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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公度《莆阳知稼翁文集》人名笺证(上)

2013-08-15李国栋

黄冈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宋史文集绍兴

李国栋,方 烨

(1.东莞理工学院 城市学院,广东 东莞523419;2.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东莞523808)

黄公度(1109 -1156),字师宪,号知稼翁,莆田(今属福建)人,南宋著名文学家。绍兴八年(1138)进士第一,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后被秦桧诬陷,罢归。除秘书省正字,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绍兴十九年(1149),差通判肇庆府,摄知南恩州。桧死复起,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考证他的交游动向,对研究其人其文至为重要。现以《莆阳知稼翁文集》(宜秋馆刊本)①所载之朋友交往,择其重要者予以笺证。

一、宋永 卷一《和宋永兄集句》。按:黄泳,字宋永,号四印居士,莆田(今属福建)人,公度从兄。按:卷十二《菩萨蛮·眉尖早识愁滋味》题下小注:“四印(居士)于公为兄行,名泳,字宋永,徽庙时以童子召见,赐五经及第,官止郢州通守。”又据宋李俊甫《莆阳比事》②,黄泳于宋大观二年(1108)应童子科,宋徽宗召见,颇为喜爱,曾令遍见妃嫔,妃嫔们争相馈赠金钱食物,第二年赐五经及第。《莆阳知稼翁文集》中为黄泳写的诗歌,还有卷一《次韵宋永兄伤时二首》、《正月晦日寄宋永兄》卷二《和宋永兄咏荔支用东坡刑字韵》、《和宋永兄春日闲居》、卷五《和宋永兄罢官还家途中见寄四绝》、《和宋永兄爱日楼见寄》、《次韵宋永兄白发》、《次韵宋永兄春日放言寄秉彝广文兄》、《宋永兄一访青帝而黄婆作恶累日戏作小诗问安》、《次韵宋永兄感旧五首》、《和宋永兄围棋青字韵因成五绝句》。

二、孙使君 卷一《贺孙使君》。孙使君为孙荩,《福建通志》③:“孙荩,绍兴八年知(兴化军)。”孙荩,字道祖,丹徒人。政和五年登进士第,历知兴化军、严州、真州、泰州,除淮南运判兼提刑,知信州。薨年八十一(《至德镇江志》卷一八)。

三、陈应求 卷二《和陈应求韵兼呈方次云》。按:陈俊卿(1113 -1186),字应求,号陆悔,莆田人。幼庄重,不妄言笑,宋绍兴八年(1138)进士一甲第二名,主考官赞为“辅器”,授泉州观察推官,累迁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秦桧察其不附己,调任南外睦宗院教授,历官参赞军事,绍兴二十六年(1156),通判南剑州。秦桧死,以校书郎召为监察御史。乾道元年(1165)除吏部侍郎、兼侍读、同修国史,言外戚不应预政,得罪钱端礼,知建宁府。乾道二年孝宗召入对,授吏部尚书。乾道三年(1167)十二月,拜同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以用人为己任,所除吏皆一时之选。乾道六年(1169),罢相。乾道六年十月知福州兼福建路安抚使,平水寇倪郎之乱,海道宴清。淳熙五年(1178)起判隆兴府,不久改判建康府江南东路安抚使行宫留守。淳熙八年(1181)八月除醴泉观使。淳熙十年(1183)五月,除少傅,依前观文殿大学士致仕。十三年(1186)正月封魏国公,赠太师。卒于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十一月。有《陈正献集》二十卷。事见《晦庵集》卷九六《正献陈公行状》、《诚斋集》卷一二三《正献陈公墓志铭》,《宋史》卷三八三有传。《莆阳知稼翁文集》中为陈俊卿写的诗歌,还有卷二《夏日陈应求见访》、《和陈应求春日见寄》、卷四《送陈应求赴官》。

四、方次云 卷二《和陈应求韵兼呈方次云》。按:方翥,字次云,莆田人。《福建通志》卷四十四称方翥:“六岁而孤,从兄略作万卷楼,储书千二百笥,语翥曰:‘以汝姿性,不出戸十年,可移书入肝膈矣。’绍兴八年登进士,调闽清尉,之官未一载,归,阖戸十八年,尽读其书。三十二年,除秘书省正字。”孝宗隆兴元年(1163)罢(《南宋馆阁录》卷八),卒于家。方翥为学不默守章句,与同郡林光朝、郑樵友善。有《麟台诗集》三十卷(《莆阳比事》卷三),已佚。事见《艾轩集》卷九《正字子方子窆铭》、《宋史翼》④卷二一。《莆阳知稼翁文集》中为方翥写的诗歌,还有卷二《次云见过留宿有诗因赓其韵二首》、《方次云伏枕久不入城独宿知稼堂有怀》、《偕方次云饯孙守月下同归戏成》、《寄方次云》。

