,社会心理也有时代性。元代的社会心理,为群众和个体各自所处之时代地位或所遭时代境遇而形成,也就有了五花八门的群体心理和个性心理。元代社会心理特征应该分阶层来综述。统治阶级的心理特征:老子天下第一,为所欲为,理所当然;专横强暴,骄奢淫侈,在所难免。被统治阶级有各自阶级的心理特征,因层次不同而有所差异:有的是以积极进取为心理特征,这些顶天立地的英雄好汉,义愤填膺,揭竿而起,抛头胪,洒热血,前赴后继,“还我河山”,鼓舞斗志;有的是以听天由命为心理特征,这些可怜的良民,逆来顺受,苟且偷安,得过且过,何必改错,祈求神灵护佑;有的是以幻想企望为心理特征,这些被统治阶级视为刁民的底层百姓,与灾难抗争,至死不屈,个人力量虽微薄,以命来感天动地,企求上苍有眼,明察秋毫,惩治邪恶,盼望清官伸冤,明镜高悬,拿办元凶。关汉卿文人出身而生活于社会底层的民间,其心理特征是非常特别而丰富的。

社会良性运行正反向都会导致正常与异常的心理状态的存亡,而元代社会已脱离了良性运行的轨道,不是正反问题而是善恶问题。关汉卿在此恶性运行的元代社会里和百姓命运与共,休戚相关,同情黎民的苦难,关切百姓的命运,用他的一支笔作战,首创杂剧这一适应社会的剧种,以悲剧来揭露元代统治的残酷性,表达人们的憎恨之情和反抗社会残暴的诉求;以喜剧来讽刺元代统治的愚昧性,表达人们的嘲笑之情和鞭笞社会黑暗的愿望。

关汉卿创作心理生成于元代社会野蛮残暴的现实,以极其浓郁的忧国忧民、爱国爱民而奋起抗争为其创作心理特征。关汉卿把个人的苦闷与民族的义愤结合在一起进行创作,正视现实,敢于揭露现实社会的黑暗给黎民带来的苦难。元·钟嗣成(约1280 ~1350)撰《录鬼薄》,首推关汉卿,仅录籍贯、身份、号、作品目录,明·贾仲明(1343 ~1422)为关汉卿补作吊曲评道:“珠玑语唾自然流,金玉词源即便有,玲珑肺腑天生就。风月情,忒惯熟。姓名香,四大神州。驱梨园领袖,总编修师首,捻杂剧班头。”[3](P8)关汉卿经历金、元两朝,为金之遗老,至元进身无路,只好与勾栏艺人相处,以编剧为生。郑振铎《中国文学史》称关汉卿为杂剧的创始人,理由是杂剧产生金末燕京,将其列为所有编传奇行于世者的第一人,钟嗣成在《录鬼簿》中,记录了时人称高文秀为“小汉卿”,沈和甫为“蛮子汉卿”,录关剧62 种,今存14种。[3](P8-11,33)其中以《窦娥冤》(为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后作品)为最著名、最富有人民性的现实主义作品。关汉卿骨头最硬,多才多艺,他在《南吕一枝花·不伏老·尾》套数中,自写身世,直抒胸臆:[4](P27)

我是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爆、响当当一粒铜豌豆。恁子弟每谁教你钻入他锄不断、斫不下、解不开、顿不脱、慢腾腾千层锦套头。我也会吟诗,会篆籀,会弹丝,会品笛(一作竹) ,会插科、会嚥作。我也会唱鹧鸪,舞垂手,会打围、会蹴踘、会围棋、会双陆。你便是落了我牙、歪了我口、瘸了我腿、折了我手,天赐与我我这几般儿歹症候,尚兀自不肯休。则除是阎王亲自唤,神鬼自来勾,三魂归地府,七魄丧冥幽。天哪,那其间才不向烟花路儿上走! (参照王季思等选注《元散曲选注》,有所增益)

关汉卿这个不伏老的自白,描写了他作为一个勾栏艺术家的生活境遇,抒发了他作为一个平民戏剧家的伟大抱负:“永远和社会底层的烟花艺伎与书会才人一道,不怕压迫折挠,奋战不息,至死方休。这些堂堂正正的思想与抱负,是用极俏皮诙谐、佯狂玩世的文字来表现的,真是神韵独具、妙趣横生,活脱脱显示了一个多才多艺的戏剧家的韧性战斗精神。”[5](P204)关汉卿不但嗜好曲艺,出入歌楼舞榭,与勾栏艺人打成一片,而且熟悉市民生活:有的在死亡线上挣扎,有的奋起抗争。在作品中,他不但揭露社会的一切丑恶、黑暗和残暴,而且还讴歌了反抗斗争精神。关汉卿以他积极向上的心理,在杂剧创作中独树一帜,抓住的是人物心理刻画,或唱,或科,无不显示人民向统治者开火的创作心理。