五、林谦之 卷二《寄林谦之》。按:林光朝(1114 -1178),字谦之,号艾轩,莆田人。专心圣贤之学,动必以礼。有气节,朱熹兄事之。曾再试礼部不第,往从尹焞游。通六经百氏,从学者数百人,伊洛之学倡於东南自光朝始。隆兴初,宋孝宗兴元年(1163)及进士第,调袁州司户参车,知永福县。召试馆职。乾道五年(1169)为秘书省正字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历著作佐郎、著作郎、国子司业兼太子侍读。九年,出为广南西路提点刑狱。淳熙元年(1174),改广南东路。二年,因督捕茶寇有劳,召拜国子祭酒兼太子左谕德。四年,为孝宗讲解《中庸》称善,除中书舍人。因封还谢廓然迁殿中侍御史词头,出知婺州,引疾奉祠。五年卒,年六十五,谥文节。有《艾轩集》二十卷(本集宋刘克庄序),已佚。明正德十六年郑岳据传录本选刊为十卷。事见《周文忠集》卷六三《林公神道碑》,《宋史》⑤卷四三三有传。

六、龚实之 卷二《和龚实之茂良闻戎人败盟》。按:龚茂良(1121 -1178),字实之,兴化军莆田人。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进士。历州、县属官,召试馆职,除秘书省正字。累迁吏部郎官、监察御史、右正言。宋孝宗时任监察御史,时曾觌、龙大渊弄权,龚疏指朝政腐败、人心哗然,劝孝宗去心腹之疾。龚升为右正言后,继续弹劾曾、龙奸邪害政,并直指孝宗曰:“大渊、觌所为,行道之人能言之,而陛下更颂其贤,此臣所以深忧。”(《宋史》卷三八五)疏上,家居待罪,疏再上,改任太常少卿,辞不就职,改出知建宁府。不久,曾、龙被贬官,龚被起用为广东提刑兼知广州,除江西运判,因救荒有功,除礼部侍郎。淳熙元年(1174),拜参知政事(《宋宰辅编年录》卷一八),代行相权。后因用人与朝廷意见不合,请退未许。曾觌继而复出。龚于内殿奏事时,因所奏大政方针与孝宗相忤,而触犯龙颜,曾觌死党又伺机借事诬陷,茂良终被罢黜,安置英州(今广东英德)居住,不久卒于贬所,时年57 岁。其后,孝宗也自认茂良本无罪,为其平反,追认他为资政殿学士,谥“庄敏”。《宋史》卷三八五有传。《莆阳知稼翁文集》中为龚茂良写的诗歌,还有卷二《送龚实之赴官南安十韵》、卷三《壬戌中秋沿檄行县与龚实之同宿于琴泉轩》、《实之有诗复次其韵》、《陪实之登姜峰绝顶镌石》、《郑山铺用实之韵》。

七、郑叔友 卷二《和郑叔友题真如》。郑叔友即郑厚,郑樵之从兄。按:郑厚(1100 -1161),字景韦,一字叔友,莆田人。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登进士第一,授左从事郎、泉州节度推官、广南东路茶盐司幹办,因忤秦桧罢。桧死,起昭信军节度判官,终知潭州湘乡县。他勤政爱民,临事以公,得吏民敬畏,六十一岁卒任上。兴化太守钟离松为其立“名贤坊”。博学,攻词尤长于《易》,著《湘乡遗稿》。其诗赋典丽秀美,文辞高古奥博,议论自成一家。《宋史翼》卷二七有传。《莆阳知稼翁文集》中为郑厚写的诗歌,还有卷二《送郑察推叔友罢官之潮阳》、卷三《再别郑叔友兼寄方次云》。

八、汪内相 卷二《上汪内相生日》,汪内相即汪藻。按:汪藻(1079 -1154),北宋末、南宋初文学家。字彦章,号浮溪,又号龙溪,饶州德兴(今属江西)人。早年曾向徐俯、韩驹学诗,入太学,喜读《春秋左氏传》及《西汉书》。崇宁二年(1103)进士,任婺州(今浙江金华)观察推官、宣州(今属安徽)教授、著作佐郎、宣州(今属安徽)通判等职。徽宗亲制《居臣庆会阁诗》,下令群臣献诗,汪藻一人独领风骚,与胡伸俱有文名,时称“江左二宝”。素与王黼不和,提点江州太平观,终黼之世均不得用。钦宗即位,召为屯田员外郎,再迁太常少卿、起居舍人。绍兴元年(1131),除龙图阁直学士,知湖(今属浙江),后知抚(今属江西)、徽(今安徽歙县)等州。绍兴十一年(1141年)知泉州。绍兴十三年(11 43 年)移知宣州。绍兴十三年(1143)罢职居永州(今属湖南),官至显谟阁大学士、左大中大夫,封新安郡侯,卒赠端明殿学士。汪藻博览群书,以鸿文硕学闻名於世,工四六体文,有‘深醇雅健,追配古作’(孙觌《浮溪集序》)之誉。著有《靖康要录》十六卷(存)、《裔夷窒匿洝范卷、《青唐录》三卷、《古今雅俗字》四十四篇及《浮溪集》、《猥稿外集》等。事迹见孙觌《宋显谟阁学士左大中大夫汪公藻墓志铭》(《鸿庆居士集》卷三十四)、《宋史》卷四百四十五本传。《莆阳知稼翁文集》中为汪藻写的诗歌,还有卷三《送汪内相移镇宣城》。