为了深入探讨关汉卿创作《窦》的心理,有必要研究形成冤狱的种种司法心理。

司法心理是社会心理在司法过程中的显现。司法心理,从广义上讲,含被害心理和犯罪心理;从狭义上讲,含刑事心理和民事心理。窦娥冤案,既含被害心理又含犯罪心理,既有刑事心理又有民事心理,错综复杂,可统言其为司法心理。铸成窦娥冤案的司法心理,既具社会心理的历史惯性,又具社会心理的时代特性。作为《窦》剧作者的关汉卿,他洞悉这种错综复杂的司法心理,也就入木三分写出官府进行司法时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心理特征。

众所周知,关汉卿创作的《窦》杂剧的题材,是历史的与元代的融合,显示了窦娥冤案的司法心理的历史惯性和时代特性。

说《窦》是历史题材,因为故事发微于汉代东海孝妇冤执,苍天抱不平,亢旱三年;周青孝妇冤执,苍天抱不平,血逆流至旛;邹衍下狱,苍天抱不平,六月飞霜。关汉卿把三誓集中在窦娥一人身上,即一冤三誓,一一灵验。在封建王朝统治下的百姓,告官不应只告天。窦娥告天三誓,天一一应验,是百姓祈愿的满足,一种无奈的心理企盼。无论是历史冤案,还是现实冤案,都与窦娥冤案一样,有个历史的惯性,即司法心理变异是导致冤案不绝的根本原因。这些判人冤案的司法者,背离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心理常态。在司法心理变态里冤杀无辜,却无法用“杀人抵命”原则去惩治这些冤杀无罪者。若“杀人抵命”这一原则可用于冤杀无辜的司法者身上,冤案则少而无。

为贪赃而枉法的司法心理变态具有历史惯性:在不刑不招的心理定势牵引下,司法者免不了对被告人刑讯,管不了“苦打成冤”的教训;在有口供画押即可定案的心理定势的牵引下,司法者免不了凭口供结案,管不了证据的真实性、公信性;在老子天下第一,自以为是的心理定势牵引下,司法者免不了一意孤行,我行我素,管不了“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的古训;在权力至上,威风无限的心理定势牵引下,司法者免不了草菅人命,管不了冤案昭雪的后果。诸如此类,阶级社会的司法者,少有青天,多有枉法,于是冤案犹若河沙,百姓苦犹若在水火中煎熬。窦娥冤案集中地典型地反映了上述历史惯性和社会现实。

窦娥案在历史惯性的司法心理定势作用下必铸成冤案,在时代特性的司法心理定势作用下也势必铸成冤案。关汉卿《窦》创作演出的时间大概在元世祖之至元之末与元成宗大德之初,这个时间正是元朝凶残的鼎盛期,元开国皇帝世祖忽必烈及其继位者成宗铁木真(为忽必烈之孙),统治27 年(1280 ~1307),关汉卿在元铁蹄下目睹其统治的黑暗和残酷,此间的社会心理的特性表现在:“山无洞穴水无船,单骑驱人动数千。直使今年留得住,更教何处度明年。”惶惶不可终日成为具有元朝时代特征的社会心理。朝廷野蛮,地方衙门上行下效,同样野蛮,野蛮司法则成为元代司法心理的特征。

《窦娥冤》塑造了一个孝妇、节妇的窦娥形象,当这样的窦娥遭遇司法者贪赃用刑逼供,并以旁刑其关系人相威逼,被告人要当节妇、孝妇,势必进入司法者套子中,伏状救人,铸成冤案。冤案铁定取斩,窦娥三誓,灵验二誓:血染白练,六月下雪。后,虽监斩官不得不承认“这死罪必有冤枉”,但人死不能复生,谁来昭雪?何况这定案的太守桃杌是元代社会里的色目人,即羯人后裔,冤死个南人的孝妇、节妇又算得个什么,还升迁而去。这是元代草菅人命司法心理的又一特性:民族压迫,民族岐视。窦娥冤案的直接责任人,系楚州太守桃杌,关汉卿巧妙地用这个桃姓杌名影射元代官场的黑暗腐败,百姓心知肚明,监管梨园的官吏,只当是说历史,关汉卿在剧中三次不离东海孝妇。司法者的心理,只要不明目张胆指着鼻子骂,也就马而虎之,让《窦娥冤》演出。关汉卿杂剧虽是抨击元代黑暗社会,但都“取材前代的故事传说,而在飘荡着历史烟尘中,融汇了剧作家对他的当代现实与人生的痛切感受,均具批判社会的价值和震撼人心的力度。”[6](P221)

注释:

①对《元史》引文,系据明·宋濂等撰《元史》,卷四至卷二六、卷一二八、三四,中华书局1976 年版。

[1][金]元好问撰.施国祁注,麦朝枢校.元遗山诗集笺注(卷六)[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

[2]宋子贞. 中书令耶律公神道碑[M]. 国朝文类,五十卷。

[3][元]钟嗣成. 录鬼簿(外四种)[M]. 上海:上海古籍文学出版社,1957.

[4][元]关汉卿. 李汉秋,周维培校注. 关汉卿散曲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5]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Ⅰ[M]. 北京:中国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

[6]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三卷)[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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