九、张丞相 卷三《拟上张丞相》,张丞相即张浚。按:张浚(1097 -1164),字德远,号紫岩居士,汉州绵竹(今属四川)人。宋徽宗时进士及第。宋高宗初立,升为礼部侍郎。建炎三年(1129),宋高宗在临安(今浙江杭州)被将领苗傅、刘正彦所废。张浚约文臣吕颐浩、武将张俊、韩世忠、刘光世等破苗傅、刘正彦,使宋高宗复位,被任知枢密院事。他提出经营川陕的建议,出任川陕宣抚处置使。建炎四年,富平(今属陕西)会战中,宋军溃败,浚推卸败军之责。绍兴四年(1134),被召至临安,后谪居福州。五年,出任宰相,督岳飞镇压杨幺起义。七年,刘光世部将郦琼叛降伪齐,张浚因而罢相。从此谪居20 余年,仍上疏反对和议。宋孝宗时封为魏国公。隆兴元年(1163)任枢密使,都督江淮军马渡淮北伐。旋即溃败,再次罢官,不久即死,谥“忠献”。著有《紫岩易传》等。事见《晦庵集》卷九五《少师保信军节度使魏国公致仕赠太保张公行状》、《诚斋集》卷一一六《张魏公传》,《宋史》卷三六一有传。

十、林梅卿 卷三《惜别行送林梅卿赴阙》。按:林大鼐,字梅卿,莆田(今属福建)人。高宗绍兴五年(1135 年)汪应辰榜进士,为临安教授,及诸王宫教授。历官右谏议大夫兼侍讲,官至吏部尚书。后为秦桧所忌,绍兴二十五年(1155 年),出知泉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 年),以左朝散郎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卒于任上。林艾轩撰《吏部尚书林公梅卿挽词》。著有《铁砚小蜡堂集》。事见清乾隆《福建通志》卷五一。《莆阳知稼翁文集》中为林大鼐写的诗歌,还有卷七《次韵林梅卿尚书新塘之什》,书启有《贺林谏议》。

十一、吕守 卷三《贺吕守》。据《贺吕守》题下小注:“用中。”则吕守为吕用中,按《晋江县志》:“吕用中,十三年任,讲乡饮酒礼。”《会稽续志》卷二:“吕用中,绍兴十二年十二月改知泉州。”卷四《别吕守》。

十二、陈宜中 卷四《次韵陈宜中携诗见访》。按:陈丰(1110 -1165),字宜中,号舫斋,仙游人。绍兴十八年进士(《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历泉州教授,编修勅令所删定官,国子监博士。

十三、巫子先 卷四《西湖会同年和巫子先韵》。按:巫伋,句容人,绍兴八年黄公度榜进士。绍兴十四年十一月,御史台检法官巫伋守監察御史(《建炎以来系年要录》⑥卷一百五十二)。

十四、黄宪 卷四《送黄宪生朝诗》。宪为宋代官名,宪司的省称,即诸路提点刑狱公事。据卷十《迎黄宪》题下小注:“应南。”按:黄应南,邵武(今属福建)人。绍兴十四年五月,为监察御史(《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五十一)。十五年三月,提举广南东路刑狱公事(同上书卷一百五十三)。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七十:“黄应南,字南仲。泰宁人。宣和七年(1125)释褐,历湖广、江浙提刑。视事必正衣冠,尊严瞻视,自俸禄外,一芥不苟取。时称中兴廉吏。”《莆阳知稼翁文集》中为黄应南写的诗文,还有卷十《罢任谢黄宪》。

十五、黄士季 卷四《送弟士季赴永春》。按:黄童,字士季,莆田人,公度从弟。绍兴八年进士,历知永春、福清二县,主管台州崇道观,卒赠中大夫。事见《福建通志》卷三十四。《莆阳知稼翁文集》中为黄童写的诗词,还有卷十二《卜算子·别士季弟之官》。

十六、方公美 卷四《送外兄方卿公美赴广东宪》。按:方廷实(?-1150),字公美,莆田(今属福建)人,公度表兄。徽宗政和五年(1115)进士。高宗南渡,官干办行在诸司审计院。绍兴四年(1134),为御史台检法官。八年,迁监察御史(《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二)。九年,遣往三京、淮北宣谕,试秘书少监,寻以家讳改宗正少卿(同上书卷一二六)。出为提点福建路、广南东路刑狱(同上书卷一三四、一五七)。二十年卒於官。有《寿山居士集》(《莆阳比事》卷三),已佚。事见《宋史翼》卷九引《八闽通志》。(未完待续)

注释:

①[宋]黄公度.莆阳知稼翁文集[M]. 宜秋馆刊本.

②[宋]李俊甫. 莆阳比事[M]. 宛委别藏本.

③[明]郝玉麟. 福建通志[M]. 四库全书本.

④[清]陆心源. 宋史翼[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

⑤[元]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85.

⑥[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M].北京:中华书局,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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